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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26-03-19 11:22:54
实施办法(合集15篇)

实施办法1

  一、总则

  为全面了解评估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绩效,细化、量化公司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成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范围

  总部直属部门及各职能部门的正式转正员工,适用本办法。

  三、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绩效管理结合各岗位职责和贡献价值,客观公正的进行评价,避免各种不正当因素的干扰;

  2、绩效考核以结果为导向,适当关注过程。工作细化、量化考核,使考核结果能切实反应被考核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 3、及时反馈、有效指导的原则。绩效考核结果定期及时的反馈给被考核部门和被考核者,帮助部门和个人发扬长处,弥补不足,及时提升和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和效率; 4、科学奖惩、激励原则。考核结果与奖惩、报酬、岗位晋升和评优相结合,鼓励部门提升员工管理和工作创新提升,激励员工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完成绩效考核目标,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四、考核目的

  1、部门获得评优的依据,重点在部门协调管理、绩效提升和服务质量考核; 2、员工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3、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五、考核时间

  1、公司定期考核,次月1号实施上月部门考评,6号公布部门考核成绩,并进行排名公告,如遇节假日顺延。

  2、部门考核成绩公告3日之内进行员工个人考评,并由其直属领导进行一对一的绩效面谈。

  六、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KPI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素质能力。其中考核的核心是KPI工作绩效。

  (一)部门考核指标包括: 1、总经理评价/主管领导评价;

  2、KPI关键绩效指标考核:由总经理/分管副总于每月25日至月末与部门经理讨论确定;

  3、月度关键工作事项:由总经理/分管领导临时交办的月度重要工作; 4、360°评价; (二)职员考核指标包括:

  1、业绩考核:每月25至月末由部门经理与员工本人讨论确定下月度主要业绩指标; 2、能力考核: 3、态度考核: 4、纪律考核:

  七、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有:1、上级评定;2、各职能部门互评。

  八、考核指标和方法

  (一)考核指标

  1、所有考核指标详见《职能部门月度考核评分表》和《个人月度考核评分表》。 2、职能部门月度考核指标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与各部门经理共同制定;员工个人月度考核指标由部门经理与本部门员工共同编制确认。

  (二)考核方法

  部门考核实行关键绩效指标考核与360°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综合的评定;员工个人实行关键绩效指标考核及态度行为考核。

  部门考评得分=360°考评得分+上级综合评价+KPI关键绩效指标得分+月度关键工作事项

  说明:

  1、权重分配:360°考评占10分,由部门互评得出成绩;上级综合评价占10分;关键考核指标80分(KPI关键绩效指标70%+月度关键工作事项30%);当月若无月度关键工作事项,则KPI关键绩效指标占100%的权重即可。

  评分流程:部门总结—人力资源部统计—评审小组—人力资源部存档;评审小组由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构成。

  2、考核成绩实行强制比例、正态分布。具体比例如下:

  3、等级定义及对应标准:

  S级:卓越,90(含)—100;全部完成岗位常规要求;大部分指标超过预期的完成了工作目标。

  A级:优秀,80(含)—89;全部完成岗位常规要求;部分指标超过预期完成工作目标。

  B级:合格,70(含)—79;大部分完成岗位常规要求,偶有不足;

  C级:有待改进,60(含)—69;基本完成岗位常规要求,与工作标准尚有差距。 D级:不合格,60(不含)以下;全部或多数未完成岗位常规要求。

  九、考核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部门和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2、被考核部门进行自我总结,各级主管和相关部门,准备考评意见。

  3、各参与考核的部门和人员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进行分值评定。

  4、由人力资源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并将考核结果公布给各被考核对象。有疑议者可向主管领导进行申诉,无主管领导的'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不通过人力资源部直接找相关部门申诉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部门当月评比资格。

  5、最终确定无疑议后由人力资源部公示。

  十、考核结果及效力

  1、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2、当月请假累计达到10天(包含以上)不参与当月的绩效考核(包含年假、事假、病假、调休等所有休假);

  3、当月有旷工记录者,取消当月绩效参评资格; 4、当月离职人员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参评资格; 5、异动人员考评:

  a、岗位异动:当月15号前(包含15号)参与异动后的部门绩效考核;15号后的异动将参与异动前的部门绩效考核;

  b、职位晋升/降职:当月15号(包含15号)享受调整后的级别绩效考核待遇,15号之后的调整将享受调整前的级别绩效考核待遇。

  6、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a、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b、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c、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d、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十一、申诉流程

  1、考核结果公示两天内为考核成绩申诉期,若对考核成绩有疑虑可向部门主管领导申诉调解;

  2、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申诉的事项可填写《职能部门绩效考核成绩申诉表》; 3、申诉结果为“申诉成功”和“申诉不成功”。对于申诉成功的事项人力资源部将纠正此次绩效考核评价得分,取消不合理的扣分项目;因绩效考核以自省为主,考核为辅,故若对于不满考核结果而提出申诉不成功者,将会扣分加倍,以提醒申诉者要对自己管辖的工作提高责任心和效率。

  十二、奖金发放

  十三、附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修改,经公司审批通过后颁布生效。

实施办法2

  科研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xx〕50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按照《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财〔20xx〕5号)要求,结合我校科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是以xxx大学(华东)名义对外签订的各类科研项目所取得的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均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第三条学校对科研经费实行分类管理:按科研项目来源渠道不同,将科研经费划分为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两大类,对两类经费按不同的责任和要求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二章监管职责第四条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严格经费使用监管,放管服结合。学校科技、财务、人事、资产、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共同对科研的项目立项、经费使用等行使管理、监督和检查的职权。

  第五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项目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及合法、合规性负责。项目负责人职责:

  1.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决算;

  2.认真履行项目合同书(计划任务书等)的约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3.积极配合学校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经费预算等对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结账手续,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学校对科研项目实行预算管理,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原则,据实编制项目预算并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七条纵向经费预算:

  1.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2.我校作为联合单位或协作单位参加的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必须明确在牵头单位编制的项目总预算中我校承担的财政专项经费额,与项目牵头单位商定经费支出预算,并向科技处和财务处提交上级部门认可的经费预算书。

  3.预算调整。科研项目实施后,一般须按照预算进行支出。确因研究工作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可由项目组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1)在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及其他支出预算可以调增或调减;

  (2)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设备费支出预算可以调减,不得调增。其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预算经费可合并使用。

  预算调整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后交财务处调整后执行。

  4.对于上级部门规定实行间接费用管理的科研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执行,以相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规定为准,按照比例上限足额编制间接费用预算。如果上级部门无具体比例要求的,科技类项目,按照扣除设备购置费后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3%的间接费用比例编制;社科类项目,按照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2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13%的间接费用比例编制。严禁超额提取、变相提取和重复提取。其中绩效支出可参照有关项目办法上限标准编制。

  5.学校作为依托单位负责的纵向科研项目中合作单位的间接费用,以及学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的纵向科研项目中间接费用的预算,原则上均应按承担经费的比例安排间接费用预算。

  第八条横向经费预算:

  1.项目合同有要求的,按合同要求编制预算。合同无要求的,按照学校横向经费预算科目编制预算。预算科目及比例详见下表。表横向经费预算科目及比例预算科目预算比例说明直接经费税金按实际相关政策依据设备费按实际需要预算用于购置科研所需的单位价值1000元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以上的专用设备,且使用期限须一年以上。

  交通差旅费≤30%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石大东发〔20xx〕32号)。

  招待费≤2%经费200万元以下的项目,招待费比例不超过总额的2%,经费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招待费比例不超过总额的1%。执行学校招待费管理办法。

  会议费≤4%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石大东发〔20xx〕32号)。

  劳务费≤60%用于支付课题组人员的绩效奖励及劳务报酬、研究生助研津贴、外聘专家和工作人员的评审费或薪酬等。劳务费的支领直接打入个人银行卡,并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材料费按实际需要预算执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材料采购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xx〕50号)。

  测试加工费按实际需要预算用于项目开展需要委托校内分析测试平台进行分析测试或外协加工所需的费用。

  其他费用≤10%用于科研中办公用品、版面费、房屋租赁及使用费等。

  间接经费管理费≤10%管理费由学校统一提取,其中学校管理费7.5%,院部管理费2.5%。西部地区项目学校减免1%的管理费。社科类项目,学校管理费4%,院部管理费1%。

  2.占科研编制的科研人员岗位津贴从横向经费劳务费科目列支。

  3.横向经费预算调整,由项目组填写预算调整申请并报财务处调整后执行。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凡纳入学校管理的各类科研项目,其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第十条经费支出必须符合项目相关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禁止报销家庭性费用、油卡、购物卡以及礼品等费用支出。纵向科研经费使用中,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支出,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横向科研经费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其他1000元以上支出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对野外考察、数据采集等科研活动的支出,如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在确保真实性的前提下,学校可按实际发生额予以报销。报销时,须按照学校规定的相关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原则上不能进行内部分割,对于涉及人员较多的重大纵向项目,合同中有明确子任务分工合作的,由课题组负责人在经费到位时提出经费分割申请,报科技处审批,按程序办理。各科研经费本的负责人必须是合同中明确的主要研究人员;横向科研项目由于分工合作需要内部经费分割(划拨)的,由项目负责人在经费到位时提出申请,按照经费分割(划拨)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科研经费的外转办理:

  1.科研项目经费需要向校外单位转拨的,必须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严格按预算转拨,即只对预算中列出的协作单位办理经费转拨,否则需报请立项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办理。

  2.申请外转经费的,需提供原科研项目合同、预算书和其他必要的资料(如协作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向校外转付科研经费审批表》。外转金额在5-10万元(含10万元)的,由科技处处长审签;10万元以上的,经科技处审批后,报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批。审批后须签订外协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经费使用范围,并按合同约定办理经费拨付业务。

  第十三条分析测试费结算:

  分析测试任务承担单位在科研项目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应严格按合同执行;对任务承担单位没有约定的,可以委托经学校认定的校内分析测试平台或者具有相关资质业务能力的校外高校、科研院所完成。必须签订委托合同,提供分析测试报告、计价单等材料,委托校外单位完成的,还需提供委托单位资质证明。

  第十四条科研材料的采购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中规定的数量和金额执行,建立科研材料采购合同制度。根据项目研究进度,需要从固定供货单位分批次购买的,科研课题组应与供货方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并严禁购买和报销与科研课题无关的材料。具体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科研材料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须按照学校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和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执行。采购进口仪器设备,应积极配合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做好进口仪器设备的备案工作。合同要求在项目结题后研发和购置的仪器设备归委托方所有的,仪器设备转出时须填写《科研成果型仪器设备转出申请》,并按学校固定资产转出相关手续办理。

  第十六条下放审批权限。科研经费支出审批签字顺序为项目负责人、学院(部)、科技处和分管校领导。相应审批权限分别为:单笔支出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课题负责人直接签字;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20万元以下增加学院(部)分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审批签字;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50万元以下增加科技处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大额支出事项,增加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

  第五章间接费用第十七条间接费用在经费到账时提取,由学校统筹管理和分配,分为管理费和绩效支出两部分。未实行间接费用管理的科研项目只提取管理费。

  第十八条管理费提取比例:

  1.纵向科研项目项目类型学校管理费院(部)管理费合计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4%1%5%省部级以上基金类项目(理工类)4%1%5%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和人才支持计划4%1%5%一般纵向科研项目(理工类)6%1%7%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2%1%3%注:(1)对于上级立项部门有明确经费管理规定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提取管理费。

  (2)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合作经费,学校不提取管理费。 (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校自主设立的各类科研项目,不提取管理费。

  (4)管理费应优先保障学校成本补偿,预算额度不足以补偿管理费的,项目组须自筹经费补交。

  2.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类型学校管理费院(部)管理费合计理工类研究项目7.5%2.5%10%人文社科类研究项目4%1%5%校内独立核算单位项目10%10%注: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的项目按照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间接经费在办理科研经费本时,回归到项目经费中,按一个项目管理。间接经费主要用于管理费、绩效支出。绩效支出比例不设限。

  第二十条绩效支出:

  1.绩效支出是指承担课题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奖励性支出。绩效奖励应当在对科研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结合科研人员实绩,根据国家、学校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2.绩效考核分为项目实施过程绩效考核和项目结题验收绩效考核。项目实施过程绩效考核是指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阶段性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以年度或阶段绩效考核为主;项目结题验收绩效考核是指对项目完成总体执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

  3.项目负责人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绩效奖励发放方案并提出发放申请,同时填写绩效奖励发放申请表,经院部、科技处审批后方可发放。

  4.不能按期完成项目研究任务,考核不合格的,不能进行绩效奖励发放,所预算的绩效奖励经费,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需要返还的,按照要求返还;上级部门没有明确规定的,收归学校统筹安排使用。

  5.绩效奖励需根据项目预算和研究进度分阶段、分年度进行,不得一次全额发放。即:当年拨款时间晚于当年考核时间的,经费入账后方可申请绩效发放;拨款时间早于当年检查时间的,须在考核完后申请绩效发放。

  6.纵向科研项目发放绩效奖励时,我校为课题负责单位的,须提交主管部门或课题组发出的年度或验收考核会议通知,以及考核意见或各专题考核结果的说明;我校为专题负责单位的,须同时提交课题负责单位下发的年度或验收考核会议通知及考核结果说明。

  7.横向科研项目发放绩效奖励,由课题组提出申请,经科技处审核批准后发放。

  8.绩效奖励发放对象为校内参与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聘用人员以及校外人员,一律不得发放绩效奖励。

  第二十一条鼓励项目组自行聘用科研财务助理。科研财务助理工资及社保费用,从劳务费中列支。科研财务助理需与项目组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报科技处、财务处备案。科技处、财务处负责对科研财务助理进行定期业务培训。科研财务助理主要职责是帮助课题组编制预算、经费报销、编制项目财务决算表、项目验收等科研服务工作。

  第六章激励政策第二十二条为鼓励我校科技人员申报国家重大、重点基础研究和攻关项目,按照以下标准进行配套:

  1.对以我校作为第一单位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以及国家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等,学校给予项目组到位研究经费(不含外协费、劳务费和间接经费)的20%作为配套经费。

  2.对以我校作为第一单位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学校给予项目组到位研究经费(不含外协费、劳务费和间接经费)的10%作为配套经费。

  第二十三条人文社科研究激励政策,按照学校人文社科科研奖励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为进一步开拓西部地区的科技市场,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号召,凡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划定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广西等12个省、市、自治区承担的科研项目,减免1%的学校管理费,凭有效合同到科技处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决算的要求和规定,严格按照财务部门提供的科研项目财务明细帐目,实事求是的编制项目决算,并对决算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科研项目经费决算经学校财务处、审计处审核并签章后,与科研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一起上报。

  第二十八条对已调离或已正式批准即将调离的人员,其承担的科研项目已完成的(须有验收或鉴定证书),应进行经费决算,并自项目验收或鉴定后3个月内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逾期不结算的,其结余经费予以冻结;超过6个月不结算的,结余经费收归学校;对尚未完成科研项目的调离人员,须提前向财务处申请经费审核并指定项目承接人和经费使用委托人,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科研项目验收结束6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清理经费,办理财务结题结账手续,无故拖延不结的,将冻结该课题的一切支出。

  1.纵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在项目结题后两年内可以继续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但不得用于发放绩效奖励支出。两年后结余经费仍有剩余的,将按规定退回项目主管部门或收缴学校。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结余经费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横向科研项目的结余经费可根据需要全部转入项目负责人的“科研发展基金”。结余经费也可参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科研发展基金”可用于科研直接费用各项目的开支。

  第三十一条科研人员调动工作,其纵向项目结余经费和科研发展基金应留在学校,办理经费交接手续后转由其学术梯队的本校在岗人员继续使用。非正常脱离学校工作岗

位的,其科研项目经费收缴学校统筹使用。

  第八章监督问责第三十二条科研经费审批权限下放后,项目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本人签批的支出事项经得起检查。

  第三十三条科研行为与科研经费支出必须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检查。对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行为的,首先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其次再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财务处、科技处负责解释。

实施办法3

  今天主要学习两个方面内容,一个涉及矫正对象信息检查核查,一个涉及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员管理。从内容上来看,似乎没有增加或者减少什么,但是从细节上来看,区别和变化还是很大的。

  一是这两部分内容都涉及到了社区矫正机构委托司法所开展工作的问题,结合前面提到的委托情况,到目前为止,明确规定委托司法所开展相关的工作已经有四项了。

  二是在20xx版中,针对情况调查是这样表述的:有针对性地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而在20xx版中,这段文字的顺序进行了调整,变成了:有针对性地采取通信联络、信息化核查、实地查访等措施,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

  三个关键词的先后顺序的排列肯定是道理的,我个人认为这就意味着,接下来,我们对于矫正对象情况的了解和掌握,将更加侧重于信息化手段,而实地查访将成为万不得已的手段,轻易不用。

  所以,在20xx版中将定期到到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进行走访的`要求去掉了。

  还有就是,在20xx版中,调查只是掌握活动情况,而在20xx版中,增加了行为表现。这个要求的增加,可以说要求我们不仅要了解人去了哪里,还要求掌握去干了什么。这四个字背后的工作量是巨大的。

  三是在20xx版中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要求,就是在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要求对矫正对象进行办公场所点验。简单来说,就是临时检查矫正对象是否能够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但是,这一条要求,在20xx版中没有进行说明。

  四是20xx版中,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报告的一个项目是社区服务,而在20xx版中,则改成了公益活动。

  根据百科解释,社区服务是指政府、社区居委会以及数字社区等其他各方面力量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而公益活动的内容则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等。可以说公益活动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也就是说,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的组织将可以不限时间,不限地域,不限场所,可以完全纳入到社会公益活动体系中,通过线上打卡,积分考核等各种方式进行,极大改变了过去社区服务过于窄小的概念对大家思路上的束缚。

  五是在20xx版中对于暂予监外执行与保外就医的概念使用有点混乱,往往用保外就医来指代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导致执行工作中,出现了不少问题。而在20xx版中,对于这个概念有了准确的区分和运用。这就意味着,对于生病的、怀孕或哺乳的、生活不能自理的三类人员来说,每个月都必须要报告本人身体情况,而不再只是针对保外就医人员。

实施办法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信供水字(20xx)14号文件精神,确保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为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营业部及时组织班子成员,认真研究讨论,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成立安全生产“一岗双责”领导小组

  组 长:王正林

  副组长:张英展 叶 青 武军利 祖红梅

  成员:陈强曾 王 静 喜建设 严加来 陈合军 李 梅 李 君 郭 丽 尹艳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营业部办公室。

  主 任:祖红梅

  成 员:李 君 刘晓萌

  二、 安全生产、思想先行

  坚持日常学习制度,学习安全法规、宣传资料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人人、事事、处处重视安全,把安全生产建立在牢固的思想基础上。

  三、 实行分管部长及班长负责制

  分管部长和班组是生产的.第一线,也是事故容易发生的地方,分管部长和班长应把安全当成头等大事认真抓好,要有一副“铁面孔”,敢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要有一张“婆婆嘴”,逢会讲安全,遇事提安全,常抓不懈,警钟常鸣,灌输“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做到万无一失。教育大家事故猛于虎,稍有疏忽,“事故”这只老虎就会出笼伤人。

  四、责任考核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年终评优评先时与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从“要我安全”转变为“我要安全”,切实保证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营 业 部

实施办法5

  乡中心完小是一所乡镇级中心完小,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办学思想,时刻不忘“开元启智,传承文明,人文并重”这一理念,切实围绕“转变观念,全面育人,提高质量”这一指导方针,抓师德、重管理、促和谐,全力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了完成这一使命,全校教师呕心沥血,用“爱”的理念诠释着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为了学生,全校教师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潜心研究教学教法,着力提升教学质量,点燃了自己,照亮了学生。正是由于老师们的竭诚努力,默默奉献,用自己的智慧引导一批批学生完成学业走向高一级学校。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已进入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状态,学校管理不断规范,人际更加和谐,教学质量稳中有升,办学品位不断提高。我们的具体做法如下:

  一、秉承“全面育人,以德为先,未必成才,但必成人”的理念抓实师德师风工作

  (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努力构建师德教育新机制

  师德是教师的灵魂和核心,乃教师立身之本。学校则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一所学校的校风校貌与教师个人的言行息息相关。教师的师德好坏对教风、学风影响致关重要。从目前来看,我校大多数教师都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并善于奉献。面临繁重工作和清贫的生活,他们选择了坚持。带着这份坚持与执着,他们以自身崇高的师德和出色的教学技能培育出大量德才兼备的学生,得到了社会的赞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有极少数教师迷失方向,丧失了师德和人格,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如有的工作消极,纪律涣散;有的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有的成性,沉迷于麻将桌;有的吃喝玩乐,贪图享受;有的患得患失,事必讲报酬;有的上课不讲补课讲……种种现象的存在,不但亵渎了人民教师的形象,而且败坏了学校的声誉,也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要求。这些教师中的另类事例成为学校进行德育教育的反面警示教材,时刻敲响“我是教师,勿越雷池”的警钟。

  为强化师德教育,我校一方面积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另一方面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20xx年9月教育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活动中举办师德师风演讲,查找问题后自评和互评;聘请学生家长为“师德师风监督员”,以便定期面向学生和社会广泛征求师德师风建设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并紧紧围绕全面推动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和加强师德建设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做到查摆问题不留情,处理处罚不手软,从而制止了一些不良的势头,为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二)注重实效,重塑师德,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我校十分重视教师队伍的建设,把重塑师德放在首位,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来武装教师的头脑,使每一位教师都牢固树立起爱岗尊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1、坚持政治学习不放松。学校每周一下午以学校或教研组为单位集中学习,突出抓好教师的理论学习,采取专题学习、自学思考、理论研讨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及时对党的方针政策进行学习,并不断交流学习体会,同时通过报告会、看光碟等形式,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教育法规及师德建设的理论文献,更新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师德教育规章制度,要求全体教师对照进行自查自纠,明确方向,结合校园文化布局提出了我校教师的五种精神:不计得失的牺牲精神;不甘落后的拼搏精神;爱生如子的园丁精神;认真执着的敬业精神和终身从教的献身精神,以此重塑师魂,不断增强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意识,提高依法执教的水平。

  3、以教风带动学风建设。通过完善教师考勤制度,坚持考核质量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完善评优评先评选推荐机制切实转变教风,促进了学生牢固树立以学习为第一要务的观念,大力推进校园美化、净化,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开展以班刊、校刊、班队活动和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形式的学风教育,在师生中努力营造了勤奋好学、努力钻研、勇于实践的良好风尚,学生学习风气更加浓厚。

  4、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的工作质量直接影响到一个学校的德育工作效果。学校坚持选拔师德优秀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同时严格对班主任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搞好班级管理工作。要求各班主任备好班会课,做好班务日志,实行班干部轮流值班制度,以上好班会课为突破口,对学生系统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三)师德师风建设成绩喜人

  首先,教师普遍增强了“师爱”。师德的核心是师爱。教育事业是爱的事业,教师理应把爱心倾注于整个职业生涯中。切实承担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满怀对受教育者的真心关爱,是党和人民对广大教师的基本要求。要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真情献给教育事业,做爱岗敬业的模范。要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这就是“师爱”。这种师爱在我校教师中表现为无私地关注留守儿童和家庭贫困生,不放弃一个贫困生或学习后进生,多年来没有出现一例因教育态度粗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引发家长到学校告状或上访事件。

  其次,校园师生人际关系和谐,教师们做到了有事当面讲,不背后乱讲或诋毁他人名誉。从而增强了大局观念,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人际环境。

  再次,学校在施行管导结合的育人制度同时,还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来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学校每周一都要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同时由上周全校表现优秀的班级代表升国旗,极大地激发了全校各班级的竞争力。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学校定期组织各班开展“预防未成年犯罪”、“安全教育你我他”等主题班会,同时,还聘请派出所副所长来校举办专题讲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

  二、抓实各项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学校的管理水平,为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我校的做法是:

  1早在1999年秋季,我乡文教办就制定《乡文教办关于中小学实行划片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和《班主任工作连带责任制》下发各校,在全区率先实行以村级完小为单位划片管理,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体工作推进情况综合考核,由乡政府或文教办筹集资金,根据考核结果及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奖罚兑现,探索出了一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行之有效的途径。这一措施一直延续至今并逐年不断完善。

  2、为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教学质量的真实性,我乡历来十分重视教学质量考核监控工作,每学期由中心完小统一按片区安排交叉监考,抽调部分业务素质精干,责任心强的教师参与集中流水作业评卷确保成绩的真实性,并将教师所任学科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在全乡教师大会或校长会上进行公布。对同年级同学科连续两次名列倒数第一的教师进行待岗或校际交流处理,收到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预期效果。

  3、实行制度和情感管导结合的人性化管理。一方面积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对事不对人,杜绝了优亲厚友,厚此薄彼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积极站在教师的角度换位思考,思索教师、学生、家长在想什么?需要什么?学校该怎么做?大力推动学校领导班子集思广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教师疾苦的工作作风的形成,促进学校人际关系的和谐。

  4、与时俱进,立足校本,转变观念和教法。随着课改的不断深入,我校在强化常规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派人实施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要求参加培训人员认真参学返回后进行二级培训,宽大培训的受益面。同时立足校本,开展行之有效的校本研修,努力转变观念,改进教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5、强化安全和疾病预防工作。安全和疾病预防工作事关学校稳定,我校始终给予高度重视,因校因地制宜的撰写预案、落实预防措施,有效地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和疾病在校园的蔓延。

  三、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主题,突出“以人为本”这条主线,争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自今年9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我校围绕“走科学发展路,建生态文明校,办人民满意教育”活动主题,认真查找突破口和活动载体,按照上级党委的安排部署,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做了以下工作:

  1、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使广大党员教师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主题,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学校怎么做的大讨论,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找准了活动的突破口,有序地推进了活动的开展。

  2、结合校园文化的布局,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给师生积极向上的熏陶。

  3、认真查找学校行政在关心教职工方面存在的不足,把教师中午没有临时休息处所影响教师工作精力这一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落实到位,并积极筹划修建教师食堂,以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

  4、针对召开教职工大会和发放落实科学发展观征求意见表收集到的意见或建议,认真研究落实措施,能够落实到及时落实,暂时不能落实到,积极创造条件争取落实,无法落实到做好解释或答复。

  5、结合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开展,通过主题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等载体,规范师生的言行举止,大力倡导文明礼仪,营造了校园的和谐气氛。

实施办法6

  第一条 为鼓励广大同学积极营造卫生整洁、互助和谐、温馨舒适的住宿环境,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形成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促进学院优良校风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文明养成教育的重要课堂。创建文明宿舍是引导学生培养自理能力,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形成优良校风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成立京南城市职业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文明宿舍的'组织、监督、检查、评比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学工、后勤、保卫、团委、宣传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宿舍文明创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设在学工处。办公室主任由学工处长兼任,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学生工作处、宣传部、保卫处、团委、物业公司相关人员组成。创建办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学生处宿舍管理科负责。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相应成立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小组,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学工办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团学干部代表组成,负责本单位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工作。各二级学院应建立并完善文明宿舍建设工作机制,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全面加强本学院学生宿舍风纪、卫生、安全等文明建设工作。

  1、二级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小组应经常对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安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或报学生处宿管科。

  2、二级学院文明宿舍检查组每两周不定时对宿舍卫生进行一次检查、评分,并将结果记录留存,作为评选“院级文明宿舍”的依据。

  第五条 辅导员(班主任)应将学生文明宿舍建设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经常下宿舍,教育、引导、督促学生自觉做好宿舍卫生、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 各职能部门要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宗旨,从住宿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维修保障、寝室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学生文明宿舍建设工作的投入,使学生宿舍的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七条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保证宿舍整洁、美观、舒适的前提。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单位学生住宿条件,按照学校的基本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宿舍规范化布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基本要求如下:

  (一)整体布置

  床铺、书桌、脸盆架、行李架箱等室内家具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整洁、美观、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二)床铺

  1、起床后将蚊帐挂起,冬、春季须将蚊帐摘下。寝室内严禁使用不透光蚊帐。

  2、起床后应叠被并放在床头靠窗的一侧,枕头置于被子之上。

  3、床下鞋子应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

  4、床面上物品摆放方位一致,不应堆放杂物。

  (三)桌面

  1、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可以放置茶杯、装饰品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

  2、椅子不用时应置于桌下。

  3、桌面、桌腿清洁无尘。

  (四)各类洗漱用品按整齐统一的原则放在固定位置。

  (五)待洗衣物放入脸盆,不应长期堆放,洗涤晾干后折叠好放入箱(框)内。

  第八条学校文明宿舍创建办公室应建设并完善全校学生宿舍检查、指导机制,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方式全面加强学生宿舍风纪、卫生、安全等文明建设工作。

  1、学校“创建办”应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对各宿舍楼的风纪、安全等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并通报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

  2、学校“创建办”设办公室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学生文明宿舍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分,每学期不低于3次。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部门,并在全校范围内给予公布。

  第九条 文明宿舍评比设校级“文明寝室”和二级学院“文明寝室”。校级“文明寝室”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学期公示一次卫生检查成绩。校级“文明寝室”应首先获得二级学院“文明寝室”称号。各二级学院应参照本规定制定出文明宿舍评比办法,报学生处宿管科备案。

  第十条各二级学院“文明寝室”每学期评选一次,评选比例控制在学生宿舍量的60%以内;由不同学院学生共同住宿的宿舍,以住宿学生人数多的学院组织评选,或由相关二级学院共同协商由其中某一学院负责组织评选。

  第十一条 校级“文明寝室”评优工作由校文明宿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按以下办法组织评选。具体事务由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1、“校级文明寝室”的评选比例在全校学生寝室数的40%以内(毕业班学生寝室不计算在总数范围内)。以一个学年中各月卫生检查评分情况、安全守纪情况、寝室成员和谐相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被评为校级“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寝室成员,在年度综合素质测评中按《学生手册》(修订版)相关办法给予加分。

  2、学校每学年评选“文明宿舍创建工作先进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优秀指导老师”、“文明宿舍创建工作优秀服务个人”、“标兵文明寝室”。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校级“文明寝室”:

  1、寝室成员中出现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和检查,造成恶劣影响的。

  2、寝室成员有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擅自夜不归宿或留人住宿、抽烟、酗酒等违纪违规行为的。

  3、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正常教学时间,寝室成员有无故滞留宿舍睡懒觉现象的。

  第十三条 被授予二级学院“文明寝室”荣誉称号的,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奖励。

  第十四条 在学年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校“不合格”寝室(月平均得分低于60分)给予全院通报。已被评选为各级“文明寝室”的,如寝室成员有严重违纪行为,撤销“文明寝室”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文明宿舍评比标准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及分值

  评分

  寝室卫生好

  (60分)

  整体布置有序,整齐、洁净、美观。

  地面墙面整洁,无污垢,垃圾袋装化并及时倾倒。待洗衣物放入脸盆,不应长期堆放。(10分)

  床上卧具干净整齐划一,位置摆放得当,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无杂乱物品(10分)

  桌面干净,书籍等学习物品摆放整齐。椅子置于桌下(10分)

  洗漱用品摆放在固定位置。洗面台、卫生间卫生保持洁净。 (10分)

  阳台干净死角,栏杆无杂物。(10分)

  寝室门外按要求张贴寝室成员信息,寝室内张贴住宿生文明公约,卫生轮值表(5分)

  寝室保持空气畅通无异味(5分)

  寝室安全好

  (20分)

  全体寝室成员宿舍安全意识高,离开寝室及时锁门,没有将房门钥匙随意插在门上等行为。无妨碍宿舍楼道安全行为,如在楼道或室内存放自行车、移动式晒衣架等物品.(5’)

  寝室成员没有使用违规电器行为,寝室内无易燃易爆危险品。(5’)

  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面、桌面,不得靠近蚊帐、被褥、衣物、书籍等易燃物上,无私拉乱接行为。(5’)

  寝室成员不在寝室内吸烟(5’),如有一人则不得分。

  寝室守纪好

  (10分)

  寝室成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无夜不归宿现象、赌博现象。(5分)

  寝室成员遵守就寝纪律,按时熄灯,熄灯后不做影响他人睡眠的事情(5’)

  寝室美化好

  (5’)

  寝室美化内容健康向上,主题鲜明.高雅不低俗(5’)

  寝室团结好

实施办法7

  为充分调动技能员工不断提高和掌握现代技能技术的积极性,在本企业形成管理人员学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技术知识;生产工人学技能的良好企业氛围。经站务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批准,实施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成立评审小组:

  1、组长:xxx

  2、副组长:xxx

  3、组员:xxx

  二、所评工种及名额:

  1、机修;

  2、焊接;

  3、电气;

  4、汽车修理;

  5、水暧;

  6、锅炉,每个工种评出1—2名。

  三、评聘的原则及办法: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评聘条件公开、办法公开、推荐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2、评聘办法:

  ⑴、个人自荐;

  ⑵、科室班组、民主推荐;

  ⑶、评委评审;

  ⑷、站领导班子讨论聘用;

  四、评聘条件

  1、在该技术领域从事工作满10年,并仍在从事此项工作。

  2、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胜任国内、外工程施工任务。

  3、在所承担过的技术工作中,起到主要作用,技术能力突出,并较好地完成该项工程施工。

  4、技能标准:

  ⑴、普通标准:读懂一般工程的施工图纸,并简单了解施工预算知识。

  ⑵、特殊要求:

  a、机修:熟悉站所用的设备技术性能,对其装配的技术要求比较熟悉。对关键部件的`国家标准要掌握。

  b、焊接:对各种焊接材料与焊条的匹配比较熟悉,操作技术过硬、标准。

  c、电气:对强、弱电比较熟悉,对输、变电器材匹配的标准比较掌握,实际操作能力较强。

  d、汽车修理:掌握汽车维修等级项目、修竣标准,掌握修理项目中关键部件的尺寸精度、安装技术工艺要求。

  e、水暧:熟悉各种材料的型号匹配及安装工艺要求。

  五、选拔、聘用程序:

  1、个人填表:到人事科领取自荐表;

  2、班组科室签署意见;

  3、评审小组审核;

  4、站领导班子讨论、聘用,签内部工作合同;

  六、待遇:

  1、聘用期一年。

  2、聘用期享受所在科室(公司部门)的副职待遇。

实施办法8

  一、岗位职责

  (一)运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运行管理人员要以企业精神为指导、以员工守则为准则。具备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具有相当专业技术水平和优秀的管理能力。

  2 、管理人员在运行管理过程中要以身作则,严与律己,认真负责,带领全体运行人员按照行业工作标准,完成好各项工作指标。

  3 、本着对用户负责、对公司负责的精神,协调好与甲方、供热用户、公司员工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与协作,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4、负责内部管理文档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监督各项规章制度及各工种岗位责任的执行。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奖励有功人员,树立员工良好的职业形象。

  5、从真负责地统计上报各种运行数据,在保证正常供暖、保证设备完好的前提下,做好节能管理工作,确保节能计划的正常实施。

  6 、定期进行员工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各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多方位的有偿服务和特约服务,逐步完善企业的运行管理机制。

  7 、带领全体员工配合甲方单位工作,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尊重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完成好供暖工作。

  8 、较好地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负责。

  (二)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 、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遵守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操作,持证上岗,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对因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要承担责任,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有关方面报告。

  2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睡觉,班前、班中不喝酒,不做与司炉无关的工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锅炉间及控制室,离岗时要征的班长的同意,不允许让无证人员顶岗。

  3 、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做到记录明确,如实,不得假报,保持运行记录完好、整洁。

  4 、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 、定期排污,冲洗压力表,做好安全阀、超温超压报警连锁的人工试验,保持灵敏可靠。

  6 、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力处理的事故应立即报告班长杜绝事故发生。

  7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监督。加强对各岗的联系,服从班长的指挥,并做到礼貌上岗。

  8 、努力学习有关的锅炉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过路的操作技术水平。

  (三)设备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锅炉压力容器的检修和其他的有关规定,负责采暖供热系统及其所有静止、运转的机械设备,冷热水、风烟系统以及各类采暖设施的维修任务,保证供暖期内安全运行。

  2 、掌握并熟悉所有设备和管道系统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提高维修技术水平,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 、接受检修计划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检修任务。

  4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各种材料,备品备件。

  5 、严格执行巡检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纪录。

  6 、经常向岗位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除故障和制定检修计划,保证安全运行,备用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7 、发生事故影响供暖时,一方面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方面千方百计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供暖。

  8 、服从指挥、服从工作需要,无条件的接受紧急检修任务。及时排除用热单位、住户用热发生的故障,做好服务,提高社会效益。

  9 、检修完工,要填写检修纪录,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验收、

  10 、注意安全,检修时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并通知值班长和在岗操作人员,传动机械检修必须停电示牌,工艺管道严禁带压检修。

  11 、检修完毕时,检查各种阀门的开关情况,安全保护装置复位。

  1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岗位纪律,做到文明检修,达到:人走工地净,活完物资清。

  13、有责任帮助指导司炉工学习和掌握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操作技术、提高司炉工技术水平。

  (四)水质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1 、认真执行水质管理制度,定时进行水质分析,保证锅炉的正常给水,使炉水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 、做好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努力降低消耗,保证设备完好率。

  3 、保证分析用溶液、试剂的准确性、

  4 、做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5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保证环境卫生。

  6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 、配合、协调各工种工作,共同搞好供暖服务工作。

  二、维护、检修保养制度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包括日常运行保养和年度检修、维护保养两方面工作。应制定明确内容和程序。

  2、日常运行保养

  (1)三大安全附件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定时试验、记录、送检;

  (2)机械设备保养:应定时检查、实施、记录如润滑、排污、水泵冷却水畅通和排气、风烟泄漏、电气维保和跑、冒、滴、漏等。

  3、年度检修、维护保养:计划在每年三月末前制定。明确检修、维护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负责人。并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4 、供暖锅炉停炉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5 、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内容和检查验收结果、有关责任人名单,应及时记载在锅炉技术档案或供暖设备档案内,以便查考。

  6 、供暖期间运行人员对锅炉及附属设备做(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调试、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7 、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每班前要擦拭千净,保持环境卫生。

  三、交接班制度

  1 、供热锅炉房所有跟班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各班组的工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 、接班必须在锅炉正常运行或正常停炉规定的时间的前10分钟进行。锅炉出事故正在处理中,不能进行交接班,经交接班人员同意,接班人员可以协助参与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班。

  3 、司炉工交接班时应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

  (1)燃气压力正常,水系统压力、温度等符合要求。

  (2)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正常。

  (3)当班记录填写齐全、清楚。

  (4)锅炉房卫生整洁石

  (5)安全附件、各种仪表指示正确、动作灵活。

  五不交:

  (1)不交给醉酒或患病不宜操作的司炉工。

  (2)接班人未到,不交给其他无证的司炉工人员。

  (3)当班内发生问题,尚未向负责人汇报或未予妥善处理时不交。

  (4)设备发生故障或坏,未查明责任前不交。

  (5)燃烧不正常,未弄清原因前不交。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

  5、接班人员未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开。

  6、接班人员必须和交班共同巡视,详细了解上一班的运行情况,仔细察看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7、交接班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签字。

  四、锅炉安全操作制度

  4、1一般规定

  4、1、1新安装或移装的燃气锅炉,必须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登记标志,其锅炉房的消防和燃气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重新启用的锅炉,必须按现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合格,锅炉房的消防和燃气设施完好,方可投入运行。

  4、1、2锅炉的运行调节应严格按调度指令进行。

  4、1、3锅炉作业人员、水质处理人员及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证的类别必须与所操作的设备相符;司炉操作证还应分为燃油燃气的类别;操作证应是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

  4、1、4锅炉有关安全技术档案和各项运行记录完备。

  4、1、5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并有必要的图纸表,并己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1、6锅炉及附属设备完好率100 %。

  4、2锅炉及附属设备启动前的准备

  4、2、1对改造或大修及停运1年以上或连续运行6年以上的锅炉,在运行前,必须遵照《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进行水压试验。

  4、2、2新投入或长期停运锅炉及网络系统运行前应进行冲洗。

  4、2、3锅炉启动前必须对锅炉本体、燃烧机、辅助设备、安全附件及烟风、水、电气和燃烧系统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试验、做好启动准备。

  4、2、4锅炉本体及燃烧器的检查

  1锅炉内部检查

  检查锅筒(壳)、炉胆、管板、水管、封头及拉撑等受压部件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及变形、裂纹等缺陷;锅内有无水垢杂质;有无工具或其他杂质遗留在炉内;燃烧器喷口等处砌体是否完整无损:炉膛受热面上有无污垢等。在所有检查合格并确认炉内无人时,关闭所有人孔、手孔。装人孔、手孔盖时,应将压盖放正,孔该之间应垫石棉橡胶或用石棉绳编织的石棉绳垫。并在垫的两个接触面上涂以机油与黑铅粉的混合物(禁止用白铅粉)。

  2锅炉外部检查

  检查锅炉外部有无损坏;所有绝热保温层是否完整无损:防爆门是否完好、关闭严密、动作灵活可靠。

  3燃烧器检查

  检查燃烧器安装是否牢固正确:电机转动方向是否正确灵活;燃气管路是否畅通、严密;各种阀门及保护器件是否安全可靠;气压表指示是否正确;点火电极是否完好、正确;点火位置、小火位置是否设好:以及火焰监视器探头是否牢固、清洁。

  4、2、5锅炉辅助设备的检查

  1循环泵和补水泵应完好,试运转电机转动方向正确灵活,无漏水;其噪音及升温等无异常现象;油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管通畅。

  2水处理设备,除氧器试运转,检查锅炉给水是否达到GB1576 《工业锅炉水质》的要求。

  3鼓、引风机试运转旋转方向正确;其电流、噪音及升温等无异常现象;轴承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管畅通。

  4、2、6锅炉安全附件、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的检查

  1检查热工仪表及其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检查热工仪表的校验期及铅封装置是否有效。

  2检查压力表刻度盘指示工作压力的红线标志是否明显清楚。检查压力表指针的位置。在无压力时,有限制钉的压力表指针应在限制钉处:无限制钉的压力表指针距零位的数值不超过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

  3校验温度表的指示。锅炉冷态运行时,出水温度与回水温度相同;排烟温度与大气温度相同。

  4检查安全阀是否经过校验,且整定到规定的始启压力;铅封是否完整,泄放管应当畅通。

  5检查温度控制器、压力控制器、燃气、熄火等保护装置和点火程序控制及电动执行器应达到电路畅通动作灵活、准确;锅炉超温、超压报警器及循环泵突然停电等自动联锁装置也应电路系统通畅、动作灵敏、可靠。

  4、2、7四个系统检查、准备

  1烟风系统检查:检查燃烧器鼓风机进风口是否畅通:如几台锅炉共用一个烟囱,把运行的锅炉烟道挡板打开,其他未运行的锅炉的烟道挡板关闭;并检查各烟道挡板开关是否灵活,开关方向是否正确、固定可靠;烟道内有无杂质;锅炉房通风应畅通,燃气报警装置可靠。

  2水系统检查:将软化水注满软化水箱;水泵使用前要将空气排空,水系统上各阀门的开关位置正确。

  检查工作完毕,可向系统充水。充入的先后顺序应是:锅炉—外网—用户。充水前打开锅炉顶部的排气阀,排出锅内空气(外网用户操作相同);打开网路末端的旁通阀;充水速度以刹排出废气、排气阁冒出水后,将其关闭。冲水后,要检查人孔、手孔、法兰连接处和阀门等有无泄漏,如发现有泄漏,可适当拧紧螺钉,如仍有泄漏,应停止进水,更换填料或修理;对系统的定压装置、阀门、仪表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锅炉外网系统充水完毕1 — 2小时后,应再开1次排气阀,以排出残留空气。

  3电气系统检查:合上电源,检查供电电源是否符合锅炉设备所需额定电压。去除主回路供电,模拟电程序,检查控制回路是否正常。

  4燃料系统检查:检查供气压力是否达到要求;阀门开关位置是否正确;检查调压装置是否合适:球阀是否关严。

  4、3、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启动

  4、3、1锅炉、辅助设备及热网系统的所有检查准备工作结束后,应向主管领导报告,确认点火条件具备,下达点火令。

  4、3、2正式接通气源和电源。先启动循环泵,待系统水循环起来后再点火;循环泵启动操作顺序是:开泵的进水阀―泵电机启动―缓开泵的出水阀。

  4、3、3开放热用户时,应先开回水阀,后开供水阀,最后将网路末端旁通阀关闭。

  4、3、4点火和升温

  1将控制柜各开关置于自动位置,按燃料启动按钮,则程序控制器自动按控制程序完成点火程序,即:开大风门预吹扫,风压检测,火焰监测装置自检,关小风门,喷嘴点火,着火监测,转小火,转大火,正常运行等一系列程序。若三次点火失败,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再次点火。在整个点火过程中操作人员不能离开控制柜,如有意外,即可停炉。

  2锅炉点火升温升压所需的时间是根据锅炉形式和容量(网路大小)而定。一般立式锅炉容量小,所需的时间短些,而卧式锅炉或水容量大的.锅炉,所需的时间长些。总的原则是升温升压要缓慢进行(升温速度一般不宜超过20—30 ℃用)故火焰应调至"小火"状态,使炉温逐渐升高,待到锅炉排烟温度高于,100 ℃时,再转为大火状态。如果点火升温太快,会导致锅炉各部件和网路受热膨胀不均,造成渗漏及损坏。新安装锅炉点火升温升压过程中,其包装可能有零星响声,有时还会出现滴水现象,这是由于锅炉在膨胀、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受雨水淋湿所至,属正常现象。

  3锅炉点火升温升压过程中进行的检查和操作

  锅炉点火升温升压过程中,不仅要保证锅炉本体和网路均匀地受热膨胀,而且还要对各种安全附件、自动控制设备和各种阀门进行全面的检查、核实,保证其灵敏可靠,为锅炉正常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1)燃气锅炉每次启动中均要检查燃气有无泄漏。

  (2)燃气锅炉点火前均要进行预吹扫。预吹扫时间根据锅炉形式而设定。

  (3)为了使锅炉上下各部件受热均匀,对自然循环系统可用从锅炉底部间断放水的方法,这样可以使锅炉本体各部件达到均匀的温度,并注意相应补水。

  (4)打开几次放气阀,以排出因升温而析出的空气。

  (5)注意监视锅炉供回水压力和循环泵入口压力,如波动较大,应及时调整。

  (6)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对人孔、手孔的连接螺钉再拧紧一次、操作时应谨慎缓慢,不能用力过猛:禁止用加长手柄拧紧。

  (7)冲洗压力表缓冲弯管。冲洗后压力表指针应回到冲洗前的位置,否则应重新冲洗。

  (8)试开排污阀,检查其是否灵活和严密,同时也要起到放出锅炉底部冷水的作用。排污时水温应低于100 ℃,并应防止因排污而造成的压力降低。排污后应关严排污罚阀,并检查有无漏水现象。排污时一定要暖管。

  (9)并炉。当启动锅炉需要并炉(并入已运行的热网)时,其出水温度与热网水温应相同。并炉时应缓慢打开出水阀,如无异常再继续开大。并炉时应严格监视锅炉压力与温度,防止超压或超温,并防止出现水击振动。

  (10)当锅炉压力升到使用工作压力时;

  ①对新安装、移装、改装和检修后的锅炉应整定安全阀排放压力。整定结束后,再做一次动作排放试验,最后进行记录和铅封。

  ②整定压力和温度控制器,即:"超温停炉""自动停炉—启炉""大火—小火"的温度,各温度的排序是:"超温停炉"温度"自动停炉"温度

  "大火转小火"温度"小火转大火"温度

  "自动启炉"温度。

  对压力控制器的动作压力应进行校验。

  4、3、5因发生汽化停炉而重新启动时,应先开启补水系统补水放汽,再按程序启动。

  4、4锅炉及辅助设备进行调节与监视

  4、4、1锅炉转入正常运行后,其负荷调节由负荷调节器自动进行。运行中操作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巡检,加强对运行设备的监视,应使压力、水温和燃烧保持稳定,使锅炉安全和经济地运行。

  4、4、2保持压力的稳定。运行中,应密切监视锅炉进、出口和循环泵入口压力,确保网路压力稳定。发现压力偏低时,应及时补水。

  4、4、3应根据水温与气温关系曲线及时调整锅炉运行。通常供水温度与回水温曲线值相差不大于士2℃

  4、4、4正常燃烧时,炉膛中火焰稳定,呈浅蓝色,一般有轻微隆隆声。如果火焰狭窄无力或有异常声响,均表示燃烧不正常,应及时调整燃气和空气量。若经过调整仍无好转,则应熄火,查明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故障后重新点火。

  4、4、5排污

  1锅炉排污

  排污量的大小和间隔时间,取决于锅水的化验结果。热水锅炉一般每周排污一次,当锅水温度低于,100 ℃时才能进行排污。

  排污管上如装有两个阀门,一个是慢开阀,装在靠近炉体,另一个是快开阀,装在慢开阀后面。开启排污阀时应先打开快开阀,然后再打开慢开阀。

  排污时,要间断地开关排污阀,动作要缓慢,排污时要注意锅炉压力的变化,防止因锅水降压而发生汽化。排污完毕应先关闭慢开阀,然后再关闭快开阀,并检查排污阀是否已关闭严密,无泄漏。排污阀太紧不能转动时,不得用接长旋柄两人合旋,或用工具敲击来打开排污阀。排污时,同一台锅炉各排污点都应按顺序进行排污;几台锅炉合用一根总排污管时,排污要逐台进行。排污过程中若锅炉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

  2除污器清污

  每月至少应对回水干管上的除污器进行一次清污、

  4、4、6保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1安全阀

  (1)为防比安全阀的阀瓣和阀座粘住,每周应对安全阀作一次手动排放试验,操作时要轻拉、轻抬、轻放。

  (2)检查安全阀的铅封是否完好:杠杆式安全阀上的重锤是否发生移动或被加上其他重物。

  2压力表

  (1)每周至少冲洗一次压力表缓冲弯管,防止堵塞。冲洗弯管后,不要立即打开弯管上的旋塞,避免高温水直接进入压力表的弹簧管内,导致压力表损坏甚至失灵。

  (2)经常检查、观察缓冲弯管上的旋塞,应保证其在全开的位置上。

  4、4、7对自动调节装置要求

  1应对主控制室外的自动装置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视,确保自动调节装置的调节机构完整、准确、灵活可靠。

  2当自动调节装置运行发生异常导致锅炉运行参数失控时,应将自动装置切到手动进行调控。

  3温度控制器

  (1)按设定温度自动启炉和停炉。

  (2)按设定温度自动进行大小火转换。

  (3)超温报警保护。温度上限值应略低于正常出水压力的饱和温度减20 ℃ 。

  4压力控制器其报警保护装置应略低于正常出水温度加20 ℃的相应饱和压力。

  5燃气检漏装置和空气压力继电器工作可靠。

  6熄火保护装置探头牢固、清洁、工作灵敏可靠。

  4、4、8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和锅炉干燥

  1司炉人员要保持锅炉各种附件和锅炉房墙壁、地面的清洁;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固定位置;不准在锅炉房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保持锅炉本体的干燥

  (1)锅炉范围内的阀门和旋塞,人孔、手孔以及管道的法兰,要保持严密不漏。

  (2)防止炉脚潮湿。锅炉下面的排水管要引入下水道和水池,不要直接冲刷到炉体上,锅炉的下脚处不积水;排污管应引到排污扩容器或锅炉房外的安全地带;锅炉下部也要保持干燥,不向上浇水,烟囱法兰要严密,防止漏风。

  4、5、锅炉房运行控制指标

  4、5、1新装、移装、改装的锅炉应当进行热效率测试(正、反平衡);运行锅炉每1一2年应作一次热效率测试;必要时应进行燃烧效率测试。

  4、5、2锅炉在设计条件下运行,其热效率不应低于原设计效率的95 %

  4、5、3锅炉正常运行时,其实际负荷不宜低于额定符合的60 %。

  4、5、4锅炉房的燃气、水和电等应计算量。

  4、5、5供热系统的失水率应控制在总循环水量的1 %以内。

  4、6锅炉及辅助设备的停止运行

  4、6、1停炉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常停炉

  正常停炉前,司炉人员应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所发现的问题记录在有关记录薄内;并通知有关部门。

  (1)熄火,停止燃气供应,并对锅炉进行后吹扫。

  (2)关闭燃气截断阀

  (3)循环泵应在锅炉出口温度低于50 ℃停运。并根据负荷变化逐台停止循环水泵。停泵时,应先逐渐关闭出水阀,然后停泵。

  2紧急停炉

  锅炉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炉:

  (1)因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口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 ℃ 。

  (2)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然继续下降。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8)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

  操作如下:

  (1)按急停按钮。

  (2)切断燃料供应。

  (3)当排水系统故障时,严禁停运循环水泵。

  (4)锅炉进行通风降温,若电源中断又无备用电源时,有条件可向锅炉加自来水,并通过泄放阀排出,以利降温。

  4、7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故障处理

  4、7、1当锅炉出事故时,应进行事故分析,并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4、7、2超温、汽化时应按4、1、2紧急停炉处理。

  4、7、3爆管事故

  1紧急停炉

  2检测水质

  4、7、4锅炉房电源中断时应采取下列处理方法:

  1投入事故照明电源。

  2将用电设备操作机构恢复到停止位置。

  3将自动调节装置操作机构恢复到手动位置。

  4迅速打开全部炉门,降低炉膛温度。

  5开启引风机挡板,保持炉膛负压。

  6迅速开启紧急排放阀门并补水。

  4、7、5燃气燃烧常见故障的现象、原因及处理办法(见下表)

  故障现象造成原因处理办法

  接通电源,按启动按钮电机不转

  ①气压不足,锁定。

  ②电磁阀不严,检漏锁定。

  ③热继电器开路

  ①调整气压至规定值清理或修理电磁阀按复位按钮,

  ②检查元件是否损坏以及电流是否正常

  启动前后吹扫正常,但不点火

  ①电磁阀不工作

  ②电磁阀烧坏

  ③气压太低

  ④风量太大查线路并修复

  换新

  调整气压至规定值减少配风,减小风门开度

  气压正常,点不着火,电极不打火。

  ①点火变压器烧坏

  ②高压线损坏或脱落

  ③间隙过大或地短路

  ④电极碎裂或与地短路

  ⑤间距不适合换新

  重新安装或换新

  重新调整

  重新调整或换新

  重新调整

  点后5秒钟又熄火

  ①气压不足,压降太

  ②风量太小

  ③风量太大重新调整,清理滤网

  重新调整

  重新调整

  冒白烟

  ①风量太大

  ②空气湿度太大煤气含氢量高,过氧量大,生成水调小风门适当减少风量提高进风量及温度

  4、8锅炉及辅助设备停止运行后的保养

  4、8、1锅炉在停炉后,为防止受热面表面遭受腐蚀,应做好停炉保养工作。常用的停炉保养方法有压力保养、干法保养、湿法保养。当采用其他新技术新方法进行保养时,应征得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1压力保养

  压力保养一般适用于停炉期限不超过,周的锅炉。用锅炉中的余压(0.05—0.1MPa)保持锅水温度稍高于100 ℃,使水即不含氧气,又可阻止空气进入锅筒,为了保持锅水的温度,可以定期在炉膛内升微火,也可定期利用相邻的锅炉蒸汽加热。

  2湿法保养(即满水法保养)

  湿法保养使用于停炉,10—30天的锅炉。停炉后待锅水冷却到70 ℃以下时将水放尽,清除水垢烟灰将所有的人孔、手孔、阀门等封闭严密,并用盲板与运行中的锅炉完全隔离。将软水注入锅炉至最低安全水位。再将己配置好的碱溶液注入锅炉,其剂量为:氢氧化钠,按每吨锅水加8—10kg:如果选用碳酸钠,按吨锅水加20kg,或用磷酸三钠,按每吨锅水加20kg 。注意使锅炉内碱溶液混合均匀,待碱溶液全部加入后,再用软水注入锅炉,直至水从锅炉最高处冒出后,关闭给水阀。保养期内要定期微火烘炉、保持受热面外部干燥,同时定期开泵进行锅水循环,使各处碱溶液浓度一致,每5天还要取样化验,如碱度小于5—12mmol几时,应补加溶液,冬季还要采取防冻措施。

  3干法保养

  干法保养使用于长期停炉(一般超过一个月以上)。锅炉停炉后,把水全部放尽,将水垢、粘附物等杂质清除干净。为使锅炉干燥,可用极微火将锅炉烘干,然后将装有块状的生石灰的容器放入锅炉内,把手孔、人孔及汽、水阀门等关闭,炉内也要用容器盛装生石灰放入。生石灰量按每立方米容积8公斤计算。每月应打开人孔检查锅炉内壁情况,如发生生石灰失效成粉状,应更换新的块状的生石灰,并将所有门孔重新关闭严密。

  4、8、2有关辅助设备也应按其要求做好维护、保养、防止腐蚀。

  4、8、3停运的锅炉及附属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五、巡回检查制度

  1、锅炉运行巡检人员必须按各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对锅炉及附机定时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巡回检查路线及内容,应根据锅炉房具体情况制定,并张贴在锅炉房操作室墙上。各级人员应了解自己分管部分的安全状况、运行要求和职权。

  3、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设备带病运转。

  (2)新装或新投入的设备。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

  4、巡检人员将巡检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同时做好记录。

  5、巡检时发现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有管规程妥善处理。

  6、巡检时间为,小时1次。

  7、巡回检查完毕,巡检人员向值班长通报情况,并在运行记录上签字。

  六、水质处理化验管理制度

  1 、水质化验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相应的操作规程。

  2 、水处理工要持证上岗,按照规定,定时化验,操作过程正确,取得的各项数据准确,并完整地做好水质化验记录,将记录保存1年以上、

  3 、当炉水控制指标超过规定值时,水处理工要及时记录并通知司炉工,指导司炉工进行排污。

  4 、水处理工应做好水处理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如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并做好记录。

  5 、水处理工应妥善保管好药品、仪器、工具。有毒药品应设专人专柜加锁保管,防止发生意外。

  6 、严禁假报分析数据,水处理工对数据负责。

  七、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 、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方面报告、发生事故时,除及时处理外,要保护好现场。

  2 、停炉超过4小时要迅速逐级报告主管领导,如实介绍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不得瞒报、谎报或延误不报。

  3、处理事故时,应保持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处理果断,要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处理事故先后顺序原则是"先处理影响安全的重大事故,后一般事故"

  4、运行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处理事故时,要对其他运行锅炉加强监护,以确保安全。

  6、对发生事故应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职工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存运行中不论发牛仟何事故,都应在事故消除后,将发生事故的经过原因检查情况处理方法详细如实地填入运行记录。

  八、锅炉房安全和保卫制度

  1 、锅炉附属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未经登记、检验、有严重缺陷或"三无"产品,不准私自投入运行。

  2 、锅炉房应绘制设备平面图和系统管网图,并张贴上墙。

  3、锅炉房炉前、压力表、温度表、水泵房、调压站、仪表间、配电室、中控室、巡回检查走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4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锅炉房要做好分工,由专人负责本锅炉房的安全保卫工作。

  5 、锅炉房应地面平整,走道通畅、保持所有设备整齐清洁,不准在锅炉房内搭晾衣物等。

  6 、消防器材应合格有效,放在明显处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7 、备品备件堆放整齐,不得存放与锅炉设备无关的物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8 、锅炉房内严禁吸烟、使用打火机等生产明火的行为。运行期间要严格执行动用明火报告制度,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9、锅炉房门前应注明"锅炉房重点,闲人免进"的字样。除主管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联系工作时,须经当班负责人允许方可进入。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封住通往室外的门。

  10、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参观人员须有关人员陪同,进行登记,不准乱动阀门和运行操作设备,不经允许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11 、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请况,要听从锅炉值班人员的指挥。

  九、经济核算制度

  1 、锅炉房应设专(兼)职核算员,进行经济核算,以考核锅炉运行技术经济指标。

  2 、年度运行记录的原始资料要完整齐全,装订成册,以便考查,保存期3年。

  3 、锅炉房运行技术经济指标应逐日按班组填写核算表。

  4 、每月应对锅炉运行的技术经济指标汇总上报。

  5 、经济核算应统计日、月、年度的天然气、电、水等能耗和各种费用。

  6 、经济核算应汇总计算出年度的各项单方面能量、负荷率、运行成本和总成本。

  十、锅炉运行记录制度

  1、运行记录自点火试运行之日开始至停火之日止,每班的司炉工、水处理工等必须认真填写记录。

  2、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按时填写各种记录表,记录应准确、可靠、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各岗位进行交接班时,应在记录表上签字。记录者应对所填写内容的正确性负责。如发现记录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记录人负责、

  3、运行记录由供暖单位主管部门统一保管,并根据其内容的重要性确定保存期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4、运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种温度记录;

  2)各种压力记录;

  3)各种能耗记录;

  4)锅炉及附属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记录;

  5)交接班情况记录;

  6)水质化验及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记录;

  7)设备检修、保养情况记录;

  8)上级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9)事故记录。

  十一、报表管理制度

  1 、员工登记表

  2 、收发文登记表

  3 、供暖中心外来人员登记表

  4 、锅炉房及供热管网系统安全防火检查记录表

  5 、能源消耗日统/月报表

  6 、供暖运行温度记录表

  7 、供暖温度测试记录表

  8 、供暖设备普查表

  9 、供暖中心维护维修记录表

  10 、供暖服务用户意见调查表

  服务标准和承诺

  1、设置供热运行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司炉及维修人员,并持证上岗;

  2、定期对运行人员进行安全和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教育,确保设备安全无故障运行,运行中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停供事故;

  3、设常年技术维修服务机构,维修人员24小时值班;

  4、接到业主报修通知后,十五分钟到达维修现场,并立即按照《报修处理标准作业规程》和《入户维修服务标准作业规程》进行维修,确保业主满意率达到100 %;

  5、保证设备安全合理运行,并按计划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维修率达到100 %;

  6、承担由于违反操作规程引起的设备和人身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 、供暖期限为当年的10月15日至次年的5月15日,并根据实际情况或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提前或延长供暖;

  8、供暖平均温度达到20℃极个别远端用户不低于18℃;

  9、每个供暖季按北京市市政管委会京政管字(20xx)433号文件《关于用户室温检测暂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入户测温,抽测的比例不低于用户数的10 %;

  10、业主有效投诉率低于千分之五;

  11、严格执行《客户投诉处理作业规程》,确保业主有效投诉解决率达到100 %,业主满意率达到100 %。

  维修、保养方案

  (一)、日常维护、检修保养: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包括:

  日常运行保养和年度检修、维护保养两方面工作。

  2、日常运行保养

  (1)三大安全附件保养(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定时试验、记录、送检;

  (2)机械设备保养;应定时检查、实施、记录如润滑、排污、水泵冷却水畅通和排气、风烟泄漏、电气维保和跑、冒、滴、漏等。

  3、年度检修、维护保养:计划在每年三月末前制定。明确检修、维护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负责人。并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4、供暖锅炉停炉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有效的保养方法。

  5、锅炉及附属设备的检修内容和检查验收结果、有关责任人名单,应及时记载在锅炉技术档案或供暖设备档案内,以便查考。

  6、供暖期间运行人员对锅炉及附属设备做(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调试、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7、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每班前要擦拭干净,保持环境卫生。

  (二)、锅炉停止期间的维护保养:

  1、停炉前的准备工作,应把停炉时间及时通知用暖单位,对锅炉、循环泵供暖阀门及管道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记录有问题的故障点。

  2、在确定停炉时间后,及时收集整理用户意见,把发现的问题集中作好记录,以便安排检修。

  3、在停炉后,锅炉出口温度降至50℃以下时,方可停止循环泵。

  4、在供暖系统没有泄漏情况下,保持锅炉及供暖系统内压力在0.1~0.3MPA之间,关闭各系统供热阀门,关闭锅炉进、出水阀门,采用湿式保护法,保养锅炉和系统管道等。并认真进行防腐工作。

  5、锅炉在停炉后,为防止受热面表面遭受腐蚀,应做好停炉保养工作。常用的停炉保养方法有压力保养、干法保养、湿法保养。当采用其他新技术新方法进行保养时,应征得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使用。

  (1)、压力保养

  压力保养一般适用于停炉期限不超过1周的锅炉。用锅炉中的余压(0.05~0.1MPa),保持锅水温度稍高于100℃,使水即不含氧气,又可阻止空气进入锅筒,为了保持锅水的温度,可以定期在炉膛内升微火,也可定期利用相邻的锅炉蒸汽加热。

  (2)、湿法保养(即满水法保养)

  湿法保养使用于停炉10—30天的锅炉。停炉后待锅水冷却到70℃以下时将水放尽,清除水垢烟灰,将所有的人孔、手孔、阀门等封闭严密,并用盲板与运行中的锅炉完全隔离。将软水注入锅炉至最低安全水位。再将已配置好的碱溶液注入锅炉,其剂量为:氢氧化钠,按每吨锅水加8—10kg;如果选用碳酸钠,按吨锅水加20kg,,或用磷酸三钠,按每吨锅水加20kg。注意使锅炉内碱溶液混合均匀,待碱溶液全部加入后,再用软水注入锅炉,直至水从锅炉最高处冒出后,关闭给水阀。保养期内要定期微火烘炉,保持受热面外部干燥,同时定期开泵进行锅水循环,使各处碱溶液浓度一致,每5天还要取样化验,如碱度小于5—12mmol/L时,应补加溶液,冬季还要采取防冻措施。

  (3)、干法保养

  干法保养使用于长期停炉(一般超过一个月以上)。锅炉停炉后,把水全部放尽,将水垢、粘附物等杂质清除干净。为使锅炉干燥,可用极微火将锅炉烘干,然后将装有块状的生石灰的容器放入锅炉内,把手孔、人孔及汽、水阀门等关闭,炉内也要用容器盛装生石灰放入。生石灰量按每立方米容积8公斤计算。每月应打开人孔检查锅炉内壁情况,如发生生石灰失效成粉状,应更换新的块状的生石灰,并将所有门孔重新关闭严密。

  6、有关辅助设备也应按其要求做好维护、保养、防止腐蚀。

  7、停运的锅炉及附属设备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三)、定期大修注意事项:

  1、新安装或大修的燃气锅炉,必须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登记标志,其锅炉房的消防和燃气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重新启用的锅炉,必须按现行《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合格,锅炉房的消防和燃气设施完好,方可投入运行。

  2、大修完毕后的锅炉各项调节调试应严格按项目主管或生产调度指令按步骤进行。

  3、锅炉大修作业人员、电、气工及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证的类别必须与所操作的设备相符;操作证还应分为燃油燃气的类别;操作证应是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

  4、锅炉有关安全技术档案和各项运行记录完备。

  5、锅炉房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并有必要的图纸表,并已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锅炉及附属设备完好率100%。

  (四)、锅炉供暖和维修标准

  序号

  工程项目维修内容质量标准限时要求

  停炉检修1热源部分(含热力点)对锅炉热交换器及所有附属设备节门进行全面检修通过检修提高锅炉热交换器及附属设备的完好率,节门开关灵活有效。九月底前完成

  2管道部分管道局部糟朽、保温脱落、节门开关不灵活及管道进水。 检修后做到管道保温好、节门开关灵活有效、地沟做到不进雨、下水。

  3室内部分室内管线局部糟朽、散热器损坏、节门开关不灵活及暖气局部不热。检修后做到管线、散热器完好,节门开关灵活有效、解决好暖气局部不热。

  运行期间1热源、热交换器及附属设备对锅炉、热交换器及所有的附属设备、节门定期维修保养。保证锅炉、热交换器及所有的附属设备正常运行,节门开关灵活,杜绝跑、冒、滴、漏。

  2室内设备室内管线、散热片、节门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的应维修维修后杜绝室内设备跑、冒、滴、漏。对室内出现大跑水接到用户报修后,半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处理,滴漏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

  3暖气局部不热室内管线及散热器存在局部不热现象。维修后,室内管线及散热器应恢复正常。接到用户报修后4小时之内到现场处理

  锅炉运行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锅炉的运行及安全管理十分重要,为此我们拟采取下列管理与技术措施,确保承包后,采暖季供热系统顺利运行。

  (一)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由总经理直接领导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确保锅炉正常运行,负责设备维修及技术等管理工作。

  (二)我公司接管供热运行后,马上组织有关管理人员进驻现场。从甲方单位全面接管锅炉房及管道等有关设备的竣工图纸及资料,尽快熟悉现场及设备,小区房屋的热工特性,了解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方案,争取马上进行冷态试运行,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公司现有人员中抽调得力的班长、司炉人员组成责任心强、技术熟练、有较多经验的人员,组成运行和维修班组,集中一周时间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培训重点为:

  1、了解和熟悉小区的基本情况,了解和熟悉小区供热设备及管线的基本情况,了解小区建筑物的热工特性;

  2、强化燃气锅炉房的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再教育。重新学习和贯彻《北京市供暖热水锅炉系统运行操作规程》,国家劳动部《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锅炉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文件。考核合格后上岗。

  (四)立即对锅炉设备进行检查,提出入冬前的检修方案,确保冬季供热顺利进行。

  (五)拟每班配备一定数量维修工人,及时为用户服务,做到小问题及时处理不过夜。属于班组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公司,由公司组织内、外力量进行抢修。

  (六)管线热平衡任务由公司配备的专业人员随时观察,研究管线平衡中的问题,及时进行水利平衡调整,达到用户满意。

  (七)建立报表记录,统计制度。内容包括:锅炉运行日志,水处理设备水质监督,化验报表,天然气、电力、水量的计量统计报表,做到每班记录、每班核算,每日小结。考核指标按季节分解到班组,在保证供热质量的情况下,节约能源降低成本,争取甲方、用户、业主三方满意。

  (八)由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检查三项制度、三个规程以及统计、核算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做到防患于未然。供热设备维修管理技术措施:除了加强对司炉人员的运行和操作管理外,停炉以后,对设备的全面检查、检修、保养对来年安全供热是小区甲方管理中一个及其重要的问题。针对小区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技术措施对设备进行检修。根据日常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执行中的问题再逐步完善、补充。

  (一)设备检修周期:每年4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

  (二)设备检修时间:本公司将时间分为两类。

  1、设备小修周期,设备实际运行的时间3000—4000小时,相当于一个采暖季。

  2、设备大修周期,设备实际运行的时间120xx—16000小时,相当于四个采暖季。在平日加强运行管理,停炉后认真执行小修项目,四个采暖季大修一次,应当没有问题。

  (三)根据检修周期对设备制定周期检修计划。

  燃气热水锅炉周期年检项目表

  被检单位:

  炉号:

  检修日期:年月日

  检修人员:

  序号检修保养项目存在问题运行正常维修后恢复正常

  1燃气球阀门、过滤器

  2燃气调压器

  3燃气主电磁阀、点火电磁阀

  4燃气泄漏检测系统

  5锅炉进出水阀门及管路

  6回水压力表、温度传感器、温度调节器

  7供水压力表、供水温度传感器

  8集气罐上超压保护、超温保护及报警

  9水位保护系统(缺水保护)及报警

  10自动点火系统(点火变压器、高压线、点火电报)

  11火焰监视系统(电眼、火焰探测棒)及警报

  12燃烧器

  13风门及联杆等机械联动系统

  14风压开关及保护系统

  15控制柜及接触器、中间继电器

  16程序控制器、大小火转换控制系统

  17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

  18循环泵及连锁保护

  19排污阀、锅炉进出水阀门

  20前拱保温及耐火材料

  21燃气配比及烟气温度

实施办法9

  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入,课程标准的全面实施,学校面临的竞争形势都促使我们必须加强教学研究,进行教学改革,集中大家的力量,通过集体备课,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率。这是时代对教学研究的要求,也是教师个人专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现制定集体备课制度如下:

  一、集体备课的程序。

  由各学科教研主任总负责,各年级学科备课组长具体负责,做到“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备人。

  1、每周保证两个小时的集中集体备课时间;平时遇到问题,随时进行研讨。

  2、备课组长确定每周的集体备课内容(原则上为下一周的教学内容),由主备教师提前熟悉教材,进行初备;集体备课时由备课组集中研讨,教研活动时间,全教研组集体研讨,教研组长把好关,然后形成集体备课教案;周五把教案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syxxzx@126.com。

  3、集体备课后,教师根据自身的教学特点,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教学内容的个性化设计,形成书面教案,进行课堂教学。

  这样,通过时间的固定性,保证集体备课的有序深入开展。

  二、集体备课的内容。

  1、确定教学目标:要求全册备课、单元备课、章节备课。认真研究教材,根据课标要求和教材内容,确定所要达成的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教学目标,其中要包括全册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和章节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的制定是否恰当,关系到教学的成败。准确确定教学目标的前提是深入理解课标,吃透教材,了解学生。

  2、明确重点、难点:教学重点的确定,依据的是课标和教材要求,而难点的确定依据的是不同层次学生学习该内容的疑点,所以确定重难点时,也必须考虑到课标、教材和学生的'接受能力。

  3、研究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

  修订后的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增加了“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和有意义的接受性学习相辅相成”的内容,这就告诉我们,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不应该是唯一的学习方式,应该与有意义的接受学习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集体备课时,我们应该探讨哪些知识可以让学生自己掌握,哪些需要合作探究,哪些是需要教师讲解的,教师应讲到什么程度,预设学生会出现什么问题,教师应采取什么方式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4、设计出章节教学的基本过程:包括教学环节的设计,师生多边互动学习的安排,教学时间的分配等。

  5、课堂、课后训练题目的配置:选择的题目既要适量,更要有代表性,具有训练的价值;既要考虑基础性,也应兼顾发散性;还要考虑到不同层次学生的能力,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三、集体备课的检查评价。

  1、根据上报的时间,相关领导到备课组进行检查,或参加备课活动。

  2、检查集体备课教案。

  3、推门听课,检查教学目标的落实,教学重点难点的突破,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的选择,评价教学效果。

  所有检查均量化赋分。

实施办法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强化事故预防,切实保障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请求的经济赔偿,不影响参保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坚持风险防控、费率合理、理赔及时的原则,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第六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地区可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明确应当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存在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或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投保职业病相关保险。

  对生产经营单位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增加或将其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

  第二章承保与投保

  第七条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能力,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商业信誉情况;

  (二)偿付能力水平;

  (三)开展责任保险的业绩和规模;

  (四)拥有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的数量和相应专业资格情况;

  (五)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情况。

  第八条根据实际需要,鼓励保险机构采取共保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保险机构可以开发适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保险产品。

  第十条除被依法关闭取缔、完全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外,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延迟续保、退保。

  第十一条制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准指导费率,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费率调整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

  (一)事故记录和等级:费率调整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发生事故、事故次数和等级确定,可以根据发生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及以上事故次数进行调整。

  (二)其他:投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风险程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是否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赔付率等。

  各地区可以参考以上因素,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具体的费率浮动。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障范围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

  第三章事故预防与理赔

  第十三条保险机构应当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协助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下工作:

  (一)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

  (六)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

  (七)其他有关事故预防工作。

  第十四条保险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服务范围,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项目及频次。

  保险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服务工作时,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评估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保险机构可在下一投保年度上浮保险费率,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赔偿保险金;建立快速理赔机制,在事故发生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先行支付确定的赔偿保险金。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赔偿保险金支付给受伤人员或者死亡人员的受益人(以下统称受害人),或者请求保险机构直接向受害人赔付。生产经营单位怠于请求的,受害人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机构请求赔付。

  第十六条同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获取的保险金额应当实行同一标准,不得因用工方式、工作岗位等差别对待。

  第十七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中涉及人员死亡的最低赔偿金额,每死亡一人按不低于30万元赔偿,并按本地区城镇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变化进行调整。

  对未造成人员死亡事故的赔偿保险金额度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激励与保障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等评定的必要条件,作为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风险分类监管,以及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重要参考。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各地区应当在安全生产相关财政资金投入、信贷融资、项目立项、进入工业园区以及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十条对赔付及时、事故预防成效显著的保险机构,纳入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实行联合激励。

  第二十一条各地区将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纳入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和考核内容。

  第二十二条鼓励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为保险机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提供技术支撑。

实施办法11

  集体备课是一种教师教学研讨的方式,旨在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通过集体备课,教师们可以共同讨论教学内容和方法,分享教学经验,相互启发与提高。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参与了学校的集体备课活动,并从中获得了宝贵的经验与体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参与集体备课实施办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集体备课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和规范流程。在我们的学校,每次集体备课会先确立一个明确的教学目标,例如学习重点和难点,然后根据教材、学情和课程目标来进行教学设计。每个老师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提出自己的教学方案,并进行讨论和反馈。这个过程中,大家可以相互启发和补充,从而形成一个更加完整和优秀的教学设计。

  其次,集体备课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积极参与合作探讨。在我们的集体备课中,每个人都有机会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而且大家非常欢迎和鼓励这种交流。通过积极参与,我发现自己不仅能够更好地理解授课内容,还能够获得其他老师的教学经验和观点。集体备课的合作探讨过程中,我还学到了很多新的教学方法和技巧,对我的教学有了很大的帮助。

  集体备课的一个重要好处是能够共享资源和经验。在我们的学校,老师们经常会带来自己收集的教学资源,包括幻灯片、教案和习题。这些资源可以帮助其他老师更好地备课和教学。此外,老师们还分享了自己的教学经验,包括教学方法、学生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经验。通过这种共享,我们能够更好地借鉴和吸取他人的优点,从而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集体备课不仅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和学习的平台,还能够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质量。通过与其他老师的互动和合作,我发现自己在课堂教学上的不足之处,并尝试改善和提升。与此同时,我也意识到,在集体备课中,自己的经验和知识也能够对其他老师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我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集体备课,并尽可能地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和理念。

  最后,集体备课还能够展现团队合作精神和凝聚力。在我们的备课组中,老师们经常会一起讨论、商量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这种合作和协作的过程中,我们不仅加深了相互之间的了解,还培养了一个团结和谐的备课氛围。通过集体备课,我们形成了一个更加紧密的团队,共同致力于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总结起来,集体备课是一项重要的教学研讨方式。通过明确目标和规范流程,并积极参与合作探讨,我们能够共享资源和经验,并提升专业素养和教学质量。同时,集体备课还能够展现团队合作精神和凝聚力。作为一名教师,我将继续积极参与集体备课,并将所学所得应用到我的教学实践中,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

实施办法12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杜绝重大恶劣伤亡事故的发生,降低一般事故频率,切实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并推行以安全生产为突破口的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加强落实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根据国家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增强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层层有人负责,共同努力做好安全生产管理。

  二、机构设置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成员由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公司专职安全、财务审计、材料设备、工程管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公司设立质量安全监管部,编制4人,专司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3、分公司及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部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施工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施工队长及各工种的作业组长组成。

  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应配备专职安全员1人;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应配备专职安全员2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配备专职安全员3人;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配专职安全员1人。

  5、施工队、各主要生产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协助施工队长、班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兼职安全员由各施工队及班组长确定,报项目部备案。

  三、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公司负责人

  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调配人财物,满足施工安全需要。

  2、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其持续有效运行。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则和安全生产条例,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检查督促各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4、决定企业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施工项目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并适时监督检查、评估其施工安全管理成效。

  5、决定公司安全管理年度工作目标、专项资金年度投入计划、安全生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批准施工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标准。

  6、决定对公司相关部门、施工项目部及有关人员的奖惩。

  (二)公司安全分管负责人

  公司施工安全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施工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负责提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教育培训及资金投入计划,并监督落实。

  2、合理调配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其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及时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及时总结分析施工安全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相应整改和预防措施;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领导和督促各级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负责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主持现场调查和处理,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

  公司技术负责人主要负责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其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公司安全防护保证标准和文明施工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组织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重要设备设施的验收和定期检查工作,组织建立重大

  危险源目录,并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识别、控制和管理。

  4、参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的制定、实施情况检查以及评审和修订,参加公司有关安全会议和应急救援,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5、负责解决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置技术方案。

  6、负责提出公司安全技术政策,组织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和先进设备。

  (四)分公司及项目部负责人

  分公司及项目部负责人是工程项目施工的具体组织者,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合理安排人财物,满足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需要,明确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全过程保持有效运行。

  2、按照规定参与或主持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工地。

  3、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专项资金计划、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经公司批准后严格实施。

  4、与分包施工单位、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监督检查各类人员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落实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和监控措施,组织对主要设备设施查验,办理相关手续。

  6、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协助做好事故调查,落实整改措施。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项目安全管理和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查找问题和隐患,并督促整改,定期召开安全形势分析会议,分析总结项目安全生产形势。

  (五)项目工程师

  项目工程师主要负责项目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法规和各项制度,组织编制项目有关安全生产措施办法。

  2、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班组长及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参加项目安全检查和重要项目设备设施的安全专业检查,从技术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组织施工班组长和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教育作业人员不得违章操作,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5、时刻注意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做出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六)专职安全员

  专职安全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现场应急预案救援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3、协助组织推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工作。

  4、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工地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调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和措施。

  6、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协助领导组织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助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指令先停工整改,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分析和报告,做好事故的预测预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并督促要求实现。

  8、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报告领导处理,对违反安全规定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的行为,经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反映。

  9、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10、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班、组长及兼职安全员

  1、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人员安全作业。

  2、根据作业任务、生产环境和人员思想状况等特点,开展安全活动。对新作业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其安全。

  3、组织本班组人员上班前15分钟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总结前一天作业情况,结合当天任务进行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4、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作业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6、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前或责任未分清前不交接。

  7、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立即上报,并组织全班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8、带领本班人员积极参加应急预案的演练,掌握急救常识和器材使用方法。

  9、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八)作业人员

  1、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听从指挥,不盲目乱干,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遵守安全纪律,不得在施工现场玩耍、追逐、打闹,不得擅自离岗。

  3、上岗前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具。

  4、班前、班后要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作业环境进行检查,保证安

实施办法13

  第一条

  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公司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同级相关方函、电、来文。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条公文的签收:

  凡来公司公启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办公室收发员登记签收

  第四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办公室收发员对上级来文拆封后应及时附上xxx外来文件流单xxx,并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公司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分别送交办公室收发员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

  第五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文件资料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分送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应呈送公司领导亲自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紧急文件要即阅即办。

  2.一般函、电、单据等,分别由办公室收发员直接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办公室收发员应在当天将文件送到公司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业务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状况例外)。

  第六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资料。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办公室,切忌横传,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xxx批示xxx、xxx拟办意见xxx,办公室收发员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办公室收发员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职责,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确系工作需要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以防丢失。

  三、发文的管理

  第七条发文的规定: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下发文件主要用于:(1)公布规章制度;(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工厂文件;(3)公布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4)公布重大经营管理、技术、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上行文件主要用于:(1)对上级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外发文主要用于:(2)同相关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经营管理、技术、人事、物资供应等事宜。

  4.在日常经营管理、技术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业务科室书面或口头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公司文件发布。

  5.各业务部门如开专题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能够各业务部门名义发会议纪要。

  6.各业务部门与外单位发生的一般业务联系,可用各部门的名义对外发函(应各自编号备查)不用公司名义发文。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九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部门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拟搞人应填写《发文拟稿单》,并详细写明文件标题、发送范围、印刷份数、标定日期;

  2.草拟文稿务必从公司角度出发,做到状况确实、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文字简练、标点符号正确、书写工整。

  3.办公室对文稿进行审查和修改。对涂改不清、文字错漏严重、资料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应退回拟稿部门重新拟稿;

  4.经办公室审查修改后的文稿,送主管领导核稿(对文稿资料、质量负责);

  5.对审核时修改较多,有碍打印和存档的文稿,应由拟搞部门重新整理清楚;

  6.需经会签的文稿,由办公室在交付打印前送会签部门会签;

  7.经领导批准签发后的文稿交办公室统一编号打印;

  8.文件打印清样,应由拟稿人校对,校对人员应在发文稿上签名;

  9.文件打字后,由办公室派专人分发并检查落实状况。

  五、文件的借阅和清退

  第十条各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一般文件,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

  借阅文件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就地阅看,按时归还。任何人不得将文件带走或全文抄录,不允许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划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指定一位职责心强的同志负责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办检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与归档

  第十三条文件的归档范围:

  以公司名义构成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归档;其它部门日常工作中构成的活动资料,由各业务部门负责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立卷要求

实施办法14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xx〕11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出发点,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关注个体差异,突出学生发展、变化过程,全面客观反映学生在校三年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状况,构建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满足高等学校选拔人才的需要,促进高中学校切实转变育人模式,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据实记录学生高中阶段的成长历程、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特长是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根本原则,确保对学生的评价客观、全面、具体、真实,使评价过程可信、评价结果可用。

  (二)公正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要有科学规范的评价程序、严格有效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诚信保障机制和监督抽查机制,通过现代传播手段,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和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三)发展性原则

  坚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立足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记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的典型实证材料,客观反映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有机结合,有效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可操作性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力求简便、直观、易操作,便于多元主体参与。评价指标体系力求合理、适用、具体可评,易于被普通高中、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和接受。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评价操作与管理的信息化。

  三、评价内容

  我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成果等;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评价程序

  (一)写实记录。学校要为每位学生建立写实记录的综合素质电子档案。教师指导学生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和活动记录单,如实记述每学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全面、客观、及时录入到海南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

  (二)整理遴选。期末前,教师指导学生在网上整理、遴选重要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任课教师及时认定学分,撰写评语,并上传到网上。

  (三)公示审核。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必要的审阅材料,对录入档案的材料,必须由学生确认。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校园网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

  (四)形成档案。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主要内容:(1)海南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学期表。(2)海南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表。

  五、材料使用

  (一)综合素质档案是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是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必要参考。

  (二)高中学校要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作用,对学生成长进行及时性诊断、阶段性指导,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

  (三)高等学校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中的写实材料,结合招生录取要求加以使用。省级考试招生机构要给高等学校招生时查阅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便利。

  六、组织管理

  (一)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实施办法,指导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学校、学生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不断优化网络平台建设,强化电子平台查询功能,方便学生、教师、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查看综合素质档案。

  (二)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或操作办法,落实管理人员,指导并监督区域内高中学校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学生综合素质材料信息的录入、核实、公示与报送工作。

  (三)各高中学校要成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基于教育教学实际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与规则,落实日常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并监督评价工作,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定,对材料审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对参与综合素质评价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员,核定相应的工作量。

  (四)各高中学校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明确要求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注意挖掘和发现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并及时记入到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中。

  (五)各高中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校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客观真实。凡由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弄虚作假被举报且经相关部门核实确认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管理责任,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建立检查监督和诚信等级制度。为防止短期突击记录或集体造假行为发生,省、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学校诚信A、B、C、D、E五个等级,从本方案实施起,赋予全省所有高中学校的原始诚信等级为C级。凡由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弄虚作假被举报且经相关部门核实确认的,学校诚信等级下降一级;三年内没有发生诚信问题的,诚信等级上调一级。学校信用等级情况每年6月由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办法15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XX〕3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豫政〔XX〕94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县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按本办法自愿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第三条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第四条 新农保试点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并列入县、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县新农保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新农保经办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县新农保经办机构负责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等工作,为参保人员记录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第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农保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劳保所负责本辖区内参加新农保所需材料的收集,审查和上报。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资格等进行初审,并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参保登记,养老保险费的收缴、农村居民基本信息采集,相关情况公示等工作。

  基金筹集

  第七条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第八条 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试点县可根据本县财力状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不超过XX元), 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试点县可根据情况对选择高档次缴费的适当给予鼓励政策。

  新农保的缴费年度为每个自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九条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第十条 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县财政按确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省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20元补贴、省辖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元补贴。

  县财政为农村重度残疾人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100元,代缴后参保人仍享受省、市两级政府缴费补贴。

  县财政对参保缴费的烈士遗属、领证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双女户父母每人每年补贴 元(有条件的可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不能抵销个人缴费。

  个人账户

  第十二条 县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和其他补助分开核算。个人账户确保完全积累,一步做实到位。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每年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四条 参保人员因身份发生转变或户籍变更需跨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可随人全部转移,无法转移的,暂时保留其个人账户,待条件成熟后再转移。

  第十五条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顺序)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有权向经办机构查询其个人账户有关情况,经办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记录提出异议的,经办机构应及时受理、核实并处理。

  养老保险待遇支付

  第十七条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元,其中中央财政给予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县财政给予基础养老金补贴每人每月 元。对长期缴费的县财政给予参保人每人每月 补贴。

  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第十八条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由县经办机构核定其待遇领取资格,每月按标准领取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第十九条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补缴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第二十条 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县农保经办机构停止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服刑期满后,再继续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相关制度转移衔接

  第二十一条 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十二条 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按国家规定执行。在国家没有出台相关衔接政策之前,新农保参保人已经享受的其他社会保障待遇不变。

  经办管理服务

  第二十三条 新农保经办机构要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豫人社〔XX〕491号),规范新农保经办工作。加快新农保信息网络建设,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统筹推进,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第二十四条 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乡(镇、办事处)劳保所,按照每万名参保人员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比例配备人员,同时要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必要设施。

  第二十五条 新农保经办机构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基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在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统筹管理。新农保基金单独设立银行账户,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挪用、截留基金,基金结余按国家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要分账管理,不得混用。

  第二十七条 新农保经办机构要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豫财社〔XX〕110号)规定,加强基金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基金的筹集、划拨、发放的监管,增强社会监督和透明度。

  第二十八条 新农保经办机构按年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财政部门应按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编制的新农保基金预算安排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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