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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更新时间:2023-05-15 13: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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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学习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学习心得体会1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越来越重视。前几年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一旦成绩滑坡,社会不认可,领导也会受到责难。怎样处理好文化课的学习考分和学生全面发展的关系,对于一个我们做教师的来说,确实很难。因此,我们应该熟读新的《义务教育法》,在不断的理解和应用中,学会处理好这些关系,为学生们真正的发展和成长尽一份心,效一份力。

教育学习心得体会2

  每个教师都想成为幼儿喜欢的教师。好老师应具备哪些特征呢?教师认为幼儿喜欢的教师特征是否就是幼儿喜欢的教师特征呢?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对太原市71名幼儿园教师和58名幼儿作了调查。

  我们对教师采用问卷调查法,请教师“列举至少六个你认为幼儿喜欢的教师特征”;对幼儿采用访谈法,设计了一些简单、具体的问题,如“你喜欢哪个老师”“你为什么喜欢她”“你觉得她怎么好”。

  教师与幼儿给出的回答多为具体特征,笔者将其整理概括为五大方面:性格因素(如活泼、爱笑、温柔),外貌因素(如漂亮、年轻、嗓音悦耳),生活照顾因素(如像妈妈一样、悉心照顾饮食及睡觉),认知因素(如知识丰富、多才多艺)和交往因素(如鼓励、尊重)。

  一、幼儿喜欢的教师特征与教师认为幼儿喜欢的教师特征的比较

  “交往因素”(占34.8%)和“性格因素”(占34.1%)是教师认为幼儿喜欢的教师的两个主要特征,其他依次是“外貌因素”(占18.5%)、“认知因素”(占6.4%)、“生活照顾因素”(占6.2%)。而在幼儿心目中,“交往因素”和“生活照顾因素”占同样的比重(33.3%),“认知因素”“陛格因素”“外貌因素”则各占23.2%、5.8%和4.3%。

  对比发现,教师认为幼儿喜欢的教师特征与幼儿喜欢的教师特征除“交往因素”相符,其他存在明显差异。在教师心目中,自己良好的性格与良好的师幼关系是让幼儿喜欢的关键因素,这符合“尊重孩子”“增强自身的榜样作用”的理念。而幼儿在偏重“交往因素”的同时,也很偏爱教师给予他们“生活上的照顾”。这提示教师要将幼儿当作“平等的人”来交往,还要将他们当作“不平等的人”来照顾。

  教师和幼儿在“认知因素”上的差异,主要是因为如今的孩子具有更强的求知欲和接受能力,但有一部分教师低估了幼儿的学习能力。

  二、不同年龄幼儿喜欢的教师特征的比较

  小班幼儿更喜欢教师在生活上给予体贴的照顾,单“生活照顾”一项就占到60%。帮助小班幼儿建立安全感是使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生活的关键,也是幼儿接受教育的基本前提。这就要求教师在对待小班幼儿时应以照顾为主,给他们更多的关爱。

  到中班阶段,幼儿对上述五个因素都有所关注,特别是对“交往因素”的关注度有所上升,而对“生活照顾因素”的关注度则有较大比率的下降(以上两项均占33.3%)。另一个较明显的变化是他们对“认知因素”的关注度有较高提升(占23.2%)。这是因为中班幼儿对环境已适应,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对交往和认知的需求更高了。

  大班幼儿各种需求的分化更加明显,对“生活照顾因素”的关注度已降至20%,认知需求和交往需求则各占25%和35%。教师应根据他们的需要给予一定的知识准备和心理准备,当然这些准备离不开师幼之间的良好交往。

  三、男女幼儿喜欢的教师特征的比较

  在男孩所喜欢的教师特征中,“交往因素”所占分值最高,为37.5%,其次是“生活照顾因素”(31.2%)、“认知因素”(25%)、“外貌因素”(6.3%),他们对教师的“性格因素”似乎不在意。在女孩所喜欢的教师特征中,“生活照顾因素”所占分值最高,为35.2%,其次是“交往因素”(29.7%)、“认知因素”(21.6%)、“性格因素”(占10.8%)和“外貌因素”(2.7%)。对比来看,男孩更注重“交往因素”,女孩更注重“生活照顾因素”,而他们在对“认知因素”的`关注程度上并无很大差异。

  四、建议

  幼儿最喜欢的教师特征是“生活照顾”和“交往”,而教师认为幼儿最喜欢的教师首先应该具备良好的“性格”并能与幼儿良好“交往”。相符部分说明教师正确理解了幼儿的需要,而不相符部分正是教师努力的方向。另外,教师的“性格因素”受幼儿的关注度虽然比较低,但不能被忽视。教师应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完善自己的人格,使教师榜样这一“潜在课程”在幼儿身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教师应根据幼儿的不同年龄特点和需求提供适宜的教育。在小班,应更多地给予幼儿生活上的照顾,让他们有安全感;到中、大班,则应多与幼儿交往,促进幼儿获得情感、意志、道德等多方面的发展,同时满足他们的求知欲望。

  教师应根据男、女幼儿的不同特点进行教育。既然男孩更喜欢“交往因素”,教师就可以多在交往中传递信息,锻炼他们的能力。而对女孩,教师应通过生活照顾使她们获得安全感并由此信任教师。同时,由于女孩更注重教师的“性格因素”,所以教师可以更多地通过自身的榜样作用来感染、教育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