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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通知
更新时间:2024-03-26 07: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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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检通知合集(2篇)

  在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传达领导意见、任免干部、决定具体问题,都可以用通知。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体检通知,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体检通知1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xx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包括妇科体检)定于4月27日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单位

  为提高体检质量和体检效率,方便教职工,xx年度体检定在南京瑞慈体检中心进行。

  具体地址:广州路101号广海大厦(上海路与广州路交叉口)。

  二、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

  4月27、28、29、30日和5月4、5日共6天为老同志集中体检时间(5月1、2、3日放假停检),具体时间:每一天上午7:30—11:30(抽血和B超需空腹,10:00前台停止登记接待)

  三、异常提示

  1)体检时间截至于5月20日,各位老同志不必必须在集中的时间去体检,最好是有家人陪伴时、自我身体状况良好时、天气好、行动方便的`时候去体检,只要在5月20日前都能够体检。

  2)各位老同志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体检时,在南京瑞慈体检中心凭本人身份证领取体检表及早餐卡。

  3)体检结束7-10个工作日后,已供给手机号码的老同志可根据信息提示上瑞慈网站查询个人电子档体检报告,纸质报告在全部体检结束后一个月后到活动科领取。

关于体检通知2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办法》也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因此,根据省、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就20xx年的体检工作做如下安排,望相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落实。

  一、体检时间、地点

  从20xx年3月20日起到20xx年6月30日前结束。

  为方便参检人员、节约时间、节约费用,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县城内各医疗单位、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及药品零售企业、九龙药业、县医药公司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各乡镇医疗单位、村级卫生所、药品零售企业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体检科到各乡镇进行体检。

  二、参检范围

  1、生产企业的车间工人、药品原材料、包装材料的保管和工作人员、药品质量检验监测人员等。

  2、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药库保管、药店主任、药店营业员、药品养护验收人员等。

  3、医疗机构的药房主任、药剂科主任、药库保管、司药和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的临床护理人员。

  4、计划生育、防疫和医疗美容技术服务等接触、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人员。

  三、步骤安排

  1、从3月20日起至6月30日止,县城内及县城周边的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品零售企业、厂矿、院校医务室人员及大阁中心卫生院所辖村级卫生所、南辛营卫生院所辖村级卫生所的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体检。

  2、其他乡镇卫生院及村级诊所、各药品零售企业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体检科到基层体检,参检时间由基层体检科统一安排,具体时间由疾控中心负责通知,请按时参检,逾期不检者,除到县疾控中心补检外,将依照有关法规条款进行处理。

  四、具体要求

  各相关单位一定要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从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的角度落实好此项工作。

  1、县级医疗机构要责成专人安排组织,督导体验工作。

  2、乡镇医疗机构以中心卫生院为第一责任人,其它卫生院为责任人,负责通知、组织好辖区内的医疗诊所、零售药店及卫生室人员,按照疾病控制中心基层体检科的安排做好体检工作。

  3、定点体检单位要认真做好接待检查工作。

  4、此项工作的进行期间,县局将安排市场监督和稽查人员深入相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凡未按通知要求进行检查的,将依照有关法规条款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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