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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岗位职责
更新时间:2023-03-13 18: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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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岗位职责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岗位职责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定岗位职责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劳动用工的科学配置。大家知道岗位职责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水电站工程岗位职责,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水电站工程岗位职责1

  一、镇政府全面领导本镇行政区域内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根据法律、法规和本镇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制定和发布有关全生产管理规定;

  (3)建立健全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考核、奖惩,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4)建立职责明确的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力量,完善全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检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5)部署、督促各村、各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法关闭非法开采矿山及其他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6)接到发生重、特大全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7)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时作出并督促各村、各单位落实对重、特大全生产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决定;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镇长对本镇行政区域内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对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下列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定期向镇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将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报告分管领导或镇委会;

  (3)依法实施全生产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全事故;

  (4)按照规定组织做好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依法对违反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6)接到发生职责范围内的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镇委会报告,并派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7)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向镇监所报送全事故统计表;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对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全检查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副职负责人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全生产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

  三、镇农经中心监所负责综合管理、监督、协调和指导本镇行政区域内企业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镇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实施本镇全生产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组织拟定本镇有关全生产的综合性管理规定,制定有关工商贸企业全生产的要求、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综合研究、分析和预测本镇企业全生产工作形势,提出相应对策;

  (5)组织开展全镇全性生产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跨部门、跨行业的重、特大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治理;

  (6)依法对工商贸企业和矿山全实施监督检查;

  (7)参与组织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全预评价和“三同时”的监督审查工作;

  (8)负责对镇有关部门、单位和村落实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9)按照规定组织或参加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结案工作;

  (10)负责本镇各类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和分析工作;

  (11)依法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特种设备的全监察、监督工作;

  (12)协助上级部门依法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监察、监督工作,同时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3)协助上级部门依法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如国务院、省政府有新规定,则执行新的规定;

  (14)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四、镇派出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民用爆炸物品和消防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上级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机动车辆检审,考核机动车辆驾驶员,查处违反道路交通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2)依法监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宾馆、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以及企业的消防全和防爆全工作。

  (3)组织实施对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学危险品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按照规定核发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学危险品的准运证或运输证。

  (4)负责道路交通、火灾和爆炸事故现场的抢救,并按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五、镇交通管理中心负责本镇行政区域职责范围内的`公路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全监督管理;

  (2)负责公路(包括桥涵)、航道交通全设施(包括路标、航标、交通全标志、全护栏)的设立、维护与管理,以及事故多发的公路路段和桥梁的改造;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六、镇建管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工程的全实施监督管理;

  (2)负责全镇燃气行业全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建筑机械设备的全使用和管理;

  (4)负责全镇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5)按照规定组织或参加建设工程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七、镇农技中心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对农业机械的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做好有关农业机械检审工作;

  (2)按照规定组织和参加农业机械发生的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八、镇国土所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矿山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在审批核准矿产资源采矿权时,审查全生产条件,对不具备全生产条件的单位不予审批;

  ⑵依法对矿山开采实施全监督管理,查处在村庄、院落和道路、桥梁、电力线路等公共设施附近的开采行为,坚决制止非法开采和超层、超界开采;

  ⑶按照规定组织或参加矿山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⑷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全生产职责。

  九、镇水务站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水利设施(包括水库、堤坝、水闸等)的全监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病、危、险堤的调度管理,防范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

  十、镇中学、中心校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在校学生的在校活动的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全教育,提高教师学生的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加强对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学生全;

  (3)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

  (4)严禁学校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5)督促学校改造危房校舍,强化对校办企业的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全生产职责。

  十一、镇卫生院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监察工作和职业病诊断,依法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抢救工作。

  十二、镇农经中心劳务输出办公室按照规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并组织做好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参加工伤保险的伤亡人员及供养的直系亲属的抚恤工作。按规定提取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用于全生产隐患整改、重特大事故处理、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奖励等。

  十三、镇财政所应当将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与监督检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十四、宣传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并利用新闻媒体对本镇行政区域内存在的重、特大全监督事故隐患进行舆论监督。

  十五、镇监察部门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各村、单位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重、特大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法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行政责任追究。

  十六、依法对涉及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并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有关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的,应当立即依法给予查封取缔,并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属于经营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十七、镇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涉及全生产的事故负全面领导责任,要加强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全事故的发生。

  十八、镇工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全生产方面的监督检查作用。

  十九、各村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全生产职责,可参照本规定制定。

  二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电站工程岗位职责2

  一、目的

  为加强项目管理,保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高效、协调、有序运转,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明确了相应的岗位职责。

  二、指导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企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依法治理。

  四、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经理、项目总工、机电经理及协调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项目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现场各施工作业队的负责人。

  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构成:

  组长:杨伟

  副组长:袁泽

  成员:邹渭

  为了应对现场突发事件,项目部又特意成立了应急救援突击队。由张冬明任应急救援突击队队长,袁泽云任副队长,队员有郭弟、董兴红、安松林、李学明

  5、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项目经理

  1.负责领导和组织项目部质安工作,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2.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上级有关环安工作的指标和规定;执行本项目部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法》所规定的六项职责。

  4.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技安工作。

  5.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召开安全会议,检查项目部环安工作,研究处理重大安全生产问题,保证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条件的不断改善。

  6.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

  7.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项目总工

  1.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技改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按规定督促贯彻、实施在更新改造资金中提取足够的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

  2.具体落实新建、扩建、改建及重大工艺调整等项目的“三同时“,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做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安全可靠性的论证和审查工作。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系统的安全负责。

  (三)项目副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领导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2.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和规章制度。负责具体组织领导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各施工队认真贯彻执行。定期组织召开各项目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检查安全工作,制订安全措施。

  3.组织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负责组织制订整改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4.督促有关项目部按规定调查处理工伤事故。凡发生重伤(包括一次多人事故)、死亡或重大恶性事故,应现场调查分析处理,并对统计报告的正确性具体负责。

  5.定期布置和检查技安工作。

  6.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

  7.对分管部门、处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部施工的质量安全负责。

  2.根据标准对计量仪表(特别是属于安全附件的仪表)的准确性负领导责任。

  3.对分管部门的安全负责。

  (五)施工现场负责人

  1.贯彻上级和项目部以及单位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指示。领导和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2.指导和督促本班组岗位的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运行规程。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现象,消除事故隐患。

  3.经常检查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工、夹、量具是否完好、使用正确。半成品、材料堆放合理。按规定做好文明生产。

  4.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负责配合安全工作小组对新职工的三级教育,经常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6.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并督促防范措施的实施。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贯彻“五同时“,经常注意培养、表扬安全生产上的好人好事,总结、学习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专、兼职安全员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总工拟订环安措施计划,并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安全竞赛,做好安全生产活动的原始记录。

  2.配合项目部领导做好对新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项目部对上级和本单位所制订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指示、决定是否正确贯彻执行。

  3.参加并组织项目部召集的安全和生产会议,认真执行所布置的任务。每季不少于一次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工作情况,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工作按时完成。

  4.组织好项目部内部的日、周检查工作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安全检查监督,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5.定期召开班组安全员会议,组织班组安全员开展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经常深入现场,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对情节严重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负责领导。监督防护用品的正确合理使用。

  7.参加工伤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协助领导作好事故报告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监督按时完成防范措施。

  8.有权参加项目部的工艺布置工作,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竣工和工艺调整项目的验收工作。

  (七)工人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禁止打闹、讥笑、睡觉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保证不违章、不冒险作业。

  3.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工具、每天在工作前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时方可使用。当发现有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作业时,有权拒绝操作。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自觉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和检查。

  4.非指定自己操作的设备,决不擅自动用。发生事故或隐患时,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和安全员,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5.对违章指挥,有权越级报告。并有权拒绝操作。

  6.经常参加安全检查活动,努力学习劳动保护知识,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7.对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要爱护,正确使用,加强保管。在工作中应按规定穿戴。严禁赤膊、穿拖鞋工作;操作旋转设备做到“三紧”(领口、袖口、下摆)。

  6、安全工作小组安全生产责任

  1.组织、监督全项目部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政策、规定以及上级的指示与决定。

  2.组织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和汇集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环安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单位贯彻实施。

  3.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拟订劳动保护用品、保健津贴、清凉饮料费的发放标准和管理办法。经批准后执行并检查执行情况。

  4.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领导专、兼职技安员开展工作,并做好卫生、防火、防爆、危化品和施工区交通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5.组织各种安全检查。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和违章现象,有权停止其施工,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处理情况。

  6.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新工人、外用工、代培人员、劳动实习学生及干部参加生产劳动的安全教育。

  7.参加工艺布置、新建、改建、扩建的设计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参加重大技术革新设计方案的审查与投产前的鉴定验收。负责审批接用临时电器线路、登高危险作业等工作。

  8.组织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统计和归档。

  9.经常向项目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a)在生产作业会上,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布置安生生产工作。

  b)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以下权力

  ①有权对项目部发出改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书面指令。对不执行指令而导致事故者,可追究责任。

  ②在生产、施工中,遇到险情,有权停止作业。有先斩后奏权;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制止。

  进行教育“有安全教育权”;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处罚权”;技安人员有权向上级直接反映情况或申诉有“直接申诉权”。

  7、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本项目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工作小组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项目部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检查、登记工作。

  4.做好所管辖项目部的安全工作,经理部负责人对此负责。

  (二)物资设备部

  1.在采购设备时不得以节约为由省去安全附件。

  2.根据环安措施计划项目和临时安全生产需要,做好物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3.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储存、搬运与发放的安全规章制度。

  (三)保卫部

  1.认真贯彻《消防法》,组织并监督项目部各单位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组织制订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2.加强对义务消防队人员的领导和训练。定期组织防火防爆检查,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发生火警及时组织扑救。

  3.负责项目部爆炸、剧毒等危化品的审批工作,对其管理、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保卫工作。

  4.负责组织管辖区的消防检查,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会同运输、安全工作小组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职工遵守交通规则。

  6.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整改和检查监督工作。

  8、附则

  1、安全检查整改项目列入月份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由于主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予以扣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标语牌等,必须加强保管和爱护。

  2、以上内容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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