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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更新时间:2022-06-13 14: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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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

  金铃的外婆家与奶奶家住在同一个城市里,都是金铃喜欢去的地方,原因是可以不用学习,还可以大吃一顿。外婆的儿女都在外地工作,只有金铃一家在本地,所以只要卉紫带着爷女两回娘家,外公的保留项目清炖狮子头、《糖醋排骨》、《八宝鸭》都是金铃百吃不厌的好菜。奶奶家吃饭的人多,所以吃不到什么东西。但奶奶常会把一桌菜的精华部分保留给金铃,两只肥鸭腿,一块四四方方的叉烧肉,或是煎好的四指宽的带鱼、发过的海鲜与皮肚。

  外婆与奶奶给予了金铃不同的`爱,只是爱的方式不同。外婆给予她的是严格、严厉的爱。金铃看电视时,外婆总会在旁边提醒她身子坐正,眼睛离电视两米远,写字姿势要端正规范。奶奶则给予了金铃溺爱,每次金铃考得不好,得了个80多分,奶奶总是会念叨:怎么就考这么点点分数呢?怎么就考这么点点分数呢?回去以后辗转反侧不能成眠,然后冥思苦想要给金铃补脑子。

  在生活中也是这样,你的好坏牵动着全家上下人的心,长辈们为了我们几乎无所不能,而我们却不能以好成绩来报答他们,说什么也对不住。所以我们一定要发奋图强,为爸妈脸上争光!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2

  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主人公金铃是个可爱,乐于助人的人,因为胖,脸,鼻子,嘴巴都是圆嘟嘟的。

  金铃在新华街中学读六年级,语文和英语还算过的去,但数学不怎么样,数学就像是金铃的克星,因数学经常被妈妈责骂。金铃的爸爸叫金亦鸣,在本市最著名的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五年了。

  金铃的妈妈叫赵卉紫,在一个杂志社上班,负责编几个文艺性的版面。这本书主要讲了小学六年级学生金铃,是一个成绩中等,但机敏、善良、正直的女孩子。为了做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作了种种努力,并为保留心中那一份天真、纯洁,和家长,老师作了许多“抗争”。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场。

  虽然金铃是一个虚构的人,但她又像我们现实当中的人一样,她是个平凡的人,但有时却做了不平凡的事,例如:有一次,胡梅和刘娅如在沙发上瞎闹,把张灵灵家的沙发垫弄坏了。老师问于胖儿,于胖儿举报了金铃和尚海。

  起先金铃还觉得莫名其妙,来到办公室后被老师责骂了一顿,老师要他们写一千字的检查,再赔十块钱给张灵灵。金铃当时绝对是个局外人,当时,她正在画画,每次都画的很投入,容不得一丝的败笔与失误。事后,她问于胖儿,这事有没有她,于胖儿说没有。金铃又问于胖儿有没有尚海,于胖儿也说没有,于胖儿说他不敢说刘娅如和胡梅,因为她们是好学生,胡梅又是他同桌,每次考试都要抄他的,金铃想:好学生、坏学生……难道她在同学们心中是坏学生吗?好学生犯了错误就该缩起头让坏学生背黑锅,三好学生再多,奖状再多,可人格上只有零分!

  她金铃看不起他们,于是金铃把这件事跟老师说清楚,当然一千字的检查免了,金铃一分钟也不耽搁,立即向张灵灵讨回十块钱。金铃这种冷静、娴熟的解决事情真让我佩服。我很喜欢这本书,但更喜欢故事中的金铃。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3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我要做好孩子》,作者黄蓓佳以自己的女儿的生活、自己的生活,以及女儿学校里的生活,写出了一本倾情小说。

  我喜欢书里的金玲这个女孩,因为她善良,可爱,有时候也会说谎,虽然有些胖,但是作文写的很好,像写作获奖专业户。最有意思的一篇,是小人得志和君子报仇,写的'是元旦活动,副班长倪志伟,安排一个小品:猪八戒背媳妇阴阳怪气的倪志伟说:“先别笑,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这个猪八戒,要让女生来演,而小媳妇要让男生来演。”可想而知,这个,这个猪八戒,就是金玲,而小媳妇就是班上最瘦的男生,尚海,可没有想到练习的时候,金玲被倪志伟绊了一跤,脸同背上的尚海一起,两个人结结实实的摔在了地上,金玲的脸上了擦破了块皮,开始只是有点儿红,慢慢的就渗出些血印子来了,元旦那天,市电视台的记者到学校里录制节目,顺便录下了这个胖乎乎笑咪咪的金玲。金玲最不好的科目便是数学,临进期末,金玲的妈妈赵徽紫,便比平常着急了,可不知怎么的金玲自从养了蚕之后,每天都很迟回家,而且数学成绩也飞速上升,卉紫开始以为金玲出去玩了,学习上花了心思,后来才知道,是遇到好老师了,正好比生病的人要吃药--对症下药。金玲应该是从蚕身上看到了很多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对学习端正起来,不断的提高成绩。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4

  看完了《我要做好孩子》中的第一篇,这几天我又看了第二篇中关于老师。

  这一篇主要讲的是:金铃的老师分为旧老师和新老师。旧老师姓王,有一头又柔又顺的长头发,大大的眼睛,心情总是很好,金玲非常喜欢长发女人,再加上王老师脾气好,就很崇拜她。没事总爱和王老师套近乎,王老师就偏爱金铃,总说她作文好。但好景不长,还没一年,王老师就要去美国了。

  金铃很是难过,想送个毛绒玩具给老师,但一想到老师行李太多,只好改送了张贺卡。王老师走后,又来了个邢老师,50多岁,瘦瘦的`,说话很快,训学生一训就一两个小时,学生都怕她。金铃不怕,但后来,一看出老师不易套近乎,就很不喜欢她了,金铃还老说新老师坏话,讨厌邢老师极了。王老师走了还没一星期,金铃就写了封信给她,后来还真有了回信,金铃高兴得把信全背了下来。

  后来,她又写了封信,但王老师搬家了,就没有收到。有一天晚上,金铃想王老师竟哭了,金铃妈妈也想,王老师也不应该,既然说好了跟孩子通信,搬家就该寄个新地址来。后来,金铃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训话,金铃还是绞着手,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最后,邢老师竟说她其实很聪明,这话让金铃终于喜欢上邢老师了。

  读完了这一篇,我觉得金铃有点太重感情了,她将来一定是个“别人帮我过目不忘,我帮别人,莫记心头”的人。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5

  我读了一本名叫《我要做好孩子》的书,故事的主人公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我们,这本书写得非常有趣。

  主人公金铃是个六年级学生,她善良、天真、正直、机敏……文中有些事让我记忆犹新:金铃在做数学题时,难一点儿的拓展题常常能做对,可偏偏在计算题、应用题这类不该丢分的的题目上丢分,妈妈又好笑又好气,可又有什么办法呢?金铃一不留神就错了,看来只能怪“一不留神”了。在小学升初中最后一个寒假中,妈妈给金铃买了一大堆习题,本来学校里就发了语文、数学、英语各一本寒假作业,而且每天还要写一页毛笔字,再加上十篇寒假日记和妈妈买来的这些习题,金铃觉得自己要被书山题海淹没了。

  读着读着,我越来越觉得金铃既像我,又有点不像我,在数学考试中,我经常一个不小心就把数字看错,选择题也会“看花眼”……等到考卷发下来了,我的心里别提多懊恼了,可下次考试依然照旧,连我自己也对自己无可奈何,只能提醒自己下次小心。

  虽然金铃大大咧咧的,可她很善良,她让无家可归的幸幸暂住在她家,还给幸幸洗澡,和她一起睡觉,她还把妈妈给她的钱都用来买一个幸幸喜欢的娃娃;她在老师生病时去探望老师,还帮老师给同学们修改作文……

  在上学路上,金铃偶然得到了几条蚕宝宝,为了给蚕宝宝找到合适的食物,她可算是煞费苦心了,在外面晃了一上午,依然一无所获,突然,她发现一户人家的庭院里有一棵桑树,真是天无绝人之路!金铃蹑手蹑脚地爬进去,刚想爬上树摘桑叶,就被桑树的主人发现了,奇怪的是,桑树的主人不仅不怪她,还要教她数学,还答应每天给她二十片桑叶,蚕宝宝的食物有了着落,这下金铃可算是踏实了,自己不仅有人帮忙补习数学,蚕宝宝也不用饿死了,看来是金铃的率真博得了这位孙淑英奶奶的欢心!

  作家黄蓓佳根据自己的.女儿小升初前的一些事用生动的笔触写下了这本书,作者写好了主人公金铃,自然也写好了千千万万个孩子。读过这本书的许多孩子惊叹着同一句话:“金玲和我真像啊!黄蓓佳阿姨怎么知道我的事情呢?”我们还要感谢黄蓓佳阿姨,她让我们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作者把一个可爱、善良、热情、正直刻画得淋漓尽致。书的题目是《我要做好孩子》,可在我看来,金铃已经是一个好孩子!她没有100分的成绩,也没有耀眼的外表,但她有一个善良而淳朴、美丽而平凡的心!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6

  同学们,你们眼中的好孩子是怎么样的呢?是不是听话、懂事、乘巧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呢?不,像一些表面上虽是普普通通,但内涵丰富的孩子也是好孩子,比如《我要做好孩子》里的主人公金铃。

  金铃是一个11岁的小女孩,身高1。55米,体重50公斤,整个身体圆嘟嘟的,很叫人喜欢。她最大的特点是跟随都能搭得上话,聊得上共同的话题,还常把对方逗得哈哈大笑。她平时成绩一般,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最要命的是粗心,错别字多得离奇,所以考试的分数不高。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讲的是金铃平时发生的一些故事,其中最有意义的一篇是“老师病了”。金铃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她的语文刑老师得了一种怪病:“见字发晕”,刑老师一看到文字就会头晕,所以邢老师不能改作业了,她在教具室里休息。一天,金铃来看邢老师,向老师汇报了班上的一些事。邢老师就知道同学们都没有认真做作业,叫金铃给同学们布置一篇作文,题目让金铃定。金铃刚开始有点犹豫,后来答应了,并且把全班同学的'作文批改得很好。

  金铃同学虽然平时表现很一般,但在老师需要帮助的时候,她勇于承担起“小老师”的责任。看了《我要做好孩子》让我懂得了想要成为一名好孩子并不难,关健要看有没有信心,有没有认真努力去做每一件事情,我们要向金铃学习关爱老师,关爱家长,和同学友好相处的精神,克服她粗心的毛病,真正成为一名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7

  自从学校的读书活动开始的那天,我就迷上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今天我又把这本书读了一遍,每读一遍都有新的收获。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新华街小学六年级的学生,是个学习中等的学生,但她是个机敏。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在寒假里,主人公金铃过的很不愉快,每天只能看半个小时的电视。那时候,你问她喜欢猫还是老鼠,她说:“我喜欢老鼠,因为老鼠可以啃掉她的学习资料,那就不用学习了,她每天的`生活就会很愉快。”为了做一个家长和老师心中的好孩子,金铃做了种种努力,为了在家长和老师心中保留那份纯洁。天真。善良与家长和老师做了种种“战斗”,和同学们一起面对这激烈的升学考试的考场。

  书中展示了一个个小学毕业生们的学校生活,成功的描绘了金铃。尚海等人物。这本书的语言幽默、情节生动、感情真切,不仅仅让我仿佛进入了六年级的生活,还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和思考。金铃有许多优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一定要做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8

  我要做好孩子是著名的女作家黄蓓佳的作品。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金铃,她是一位天真、机灵、活泼、开朗的女孩,金铃是一个很胖的女孩子,每次看见她的人都要在她脸上揪一把。在与家长和老师做了很多“抵抗”,最后充满信心地进入升学考场。文中讲述了很多人物,有尚海、杨晓丽、于胖儿等小学生,爸爸妈妈、邢老师等。金铃的妈妈对金铃很严格,一心想要金铃考上外国语学校,但是最后还是让金铃自由发挥。

  其中,有一个片段我最喜欢。金铃语气激烈地反驳:“老鼠比猫吃得多吗?它那么小,需要的食物很少,有猫的'十分之一就够了,人类为什么不允许它生存?老鼠太可怜了,没有人喜欢的动物太委屈了!卉紫伸手去摸金铃的额头说“你没发烧吧?你胡说什么呢?”金铃猛地甩开卉紫的手,满脸是泪地说“因为我就是可怜的老鼠,楼上的文峰、我们班的好学生胡梅、刘桠日、倪志伟就是讨人喜欢的猫”。确实,我每次考不好,爸爸妈妈总是说“你看人家考的多好,你考这么差,长大只能当清洁工和环卫工人!”每说到这我的心就像被刀刺了一样痛,我们自己也是有自尊心的!您在骂我们时能不能不说伤害我们的话呀!总而言之这本书里的故事跟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雷同”之处,帮我分析每一件事。

  文中多次提到金铃数学成绩不好,主要因为金铃上课注意力不集中,考试粗心,把8写成3,把5写成6,还把标点符号弄错。我觉得要想成绩好:第一,上课一定要注意听讲,把老师讲的重要内容用专门的小本子写在上面,考试前可以帮助复习。第二,写完试卷要仔仔细细的检查,计算题要多算几遍就不会错了!

  以后,我要像金铃一样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和老师。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9

  一本经典的书,能给予我们帮助,打开我们的心灵,在我们的心里播下知识的种子。

  我要做个好孩子,是绝大多数孩子心中的美好愿望,我也不例外。很多孩子认为好孩子的标准就是:听话、成绩名列前茅、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可我认为好孩子的标准不仅仅是这样。

  文章中的主人公金铃也没有这样的标准,难道她就不是好孩子了吗?NO!NO!NO!她富有爱心而又善良,感情很细腻,宽容大度。就像书里说的:“好孩子的内涵太丰富,它不全是100分组成的。”金铃并且拥有了像金子一般的美丽心灵,懂得怜悯、关心别人、善良……

  我想我们不管成绩多差,多好,父母也都会欣然接受,因为全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管孩子怎么样,都不会对自己的孩子不理不睬,因为没有那个父母不疼爱自己的`孩子,读后感《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只要尽自己最大能力了,就证明你是最棒的。成绩好坏都是过去,重要的是现在。只要我们知道了学习的重要性,才是父母最想看到的结果。“好孩子”我来了。虽然不知道,我可不可以成功,但是我知道我尽力了。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好孩子不只是嘴上说说,还要有行动。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0

  读过的人肯定知道里面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女孩_金铃,为了让她在老师、家长、同学眼中把她当成一个完美的好孩子,作了种种斗争,甚至与老师“对抗”,最后终于跟同学充满信心地走进了毕业考抄…

  发生在金铃身上的种种事情,有开心的`,也有伤心的,各种令人发笑的事迹,在背后却隐藏着金铃的期望与汗水。她多么渴望成为大家眼中的好孩子啊!!!

  读了这本书相信你一定会懂得许多做人的道理!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1

  好孩子,好孩子不是次次100分,也不是三好学生奖状满房,而是善良、正直、宽容、大度。而《我要做好孩子》的金铃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她想象丰富,却有些粗心大意。

  《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主要写了金铃在六年级所发生的事,她从原本意志薄弱到后来因孙奶奶的帮助而对自己有了信心,俗话说:信心是成功的一半。金铃的学习成绩逐渐上升,进入了班级前十名。

  金铃有一颗悲天悯人的`高贵心灵,她的人品又那么优秀,在他发现小鸟被几个孩子伤害,她奋不顾身,赶走了孩子,救了小鸟。而且他对蚕宝宝也发出善心,向它伸出了援助之手,回家把它们养了起来,还因为它们而四处找桑叶。对比她,我有些惭愧,也有些骄傲。我经常对路边奄奄一息的小动物置之不理,有一次还放火烧了蚂蚁洞,使洞前留下许多蚂蚁的温热尸体,使许多蚂蚁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相比她的慈善,我自愧不如。但是她在成绩不好时瞒过妈妈,还用胶带纸将妈妈的签名撕下再贴在试卷上,以仿照妈妈签名。而我却勇敢的承认。

  在艰难的人生路途中,我们祝愿金玲越走越好!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2

  我读了《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作者黄蓓佳。这本书描写了一个天真可爱、活泼开朗大方的小胖女孩金玲的成长过程。这位十二岁六年级的小学生金玲的日常生活构成了全本书的故事,深深吸引我们的是她那快乐的性格与超常负荷之间的矛盾冲突,能够强烈地引起我们这些小读者的共鸣。通过金玲的故事,作者淋漓尽致地描述了金玲所不能承受之累,沉重的书包犹如一座大山压着金玲稚嫩的双肩,她日复一日地埋身于作业、考试、评比、分数之中,不能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无暇顾及自己的爱好、兴趣、娱乐、游戏,在她的生活中没有公园,没有博物馆,没有少年宫。她那快乐的性格,不甘寂寞,常常童心大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逗逗小吃摊里的'小黄猫,有空的时候画几张贺年卡,想办法看一会电视,但这些乐趣太少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觉自己就像金玲姐姐一样,每天重复着家——学校两点一线的生活。在老师布置作业多、考试多时候感觉非常累、很单调、很枯燥,在课余的时候,可以和同学们做游戏,感觉很开心、很愉快。生活中的我就是这样的。因为我知道生活就是由酸甜苦辣组成的,每个人都是在磨练中得到了成长和进步。我也想做个好孩子!

  最后我希望家长们多给我们留一些放松的时间,多给我们留一些自己空间,不要把我们的快乐剥夺了,让我们在快乐中度过一个幸福美好的童年!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3

  元旦假期我又看了一遍《我要做好孩子》。

  这本书的小主人金铃,是个11周岁胖胖的女孩。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和谁都自来熟,她的性格大大咧咧,粗心大意的她,语文成绩一般都是85分左右,主要是错别字太多,英语在90分以上,而数学则是她最不喜欢的功课。

  整本书详细的写了金铃六年级到小升初的整个过程。她有欢喜,也有悲伤,欢喜的事有很多,她写的作文“我的爸爸”真的获奖了,而且是获得了区二等奖和市三等奖;去百货买书包无意参加了百货举行的作文大赛又得了二等奖,还真成了“获奖专业户”;最有趣的`是“种瓜得豆,而且还是颗金豆”讲的是金铃养了一些蚕宝宝,但是桑叶没了,去偷桑叶的时候,歪打正着偷盗的是特级教师家的桑叶,更想不到的是这个特级教师还是自己班主任的老师,最后这个特级教师知道了金铃数学成绩不好,还主动每天给她补习半个小时数学。最悲伤的事情,就是体育课上的50米短跑因为一块小石子,自己摔倒不算,还绊倒了后面的一个同学,因为家长索赔影响了情绪,以至于摸底考试没考好。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好孩子的内涵是很丰富的,因为它的光环不全是由100分组成的。还懂得了在人生路上有失败也有成功,失败后不要气馁,成功后也不要骄傲!同时,我也非常希望家长们不要过分要求我们,因为我们也努力过,但因为种种原因而达不到目标,每到这时我们已经很伤心了,可是家长们还批评我们,埋怨我们不努力,根本不理解我们的心情。现在我们小学生已经有了自己独立的想法,家长们却一概不许我们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我们连玩的权利都快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家长们准备好的一张张卷子和各科的辅导班。我们真的希望自己的童年是自由自在、快快乐乐的!

  其实,我们每个孩子都有这个愿望“我要做个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4

  《我要做好孩子》一书,我已经看了三遍了。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一本有趣的书,只要你读了这本书,你一定想成为一个好孩子的。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本书的主人公金铃非常诚实、聪明、善良、正值、幽默、好学、热情、乐于助人……她胖胖的,脸肉嘟嘟的,每个人看到她的脸都忍不住揪一把。从小到大,她的'脸被许多人掐过,用她的话说就是:“都快被揪出老茧来。”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强化班故事。金铃因为不小心说漏嘴,使得强化班的孩子越来越多,最后转移到张灵灵家学习,进而引起了扔垫子事件。一开始,老师冤枉了金铃和尚海,而最后金铃没有凭借爸爸妈妈的力量,自己解决了这件事,使得老师向他们道歉。从此金铃决定要做好孩子,一个学习好的好孩子。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仿佛也能感受到金铃的痛楚。所以,我暗下决心,我要做一个好孩子,一个追求上进努力拼搏的好孩子。

读《我要做好孩子》有感 15

  我在整理书架时看到了这本书,便翻看了看,马上就被书里的优美语言所吸引。看了以后感触如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金铃的女孩,11岁,在新华街小学就读六年级。她与别人很合得来,不管男女老少尊卑贵贱,她一概都能搭上话。她的学习一般,不好也不坏,但是作文碰到对胃口的题目时往往会令老师击掌赞叹。

  金铃本有一个旧老师,姓王。对她的学生有着阳光般的好心情,后来去了美国跟丈夫陪读。学校又给金铃她们派了一个姓刑的新老师,50来岁,瘦瘦小小的。金铃因为一些事对老师十分抵触。

  处处都觉得她不如旧老师好——人没旧老师漂亮,话没旧老师好听,连粉笔字都觉得没旧老师写得好。

  和其他孩子一样,金铃也有自己的父母:爸爸名叫金亦鸣,在一所大学里教书。副教授已经当了5年,目前正在往教授跨越。金铃的妈妈姓赵,名叫赵卉紫。金铃升入六年级以后摆在他们面前最实际也是最迫切的问题便是报考好的中学。为此他们闹出了不少笑话:卉紫以为金铃脑子有病,便硬是把她带到脑科看病,结果发现并没有什么病。为给金铃减肥,结果金铃反而胖了,爸爸妈妈反而瘦了……

  结尾十分感人。金铃马上要考试了,预备铃响了,孩子们加快了脚步冲向终点……

  这篇文章写得很感人,金铃充分表现出了孩子应有的天真和信心,留给我很大的想象空间。作者用生动、真切的语言形象地描写出了一个孩子小升初时的各种事情,我马上在心中勾画出了一幅幅感人的画面,尤其是金铃的机敏、正直、善良、纯真的`美好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从翻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深深震撼了!那种感觉就像在我的脑海里跳着优美的“语言华尔兹”。十分富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浓郁的生活气息,能给我很多的思考和启迪。

  这本书使我深深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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