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古风作文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古风作文 篇1
阡陌红尘,清酒暗眸,断弦愁;岁月悠悠,半酣半醉,弱水流。尘烟断序,阙歌为谁留,幽幽残弦吟不休,一叶孤舟川上游。
风萧萧,叶摇摇,枯树枝头三两枫叶老;万花残,百鸟潜,半壁江山一泓晚霞淡。一澜晚风衔清寒,滔滔落叶漫江山。半弦残月浣纱湾,短箫挽青山,遗落三生叹。弹指间,烟花散,霜满面,不堪言,怎敢忆当年。
几夜风摇,叶枕断桥,孤寂潦倒,梦里花落知多少。滴滴烛泪熬,画屏凝寒宵,叹几声短箫对影笑,抚几曲断弦随月老。尘烟袅袅,路上行客少,夕月残照,孤灯寥寥。落花袅娜,枫叶红绡,渐趋萧条,秋也老。
红绸缎,素锦帘,遥遥黄昏黯;枫打肩,泪微咸,萧萧秋去远。雁去不见,斜阳半山,三两浮云惨淡天。心字环,半月湾,几丝涟漪一叶船;灯一盏,星两点,半壁江山孤影单。风拂栏,泪阑珊,转轴拨弦酬月怜,对影话孤单。碧宇轩,缭缭烟,翰墨香兰,海棠委婉,眸深幽怨涟涟。醉卧抚弦,袅袅不绝千里寒,漠漠飞雪揽千山。
秋不见,雪漫天,天地一叶帆,飘到三更远。
轩窗楼台千里雪,枯桐卧雪数枝梅。遥望望,皑皑雪茫茫,幽幽满沧桑。雪打肩,风吹寒,不堪幽香怜,两汪泪潺潺,怎奈孤单!惆怅弥漫,漫天雪寒,新衣锦衫短,难御风寒,又怎敌思念。红巾翠袖,花落满天是何年,叹江山,千里雪寒孤枕难眠。
珠帘苍翠借酒睡,三两杯,树枝梅,一杯一杯谁解味。愁半酣,风吹帘,蹒跚俯镜前,怎堪言,潦倒不堪,愁眉不展。最愁人,酒不催眠,心还醉。弦上吟痴缠,画中起波澜,彷徨爱恨间,墨香三两点,不知今夕是何年!望苍天,雪漫肩,泪水溅,是醉是憨,无月照江山。
残月半卷风花雪,一曲惆怅缭绕魂魄,水月下花前对瘦月残更,翰墨缱绻砚写几度过客年华,红绡晚霞。落梅三更雪殇几抹寒,袖手轻抚几段柔肠错乱。寒潭江水桃花湾,不见花芳不见颜。一觞醉倒阑珊雪,空影独对落梅弹,寒意凄切三两瓣,谁人月下葬花冷泪一澜,漫漫飞雪掩花笺,一曲寂寞断残弦,两行凄凉潸潸然。
落雪一堆一杯醉,红尘几许几许悲。绕指柔
情为谁碎,一把相思一把泪。花絮花赋花几度,柳絮烟轻红尘谱。漫歌浅作莺波语,回眸又起相思苦。
淙淙流水几杯痴醉痴醉谁,晕红了梅,瘦了谁!飘飘落雪几堆伤悲伤悲泪,皱弯了眉,愁了谁!秋尽落花飞,飞进心头几许悲;雪飘弦吟醉,醉倒两弯相思眉。烟花败,雪殇白,不见笙歌满青苔。弦青睐,醉无奈,三杯两盏红尘外。
古风作文 篇2
21世纪以来的近二十年中,新的文化现象层出不穷,其中不乏古风歌曲。从《青花瓷》到《故梦》、从《在水一方》到《三秋未见》,古风日益风靡于歌坛。
毋庸置疑,对于古风歌曲,人们会以不同的态度和视角去看待,于我而言,我为之点赞。
所谓的古风歌曲,就是中国古代的文化元素融入现代流行歌曲的一种音乐形式。我认为古风歌曲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全盘接受型、保留+创新型和完全创新型。这三类各有千秋,容我一一道来。
全盘接受型就是将古代文章或诗词原封不动地作为歌词的类型。也许有人会判之为抄袭,其实不然,这应是一种对传统文化进行现代手法美化的艺术。如果说有了照相机,就可以获取更为清晰的图片,又何必需要画作呢?古风歌曲也是同样的道理。歌手奇然所演唱的《琵琶行》就是最好的例子。本来白居易的原作只是供后世欣赏、朗读的文章,但古风歌曲为其全文赋上了优美的旋律,同时不纂改原作的任何精华的思想和文字,使《琵琶行》摇身一变,从千口传诵变为千口传唱,岂不妙哉?
保留+创新型就是保留古代文章或诗词中的部分内容或部分思想,同时加以新的内容和新的思想的.类型。这种古风较为灵活,但也更难控制,因为如果主旨偏离太远或内容与原文不相契合,难免成为败笔。所幸的是,这种类型的古风歌曲不乏精品。歌曲《涛声依旧》就拿捏得十分到位。月落乌啼总是千年的风霜化用了《枫桥夜泊》中的月落乌啼霜满天,这是保留;而涛声依旧,不见当初的夜晚、这一张旧船票,何时登上你的客船?既是内容上的创新,又是意境和情感上的扩充。这两句歌词其文风类似原作。同时,原作是作者独自一人的夜晚、客船、愁,而这里当初的夜晚、你的客船将个人的孤、愁上升为主人公对所别之人的深深思念,这无疑是升华主旨。
完全创新型则不依赖于古文原作,而是利用古风的语言,自行创作。这种类型不受太多拘束,因而可供人们大展身手,优秀之作就纷至沓来。周杰伦的《青花瓷》可以说是成功之作。这首歌曲的歌词十分讲究,大量古风词藻如素胚、初妆、檀香等显现其中,十分唯美。除此之外,歌词的内容大致为一江南女子在画青花瓷的图案,而主人公对之倾慕不已。这里的青花瓷作画是中国古代的传统工艺,彰显了传统文化的内涵。另外,歌曲中素洁而朦胧的爱慕又颇具《诗经》风格。像《青花瓷》这种借传统文化而创新的文艺曲目,实为现代流行歌曲中的一股清流。
古风歌曲关键在于传承与创新。唯有传承,才能唱出古风古韵,才能保护优良的传统文化;唯有创新,才能避免陈词滥调,才能推动当今的歌坛、曲坛走进新的天地,登上大雅之堂。
为此,我希望古风歌曲在传承与创新的道路上越走越好!
古风作文 篇3
入古风深似海,从此流行是路人。
----题记
在我身边,同学、好友、亲朋整日里忙着追星,赶潮,流行摇滚并进时,我却如痴儿似得迷上了古风。在古风这个儒雅的世界里,我被其中的小曲、百字令、古风歌曲、优美文字所吸引,如中了毒般,沉溺其中,无可自拔。我所心爱的古风并非是那些骚人墨客所留的唐诗宋词,也不是那所谓的四书五经,百家经典,而是那一句句清兮婉扬的古风佳句,一段段负尽平生的爱情悲歌,一曲曲荡气回肠的古风歌曲。
梦中茶雾旧黄昏,终作十年心曲十年灯。
蕉窗夜雨笙歌散,依稀半生烟雨半生人。
看着这段佳句,读着它,阖眼想象: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幕疆场绝恋。一位少女送他的心上人兵戈戎马,建功立业,两人依依不舍的话别。心上人走后少女每天煮一碗清茶,从晨光熹微等到夕阳西下,如此一日复一日,等待心上人归家。多年后,疆场传来丧讯,少女的心上人战死疆场,马革裹尸而归。少女大悲,这才悔教夫婿觅封侯。在此后的三千多日子里,依旧每天一碗清茶,静待亡人,夜不成眠,忆往昔笙歌不散,叹现在雨打芭蕉,良人不归,渐渐模糊了双眼,不归人的容颜在记忆里浮现,带走了她半生烟雨……好美!
这般景象使我想起了一个问题:一边是万丈红尘,一边是古佛青灯。该如何抉择?辩机给这个问题了一个悲壮的答案。在辩机心里佛祖和高阳公主是两个矛盾的抉择。佛祖是他所信奉的理念,而高阳则是他寂寂人生路上的唯一生气。他难以选择,只能自欺欺人的活在高阳为他编织的`十丈软尘中。直到玄奘从西域归来,辩机因他的盖世之才被选为译经者与《大唐西域记》的唯一编撰者。这项工程成了他的第一要务,他终是选择了与高阳好聚好散。可宿命,仿佛会在一个不合时宜的时间,开一些致命的玩笑。他们的私情被揭发,辩机被处以腰斩之刑。高阳也从唐太宗最宠爱的女儿沦为了皇家的耻辱。两人的爱情以扑鼻的血腥收场,后世为其写下判词:“三千菩提三千树,三千花雨三千路。业海未知三更烛,梦尽红颜是白骨。”这,是极美的……
又忆得那一曲曲清兮婉扬,美轮美奂的古风歌曲。无论是从《刀剑如梦》的江湖豪情,还是到《礼仪之邦》的民族豪情,又或是《上邪》里塞外的佳人绝唱,都显现出了古风歌曲中所拥有的别致壮美。古风歌曲,悠扬的旋律,优美的辞藻,淡淡的哀伤深叩着我的心灵。响遏行云、穿石裂金的飘渺仙音穿越亘古的时空,萦绕在我的心灵。在这片古风的海洋里,我体会到歌词中的爱恨情仇,念白中的绝妙佳句,戏腔中的文化内涵和文案里的千千心结,在我的古风世界里,流行歌曲于我就似一条永不相交的的平行线,我的所有精力都奉给了古风的华美乐章。
古风带给我全方位的艺术享受,温雅的字词使人产生高尚的想法,丰富人类感情,促进理解人类情感的深邃内涵,以达到心灵的和谐以及自然的契合。不悔古风,不错过古风世界中的缠绵悱恻,不错过古风世界里的无悔情深,不错过古风世界中的荡气回肠,是我的最深的爱好与希冀。无论未来如何,我都会携带者我的古风梦一直坚定不移的走下去,古风若不离,我定不弃。
古风作文 篇4
凌晨。
这两个字,既是我的名字,又是我的代号。
我是一个杀手。
没有人生来便是杀手。
我记忆的开端,既无父母,也无名字。当一个人连饭都吃不上,是不需要名字的。与生俱来的强烈自尊不允许我去乞讨。于是,为了活下去,我和野狗争抢食物。
在我有记忆的第六年,见到狗,我有的只是兴奋。因为那意味着好几顿美味的狗。所以那天,当我见到那只大狗时,无比兴奋地操起那块被我磨快的石头冲了上去。
可惜那只大狗,其实是匹落单的孤狼。
我不记得是用什么方法戳瞎了那匹狼的双眼,继而杀了它。因为我的胸口也被它抓伤,血流不止,疼痛中我的唯一想法是自己苟延残喘了那么多年,终究还是死了。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一间明亮的大房间里。一个高大的男人对我说:“从今以后,我是你的义父。”
义父是一个很神秘的人。我好奇仿佛无所不能的他为何会收我为义子。
义父坦诚地告诉我,从我骨龄来看,只有十岁。却能孤身杀掉一匹野狼。其次胸口经脉断裂,失血那么多,却能短时间内清醒,并且痊愈。这无一不代表着我天赋异禀。
义父开始教我武功。很严苛。但相比起我十岁之前的经历,这些倒也不算什么了。我让义父满意了十年。
二十岁那年,义父告诉我,他其实是遮天这一杀手组织的最高领导者。
当时,有两个最强的杀手组织。一为遮天,一为天网。这两个组织甚至敢杀掉皇帝。但两个最强,自然不能共存。彼此都欲处之而后快。
我自是加入了遮天,义父给予我凌晨之名,亦将之作为代号。
二十岁的我,功力已接近义父。自我成为杀手后的几年,完成一个又一个任务之后,遮天的凶名,隐隐盖过了天网。
风中带着血腥味,放肆嘲笑着漫天纷扬的凋零。我的刀如秋风横扫落叶般精准地抹过最后一个敌人的脖子。看着已然横尸遍野的大街,我却叹了口气。这次的任务比想象中困难,若非临时增加了人手,恐怕凶多吉少。
身边窜过一道倩影,我看着琅琊蒙面消失在这个杀气腾腾的夜,不禁又叹了口气。
琅琊是近几年加入遮天的。尽管时间不短,却并未与他人熟络。能与之说上真心话的,也只有我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琅琊作为一个美貌女子却能有那么好的身手。只怕是与我一样,有令人心疼的过去。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彼此之间感觉都那么依恋吧。可惜琅琊司空见惯了鲜血,似乎已经忘了自己本是娇娆的红颜。
看着琅琊隐身于黑暗,我摇头苦笑。我的任务到此为止,转身返回据点。简单处理着方才战斗留下的伤口。却被告知要去开会。
站在暗室外,我便听见一阵嚷嚷。我听出那是蛮牛的声音。此人人如其名,蛮得像牛。是遮天的一员高层。
“琅琊肯定是天网派来的内线!我早看这婊……”
蛮牛说不出下面的话了。在谁都没有反应过来的瞬间,我如同深渊中突兀出现的修罗,卡出了蛮牛的脖子。蛮牛那如同小山般的身体在我面前仿佛婴儿般脆弱。那脸上的扭曲表情,让我一阵畅快。他的手挣扎着想掰开我的手指,却只是白费力气,没有一丝作用。
“凌晨!快放开蛮牛!他说话一直都这样,你知道的!”这是诸葛的声音。其人可谓是遮天的智囊。义父对其,也是极为器重。
我松开了蛮牛,看着他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喘气,目光扫了一圈,暗示中一共有十来个人,皆是遮天的高层。除了诸葛外,剩下的人甚至不敢直视我。我冰冷地问道:“这次会议是为了讨论琅琊是不是内线?”
诸葛皱眉道:“这只是一个合理的怀疑。”
“那么,这个会没有开下去的必要了。我与琅琊相识多年,我确信对她的了解。”我冷笑着补充道,“凌晨的信任,足够么?”
“凌晨,当局者迷。你难道没有意识到自从琅琊与你一同行动,你同伴的生还率越来越低?这难道不……”
诸葛话还没说完,我一把扯下衣服。精壮的身躯布满大大小小的狰狞伤痕。“如果没有琅琊,这里有多少条伤,我就死了多少次。”说这话的时候,琅琊舍命救我的每个画面,一一在眼前浮现。那一次次的以身挡刀,一次次的舍命相救。琅琊,是我发誓要守护一生的人啊!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内线!我又怎么可以忍受别人说她是内线!
“当年琅琊刚进遮天,你们就对她有所怀疑。也没有人愿意和她一起执行任务。你们信任我的实力,让琅琊和我一组。累年下来,琅琊的实力你们也看到了,我们一起完成的任务,哪个不是堪称不可能完成的存在?这种难度的任务,若非我与琅琊,死光别人都完成不了!结果,诸葛,你现在和我说存活率下降?”
诸葛在我的怒视下闭上眼睛,沉思片刻睁眼道:“好吧,凌晨,你说的也是事实。可你要明白,你身份特殊。主上身体一日不如一日,遮天终归是要由你继承的。万一……你的位置,有谁来替?”
我笑了笑,仿佛在说一件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如果我死了,那我的位置就由琅琊来替好了。”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我转身离开了这个不知所谓的会议。
回到住处,一阵突如其来的疲惫睡意袭来。
“凌晨……”
谁?谁在叫我?
“救我……”
琅琊?
“凌晨……”
琅琊?出什么事了?
“救我……”
你在哪?
琅琊?琅琊!
我从梦中惊醒。心中翻滚着浓烈的不安。是琅琊出事了。肯定。
我发疯一般找到诸葛,双手抓着他的肩膀,厉声问道:“琅琊去了哪?什么任务!”
“你冷静点!怎么了?先松开我!”诸葛的肩被我抓得有些变形了。
我并未放开诸葛,只是放松了些力道,追问道:“琅琊到底去哪了?”
“千山古堡,刺杀千山宗主。到底怎……”
不待诸葛说完,我已消失在他视野。
千山古堡。
我乘着夜色潜入其中。门口两个侍卫的交谈被我尽收耳底。
“刚才那女刺客已经被带到地牢了吧?”
“是啊。胆子真大,敢来刺杀宗主。不过这女人长得是真不错啊!听说宗主要亲自审问呢。”
“啧啧,宗主吃肉,我们喝汤!哈……”
我的`刀瞬间收割下两颗头颅,让这两个人永远闭嘴。血在我面前喷涌得很高。而我知道,这仅仅只是今晚的开始。
我走进古堡,没走几步就遇到一队巡逻的卫士。
不作任何了解便深入敌军腹地。真没想到我会犯这种低级错误。所谓关心则乱,大概如此吧。
我冷笑着暗叹自己的愚蠢,却抽刀开始血战。鲜血渐渐汇成河流,我却还嫌杀得太慢,太少。
既然敢抓琅琊,那么就付出代价吧。
我凌晨的怒火,你们是否承受得起?
我杀得越来越快,人却越杀越多。整个古堡的人不断被喊叫声吸引过来。既然如此,我便杀个痛快,杀个干净。让这所谓的千山宗,从世上消失。
我夺过不知谁的剑。一手执剑,一手提刀,双管齐下,杀红了眼,不依不饶。直到那把抢来的剑被砍断,无妨,不过是再抢一把,继续屠杀。今日哪怕天神降世,亦无法阻挡我杀戮的步伐。
积尸成山。
我一身血污,走进那个封闭的地牢。看见一个猥琐的男人正用手摩挲着琅琊精致的脸颊。
不知换了几次的剑被我掷出。那个男人以一种臭虫般的可笑姿势被我钉死在墙上。脸上带着见到鬼一般的恐惧。
我举起已经麻木的手,用那柄堪称神器的刀斩断了束缚琅琊的锁链。琅琊的美眸带着笑意,甚至脸上也带着浅浅笑。不顾我一身血污,抱住了我。
我愣住了。
这是我和琅琊第一次拥抱。
她带着浅浅笑。
“你受伤了。”我听得出她话语中的那丝心疼。不禁笑了。
“我又不是神。这毕竟是个宗门,哪儿是那么好灭的。”
我感到琅琊的微微颤抖。她说:“我想陪你一直到老。不去管什么遮天,天网。远离这尘嚣。只有我们两个。好吗?”
我闭上眼感受着突如其来的幸福的微妙。
把刀扔掉,随着那声金属坠地,我想抱紧你。
你突然转身匕首刺进我的心脏。
精致的脸上带着浅浅笑。
天网据点。
琅琊跪在一个男人面前,恭声道:“任务完成,凌晨已死。”
“很好!哈哈哈!天下终究是我天网的!”男人放肆大笑。
寒光一闪,一柄匕首的突兀出现,带走了天网最高领导者的性命。
遮天据点。
琅琊与诸葛相对而坐。
“凌晨说,他的位子有你来替。”
“……”
“天网和遮天,都在你的名下了吧?这样,天下总算回到了我皇室的掌控。”
“……”
“再过几天,便是我的登基大典了。”
“……”
“不必再想凌晨了。他毕竟是我们的杀父仇人。”
“……”
只是琅琊今生无法忘记那个如同修罗般的男人在自己面前有多温柔。
古风作文 篇5
宁静的夜晚,火车盘绕着大山,看那些星星总看不痛快,轰隆,轰隆的火车声伴我驰向北国,内的旅途是多么的漫长,让我有枕难眠,但想象中的北国风光让我忘记了艰辛觊觎大草原蓄意已久的心愿不再是梦。
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换来了一望无际的青青草原,广袤无比的草原,只有几条小溪在里穿梭,水十分的清。蔚蓝的中飘的朵朵的白云,几缕从中射了出来,白云有点微倾,向我这边飘来,我张开双臂学着大人那样去拥抱。天空下的稀疏的蒙古包旁四周用栅栏围着,主人细心饲育着马儿,在马棚里,有一只马酣甜的睡着,而另外几只马则低着头吃着嫩草。看着这些马儿,脸上露出笑容,不知道是替他们的现状感到高兴,还是为他们不用驰骋在刀光剑影的战场上感到高兴,或是……这时耳边有着马蹄声向这边袭来,我望去,马儿怎么也没有出现。只看见一团尘土,大概快马已奔去。
我登上小山包,气喘吁吁的俯视着草原,十分的`宁静,耳里摸索到的只有那个令人期待的马蹄声,过了一会儿,马蹄声震耳欲聋,在西边有一头褐色马率先冲了出来,十分的潇洒,随后的马儿陆续的出来了,眼前呈现万马奔腾的景象,气势雄大,颇为壮观,尘烟铺天盖地,牧马人在其中鞭策着马儿,为它们指明方向,渐渐地,它们退出我的视线,但它们的气息犹存天地之间,我踮着脚,挺着胸,眼眯着,微笑着望着远方,有一种对自然的满足感—只有影视上的镜头在这里尽显真实了。
慢步在群落之间,深深地体会到了这里的民族习俗,有两个剽悍的蒙古人,正在手抓肩肩甩手地摔跤呢,他们互相的僵持着,看来他们都是这方面的行家,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他们都绞尽脑汁的想着克敌制胜的办法,慢慢地,他们开始互相试探着。之后,其中一人,想把另一个人摔出,但他好象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火候不到家啊!
踏上归乡路回到了南方老家,每当我走在碧绿的草地上,我总会回起我曾经看过的盟国马儿奔腾的情境,赏着他们的民俗。
体会蒙古风情,我的脸上笑容洋溢,我将永生难于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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