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的感悟作文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书的感悟作文 篇1
有人说,优秀的书籍就像一盏神灯,它照亮人们最遥远最黯淡的生活道路。的确,书籍这一座智慧的殿堂,这一思想的森林,这一片文明的珍藏,它包罗万象,使一些读者不禁被它深深的吸引。经过这一个月的读书,我觉得我也深陷其中。
“铃铃……”下课铃一响,教室中便走了大部分人,有的上厕所,有的背书,还得去找宏哥问题。留在教室的同学除了一些作业没有做完正在写作业的,剩下的基本上都人手捧一本书,细细的翻阅。有的正襟危坐,有的目不转睛,还有的拿着荧光笔勾画。我也捧起了一本三体细细的阅读,读着读着,我自己仿佛成了王淼,带着“V领具”,在三体的世界中遨游,又仿佛成了叶成洁,打击着键盘,希望能让外星的生命再次听到地球的声音。还仿佛成了老史在接到汪淼信息后的惊讶,浮于言表。
时间总是过得如此之快,一眨眼十分钟,转瞬即逝,上课铃响了,同学们涌入了教室,我也只好收拾好书本,期待下一节课间的阅读。
一本书总是不能承受我的轮番轰炸,接着便是这个月的第二本,《解忧杂货铺》。在这本书中,我又仿佛成为了“月兔”,用圆圆的'字体向多年后的翔太等人,诉说着自己的身世。又仿佛成了松冈克朗,在轻哼着未来经典的《重生》。还仿佛成了贵之,看自己的父亲浪矢,一字一顿地为人们解忧。
也许读书就是这样,珍惜时间,在一段时间中细细阅读,把自己带入书中,获得别样的感悟。
季羡林说过“如果读书也算是一个嗜好的话,我唯一的嗜好就是读书。人必须读书,才能继承和发扬人的智慧。人之所以能进步,靠的就是能读书的本领。”是呀,我觉得我的嗜好便是读书。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给予我人生的启迪。与书相伴的日子,人生就会有大不同,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书是我无穷的财富,使我走向光明的未来,更是我孤单的时候最好的朋友。
书,是我永远的朋友,也是我快乐的源泉,正是因为它,把我引向光明前途的道路!
读书的感悟作文 篇2
读书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它是我们从小就开始进行的一件事情。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读书也就变得丰富起来。尽管变得更为的方便,更为的轻松,可不知为何,在我的心底,依旧有一种怀旧的心,喜欢曾经的那份阅读。
据我所了解到的,古代的读书和现代的读书是完全不同的,而我们现代很多人所缺乏的,在古代倒下的十分常见了。不过,古人应该也会羡慕我们吧。毕竟环境和社会为我们造就了十分良好的条件,允许我们选择多样化的读书方式。
在古代,人们对于阅读是心存敬畏的。那一个个盛满文字的竹简都是文人所最珍贵的。后来蔡伦发明了纸张之后,无疑是对史学界的一次巨大冲击。正因为纸张的问世,使得原本笨重且不便书写的竹简逐渐退出了舞台。而大家对于读书的热情依旧是高涨的,从未有过改变。至于心存敬畏的原因,也怪古代阶级太过于明确。很多富家子弟才可享受读书的乐趣,穷人家的孩子是很难读书识字的,更别提知识渊博,随意阅读了。也真因为这份不易,他们才有了对于读书的敬畏以及无限的向往。或许出身卑微,却也依旧可以通过读书来丰富自己,从而考取功名。因为读书勤奋也会被众人所关注,譬如流传于后世的闻鸡起舞、凿壁偷光。这些都是身为阅读者所应该敬重的前辈。
在书籍中承载的不仅是简单的文字,更有着一个国家的文化,知识的瀚海。“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便是对于阅读最好的诠释。而古代人对于阅读的热情也是这般,他们喜爱文字,钻研知识,或许一辈子的努力也不一定能够改善生活,却始终愿意坚持下去,想要为后世的人们留下一下珍贵的文字。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是读书人的品行,“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时”是读书人呢的劝谏,“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是读书人的享受。在静谧的夜晚,一盏油灯,手捧书卷,默默地研读,静心品味,浅浅的一笔勾抹,写下自己的体会,这大概是古代读书者最为快乐和享受的时光。
而在如今这个读书已成为必要且条件允许的环境之下,许多人反倒没有了古人的那般对文字的敬畏。社会发展迅速,网络小说遍地,大家开始转变了兴趣。不喜欢那些死板生疏,不喜欢那些文人墨客,开始对于幻想和童话产生了兴趣。这样的环境着实令人感到心塞。当然,必要的学习和阅读才是正道。
电脑、智能手机的问世让文字不仅可以存在于纸张,而所需内容也可以更加轻松的查找。这对于喜爱阅读的人来讲,简直是最大的礼物!不过通过网络阅读的方式依旧是少了几分意思,盯着屏幕的同时也更加容易近视。
在我的阅读生涯中,由于羡慕古人对于知识的追求和渴望,自己也对于文字有着很大的执着。在每个人都熟练二十六个字母打字交流的时候,我依旧愿意勤奋练习字体,与友人的交往中,思念时以信件的方式来传达。毕竟,亲手写下来的文字才更加富有真情实感。而手捧书籍阅读的方式,也就更加具有书香味了。
当你在书店买书时,你会发现琳琅满目的书籍每一本都富有魅力。当你身在图书馆的那一刻,安静的氛围和遍地的图书简直会令你眼花缭乱。处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没有任何人会愿意大声喧哗,会愿意低头看着手机屏幕。似是商量好了一般,这里简直就是课堂,又或者说更像是现代版的私塾。无论你捧起的是什么类型的.书籍,在此刻都不免会多看几页,多感受几分文字的魅力。
而纸质阅读也是国家大力推行的。近两年的城市书屋,在很多的城市都可以见到,到了数近,甚至是部分县城、乡镇也逐渐开展起来。这都是对于读书人来讲最大的礼物。
尽管你不一定爱阅读,不一定喜欢文字,但当你孤身一人处于安静的环境之下,不妨拿起一本书籍品读一番。很多事情是需要在恰到好处的时间里才能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其中真味的。读书就是这般。而在喧嚣闹市依旧可以专注于文字的人,大概也只有毛主席这样的大人物了。
其实,不管这个社会如何改变,不管方式如何更替,读书的目的都在于知识的传播。如果你把书读好,那么你也能够从中受益。无论是古代的李白、杜甫、关汉卿、吴承恩等人也好,又或是现代的鲁迅、老舍、冰心也好,大家都立志于将自己的文字启迪于社会,将自己心中想说,将自己的切身经历,传达给更多的人,传达到更远的地方。
如今,我们作为新世纪的领航者,自然要了解曾经的那些伟人们所留下来的文字加以研读。只待有朝一日,自己通过书籍所获取的经验也能够帮自己成就一番作为!
读书的感悟作文 篇3
“岑帜,你还让不让我进去?”同桌在我耳边大叫。噢,原来上课了,我这才回过神来,合上手中的书,侧过身子让同桌回到位子上。
这节课漫长又无聊,我的思绪又飘到了七年前的那个晚上。
那时我才五岁,对于我来说,读书简直是一场遥不可及的梦。
我的哥哥当时已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那晚去他家玩的时候,看他手里捧着一本书,看得入迷,而我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翻翻简单的连环画,从那时起,我对书充满了向往。
总算到一年级了,哥哥把那些他看过的童话书送给了我。我印象最深的是那篇童话——《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什么写作手法,更不了解当时的社会背景,只为小女孩的处境感到心酸,恨不得能来到小女孩的面前,尽自己所能来帮助她。
这第一篇童话,让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文字的魅力,这就是书的神奇魅力所在。
《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海的女儿》、《皇帝的新装》,那一篇篇童话,带领我走进了书的世界。这些短短的文章,却总是能牵动我的心。我像是一滴水,从山间小溪汇入河流。我已经是小学四年级学生。
四年级,就像是昨天一样,一晃而过。对于书,我简直是饥不择食的,大到文学名著《骆驼祥子》、《红与黑》,或是儿童书籍《小香菇新传》、《淘气包马小跳》,我都爱看。
在我家,妈妈爱看一些名著,如《红楼梦》等,于是我就跟着看,她看完的书,对我来说就像是宝贝一样,尽管很多书的书页已泛黄,书页掉下,我依然兴致勃勃地看着。
印象最深的是大仲马写的《基度山恩仇记》。主人公受当时的伯爵诬告,被关进牢房,认识了长老,得到了长老的一部分遗产,逃出监狱,进行着他的复仇计划。这本书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人与人之间的恩与仇,也让我明白了不管生存环境有多么恶劣,都不能放弃生的希望。
这虽不是我看的第一本名著,却令我印象深刻。我第一次饶有兴味地去网上查了当时的法国的政治环境,故事发生在法国波旁复辟王朝和7月王朝这两个时代,那还是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很多很多,我养成了看什么书都要了解作者的背景,去看看每本书的前言和后记,体会作者的感受。
转眼已是六年级了,我更加热爱读书了。一本接着一本,我的读书欲望更强了,每天一有空我就捧起书,如饥似渴地看起来。我的抽屉里每天有六七本书,《精美散文》、“新概念”作文选、《亚森·罗宾探案集》······
现在我最痴迷的是儒勒·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我的书柜里有一本《凡尔纳科幻小说集》,里面有10本凡尔纳写的科幻小说《格兰特船长的.女儿》、《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地心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等等。我最喜欢的是他的代表作三部曲中的第二部《海底两万里》。我佩服文中的阿龙纳斯教授的知识渊博,向往尼摩船长的冷静与聪明才智,更佩服凡尔纳能将幻想的内容写得那么详细准确。他在1844年就写到了潜水艇,而潜水艇是多年之后才研制出来,这不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吗?
这本书让我明白探险的乐趣,教会了我要勇敢的面对困难,像尼摩船长那样果断。凡尔纳写得《八十天环游地球》告诉我要执著、不放弃;《神秘岛》则让我明白了要学会自立……
书是海洋,而我们就是汪洋中的一叶小舟。那一本又一本的书,教会了我一个又一个道理。这就是我的读书生涯,我的读书感悟。
读书的感悟作文 篇4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好处和重要之大的道理人所共知,再加上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也不是把读书单纯的当成一种无所事事时候的消遣,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好读书,是年轻时候养成的习惯,但是不得不承认,随着年龄的增长,工作量和各种社会关系的增多,年少时候那种单纯的安心的读书的心境难以追回,再加上每天的各种事务踏至纷来,每天可以有一段长的读书时间就显的弥足珍贵,所以,我这样的年纪和工作的特点使我在读书上不得不养成自己的特点,一是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
二是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三是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四是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体会。
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效果。五是读书以致用。
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读书的感悟作文 篇5
星期六是个大晴天,我和小雪一起做完作业。然后我看了一作文文章叫《骄傲的小毛驴》,作者是浙江的吴华小同学。
里面写了一只小毛驴很骄傲觉得自己能磨面、拉车、驮重物,觉得自己非常了不起,觉得谁也比不上它,它越想越得意,一天它看见电磨在磨东西,磨得非常快,它不服气,于是就跟电磨比试,结果输了。小毛驴觉得自己磨面不行就要和大卡车争胜败,卡车驮着十吨大麦到了地点,而小毛驴却连一吨的小麦也驮不动,小毛驴只好甘拜下风。
我觉得里面优美的'词语有:甘拜下风、勤勤恳恳、垂头丧气、自知不如。
优美句子有:小毛驴还驮着两捆麦子在路上直喘着粗气,他越想越得意……他只好垂头丧气地走开了。
这篇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告诉我们不能骄傲,还明白了骄傲必败的道理,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像小毛驴那样骄傲,一定要勤勤恳恳的工作、学习,大家千万不能骄傲哦!
读书的感悟作文 篇6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这一古语流传至今,我对读书的热爱也是分外浓厚,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深入我心坎。
每当我考试不如意,就有一种像莎士比亚的《悲惨世界》里冉阿让流浪街头一样不能描述的痛苦;每当我拿上一等奖时,有着像《绿山墙的安妮》里安妮被收养时的喜悦;每当我感到幸福的时候,会像《窗边的`小豆豆》里的小豆豆被小林老师夸赞一样兴奋不已。
当我读到《天蓝色的彼岸》仿佛我也身临其境,像一只幽灵一样,飘来飘去,时刻想念着我的亲人;当我读到《人间喜剧》时,才真正地认识到了社会的黑暗;当我读到《我要做好孩子》才深知一个人要做到好是多么困难。
当我读到古诗词,才知道古人也是那么有智慧。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知道做事情要坚持不懈;从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我知道了诗人也有那么多的忧愁;从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才深知春天的美丽与温柔。
所以,我热爱读书,书中的每一个情节都让我难忘,我愿意永远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读书的感悟作文 篇7
有一段时间,我很叛逆,而且不爱读书,一个简单的造句,我都没法很好完成,更别说写好一作文文章。妈妈便买了一本《我要做好孩子》。在一个我认为无聊的时候,不经意的阅读了,我每天读几页,然后悄悄的折好,做一个记号,隔天再读。
我被文章里的有趣的情节所吸引,心也被小主人翁——金铃所栓住了,看着她我觉得那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我,生活中我是一个粗心的'孩子,每天不是把自己的书本给同桌带回家,就是同桌的书本被我带回家,为此妈妈没少训我。有时我也会偶尔乖一下,但是有时也会吧妈妈和老师气得“鼻子不来风”。自从我看了这本书,我也跟着主人翁的个性而改变,她由胆小粗心变得胆大自信,我也会向她学习。看到她的妈妈为i了金铃的学习和择校而焦虑心烦时,我想到我的妈妈为了我的付出,突然觉得对不起妈妈。看到最后金铃自信满满的进入考场时,我很高兴,仿佛是我自己。
妈妈还不知道我已看完这本书,而我会用实际的行动,努力地成为妈妈所期待的那种孩子,妈妈说,她很喜欢像金铃这样的孩子。而现在的我开始阅读一些书籍了,我可以造很通顺的句子,在妈妈的帮助下能写了,这是归功那本《我要做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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