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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 1
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
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
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 2
1、学生一律凭借书证前往图书馆借书,无证者不得入内。
2、不得转借、冒用他人借书证借书。违者一经发现,收回借书证。借书证遗失,如无特殊理由一般不予补发,平时应妥善保管。
3、进入图书馆要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禁止携带食物、饮料入内。
4、借阅的图书须加爱护,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的.情况则应自行购买同册新书赔偿图书馆,若买不到相同图书,则按照遗失图书价格赔偿同等价格的书籍一本。
5、学生借书采用全开架借阅,书架上的书籍是按照《中图法》分类排架,请注意书号顺序,切勿乱插乱放。
6、学生凭本人借书证最多可借书籍2本,图书管理员最多可借4本。书籍借阅期限为30天,每人可续借1次。续借图书须携带借书证和需续借的图书到图书馆办理相关手续。
7、学生找到所需借阅书籍后自行到工作台自助借阅机或找图书馆老师办理借书手续。
8、学生中途转学或毕业,则应还清图书,办理好手续方可离校。
9、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1:30—16:30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篇12】
一、借书必须凭借书证,由本人签字,不得代签、代借,不得无证借书。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发现将其借书证收回。
三、借书证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图书馆登记注销;登记时如发现图书已被借出或其他情况,均由领证人负责。
四、工具书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借用时需经教务处批准,使用后应立即归还。
五、对已破损的图书,不予借出,经修补后方可出借。
六、本馆图书只限本校师生借阅,特殊情况应由有关领导同意方可借阅。
七、阅览室只供本校师生使用,非本校师生,未经许可谢绝入室。
八、阅览室报刊资料仅供在室阅读,未经许可一律不准拿出室外,若需拿出室外复印,须经阅览室管理员批准。
九、每人每次限借阅报纸或期刊一册,阅后放回原处可更换另一册。
十、不允许占位,离开座位须将私人物品带走,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其他读者可以使用该座位。
十一、注意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和乱丢纸屑果皮等。
十二、爱护室内物品,不准在报刊桌凳上乱写乱画,更不准有撕页、写画、污损、剪裁等行为。
十三、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喧哗、闲聊、吃东西、吸烟、躺卧、打手机等。
十四、丢失或损坏报刊的,需拿同名同期同版本的报刊来赔偿,否则将按此报刊的全年价予以赔款。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 3
1.教师和学生进入阅览室看书,应先在服务台处以借书卡换取代书板,并请记住自己的板号,在书架上选中一本书刊后将代书板放入书(刊)的相应位置,阅后,书(刊)放回原处,取回代书板。最后凭代书板到服务台换回自己的借书卡。
2.教工和学生到书库借书凭借书卡办理手续,在书库选书时,为避免书库的乱架,请尽可能将到而不借的`书插回原位,为防忘记不借的书抽自何处,可用代书板插进去以协助记忆,代书板在借书处领取,办理借书手续时须归还,如若不能将书插入原位,可将书平放在书架上,切勿乱插。
3.借书处有两个通道,一为还书入口,只进不出,另一为借书出口,只出不进,还书时,将书交给图书馆人员,销账后,即可离开;借书时,须将借书卡和书给图书馆工作人员,然后通过出口(即监测架)至取书窗口,取走卡和书。
4.办理借阅手续前,请检查所借书刊是否完好,如遇异常应立即向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否则,责任自负。
5.请自觉爱护图书、书架等校产。严禁私自带出书刊,对损坏公物和违纪行为,都将严肃处理。
6.自觉维护图书馆内的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瓜果壳、烟蒂杂物。
7.不得喧哗,更不得打闹,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室内良好的气氛。
8.该须知只适用于校内教工和学生,外校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 4
一、图书室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书,学生须凭本人借书卡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每学期放学前两周全面归还清所借图书。
2、借书时须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师生所持借书证只限本人借用,每位学生每次可借阅图书一册,半月之内归还。教师每次可借阅图书三册,借书总数不超过十册。借书期限不超过两月。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或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图书室书刊赔偿制度》赔偿。
6、当月期刊、工具书和孤本书原则上不外借,图书室书刊不对校外人员借用。
二、阅览室
1、到阅览室读书的.班级要按规定时间进阅览室。
2、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将书刊报纸带出阅览室,不准在阅览室内大声吵闹。
3、每位学生每次借阅的书刊只限一册,阅完后及时和同学交流。
4、爱护书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5、阅览室书刊不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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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丰富阅读、提升能力、开阔视野,拓展思维,高一(26)班特建立班级图书馆。下面就班级图书馆的构建、图书收藏与借阅规则做一说明。
一、班级图书馆的构建与图书收藏
班级图书馆在语文教师和班主任的指导下,由班委会领导负责,并由语文课代表具体负责的班级课内外教学服务部门。班级图书馆图书来源途径有三:高一(26)班师生自愿贡献、学生“备优激励”奉献和支持高一(26)班教学的朋友赠送。关于班级图书馆管理权、所有权和使用权说明如下:
1、班级图书馆管理权归高一(26)班班委会,具体管理有语文课代表负责。
2、班级图书馆图书的所有权归贡献者或奉献者,若相关学生离开班级时,有权要求收回本人所贡献或奉献的图书。朋友赠送图书或离开班级同学留赠的`图书所有权归班主任所有,班主任在班委会的支持下妥善保护好图书,为一届又一届学生提供阅读服务。
3、班级图书馆图书仅供高一(26)班师生使用,如果其他人借阅必须委托(26)班师生转借,借出图书由转借人负责。
4、借出图书丢失,班委会或语文课代表应当督促借阅者购买同样书籍赔偿。
二、班级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为了更好地保护好班级图书以及了解班级图书借阅情况,并使班级图书阅读效益最大化,特制定下面借阅规则:
(一)非寒暑假时期
(1)每人每次只能借阅1本图书,每次借阅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2)不能在语文、英语学科上阅读班级图书,否则禁止借阅班级图书3周;
(3)学习基础不错(最近一次大考年级排名1200前)的同学,若时常不能完成作业,禁止借阅班级图书2周。
(二)寒暑假时期
(1)所有同学都得借阅1—3本图书,新学期开学归还;
(2)新学期归还图书时,交读书笔记或阅读心得一篇。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 6
1、全校教师要爱护书籍,选书时未选中图书请放回原处,对图书不得折叠涂抹,不得损坏。
2、教师每人每次可借2本图书,借阅时间为一个月,到期后,按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
3、每位教师应爱惜学校图书,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损坏图书,不得将图书转借外单位人员。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4、严重损坏、破损和沾污、丢失图书的,按图书室赔偿制度执行。
5、图书一学期清点一次,借阅人应在期末将所借图书全部交回,否则按图书现价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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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持有序的借阅流程,配合正常的教学进度,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维护读者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入室须知
1、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学生一律不得将书包带入阅览室。
3、注意仪表,保持安静。
4、爱护图书,不在图书上乱写、乱画,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爱护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
5、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严禁将食品、饮料带入室内。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二、借阅时间
借还书时间:中午12:50—13:20
周一:初一年级
周二:初二年级
周三:高一年级
周四:高二年级
周五:初三、高三年级
借阅地点:二楼北阅览室
阅览时间:每天中午12:50—13:20
三、借阅方式、册数和期限
1、每个学生每次最多借两册,但不能借两册同一类书,教辅类书最长借阅期限28天(四周),其它类书期限为21天(三周),看完后在图书馆规定工作时间内还书。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2、凡限期借阅图书,要按期归还,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个月。
3、阅览室是开架阅览。在室内阅览,可随时更换,阅后放回阅后图书回收架,不可带出。
4、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并经馆长核准签字后学校方可出具有关证明。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四、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读者必须倍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有上述情况,除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相同价格图书偿还,不能偿还者,按如下规定赔偿。
1、一般图书按原价两倍价钱赔偿。
2、各种业务专业书和孤本书,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3—5倍赔偿。
3、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书价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
(二)、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10—50%。
2、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的,按图书遗失赔偿并交回污损图书。
(三)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的双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德育处,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通报批评。
2、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毁书刊”论处。
五、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内容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必须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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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借阅证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借阅制度,防止图书丢失,维护读者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借阅证的发放
(一)新生入院,以班为单位,按照学院要求领取校园一卡通,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二)新来教职工,按学院规定办理借阅证,此卡即为我馆借阅凭证。
(三)院外读者,凭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证。
二、借阅证的使用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一卡通即为图书馆借阅证是读者进入本馆以及在馆内借阅文献,进行学习活动的凭证。读者进入图书馆应随身携带此卡,按相关规定使用,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三、借阅证挂失及补办
(一)读者对校园一卡通要妥善保管。读者校园一卡通遗失后,应立即到东区大学生服务中心总服务台挂失并申请补办手续。挂失前所借图书由校园一卡通所有人承担责任。
(二)换卡。借阅证因损坏致使不能阅读的.,读者须到东区大学生服务中心管理处办理,以保证正常借阅。
四、违规处罚
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一经发现即行扣留该卡,并区别不同情况处以罚款。其中经证实确为借用他人校园一卡通者处以10元以上罚款;冒用他人校园一卡通(用捡来或窃取的校园一卡通借书)处以50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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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书馆的藏书都要登记入帐,分类上架。
二、图书管理人员要做好图书的防蛀、防潮、防霉和补救工作。
三、图书室藏书只供本校师生借阅,未经领导准许不对外借阅。
四、建立、健全借阅规则,建立师生借阅登记表、卡,刚好催还。
五、一次借书不得超过3本。借阅时间一次不得超过1个月。学期末清卡一次,清卡后,方可接着借阅。
六、爱惜图书,不得圈划、涂抹,不得转借,如有损坏或丢失按学校规定赔偿。
七、非图书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书库。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章制度 10
第一章 借阅资格与权限
本校师生凭有效校园卡或图书馆电子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借阅额度:本科生每人限借 20 册,借期 60 天;研究生限借 30 册,借期 90 天;教职工限借 30 册,借期 180 天。
校外人员需凭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明,经图书馆审核后办理临时借阅证,限借 5 册,借期 30 天。
第二章 借阅流程与规则
读者借阅时应现场检查图书完整性,发现缺页、污损等情况需及时告知工作人员标记,否则由借阅者承担责任。
图书到期前 10 天可通过图书馆官网或 APP 续借 1 次,本科生、研究生续借期 30 天,教职工续借期 60 天,已被预约的图书不可续借。
所需图书若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需在 7 日内到馆借阅,逾期未取将收取违约金 0.3 元 / 册。
第三章 违规处理办法
图书逾期未还,普通图书按 0.1 元 / 册天收取逾期费,短期借阅书刊按 1 元 / 册天计费,寒、暑假期间不计逾期费。
污损图书:轻度污损赔偿原价 10%-60%,严重污损影响使用需购买原版本赔偿并缴纳 5 元加工费,或按原价 2-5 倍赔款。
遗失图书:普通图书按原价 2 倍赔偿,珍贵或绝版图书按 3-5 倍赔偿,可购买同版图书抵赔并支付加工费。
偷窃图书或擅自携出未借阅书刊,按原价 10 倍罚款,取消借阅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第四章 馆内阅览规范
阅览区禁止携带食品、饮料,保持安静,不得喧哗、接打电话。
开架图书每次限取 4 册,阅后需放回指定位置或书车,禁止随意乱架。
当年期刊、报纸仅限馆内阅览,不外借,可办理复印手续并当日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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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借阅证管理
年满 6 周岁公民可凭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办理借阅证,工本费 10 元,押金 100 元(退证时返还)。
借阅证有效期 3 年,到期需携带证件到馆核验延期,遗失需及时挂失,挂失前产生的借阅责任由本人承担。
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凭相关证明减免工本费,优先办理借阅手续。
第二章 借阅规则
个人借阅额度:成人限借 6 册,借期 31 天;少儿读者限借 3 册,借期 14 天,无人预约可续借 1 次。
图书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 0.3 元 / 册天,外文图书 0.5 元 / 册天,光盘 0.3 元 / 册天。
馆内阅览时,开架图书阅后需归位,闭架图书凭索书单由工作人员提取,当日归还。
第三章 读者行为规范
图书馆开放时间为 8:30-21:00,读者需在闭馆前 15 分钟离馆,自觉遵守开放时间。
禁止在馆内吸烟、用火、追逐打闹,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自习区一人一座,禁止用物品占座,离开 30 分钟以上视为空座,工作人员有权清理占座物品。
第四章 数字资源使用规则
读者可凭借阅证免费使用馆内计算机及无线网络,每次上机时长不超过 2 小时,需遵守网络安全法规。
不得批量下载、传播数字资源,不得用于商业用途,违反者将暂停使用权限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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