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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作文500字
更新时间:2025-01-17 18: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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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作文500字【集合】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作文500字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作文500字 篇1

  心灵?外表?这两件东西在这世间固然都是十分重要的。它们都影响着他人对你的看法。可是如果要你在这二者中择其一,你会选哪个?心灵与外表,孰轻孰重?翻开《巴黎圣母院》,读了一半左右,书中的种种情节和人物让我渐渐找到了答案。

  在《巴黎圣母院》中,最重要的人物即是那个敲钟人——卡西莫多。卡西莫多是个充满悲剧的人物。他,“一个大脑袋,红棕色头发竖起;两个肩膀之间耸着一个偌大的驼背,那张马蹄形的嘴巴,那个四面体的鼻子”,上帝对他的相貌的造就,使他从出生时就遭到了亲人的抛弃,在他的成长过程中,还不断遭受到身边人对他外貌的恶毒嘲笑。这令我心中升起一股对卡西莫多深深的同情和对那些居民的言行的愤怒。上天的不公虽使卡西莫多性格孤僻、抑郁,可他却仍拥有一颗真诚、美丽、包容一切的'心灵。他默默地尽着一份作为敲钟人的责任,这种默默付出、不求回报,是任何的外表美都无法比拟的!从他的身上,我读到了“高贵”二字!

  卡西莫多的遭遇让我想起了书中的另一个人物:夏托佩尔队长。相反的,夏托佩尔拥有华丽、英俊的脸庞,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认他的美貌,可他的内心却是那样肮脏,他傲慢、自私、不屑一切,用卑鄙的手段玩弄天真纯洁的爱斯梅达拉,他徒有其表,失去了内在灵魂的真、善、美!

  卡西莫多与夏托佩尔赤裸裸地形成了对比。外貌,仅仅代表着表面,而内心的美,才代表一个人高尚、真诚的灵魂。正如现今的社会,城市中最美的不是那些穿着华丽的高官,而是路边不起眼的清洁工人、整日穿梭于城市之中的邮递员。他们是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诠释他们心中的美丽!

  读完《巴黎圣母院》,相貌平平的我,心中多了一份感触,心灵的美丽胜过外表的美丽。作文

《读》作文500字 篇2

  寒假,我读了《百万英镑》这本书,使我明白了更多金钱的意义。

  故事讲述了两位富翁利用一位流落伦敦的穷人——亨利·亚当打赌,从而使亨利得到了一张五百万英镑的支票。他去了一家饭店,老板见他是个穷光蛋,就让他坐到角落里,可当他付钱的时候,老板惊呆了,老板无法找钱,就让他免费吃了一顿饭。态度也变好了,他又去服装店,小店员给他了一件别人不要穿的又特难看的衣服,可当他拿出支票时,小店员懊悔极了。老板知道后,免费给他量身定做了许多在各种场合穿的衣服。之后他不仅把英镑还给了富翁,自己也有很多钱,有车有房还有一个爱他的妻子。

  当今社会,钱成了衡量一切的标准。这个故事充分对比说明了我们面对有钱人和面对穷人的`不同,世界不是应该人人平等的吗?我们说得到但做不到,这不是可耻的行为吗?不管我们如何爱钱都不能失去良知和善良的本性。有些人为了得到钱不惜一切手段,更有可怕的为了得到遗产不惜残害自己的亲人,把自己的女儿违心嫁给有钱人等等。更为可怕的是大部分医生为了回扣给一些有钱人吃不必要的药 ,见到没钱的人,不管多严重的病都视而不见,丧失了良知,在他们眼里钱比任何东西都重要。

  我们想得到钱,就应该用正常的途径去获得。

  金钱并不是至高无上的!

《读》作文500字 篇3

  (开头没有,别人就不知道是读书笔记了!)“真有这么个网站啊?能把自己身上的东西去换时尚的物品吗?”“当然可以,这个网站的名字叫XXX。”作者与一位同学谈得热火朝天。回到家以后,这位作者连忙打开网站。自己的用户名设为WC。打完字以后,他把自己的青春痘和电脑交换了一套网球套装。说罢,自己的脸开始发痒。过了一分钟自己脸上的青春痘消失了,网球套装却放在了家门口。 有效,作 有效,作者又把自己的头发换了一辆轿车。一辆轿车的钥匙变出来了。作者一看自己的头发,顿时傻眼了。自己的头发竟然是一头的白发。这位作者吴晨才醒悟过来,自己和电脑换的是自己的青春,这多么不值啊! 青春年华是短暂的,其实不就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吗?现在我们还小,不应该就只会享受,应该用功读书,好好学习。

  自己老了,想读就晚了。想挽回一切,也已经晚了。 我们不能希望时间飞速,快快长大不读书,更不能浪费时间。时间是不能让人控制的'。用金钱也是买不到的。用青春,童年去换取一样更价值、更宝贵的东西。换取了却变成了破烂的东西。 所以我们现在要好好读书。用功、用功再用功,认真、认真再认真。有一句话不是说得很好吗?世间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的国家、爸爸、妈妈不正是要培养这些人才吗?

《读》作文500字 篇4

  眼看寒假将要结束,开学的日子即将来临。心中正有些忐忑之际,我在《儿童文化与儿童教育》一书中看到了伟大的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对开学时的思考。

  在书第五章“儿童教育的近现代观念”之“蓝天下的学校:大自然是学前儿童快乐的学校”中笔者介绍了苏霍姆林斯基在接近开学的日子时的思考:“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欢乐,每个孩子都有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每个人都有无尽的生活前程。在这个日子的前夕,最让我感到忐忑不安的是怎样使孩子们在学校里不失掉幼儿之乐。”苏霍姆林斯基的这段话很直观的告诉了我们:“快乐”是一切工作的底线。

  那怎样使孩子们在学校里不失掉“快乐”呢。

  书中直接带我们进入了一个蓝天、白云、绿地的世界。在大自然中,孩子们环视四周,绿色薄雾笼罩,仿佛走入了童话世界一般。原来教育不需要关在围墙中,而是可以走入大自然。孩子是自然之子,他们天生是亲近自然的。大自然本身便是孩子们快乐的学校。

  这让我想到,每逢春季踏青、夏季写生、秋季赏菊、冬季赏雪的日子,孩子们总是表现的非常兴奋。以前只是以为孩子们在单纯的享受大自然的美。现在才知道,就是这样的单纯审美,孩子们才能在快乐中轻松获得了审美能力、想象力、创造力。

  虽然,现在因为一些客观原因还不可能把我们的课堂搬进大自然。但苏霍姆林斯基的观点告诉我们儿童是自然的孩子,他们天生亲近自然。我们应该尽可能的为保护孩子的自然本性提供帮助,为孩子营造快乐的学校氛围,这样才能鼓励孩子们将与生俱来的本能和无意识的精神财富充分展现。

《读》作文500字 篇5

  书,像园丁桃李满天下;书,像大海一眼望不到边;书,像天空一望无际,真是学无止境。

  书能让我快乐,最近,我尽情地读了一篇名为——《闻鸡起舞》的课外读物。它让我明白:努力才能成功。

  文章主要讲了:在晋朝时代,有一个平凡的人家,里面住着两个平淡无奇的青年。他们分别是:祖逖和刘琨。过着贫寒的生活,每天都悠闲自得,无所事事。

  突然有一天,祖逖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怎么也睡不着。一直在绞尽脑汁地思考,如何才能为国家作出贡献。到了凌晨,他听见公鸡的鸣叫声,受到启发,下定决心要练一身过硬的`本领。于是,他匆匆忙忙地推醒刘琨,刘琨迷迷糊糊地起了床。祖逖对刘琨讲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刘琨也非常支持祖逖。于是他们俩就一人手持长剑,一人手舞大刀,不管是凛冽的寒冬,还是烈日炎炎的夏天;无论是狂风怒吼,还是大雨淋淋。他们都会听到鸡鸣声后准时起床练习武艺。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们经过不断的刻苦练习。祖逖身怀绝技,被朝廷选中当上了大将军,报效国家,了却了他的心愿。而且,祖逖带领的队伍纪律十分严明,秋毫无犯。因此,在战场上打了不少胜战,立下了汗马功劳。并且得到了老百姓的信赖与拥护。

  这个故事告诉我:无论做什么事,只要通过不懈的努力,心中的梦想也一定会实现。联系学习上正是如此,只要下定决心,刻苦努力,任何难关都能攻破。

《读》作文500字 篇6

  刚刚读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位伟大的母亲。有个男孩叫桑巴,他的母亲把房子搬到了一个监狱旁,在桑巴9岁生日那天母亲送给他9颗用纸做的星星,细心的桑巴发现每颗星星上都有小冰珠,他问母亲:“星星上为什么有冰珠,母亲不敢回答。从那以后,桑巴每次生日都收到星星,直到他15岁生日那天,他发现母亲不见了,等来等去还是不见母亲,过了好久母亲终于来了,她把这15颗星星放到了桑巴的手里,桑巴又在那些星星上看到冰珠,比原来的更多,他实在忍不住了,再问一遍母亲,这是为什么时。母亲还是不说。第二天早晨,桑巴正在看报纸时,发现一个新闻报道,讲得是一位母亲在牢里给过15岁生日的儿子折星星,因为流了许多泪滴在星星上,变成了冰珠可惜的是这位伟大的母亲昨天夜里却去世了。

  读到这里桑巴很伤心,他怎么也不相信站在他面前的竟然不是自己的母亲,而是他的姨妈。怪不得姨妈要把房子搬到了一个监狱旁,就是让桑巴的亲生母亲天天看到他。桑巴想:我每天从监狱边走总有一个女人看着我,原来她就是我的'亲生母亲。读完后,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下来,这就是母爱。而在我们的身边,母爱处处都有:我长得很胖,而且爱睡懒觉,每天早上,妈妈都用温和的声音把我从梦中唤醒,帮我穿衣服,穿袜子,梳头,又把煮好的早餐送到我的面前。天天如此,可是我却把这种爱当成一种负担,经常和妈妈顶嘴、发脾气,现在想起来,真是羞愧啊!妈妈,从今以后我一定改掉这个毛病,学会自理,做听话的孩子。妈妈,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你身边,我一定派天使来爱你。

《读》作文500字 篇7

  晋文公的名字叫重耳,是春秋时期的另一位霸王。可是在他做国家元首之前,经历了许多坎坷,曾因受鲡姬的迫害而在外面流浪了十九年之久。他流浪时有很多人跟随他,介之推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耳登基当了晋文公之后,大封群臣,论功行赏,那些昔日站对了路线的随从个个得了高官厚禄,可不知为什么,文公偏偏把之推忘到了脑后。这事如果换了别人肯定早就跳高跺脚了,可之推是何等人?

  他非但没有介意,反而说服老母,跟他一块儿住进深山,免得文公找到他们。如果不节外生枝,文公一时半会大概真的想不起之推了。可是之推有个邻居,深深为之推的高风亮节所感动,冒着生命危险,写了一封小字报,偷偷贴在朝门上。这封小字报很快到了文公手里,他一读,不由大惊失色:“哎呀!朕咋把救命恩人之推给忘了呢?当年流亡到卫国的'时候,朕没有东西吃,是他把大腿上的肉切下一片给朕充饥呀!朕饮水不忘掘井人,一定要厚厚赏他。”于是,文公派人到山上去找之推。只见那里杂草丛生,荆棘遍野,而且山外有峰,峰外有山,找了半天,连之推的影儿都没看着。文公不甘心,一口气找了好几天,仍然没有下落。直到有一天,文公忽然心生一计,他叫来小兵,让他们放火烧山。他的如意算盘是:火一烧,之推为了救老母,一定会背着她跑出来,这不就成了吗?哪知大火烧了三天三夜,把整座山都快要烧焦了,之推也没有露脸。火灭了以后,卫兵们在山顶的一棵柳树下,找到了之推和他老母的尸首。

  文公见状,放声大哭,悔之已晚。文公吩咐把他们俩藏在山的侧面,又令农夫们开荒山,造农田,并把荒上改名为介山,纪念介之推这位重友情、轻功名的贤士。

《读》作文500字 篇8

  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作品主要以小说为主。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杜伯,他有一只狗名字叫雪虎,因老主人不见了它就去鬼跳崖看管犯人,他是一名优秀的警犬,后来,它在看管犯人时偶然看见了自己的老主人!然而雪虎不会忘记,就把他的主人给放了。它们一起走了十天老主人有事就离开了雪虎,白狗雪虎就自己一人在森林里游荡。他忽然看见了一个小村子,他就住在了一个人的家中,雪虎住进了一个温暖的家,因此它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雪玉。男主人有一条腿在打狼的时候断了,可雪玉万万没想到老主人的弟弟就是这个新主人—杜仲。在这些日子里雪玉天天带自己的孩子出去打猎,最近村子里一直闹狼灾,雪玉就一直保护这一家人,这一天,谁都不在家,可就这个时候,主人就被狼叼走了。雪玉带着满腔愤怒独自上山打狼,可什么都没看见,他带着低落的心情往回,突然,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气味,原来它的老主人来到这里看弟弟,雪玉和旧主人一起努力终于杀掉了独眼母狼,而它的.儿子成为了狼王,要为八代亲属报仇……

  狼有狼的信念,狗有狗的道理。狼会不惜一切地保护狼群,狗忠于主人会保护主人的生命和财产。这个狗在人失败的时候挺身而出的事,让我知道了狗和人一样也有爱恨,更有信任和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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