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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更新时间:2023-04-29 18: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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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2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3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

  我平时爱读书,最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之“红头发协会”这一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了犯罪团伙为了去银行盗窃,不惜一切代价创办了红头发协会。只要是红头发,年满21岁,被应聘了就能每周得到4磅,目的就是将一位红头发先生支开后,再从他家里挖暗道去偷窃银行。可这一切逃不过福尔摩斯的“法眼”。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福尔摩斯能够成为一个大侦探不是偶然的,而是通过他平时的善于观察,不断积累才取得成功的。我们要向他学习,学习他身上做事细心、考虑周到的特点,学习他坚强、勇敢、不畏艰险的品质,学习他乐观、自信、积极向上的心态!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平常自己的表现。做数学题的时候,我经常会将草稿本上的`得数搬到本子上去时,漏掉一个零或别的数字。语文写作文分不清“的、地、得”,真是有点小马虎。而且我平常遇到小事容易掉眼泪,表现出自己很不坚强、自信和勇敢。

  书中另外还有一个人物华生,他是福尔摩斯的好朋友。他们俩一起合作侦破了许多疑难案件。这让我感受到了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精神。这真是团结力量大啊!

  我爱看这本书,相信大家去读了也会喜欢上它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5

  我是一个胆儿大的女孩,但不代表我什么都不怕。我怕蛇;怕安静的有点可怕的周围;怕看恐怖电影,小说的吓人情节。但我喜欢侦探小说。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

  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思想奇怪的家伙,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有人说他冷血到无情的地步,因为看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但他是一个十分正派的人。有许许多多的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他的室友名叫华生,是一名医生。福尔摩斯告诉华生,说他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们的最高裁决机关。

  就像爱迪生所说: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福尔摩斯的'成就靠的就是他日积月累下来的知识、善于发现的双眼和一个善于思考的大脑。他总能发现一些常人难以发现的蛛丝马迹,但这远远不够。这些线索只要不是瞎子、傻子都能看见的,可为什么那些伦敦警察却不以为然呢?因为他们不会思考。然而,福尔摩斯却会对任何线索加以分析,利用平时积累的知识,再加上反复的推敲,即使再小的线索里也会有价值。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过人之处。

  我最喜欢的故事是“米尔沃顿”。为了避免一个贵族妇女的身败名裂,福尔摩斯冒着查出、被捕以及不可挽回的失败与屈辱甚至受到可恶的米尔沃顿的摆布的危险,做了一次非法入室行窃。他觉得:“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这样的豪侠精神,即使在现在这个和平安逸的时代也是不多见的。当我读到福尔摩斯把一捆捆用于勒索的信“倾倒在壁炉里,直到保险柜空了才停止”的时候,我由衷的为福尔摩斯的勇气而佩服。而看到他在自己就要被人发现的一刹那,还没有忘记把那封“带着血迹的信”——可以用来指控杀害恶魔米尔沃顿的那位贵族妇女的唯一证物投入熊熊火焰之中时,我想每一个有正义感的读者,都会为之高声喝彩!

  其实,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缺少的就是福尔摩斯这种谨慎与勇敢的混合体,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两者是不可缺一的。在面对困难时,有的人知难而退,而福尔摩斯却勇敢的知难而进,用自己平时勤奋学习的知识,与敏锐的观察力和严谨的思考把困难逐个击破。人生道路上,我们总会面对各种各样的事,无论它如何复杂,你一定要冷静的面对,沉着地处理,不小看一点点的“微不足道”。许多事情,我们每个人都能做到,只要你平时认真学习,留心观察生活,仔细思考问题,所以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让我们一起来开阔自己的思维空间吧,让这世界,任我们自由翱翔!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6

  最近,我正在读一本推理小说中的经典之作——《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一名神探,他不喜欢平淡无奇的生活,处理各种棘手的案件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无比享受的过程。

  书中的每一桩案件总是由一具尸体或一件奇事拉开序幕。接着,就是福尔摩斯的立刻出场,周遭密云密布,但是经过他精心的调查和巧妙的思考,最终总能得出结论,抓住邪恶的凶手。比如书中的《血字研究》,福尔摩斯居然同坐了一个民间故事找到了真凶;再如《红发盗金案》,福尔摩斯用一个对离奇事件的分析,得知了盗金犯人的作案地点和时间,之后抓获犯人。

  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一个故事是《带斑点的带子》。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帮助一位少女从虎口逃了出来。这天,天还早,福尔摩斯同华生就被吵醒了,一位远道而来的女孩向他们叙述了自己的恐惧。福尔摩斯通过仔细地勘察,弄清楚了这个女孩的'处境,最后巧用计谋让她脱离危险。

  读着读着,我眼前的这位福尔摩斯似乎是一位神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他想不到的,更没有他办不到的。但是,福尔摩斯真是神人吗?不是。其实,他也一个普通人。他的成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获得的,而是通过长时间的思考和观察,反复地猜测和推断,才成功的。其实,只要我们也有福尔摩斯这样的努力和付出,也可以成为一个神人。就像做奥数题那样,有些题虽然可能一时半会儿做不出来,有时绞尽脑汁还没有答案,但是,只要我们通过耐心的思考,反复的验证,最终一定会有答案,也能创造像福尔摩斯那样的神奇!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7

  一位叫梅丽·摩斯坦女生在自己父亲失踪之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包裹中每次都有一颗价值连城的珍珠,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很传奇的密谋。——题记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时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我曾经无数次朗读过这首诗,终于,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应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见缝插针,多抽空余的时间去读书,像培根所说的:“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因此,我们要勤读书、苦读书,让书陪伴我们一生吧!

  默默地看书,静静的回味书中的一切,已成为我的好习惯。今天,我又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看过之后让我念念不忘。《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杰出的侦探家、剧作家亚瑟·柯南·道尔。亚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60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故事,56个短篇和4个中篇小说,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书中对人物进行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在《四签名》这篇故事中,柯南·道尔对两位凶手进行了神态、外貌描写“他的身体很健壮、个子很大,两腿叉开站在那里,我看见他的右边大腿下面只是根木柱撑着。木腿人旁边蜷伏着的黑影子,这时也慢慢地站了起来。我看见他是一个黑人,体格矮小,畸行的大头上面长着蓬乱的头发,他围着一件黑色毯子似的东西,只露出丑恶异常的'脸......”这句话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坏人的丑恶行径。福尔摩斯有一句名言:“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这句话让我感悟到只要我们在困难中走不下去,就一定要坚持,因为坚持就是胜利。这就是读书的乐趣,读书的收获。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人类的摇篮。从现在开始,让我们珍惜时间,好好看书吧!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使得无数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他就是闻名中外的神探——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书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当地著名的医生)一起破案,在艰难的破案过程中,他们收获了成功、收获了友谊,也学会了包容对方的过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古老庄园的离奇死亡》。古老庄园的主人道格拉斯奇离奇死亡,头颅几乎被压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现场的线索已经寥寥无几,案情扑朔迷离。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凶杀现场的一只哑铃也不翼而飞,尸体旁边留下了一张卡片,卡片上面写着:v.v.341.的`文字。为了揭开这个谜,福尔摩斯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终于真相大白!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疑惑,这么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是怎么练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来,他靠的是坚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细的观察以及缜密灵活的思维。我心里不禁升起了对福尔摩斯的敬佩!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触感。观察生活,发现细节,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寻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间的联系,破解生活中的难题,这才叫真正的快乐。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9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0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1

  最近,我看了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的著名侦探,是一位富有正义感的侦探。他和他忠实的医生朋友华生一起经历了无数千奇百怪的案子,他的豪华别墅不知道被多少人拜访过。为了有一个安静的环境进行侦探案件的工作,他甚至放弃了结婚生子。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中,巴斯克维尔家庭非常富有,但前两位继承人已被一只巨大猎犬谋杀,第三位继承人亨利爵士正急着赶回家。福尔摩斯便与华生一同前往巴斯克维尔村,帮助破案。在那里,他认识了斯太普顿兄妹,但他很怀疑他们,兄妹两人外貌截然不同,却与一所倒闭的学校的校长与夫人长相一模一样,斯太普顿哥哥又很觊觎巴斯克维尔的财富。于是,福尔摩斯让亨利冒一次险,引出大猎狗,并开枪杀了它。后来,又发现斯太普顿是猎狗的主人,想偷巴斯克维尔的财富,让斯太普顿不小心落入沼泽死亡。最后,他妹妹告诉大家其实他们就是那家学校的校长夫妇,而她丈夫又一直软禁她,并不让她说出真相。事情就这样平安地告一段落。

  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福尔摩斯拥有敏捷的'观察力,发现了斯太普顿兄妹外貌特征的怪异之处;福尔摩斯身手又很灵敏,在猎狗快杀了亨利时救了他一命;福尔摩斯更是勇敢的,与巨型猎犬搏斗,拯救了亨利;而从福尔摩斯每次有条理、正确以及迅速敏捷的判断中,看出他是聪明的……

  我喜欢这类侦探集,更喜欢主人公福尔摩斯。长大后,我也要做一个和福尔摩斯一样的侦探。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2

  如果有人问,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家是谁,恐怕连几岁的小孩子都知道,他的名字就叫做——福尔摩斯。虽然他不是真实的,但是他的.形象已经铭刻在人们的心中。

  这几天我刚刚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所写,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判案的故事。他那神奇般的判案速度和锐利的目光,曾经让犯罪分子胆战心惊。他不顾生命危险和罪犯博斗,最终破获了一个又一个案件,因此赢得了“世界第一侦探”的称号。

  我觉得书中的破案情节特别地惊险刺激。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件《蓝宝石案》,讲述的是伯爵夫人住在世界酒店时,她的一颗珠宝“蓝宝石”被盗的过程。这个案子的线索只有一只鹅和一顶帽子,警方对此无能为力,于是他们只好请教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通过了解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后,就从这个帽子着手,分析出帽子的主人身高、体重和年龄。帽子上有几根白头发,就可以推断出此人大概四、五十岁,从帽子的肮脏程度推断出该人没有妻子等等。于是福尔摩斯故意在报纸上登了一条新闻:

  兹于古奇街拾到大肥鹅一只和黑色毡帽一顶,为一位亨利·贝克先生所有。失主请于今晚6:30至贝克街坊221B号认领。

  就是这样一个告示,引出了犯罪嫌疑人。福尔摩斯是如此机智、聪明。

  看完这本书,我打心底里对福尔摩斯充满了崇敬,他教我看待一件事要学会分析、细细研究,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好每一件事。比如做奥数题,碰到一道难题,先不要慌张,静下心来慢慢分析,总会找出最终的答案。

  我爱读《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3

  老子曾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的确如此,想做大事的人何其多,愿意把事做细的却很少。但实际上,一个细节可能决定了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受启发。

  在《斑点带子》中,福尔摩斯注意到斯托纳小姐右手手套里露出的半截回程票和左袖子上新溅的泥点,如此小的细节,我们都忽视的,福尔摩斯却注意到了,并帮助他顺利破案。在《黄面人》案子中,芒罗先生遗落的烟斗,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根据烟嘴的牙齿印和烟斗左侧烧过的痕迹,判断出芒罗的身份和健康状况。如果这个烟斗在我们手里,或许我们只会感叹做工的精细,却未必注意到烟斗上的小细节。福尔摩斯的成功,不仅仅缘于他的聪明冷静,更多地取决于他从不放过蛛丝马迹。他从许多人都忽视的细节中,仔细分析,反复推敲,最终使难破的.案子得以侦破。

  沈复在《浮生六记》中也说:“见渺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细察其纹理”造就了沈复的万古流芳,又何尝不是将福尔摩斯推向辉煌的那股力?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14岁的华盛顿,将“别人讲话不插嘴,注意说话者,不用手指敲打东西……”等一个个别人未必在意的小细节写在日记本上,照着去做,并将这些细节亲切地称为“成长维生素”。 这些细节更像一把戒尺,度量出一个人素质品德的高低。我想,华盛顿的辉煌离不开这一个个小细节,如果没有这些小细节为华盛顿的成功打下基础,哪里会有华盛顿最后的荣光?

  宗庆后——“娃哈哈”集团创始人,一个治理着几十家公司,开发生产了几十个品种饮料的企业家,每天处理的事务何其繁杂,他却连矿泉水瓶身瓶口有几道螺纹,甚至瓶盖上有几个齿都了如指掌,你知道他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吗?是细节成就了他的辉煌!

  一叶一世界,一花一天堂。窥一斑而知全豹,一滴水中折射出太阳的光芒。你所忽略的细节,说不定是为你的机遇埋下的伏笔,为你的人生留下的部首偏旁。不放过细节的人更清楚地知道怎样走向成功,因为他对通往成功路上的细节了如指掌。

  细节决定成败,点滴成就辉煌。细节是浩瀚天空里的北斗星,指引着成功的方向;细节是无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为成功注入无尽的力量;细节是时空长河的一只精灵,将转瞬即逝凝为永恒。请抓住细节吧,谱写我们人生的辉煌!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4

  我小时候,就已经知道福尔摩斯了。据说他有着神秘的本领,无论多复杂的案件,到了他的手上都可以顺利破解。简直是如有神相助。

  如今我现在终于“看到”福尔摩斯破案了。但我看完这本书之后,“福尔摩斯”这名字留给我的“神秘之谜”虽然消失了,可我又对他产生了无限的敬仰。他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可以表现出惊人的冷静、从容、自信等等。

  他那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细致的观察能力,不仅能使他给某件事给出精准的判断。更是可以将如一团乱麻的线索经过他的大脑后,就归类、将假的去掉;将真的和有用的保留,马上得到结论后;就将犯罪的`人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不是因为真的有神在帮助他,而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他往往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也可以发现任何人没发现的蛛丝马迹。而且对人们容易忘记的小事小物过目不忘。还除了他聪明过外的大脑;还让棘手的案件变得简单。就迅速找出真相。

  能引起福尔摩斯的注意、沉思的细节非常不引人注意:灰尘分布之类的。

  我们要学习他。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

  我喜欢看一些破案方面的书和电视,比如《名侦探柯南》,《飞机上的杀人案》。今天,我有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里面的故事扣人心悬,百读不厌。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斑点带子案》。主要讲了一位叫海伦·斯托纳的小姐,她的姐姐死了,在她的'姐姐死之前说了:“唉!海伦!天啊!是那条有斑点的带子!那时斯托纳小姐听到了轻微的哨声和金属落地的声音,当时,斯托纳姐妹俩和她的继父住在一所大房子里。福尔摩斯听了详情后有去了现场,在现场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通气孔,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通气孔,由此福尔摩斯做出了判断。过了几天,福尔摩斯知道了凶手,凶手就是她们的继父。他是用蛇钻过那个通气孔来到床上杀死了斯托纳小姐的姐姐。而斯托纳小姐听到的哨声就是凶手把蛇召唤回去,金属声音是他把蛇关进保险柜时引起的。当凶手再次把恶魔的手掌伸向斯托纳小姐时,聪明的福尔摩斯已经识破了他的的阴谋诡计,最终凶手被自己驯养的蛇给咬死,真是自食其果。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查明凶手,是因为他观察仔细,把观察到的和知道的联系在一起想象,并加以推理,就知道了凶犯。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总是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原来是真正的凶犯。机智的破案者在明处,高智商的凶手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凶手掩盖事实的真相,表面上给人一种误导的思路,但是在狡猾的猎物也逃不出猎人的眼睛。读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特别欣赏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他的层层推理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真让人拍案叫绝。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要冷静思考,仔细观察。我有时在学习上遇到一些难题,总是被表面麻痹。我要学习福尔摩斯那种惊人的观察力以及严密的推理功夫,相信困难就会一步一步排除,得出正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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