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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保洁岗位职责
更新时间:2023-10-08 07: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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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保洁岗位职责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接触到岗位职责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定岗位职责有助于提高内部竞争活力,提高工作效率。那么什么样的岗位职责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业委会保洁岗位职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业委会保洁岗位职责1

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其他小区实际经验,为了2.3号楼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我小区要在上级指定的银行开设“账户”,以便掉回全体业主购房时所缴纳的.大修资金,存入该账户。由业主自主管理,起码可以得到利息以用于小区维修和改造。为建设美好和谐家园提供些资金支持。

  建立账户需全体业主签字共同申请。

  为此,决定于六月十五日(周日)晚19:30分,在号楼室就该项事宜详细说明,并就其他事项一并通报,请各位业主届时参加。

  2.3号楼业主委员会

  20xx年6月10日

业委会保洁岗位职责2

  各位业主: 金风送爽,硕果飘香。又是一年中秋月圆时。在这个人人企盼团圆、庆祝团圆的温馨佳节,我们欢聚一起,同渡佳节、共庆中秋,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业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节日的问候!

  “心随皓月同升起,血与沧波共漫流”,兴都花园业主来自四面八方,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安居乐业,“每逢佳节倍思亲。”在这个让人滋生思乡的唯美夜晚,大家会有许多身处异乡、远离亲人的思念,但是大家能积极融入这样一个团结、和谐、温暖的小区,我深感欣慰与自豪!

  兴都花园业主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各委员攻克了道道难关,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节点的成就;一些老同志更是身体力行、以身作则,为小区的发展指引着方向。委员们上下一心,肝胆相照,为小区的管理无私奉献。

  回顾过去,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有了质的飞跃,小区面貌焕然一新,清理并接受了前期物业管理承包负责人刘先生提前超收的2010年2月份(含2月份)以后的各项费用万元,合理折价收购刘先生前期投入的物业管理设施;安装聊小区监控系统;安装价值了约4600元的漂亮户外公告栏;购置了小区中央音响及报警系统;先后投入专项资金累计约6000元,完成小区外门楼灯饰,安装道路安全凸镜、小区内增加了9盏路灯和大树安装节日灯等工程,不断美化、亮化了小区的环境和提高安全

  保障措施;发动小区业主自费更换了部分楼梯防盗门超静音门锁、清理了各楼的卫生间化粪池(现仅B3栋双号楼房未清理)和安装了40多个防蚊地漏盖;加强小区的绿化管理工作,小区的生态环境越来越美丽,引来彩碟飞舞、鸟儿欢叫。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越来越得民心顺民意,受到梅江区综治委的充分肯定并颁发“安全文明小区”的奖牌。

  明月当空洒银泄玉,中秋正至喜事悦人。昨天的成绩造就今天的辉煌,今天的辉煌又是明天的起点。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是一项关系大家日常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的'小区业主能享受30元/户/月(含清运垃圾及路灯用电等)的服务费用,是靠业委会全体成员和个别热心业主的无私贡献和义务服务的结果,但长期靠小部分业委会全体成员和个别热心业主的义务服务,存在着困难和挑战:有库车主占用公共空间停车、无库汽车乱停车??已严峻地摆在我们面前。为此,今天特借联欢会平台让大家探讨解诀办法。同时也呼吁广大业主要提高自觉性,否则,长此以往业委会将很难继续管理,最终可能只能将管理工作推向社会物业公司管理。

  社会物业公司管理的利与弊,谅大家是清楚的,何去何从,兴都的业主们,请深思!

  正是风起时,扬帆济沧海。兴都的业主们,请大家积极上台献言建策,大家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共同为谋兴都的将来吧!

业委会保洁岗位职责3

  “我们业委会全体成员签名罢免了业委会主任,为什么他就是不把公章交出来呢?”近日,青山湖区御锦城小区业委会召开临时扩大会议,会上,业委会全体成员签名罢免业委会主任汪武。对此,被罢免的主任汪武不服,觉得这份罢免决议不具备法律效力。就此事,记者来到御锦城小区一探究竟。

  业委会成员和业主 签名罢免业委会主任

  “如果不是卢经理辞职拿出一季度小区公共维修表,我们业主都不知道3个月的时间竟然花了快12万元。”日前,在御锦城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业委会工作人员郭女士拿出“小区公共维修表”给记者看。

  “于是我们决定召开业委会临时扩大会议,投票罢免汪武。”业委会另一名委员龚筱兰说,“8月2日晚的会上,业委会仅剩的3名成员加上17名业主代表都签名同意罢免汪武的'业委会主任一职,但至今汪武都没交出业委会公章以及财务用章。”

  记者近日采访了御锦城部分业主,他们均表示对于业委会主任批复的近12万元花费毫不知情,“业主从来没看到任何维修金使用的公示,听到3个月的时间用了12万元时非常吃惊,希望业委会能够调整队伍,担好自己的责任。”业主熊南萍说。

  知道自己被业委会成员罢免后,汪武并未交出业委会公章以及财务用章,因此加剧了他与业委会成员间的矛盾。“没经过业主大会讨论,擅批部分维修金确有其事,但是我觉得他们出决议书罢免我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记者联系汪武,他说,当日罢免会他没有参加,决议书也没有盖业委会公章,所以不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说法:

  罢免由业委会委员们决定那么罢免业委会主任正确程序又是该如何呢?昨日,记者咨询了朗秋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告诉记者,我国现有的物业法对如何罢免业委会主任无法律依据,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一个缺陷,“既然主任是由委员们推选产生出来的,罢免自然也该由委员们决定。”

  对此,青山湖区房管局工作人员刘忠却有不同看法,他表示,罢免业委会主任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遵循‘业主人数过半、户数过半、面积过半’三个原则方可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