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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09 15: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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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范文7篇

  现如今,各种通知频频出现,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篇1

  国办函〔xxx〕16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xx年夏时制于四月十五日(星期日)凌晨二时(北京时间)开始,九月十六日(星期日)凌晨二时(北京夏令时)结束。在此期间,实行夏季作息时间,即四月十五日至九月十六日,国务院各部门的作息时间为: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五时三十分。九月十七日后实行冬季作息时间。

  特此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xx年四月六日

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篇2

  各部门、各单位:

  自3月9日(星期一)起全校执行春季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

  特此通知

  xxx办公室

  20xx年3月6日

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篇3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精神,学院20xx年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30日~5月2日,共3天。假日期间,学院中层干部值班和学工处、二级院系班主任值班按照值班表进行,各部门妥善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自5月3日(周二)起,全院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14:30,其他作息时间向后顺延半个小时,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xxx年4月26日

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篇4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于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1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一)为劳动节法定假日,劳动节放假期间停课。

  请各单位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并于4月27日下午5:30前将值班安排表报至党办校办综合科。

  从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制度,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xx年夏季作息时间表

  2.湖南科技大学20xx年夏季通勤车运行时间表

  XXX办公室

  20xx年4月20日

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篇5

院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7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xx年国庆节学院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共8天。9月30日正常上课,执行10月2日(周一)的教学任务。10月9日(周一)正常上班上课,10月9日校车按照正常教学日时刻发车。

  2.从10月1日起,学院实行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校车运行时刻同步调整。秋冬季作息时间表和校车运行时刻表附后。

  3.学生10月8日19:30上晚自习。学生管理系统人员要做好学生晚自习检查工作。学院校车将于10月8日下午19:00准时在临渭校区A楼前发车到高新校区,请有需要乘车到高新校区的学生管理系统人员按时乘车。

  二、假期注意事项:

  1.学管系统要做好学生放假期间安全教育工作。保卫处要加强两校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2.请各部门安排好各自的工作,重点部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并于9月28日(星期四)下午18∶00前,将值班安排(纸质版)加盖本部门公章,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报送院长办公室,值班安排(电子版)通过广讯通发至院办李博处。

  3.放假期间所有公务车辆封存,不予派车。

  祝全体师生假期愉快!

  院长办公室

  20xx年9月25日

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篇6

  各校区,各部门、各单位:

  自3月9日(星期一)起全校执行春季作息时间,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晚上7:00~9:00。

  特此通知

  XX办公室

  20xx年3月6日

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篇7

  一、教学作息时间调整

  (一)上课作息时间

  1.教学周调整

  每学年上下学期均为20周,下学期增加的2周顺延为理论教学时间。

  2.上课作息时间调整

  每天分早、中、晚三个时段,每节课上课时间恢复为45分钟。小课间休息10分钟,大课间休息30分钟。每学期上午第一节上课时间调整为8:20,下午第一节上课时间调整为14:00(具体上课作息时间见附件1)。

  (二)期末考试时间

  1.学校期末考试时间统一调整在第20周,各专业理论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期末考查科目等要求在考试周前全部完成。其中考查科目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报教务处备案),考试科目由学校统一安排。

  2.凡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有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按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执行,即课程结束的'最后一周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亦同样按培养方案规定时间执行。

  3.凡期末考试科目,命题工作须按培养方案要求在16周前完成并按规定提交A、B、C三套试卷;考试结束后要求三天内必须提交成绩。

  4.每学期理论教学环节和实践教学环节均要求严格按不同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不得因期末考试时间调整随意更改。允许各教学单位根据不同专业实际情况对实践教学环节的执行计划做适当调整,但不得与全校统一开设的公共课(公共必修及选修)发生冲突,以避免影响学生应修公共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

  二、行政作息时间调整

  行政人员上班作息时间调整为:

  上午 8:20~12:20

  下午 14:00~18:00

  三、交通车调整安排

  交通车线路增加为4条,每条线路运行时间及停靠站点详见附件2,附件3。

  四、执行时间

  (一)调整后作息时间自20xx年2月13日(20xx~20xx下学期)开始执行,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本调整方案执行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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