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蟋蟀作文600字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蟋蟀作文600字 篇1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是一部由乔治塞尔登写的小说,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它的主人公有:蟋蟀柴斯特,猫咪亨利,老鼠塔克及白利尼一家。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利欧。后来,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诚友情,帮助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第十二章”时,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令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现出那声音的美。它令我陶醉!读到最后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美好,又似乎是那么的合乎情理。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更喜欢它是那么的关爱朋友,热爱大自然,再繁华的时代广场也无法留住它对故乡的眷恋。
蟋蟀作文600字 篇2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文学作品,《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就是其中之一。
由美国乔治·塞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主要讲述了蟋蟀柴斯特从没想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为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为了震惊纽约的演奏家!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非常失落,它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了。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这个写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童话故事感动了我,我也非常喜欢这本书。从书中我感受到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真挚感情。《星期天的早晨》、《蟋蟀的`笼子》、《塔克一生的积蓄》、《中国的晚餐》······几乎每一个故事、每一个情节都带有对蟋蟀柴斯特的关心与帮助,更使书中的内容精彩、生动。令我无时无刻都能想起那些质朴浅显、真情实感的篇章。
自由的快乐和受约束的快乐是不同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中就告诉我们要对自己自由点。而“自由”是什么呢?书中也有答案。“自由”早已变得像金子一样贵重,“自由”其实也就是不要受别人的约束,自己想什么就做什么,不要有痛苦的感觉。
再次重温一下蟋蟀柴斯特的故事,就能激活我对于昨天温暖的记忆,以及可以自由选择时代的遥远感动。
让我们不被约束,一起像书中的蟋蟀柴斯那样特好好的享受生活吧!
蟋蟀作文600字 篇3
小时候,我不知道蟋蟀长什么模样,更不知道什么是斗蟋蟀,因为妈妈的指点我才知道。
那一次暑假,我在自家的园地旁边专心致志地写字,突然,一只黑不拉几的虫子跳到了我的本子上,吓得我鸡飞狗跳,大声尖叫:“啊,蟑螂。”妈妈闻声赶来,哪呢?哪呢?最后活捉了蟑螂,妈妈告诉我:“它是蟋蟀,是妈妈小时候的玩伴,非常想念她,于是找她来了,今天要专门介绍给我认识认识。
蟋蟀最有意思的就是斗蟋蟀。于是,我和妈妈千方百计地到草丛中又捉来了一只大蟋蟀,小心翼翼地将它俩放进了一只木桶里,当作阵地。我们屏住呼吸,静静地观察它们的动静,似乎它俩井水不犯河水,一只呆在一边,宛如一个雕像,丝毫没有动弹,另一只挥舞着一对触角,样子十分悠闲。我心急如焚地正准备用手去抓它们,妈妈示意让我用细枝轻轻挑逗它们,激怒它们。果然,一身黑色战袍的大个蟋蟀,凭着宽阔的身材,鸣翅警告小个蟋蟀滚开,小个子不甘示弱,张开前足冲了上去,大个子不慌不忙地用强有力的后足,来了一个“飞毛腿”,但小个子比大个子机灵,马上闪开,用“以牙还牙”,也使出“飞毛腿”一脚把大个子踢伤了,大个子不服输向小个子扑去,像一只饥饿的`老虎把小个子压个正着,小个子随机应变,用触须给大个子挠痒痒,把大个子乐倒了,小个子趁机来了一个“回马枪”扑倒在大个子上面,用锐利的钳子抓大个子的脸,结果,大个子被打扮成了一个大花脸哭笑不得,这时候的小个子才鸣翅高歌。
斗蟋蟀真有意思,让我体会了一场精彩的抬拳道比赛,胜败不在强壮,而在智取。
蟋蟀作文600字 篇4
《时代广场的蟋蟀》——它被称为充满有爱与温情的经典之作。
这个写于20世纪60年代的童话故事感动了全世界,受到各国读者的喜爱。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误跳进了野餐篮里,从没想过离开家的它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幸运的`柴斯特认识了老实忠诚的亨利猫和机灵也有一点狡猾的塔克老鼠,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他以他的音乐天赋得到了人们的肯定及敬佩,让玛利欧一家报纸大卖,成了整个纽约的大红人。但成名后的它想起了自己的家,思念起乡下平静的生活。塔克老鼠和亨利猫默默看着它回了家……蟋蟀,在我们看来只是一种会叫的,有趣的小虫子。
在书中乔治·塞尔登采用的大部分都是这只小蟋蟀的眼光,刚来时的对繁华楼塔惊讶,害怕与胆小;认识朋友时的欣喜,兴奋……从书中能看出它是重情义的人,它遇到忠诚的朋友和爱他们的主人,为它深爱的朋友无私奉献,和朋友们一起克服困难并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成功!在柴斯特无意吃下了一张2元的纸币塔克老鼠用了一生的积蓄帮他补了回来。
正是有朋友们的团结和帮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乡,找回了快乐的自己!读完这本书,我对主人公柴斯特印象最深。因为他凭着自己的才华,成了整个纽约的音乐演奏家,有名有利,衣食无忧,可就是会被关在笼子中,失去自由。如果放弃名利,追求自由,就得靠自己谋求生计,而且还会遇到许多危险。柴斯特最终还是决定放弃名利,回到自己温馨的家。如果让我们选择,谁会想离开“到哪都有粉丝崇拜”的世界里呢?好不容易有了名声,为何要离开?明星可不好当,有很多的压力,我们更应该做好真正的自己。
比起繁华都市,自己的家永远是最好的。
蟋蟀作文600字 篇5
星期天,我在做作业,忽然听到“嘘——嘘——嘘——”的声音。爷爷告诉我说:“这是蟋蟀的叫声。”我就叫爷爷帮我去捉蟋蟀。
我们悄悄走到院子里,爷爷叫我拨开草丛,然后翻起石头。果然看见一个小黑虫伏在地上。可还没等我伸手,它就敏捷地跳了起来,然后就不见它的影子了。我连续翻了好多石头,又发现了几只蟋蟀,但就是捉不住。还是爷爷眼疾手快,抓到了两只。大的一只是黑色的,我叫它“黑元帅”;小一点是红色的,我叫它“红将军”。
我把两只蟋蟀放到竹笼里,爷爷叫我用草茎去拨弄“黑元帅”的腹部,拨着拨着,它好象很舒服似的,就唱起了“嘘——嘘——嘘——”的'歌。
这时,爷爷让我将“黑元帅”和“红将军”放进同一个笼子里面。我拿草逗“黑元帅”唱歌,爷爷逗“红将军”唱歌。结果,两只蟋蟀忽然都伏下身子,目视对方,一场激烈的战斗就要开始。
我和爷爷继续逗弄它们。“黑元帅”向对方猛扑过去,想压住对方。“红将军”毫不示弱。它灵巧的避开了对方的攻击,趁对方还没站稳的时机,猛然跳起紧紧地咬住对方的一条腿。“黑元帅”好不容易才挣脱了对方。它不服输,还是勇敢地冲向“红将军”,并咬住了它的翅膀。我看“红将军”要受伤了,连忙进行“干预”,将“黑元帅”赶进自己的笼子里。“黑元帅”在笼子里高唱凯歌。
我忽然发现蟋蟀唱歌的时候翅膀不停地抖动着。就问爷爷是什么原因,他也不懂。我就去寻找资料,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蟋蟀的歌声竟是通过翅膀震动发出的!
蟋蟀作文600字 篇6
一个秋风习习的晚上,我和妈妈带着一个小盒子,提着一根小木棍,拿着一包餐巾纸和一个手电筒,一起去抓蟋蟀。
我们顺着蟋蟀优美的歌声,寻找它们敏捷的身影。但是这些小家伙们特别聪明,一听到动静就马上停止了歌唱。我们沿着小河边,一步一步地找,又沿着茂密的草丛,一步一步地看,还沿着树干,一圈又一圈寻觅。
正当我们打算无功而返时,猛然间看到了两只蟋蟀。一只小蟋蟀稳稳地趴在墙角上,一动不动。妈妈用手电筒照了照它瘦小的身体,但它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我轻手轻脚地用小盒子罩住它,只见它用后腿轻轻一弹,便落入了我的“陷阱”。
突然,妈妈又在附近的墙角发现了“目标”。“快,小心,抓住它!”我兴奋地手舞足蹈。妈妈拿出口袋里的餐巾纸轻轻地往小蟋蟀身上一按,说时迟那时快,小家伙轻而易举地跳出了妈妈的“魔掌”,顺利地躲过了一劫。可是妈妈并没有放弃,蹑手蹑脚地朝它走去,又是轻轻一扣,终于抓住了它。我们把它装入了盒子里,看着盒子里的“小家伙们”,我们充满了胜利的成就感!
我小心翼翼地把蟋蟀带回家,仔细地观察起来:蟋蟀头小小的,像一颗圆圆的'珍珠。身体小而细长,下面却鼓着圆圆的大肚子。它有六条腿,前面四条又细又短,后面两条则又粗又壮。头顶上顶着两根天线似的触角。它们很喜欢把这两根又细又长的“天线”放在嘴巴里“刷洗”,似乎是在清洗自己美丽的头发。它们天生就是运动员,在盒子里不停地蹦着跳着,一会儿做着跳水运动员高难度的动作,一会儿又学着跳高远动员的姿态。
我真喜欢我的“新朋友”——蟋蟀!
蟋蟀作文600字 篇7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主要讲了一只蟋蟀的“异乡”经历,东澍——《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这只蟋蟀有个响亮的名字:柴斯特。因为它的贪吃,被从乡下带到了纽约,在那里认识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还遇到了爱他的主人——男孩玛利欧,他们给予了柴斯特友谊和爱,柴斯特用它的音乐天赋,回报了它的朋友们,在它出名的时候,它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乡,最后在朋友们的帮助下,终于在乡下自由自在的生活了,读后感《东澍——《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蟋蟀在自由和出名之间,选择了自由,因为他认为自由才是最快乐的,而有些人认为出名才快乐,我认为,如果出名却不快乐,那就没有意义了。我们需要的是真正的快乐!作为学生,最重要的事情当然是学习,如何从学习中得到了快乐,这才是我们真正的学习之道。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老鼠——塔克了。你瞧,它的身子圆滚滚的,远远望去,就好象一个棕色的大圆球,可爱极了!最漂亮的就属它那双大眼睛,好似黑珍珠一般。不过,最可贵的就是它那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记得有一次,柴斯特把一张二元的`钞票给咬了一半,塔克见了,一直给它出主意(虽然那些都是馊主意)。后来,塔克把它一生的积蓄都为柴斯特“还债”了。塔克这种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看完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人的一生不可以没有朋友,多一个朋友,就等于少一个敌人,人生的路就会变得平坦一些。我们要用心去呵护友情,真正的友谊会是一生的无价之宝!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妙趣横生,更因为这真挚的友情令人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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