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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读后感
更新时间:2023-01-29 15: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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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读后感14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三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三读后感 篇1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深受感触,因为它说了高尔基童年的悲惨故事,令我很同情高尔基。

  这本书主要说高尔基小时候,爸爸早死,妈妈一个人养大他,还遭到爷奶的打骂。还遭到同学的嘲笑,受到很大的痛苦。所以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心里像打翻了味瓶子一样,酸甜俩种味道都有。而且我还知道了在旧时代生活是多么的艰难,我们现在的得来不易啊!不过,高尔基不怕这种生活,还过得挺不错,读到这里,我就整个人都投入到这本好书里去,当书里说到高尔基怎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去解决问题时,我就非常高兴。

  为什么呢?这完全是因为我已经投入了这本书里面去。读过一段,又想着下一段,我看过这么多书,只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才能和

  我敬佩高尔基,敬佩他那孜孜不倦的读书精神他之所以成为当代最著名的作家,是因为他从小就热爱读书。他家中虽然没有一点钱源但是他依然忘不了读书。他看书十分认真,是借的`别人的书时,就把好句一笔一划的抄下来。时间一长,他积攒的名句就越来越多,他的文学便越来越高。

  想想高尔基,比比我自己。我非常的惭愧。我也爱看书。可是一点都不仔细,一目十行,走马观花;学习一知半解,遇到一些难题就不管了。有一次老师布置了一个思考题,我一看,题目比较麻烦,也不想,三下两下就找到了妈妈,妈妈说自己想。我却说:“不懂装懂,还振振有词。”我今天才明白,这样是依赖父母,不是坚强的表现。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我被那高尔基崇高的品质所感动了。我要向高尔基学习,长大后成为一名为国家做贡献的人!

  初三读后感 篇2

  刚读完世界名著《绿野仙踪》。作者通过惊险曲折的幻想故事,歌颂了善良勇敢的品质和友谊互助的精神以及为理想不懈奋斗的精神。

  《绿野仙踪》中说,多萝西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她和叔叔亨利、婶婶艾姆一起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吹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茨。为了回到她的家乡堪萨斯,多萝西去寻找伟大的奥茨。一路上,她渐渐遇到了无脑的稻草人,无情的樵夫,胆小的狮子。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他们互相帮助,携手合作,历尽艰辛,遇到了很多奇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终于找到了奥茨国王,如愿以偿。

  罗西和她的朋友们经历了一个又一个磨难,仍然有着坚定的信念。

  《绿野仙踪》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它还带给我很多启示,其中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所以我们要努力发现和发掘自己的优点,给自己信心和希望。书中的稻草人希望拥有聪明的头脑;铁樵夫希望他有一颗跳动的心脏;胆小的狮子希望自己有勇气和胆量。其实稻草人在紧急情况下脑子转的比谁都快,总能想出巧妙的点子。铁樵夫很有爱心,总是帮助别人。一只胆小没有胆量的狮子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会变得胆大,甚至敢于和怪物搏斗...

  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朋友是珍贵的。书中的铁血樵夫多萝西,胆小的狮子,稻草人,从陌生人到互帮互助,荣辱与共,都是那么感人。以后,我会更加珍惜我的朋友,让友谊之花永远盛开!

  初三读后感 篇3

  《汤姆叔叔的小屋》一书讲述了老黑奴汤姆悲惨的一生。汤姆是生活在废奴运动之前的黑奴,他原本遇到了一个善良的主人,过着还算幸福的生活。并且也许他一向就这么生活的话,他还可能获得宝贵的自由。但主人为了还债,最终还是把他卖给了另一个东家。就这样汤姆在一个又一个的东家中漂泊,最终被一个粗鲁狠毒的东家雷格里毒打而死。

  书中有几个情节让我感触很深:汤姆第一次被卖时,他的妻子和他的主人,都为他的离开而黯然泪下。那一刻,高贵和卑微在泪水中化为了乌有。人性的光辉在此彰显,没有地位的差别、没有种族的尊卑、没有身份的贵践,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最纯朴的惜别之情。

  汤姆的第二个东家叫奥古斯丁,他有一个女儿叫伊娃,伊娃是一个虔诚的,她在因病将要离开人世的时候,依然对她的仆人们充满了爱。应对死亡,她剪下自我的头发送给了大家。她期望他们都能成为神圣的徒,成为一个心中有爱的人。这在那个把黑奴不当人看的年代是很让人感动的举动,同时也让我感受到乌云终究还是遮不住太阳的光芒。

  汤姆的最终一个东家是为人歹毒的雷格里,雷格里想要把汤姆训练成一个打人的`工具,来压迫和控制其他的黑奴们。但雷格里的这种安排却遭到了汤姆的坚决反。应对暴力,一向看似温和的汤姆始终没有屈服,他死死坚守着正义,直至失去自我的生命。

  从汤姆一生的悲惨遭遇我看到了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艰辛,看到了人们坚守正义、追求自由、平等的决心和勇气。比起他们,此刻的我们要幸福的多,每一个人都能够自由地追求自我的梦想,把握自我的命运。所以我们要珍惜我们优越的生活环境,用自我的实际行动开拓更加完美的未来。

  初三读后感 篇4

  动物的生存与发展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的种。种表现。而《狼王梦》这本书更有力的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生命。丑陋毫无疑问就是狼族之赤裸裸利益的争夺,名誉的追逐,残酷的斗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美丽同样是狼族感情:母子之间的情亲紫兰为了即将诞生在这个世界上的心肉,不顾自己的生命毅然盗取鹿仔为自己充实乳汁,好迎接自己与黑桑爱的结晶小狼崽,在一场飞沙走石大暴雨中,狼妈妈在与猎狗的机智斗勇中艰难的产下四只小狼崽:—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夫妻之间的感情紫岚和黑桑一起天衣无缝的合作击退了狼王洛嘠,但是命运永远是天注定的,黑桑丧命在鬼谷的洼地,真是可惜了一代狼杰。壮志未酬死不瞑目,

  紫岚虽然是一只狼,但她有一个不平凡的梦,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但她的`梦一直没变,为梦想用于拼搏的勇气和决心没变,为梦想连死都不怕,我和她比起来太微不足道了,从今晚后我立志一定要坚持梦想,为梦想努力拼搏。紫岚为了完成壮志,她用尽办法调教小狼崽们,甚至有时去撕咬他们,但世事难料哪&千方百计达成宿愿。黑仔拥有和黑桑一样的气魄,紫兰在他身上仿佛看到了黑桑的幻影,为了培养他,紫兰用尽了所有精力,黑仔的大胆傲慢最终害了他,在金雕的爪下死于非命。蓝魂儿的野性不比黑仔差,从小争强好胜的他怎能容忍小工狼黄犊的羞辱呢?他的不甘让他的野性吞噬了理性,正在他春风得意之时,便是他魂断捕猎夹之日。双毛从小失去了自信,心就像被一块阴霾笼罩着,狼的狠﹑毒﹑辣在他身上似乎已经湮灭踪迹。

  初三读后感 篇5

  在我的记忆中,狼是孤独的,强壮的;但同时,它也是残暴的,嗜血的。但,也有一部分除外。在《狼王梦》中,有一位狼母亲,让我看到了狼的另一面--深沉的`母爱,她就是沈石溪笔下的母狼--紫岚。它是在这本书中的传奇,可她是一个失去了狼丈夫,拥有五只狼宝宝的可怜母亲。他的儿子们因为种种原因,相继死去,只得把希望寄托在她的狼孙上;她牺牲了自己,而保全了狼孙,她毅然与金雕同归于尽的英雄气概令我着迷,令我佩服。

  在儿子被猎人所捕后,她为了保全狼族和儿子的尊严,让儿子不受猎人的折磨与屈辱,她忍痛杀了爱子;它只得亲眼看着孩子在搏斗中被撕成碎片,这些虽然残忍但为了儿子能当上狼王,必须要在战斗中磨练意志,紫岚的爱无形,却让我看到一个母亲的高大与光辉!

  看了紫岚,我想起了蚕宝宝的伟大,壮烈的一生。窸窸窣窣,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蚕宝宝都在不停吃桑叶,绝不是为了自己,同时也让我见证了“蚕食”的威力,吃饱了,便努力爬到了高处,在经过一段时间后,终于裹成了蚕茧,看着密密缠绕的丝线,“作茧自缚”的意义有了更好地诠释,--大爱无疆。它终于破茧而出却是迎来了下一次的毁灭,拼尽全力,产了卵,就已经奄奄一息了,这就是母爱!--世间大爱唯母爱矣。

  此恩何以报,唯有成佛度众生!

  初三读后感 篇6

  《水浒传》时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它运用纯粹的'白话,达到了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艺术效果,确立了白话文体在小说创作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对后代文学具有深远影响。

  《水浒传》真实反映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联结成一个整体。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是由层次分明而又统一连贯的前、中、后三大段落组成。作者首先写了林冲、晁盖、武松、鲁智深以及宋江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形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各路英雄逐渐聚集,梁山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

  《水浒传》充满了的悲壮和“替天行道”的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完全通俗口音写成的长篇小说,它标志着古代通俗小说语言艺术的成熟。《水浒传》的语言生动、活泼,极富表现力,充满生活气息。无论写人叙事,还是描景状物,其语言或细腻,或简洁,或夸张,或明快,都显得粗俊爽,雄健豪放。在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水浒传》是运用日常口语达到炉火纯青艺术境界的典范。《水浒传》不仅是农民起义的壮丽史诗,而且是中国古代英雄传奇的光辉典范。它以辉煌的艺术成就彪炳文学史册。

  初三读后感 篇7

  我用一下午的时间读完了感人至深的一本书,让我回味无穷的一本书《夏洛的网》,这本书描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一只叫威尔伯的落脚猪在朱克曼先生家里生活的快快乐乐,可是快到元旦的时候朱克曼先生却准备把它杀掉。

  这可让小猪着急了,它的年龄还很小,它不想死呀,它还没有朋友,后来它交到了一位朋友是一只名叫夏洛的蜘蛛,夏洛知道了朋友的烦恼下定决心要一心一意的'帮助它,后来,夏洛在自己的网上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织上了这几个字“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

  这几个字,使威尔伯成为了一名全县文明的冠军猪,让它免于一死,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夏洛却去世了,它死在了从县城回来的路上,它死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陪在它的身边,威尔伯在它去世的时候伤心的哭了,它的救命恩人只有一个愿望让威尔伯把它的卵带回去,后来威尔伯和夏洛的女儿,孙女……

  都成了好朋友,但是它永远都忘不了夏洛,夏洛没有死而是永远在它的心中。

  看完这本书我的泪再也无法停留在眼眶里了,我为这只帮助他人却不求回报的蜘蛛而流泪,我为这只珍惜友谊的小猪而流泪,一只小小的蜘蛛都能编织一张爱的网,我想我们在与朋友相处时也应该当一只“夏洛”。

  去无私奉献,去帮助它人,当你接受了别人的帮助时你应该当一只“威尔伯”知道感恩,珍惜那来之不易的友谊,让我们共同努力,去学会帮助别人而不求回报,学会珍惜友谊,回报感恩。

  初三读后感 篇8

  《西游记》是我接触过的第一本名著,书中那些精彩生动,惊险刺激的情节给我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孙悟空出世以及孙悟空护送师父前往西天取经这两个重要故事,整整有一百回这么多。虽然文字很多,篇幅大,但一点也不会枯燥,什么“大闹天宫、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真是有趣极,那一个个死板的汉字仿佛有生命似的,带你感受书中的趣味。

  在一百回中,我最喜欢的便是“三打白骨精”。当我看到狡猾的白骨精变为提着饭菜的农家姑娘前来诱骗唐僧师徒时,我的心就不由自主得提起来,真为他们的命运揪心,幸好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一棒打死妖怪,悬着的心总算是落地。在这一个情节当中,我仿佛身临其境,也是孙悟空他们的一员,当我将整本书看完时,我就如同与唐僧师徒共患难,一起闯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看完整本书,我合上书本,闭上眼睛细细地回顾第一处精彩的情节,同时也解人物不同的性格特点。比如机智勇敢、嫉恶如仇的孙悟空,贪图女色、喜欢耍不聪明的猪八戒,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沙僧等,其中有好多可贵的精神值得我学习。虽然我没有真正读透这本书,但我却从中明白一个道理:做一件事想成功,就要持之以恒,不怕困难,才能成功!

  《西游记》是一本十分好的书籍,希望其他人来领略一下它的风采吧!

  初三读后感 篇9

  《上下五千年》是林汉达、曹余章精心编写的一本从唐尧虞舜到中华民国的一本巨著。

  我们的国家已经五千多岁啦!在这五千年漫长的岁月里,发生了多少令人可歌可泣、曲折动人的故事啊!书中有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有水淹七军的关羽、有研究西学的徐光启、有口腹蜜剑的李林甫、有统一蒙古的成吉思汗……这些便是历史长河中的朵朵浪花。

  其中,关羽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他长着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骑着赤兔马,手拿青龙偃月刀。他不仅长相好,而且武艺高强。他降汗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华容道义释曹操。他这种品质令我无比敬佩。

  书中《完璧归赵》这集让我百看不厌,故事讲述了秦昭襄王要赵国的“和氏璧”,愿意用十五座城池来交换,赵王生怕秦国说话不算数,反悔了,赵王可不就吃了大亏吗。但赵王又怕不愿交换宝璧,得罪了秦国,伤了两国的和气怎么办?后来,赵国派出了使者蔺相如,蔺相如以他的聪明才智,反而一举两得,不仅让赵国得到了十五座城池,还把宝璧安全地送回了赵国。文中情节环环相扣,计谋与技谍之间如蜘蛛网般交织在一起,让读者目不暇接、身临其境。

  我爱阅读《上下五千年》,因为它让我们能获取更多的知识,了解更多的历史,像这样的一本好书我们为什么不去珍藏它呢?

  初三读后感 篇10

  那些离太阳最近的树,用乐观的精神面对残酷的现实,为人们做出贡献。这篇文章主要讲述的就是这英雄般红柳灭绝的原因。三十年前的一天,司务长让作者去高原砍伐红柳,虽然它们不愿倒下,可还是斗不过人们的大脑,那些因为个人利益而被“熏黑”的大脑。到后来,人们把红柳砍了个精光,从此,再也没有什么能挡住黄沙,它们无情地飞向世界,带着罪恶,飞得很远很远……

  人们真是无情得很,只要是能用的,就恨不得统统揽过来。那高原上的红柳,高原上的英雄,住民的.骄傲,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消失得那样残忍,令人心碎。如果它们依旧存活在世上的话,那么它们将带着坚强不屈和永不破灭的正义抵挡住黄沙。一展它们傲然挺立在没有多少氧气的寒风中,带着坚强又坚毅的微笑,默默地为人们做贡献。我实在佩服这种红柳,它们坚强不屈的精神令我向往。而为什么人们要将这样的植物灭绝?我想他们是没有体会到正义的难得,没有领略到黄沙满天的痛苦。

  “原住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为固沙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人们为了一己之利,不仅重新破坏了红柳们的辛苦业绩,更几乎灭绝了它们的子孙。文章的最后一段实在耐人寻味,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正义的向往和对红柳的不舍,对大自然无限的热爱,我想,这也是我们每个人心里最美好的愿望。

  初三读后感 篇11

  一片片铁一样锈红的柳丛,在高原上安静地站立着,枝条随着风的吹拂,轻轻的摆弄着。碎叶伴随着风声浅浅地哼唱着沙沙的歌谣。这是高原的精灵,是离太阳最近的树——红柳。

  曾经有多少人认为它必与雪域永在,可又有多少人曾想过,在今天的高原上,红柳早已被掘尽烧光,连根须都烟消灰灭了。那一棵棵被炸药爆裂开的红柳,好似一副副恐龙骨架般潜藏在松散的黄沙里。那半含半露的红柳的尸骨,有没有让你感到不寒而栗?除了听到风在呼号,就是沙在低吟,有没有让你感到一丝的荒凉与寂寞?

  红柳,是高原的精灵。它是活的,有生命的。它在离太阳最近的地方努力地奉献着自己的活力,给高原增添了一抹绿意,为高原上的人们浅唱着生命的脉动,给他们送去了生活的乐趣。

  红柳生前尽心尽力地为高原默默的付出着;牺牲,也是那样的竭尽全力。司务长带领挖红柳的队伍挖回这些高原的精灵后,决然地将它们投进了火炉。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它们持续而稳定地吐出熊熊烈火,好像把千万年来从太阳哪里索得的光芒压缩后爆裂出来。在熊熊的火焰中,我似乎能够感受到它们那傲然不屈的英魂,又似乎觉得它们是想在最后一刻,与高原上的风携手跳完最后一支舞,给人们感受到它们存在的价值就在于为高原添加一分活力与生机。

  人们对它们的绝情破坏,导致了这些精灵早已从高原消失得无影无踪。冰峰林立的高原上没有了红柳柔软的枝条在风中轻轻地摇荡,没有了红柳叶互相碰撞发出的声音,没有了红柳絮漫天飞舞的可爱场景,没有了……

  红柳消失了,高原上更加寂寥了,人们也更加孤独了。

  初三读后感 篇12

  我还记得第一次看《简爱》是初一的时候。那时候姐姐推荐了这本,我就把它带到班上了,结果被很多人笑,大家都以为《简爱》就是简单的爱情的缩写,而这样的内容对于初一的学生来说的确是早了些。后来我自己看了才知道原来简爱是女主人公的名字。说实话当时基本上没看懂什么,就像看一般的小说一样专挑情节看,其实现在想想这本书确实不适合当时看:诗意的语言,富有哲理的内容,激荡的情节,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理解更别说是初一了。

  整部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女主人公的精神,借用书评就是“追求人的价值=尊严+爱”。简爱人生追求有两个基本旋律:富有激情、幻想和反抗、坚持不懈的精神;对人间自由幸福的渴望和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她对于金钱,权利毫不在意,也不被强权威胁,她对于世界的一切有着自我的认识。我的文字太苍白了,不能很好的'形容,资料上写到“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

  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被认为是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告诉了我很多,我也知道现实来说不可能做到像她一样,我也没这样的高度做到如此,但是书就是这样有借鉴意义,我希望能从中领悟一些,学会怎样去看待这个世界,看待自己。

  初三读后感 篇13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一本书与大家一起分享一下,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唐僧和孙悟空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的故事。故事有很多个回合,但是看到里面“大闹天宫”“偷吃人参果”“三借芭蕉扇”等等片段的时候,我看的十分紧张,完全被生动的故事情节,形象的人物描写所吸引,看的我一会大笑,一会生气,有时候真想自己就变成孙悟空去说服那个糊涂的师傅,所以不一会就看完全书。看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就是:无论在生活中做什么事情,都要有恒心,在学习上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想办法去克服它。

  就像有一段“三借芭蕉扇”中的唐僧师徒要过熊熊的'火焰山时,山上的火太大,根本无法走过去,于是,孙悟空勇敢地去问铁扇公主借芭蕉扇,虽然每一次都被无情地扇走,但是悟空他永不放弃,连续三次的锲而不舍的精神,终于借到芭蕉扇,才让师徒四人平安地走过火焰山。在现实生活中,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次我在做数学动脑筋题目的时候,我做2次都没有做出来,我心想:还是别做,明天实在不行去问问同学吧!正当我闪现这个念头的时候,突然眼前出现《西游记》里面的孙悟空很多故事情节,嘴里小声说着“不能放弃。”于是我又连续做两遍,终于找到正确的答案,原来并不是那么难。

  我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因为它教会我在面对困难的时候要努力,要专心,不能选择放弃,要有勇于克服的精神,也希望很多同学都能和我一样喜欢这本书。

  初三读后感 篇14

  这几天,我读了妈妈给我买的一本书—《童年》。这本举世闻名的小说,深深吸引着我。捧着它我常常忘记吃饭,放下它我感慨万千,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这是一本自传小说,写的是作者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主人公阿廖沙是个孤儿,寄居外祖父吝啬、残暴,两个舅舅自私、粗野,只有外祖母疼爱他,给它讲故事,教他怎么做人。阿沙受尽苦难和折磨,11岁时,他被外祖父赶出了家门。

  我是非常投入的看这本书。我常常觉得我就是文中的阿廖沙,它快乐,我和他一起快乐,他痛苦,我和他一起痛苦。读到“为了能生活下去,阿廖沙只好去捡垃圾”那句话时,我立即出现了散发着臭气冲天的垃圾堆,廋弱的阿廖沙顶着烈日,背着口袋寻找垃圾的身影,泪水已润透了我的双眼。他真是太可怜无助了,我多想进去帮他一把呀!

  与阿廖沙相比我们的身活无忧无虑,没有烦恼与痛苦,不用每天面对臭气冲天的垃圾堆。就像生活在蜜罐里一样。父母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每天吃着可口的.饭菜,穿着漂亮、舒适的衣服,家人都疼爱我……阿廖沙的痛苦童年让我觉悟,我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生活存多么美好、幸福。我们应该真正地认识到自己这一点,并且应该知足,珍惜这种快乐的生活,更应该感谢为我创造这一切的父母。

  读《童年》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的童年都不一样,有快乐的,有悲惨的,我们要学会去珍惜和承受。只要心中有梦想,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再多的痛苦也都会随着年代而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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