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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
更新时间:2023-06-25 16: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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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13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为:

  四、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以乙方给甲方所做彩钢棚的实际铺板面积计算(包括两边封挡)单价每平方米xxx

  五、甲方驻工地代表:

  六、甲方责任

  1、乙方人员、材料进场前,甲方负责提供完善的施工条件,即水通、电通,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委派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进度监督。如发现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应及时要求改正,其损失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与其他施工队伍和人员协调工作。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所标注的'材质与厚度制作。图纸由乙方自行负责设计,钢架构造由乙方提供方案,乙方自行搭配材料。乙方施工确保质量、安全、工期达到要求。

  2、材料标准:彩钢板型号

  八、质保事宜

  本工程主结构架(含彩钢材)保用xxx

  九、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工程款的xxx的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总造价5%的违约金。

  2、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实际经济损失。

  十、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二条方式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除单价外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 乙方代表人:xxx

  二Oxx年xx月xx日 二Ox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2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铁路发包方):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建筑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德忠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乙方(承包方):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范书建

  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发包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工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郑州东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二)工程地点:动车段。

  (三)工程内容:动车段零小工程维修。

  (四)承包范围:动车段零星病害。

  (五)承包方式:项目总承包。

  (六)合同价款:本工程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工程款(总计)(含增值税)暂定为人民币大写拾万伍仟伍佰柒拾肆元整(小写:105574元)(其中不含税价人民币96856。88元,增值税8717。12元),最终结算价以甲方上级单位实际批复为准,如金额发生变更,以补充协议形式进行确定。

  (七)质量标准:乙方按照承包范围和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进行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条工程期限

  工程总日历天数自开工之日起90天,开工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条工期延误

  (一)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提前

  7天向甲方书面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和理由,并须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二)暂停施工。甲方认为必要时,可提出暂停施工要求并在停工后

  72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在3天内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三)延期竣工。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材料由甲方供应的,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供应材料。

  3。不可抗力。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1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因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星现场负责人。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及职责:余小祥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质量的监控。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清理场地,保证运输畅通。

  (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并承担有关费用。

  (三)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保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保证该资质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持续有效。

  (一)在工程验收之前,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二)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三)严格执行本地区关于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

  (四)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乙方按照约定负责工程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并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六)配合甲方财务会计工作,按甲方要求办理财务手续、提供完备的财务会计资料。

  第七条价款支付与调整

  (一)合同价款的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总价不作调整。

  (二)工程款支付。

  采用竣工验收合格并乙方开具合规发票,甲方完成向上级单位清算该笔款项后,于30日内按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的竣工结算值的95%工程款进行结算,质保期满后支付尾款:

  工程款给付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

  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

  项目整修验收完毕95%

  质保期满(新建、更改屋面防水为5年,造林、绿化工程为1年,其他质保期为2年)5%

  (三)增值税发票。

  乙方应于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一般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甲方增值税相关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乙方供应。具体购买材料清单内容可附件列表。

  (二)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并附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材料的价格、质量标准等,乙方在采购前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随时检查。

  第九条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监督,质量验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规范要求,进行返修并承担费用。

  (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在覆盖、掩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第十条知识产权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甲方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甲方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三)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乙方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款中。

  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一)质量保证金。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内,按合同工程价款的5%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

  (二)保修项目及质量保证期限:(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三)质量保证期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和人员修理,费用由甲方在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因此导致质量保证金不足预留比例的,乙方应负责补足,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乙方违约:

  1、乙方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乙方采购和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

  5、乙方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合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

  6、乙方在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甲方要求进行修复的。

  7、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8、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

  (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达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三)乙方存在本条第(一)款约定的第1、2、3、7项中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除本条第(一)款第1、2、3、7中情形之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则甲、乙双方应在合同解除后7天内完成估价、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约定执行:

  1、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进行清算,出具最终结清付款证书,结清全部款项。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

  (二)仲裁、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被送达方应即时签收。如由于被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

  (二)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相关通知、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淮河东路5号

  邮政编码:

  收件人:手机号码: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安阳市解放大道180号(原安阳县政府院内)

  邮政编码:

  收件人:余小祥手机号码: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建筑段(甲方名称)与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签署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下列工作承包给乙方完成,为了更好地完成此工作,双方同意签定此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劳动报酬。

  (1)地下负二层砌水沟、地面砌砖坎分格,人工费单价元/米。水沟按双边计算。

  (2)地下室负二层地面30cm厚找平混凝土浇筑,要求浇筑、找平、表面水泥粉光面一次性完成,人工费单价元/立方米。

  (3)地下室负二层地面10cm厚找平混凝土浇筑,要求人工浇筑、找平、表面水泥粉光面一次性完成,人工费单价元/平方米。

  (4)水沟抹灰,要求水沟底最溥处厚度5cm,按1%坡度找坡,表面用水泥粉压光,水沟口要抹成放盖板的子口,水沟口要平直光滑。人工费单价元/米。

  (5)集水坑抹灰,口部做法与水沟口一样,人工费单价元/个。

  (6)不浇混凝土的人防门口地面做水泥砂找平及四周抹灰,要求灰面光面。人工费单价元/平方米。

  (7)水沟盖板铺设及刷黑色油漆。人工费单价元/块。

  (8)墙脚水泥砂踢脚线抹灰。要求线口离地12cm,厚度9mm,表面水泥粉压光。人工费单价元/米。

  二、施工质量标准及承包责任要求。

  (1)以上单价包括施工工艺上必须进行的水平线弹设,混凝土厚度定点的费用,以及水沟边按混凝土厚度定出标高的灰条抹灰费用。

  (2)以上单价包括商品混凝土施工的输送泵管接拆及清洗用工。

  (3)乙方必须在此单价内承担地下室地面工程的一切手尾工作,包括防火门框脚及其它一切地面手尾修补。

  (4)地面水泥砂施工技术及质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水沟位置,分设地面找坡方向,然后定出地面标高灰饼,灰饼间距2米设置一个。

  2、地面做4cm高分水坡面,水沟完成面宽度20cm,坡向集水坑,不得有积水。

  3、浇砼要分段浇筑,每段均按同一个方向浇筑,使得混凝土能同一个方向先后凝固,方便面层找平。表面找平时,有积水的地方要吸光表面水,然后补充砂浆,用铝合金方刮平。避免积水的地面凝

  4、待混凝土开始凝固可以站稳人脚时,即对混凝土表面进行打磨,洒水泥粉,固后起皮。

  5、完成地面不得有积水,不得起皮,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5mm。地面墙脚必然后再压光。须平整,且不能污染墙面。

  (5)如地面完成后有大片的积水或地面起皮或地面起砂眼面,则按每个位置处罚100元。

  三、施工进度要求及工资发放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从地面定点开始,20天内完成本合同的(1)至(5)项内容,(6)至(7均数)项何时完成则何时才能进行工程量结算。如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则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由于该合同工程施工期较短,人工费结算一次性完成,在整个地面完成,包括所有手尾工程全部完成后,10天内结算人工费。

  乙方当施工完成每项工作内容时,应及时通知主管施工员、项目部质量检查小组对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才有资格进行结算。如上述验收人员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项目部会发出质量整改通知给乙方。乙方应及时对质量毛病进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通知主管施工员及项目部质量检查小组验收,验收合格经得上述有关人员签名确认才给予结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按实际地面的可见面积计算(地面+高低差面),浇砼地面按30CM砼地面的实际计算量。

  四、甲乙双方责任及施工条件

  (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材料。

  (2)甲方提供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磨面机、砂浆搅拌机、运输手推斗车。

  (3)甲方提供施工照明所需的电灯及地拖线。该用品属于借用,完工后乙方必须按数归还,否则按价赔偿。

  (4)甲方提供踢脚线施工用的9厘木板压条。

  (5)甲方提供工人的住宿场地、生活用水及照明用电。

  (6)甲方负责给乙方施工工人购买工伤保险(保险范围由保险公司指定,如超出保险范围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7)甲方指定地方给乙方自行做饭,乙方炊事员、炊具及柴火(煤气)自理。

  (8)乙方必须自带施工用的小型工具(如铁铲、灰桶、铝合金方、灰刀、灰板、灰抹子等)

  (9)乙方按工程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节约使用材料。

  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1)凡进入本工地施工的人员须持有身份证或深圳市劳务工暂住证。凡属三无入员及国家通缉犯均不准进入本工地务工。一经查获,送公安部门处理。

  (2)乙方所有工人不准带家属进住工地。进场的工人必须领用安全帽及工作卡,由乙方负责人到工地办公室统一办理。其中安全帽10元,工作卡5元,共15元作为押金,在乙方人工费中扣押,在乙方人员退场时归还领用物品时统一退回押金。如领用物品损坏,则按价赔偿。

  (3)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教育才能上岗工作。施工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如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且不听指挥的,每次给予50元的罚款。严重者给予停工退场处理。

  (4)不能让砂浆硬结在地面上、斗车上及搅拌机内。一经发现,每次给予乙方500元的处罚。

  (5)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管理条例合约》。如有违反,按条例规定处罚。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该项工作结清帐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争议

  (1)甲乙双方若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应征得对方的同意,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损失大小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甲方有足够证据认证乙方无能力完成本合同任务,可随时取消乙方施工资格,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结算乙方人工费。

  (2)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乙方需详细阅读以上各条款,一经签字即视为认可。因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双方除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外,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工程开竣工日期:20__年2月20日至20__年3月30日工程地点:无锡新区新畅南路5号

  二、承包方式:按规定实行包工包料

  三、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工程款一次性结清,同时乙方开具工程款发票给甲方。

  2、乙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无锡市蠡园开发区支行账号:11030233

  四、材料供应: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组织供应。

  五、工程变更:乙方应按照图纸为依据组织施工,如果实际需要变更,甲方必须办妥相关工程变更手续,并作为增加工程量依据重新计算工程造价。

  六、工程质量:

  1、依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补充规定办理。

  2、如果设计不当造成返工的.损失由相关方负担,如果操作不善造成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负担。

  3、工程竣工后在使用一年内乙方应负责回访,如果施工不善乙方应负责修补或返工。

  七、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在竣工前应做好自检,竣工后10天内甲乙双方协商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甲乙双方协同对职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如乙方出现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

  九、本工程:甲方指定为工程负责人

  乙方指定偰云真为工程负责人

  双方密切配合负责处理好施工中日常事务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有效。

  十一、合同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时应按上级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6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4.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_________。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重庆市渝中区大黄路挡墙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围外的新增施工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外的零星工程及新增内容

  1、新增土石方工程

  2、衡重式挡墙和重力式挡墙部分的'粘土夹片石回填。

  3、桩板式挡墙部分的砂卵石回填。

  4、地面建筑物拆除工程及拆迁工程引起青苗补偿、线路迁改等工作内容。

  二、工期

  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确认的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以发包方确认的竣工报告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120天。

  三、质量标准

  按原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不变,即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

  四、工程量确认

  甲乙及监理工程师三方现场按实收方,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确认。

  五、综合单价的确定

  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适应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计价。

  (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进行计价。

  (3)当报价中无对应项目和参照项目时,按20__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调整,人工费、材料费按施工同期《重庆造价信息》公布的.价格。若同期《重庆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双方认质认价进行结算,总价下浮6%(税金和认质认价部分除外)。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新增施工部分乙方按确认工程量报送给监理和发包人,发包人每月按确认的工程款70%支付。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在90日内审计完毕后无息支付至经审计确认工程结算金额的85%。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7日内,支付至经审计确认工程结算金额的95%。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后7日内,支付至结算造价的100%)。

  七、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及保修条款按主合同执行。

  八、本补充协议条款以外的其他条款同原合同。本补充协议一式8份,甲乙双方各持4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按期完成阳光馥苑住宅小区1#、2#住宅楼工程施工任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包工不包料,施工图仲所包含的一切主体工程

  施工内容:如地基3:7灰土以上(含基槽开挖时配合人工清槽,坑底操平,灰土铺设过程中操平及基边未到位处补挖,雨天的地基排水),屋面防水层以下及挂瓦(含女儿墙烟道排风道制作及安装),不包含内外粉装饰的全部土建工程施工内容。

  1.全部模板、砼、钢筋工程(甲方:电渣焊乙方:闪光焊、电弧焊)。

  2.全部砌体工程。

  3.全部室内外回填土及散水灰土。

  4.地下室外围防水找平层抹灰。

  5.施工洞的留置及补砌,架眼的封堵,地沟施工及零星砌体。

  6.内外架搭设,井架维护,安全通道安全防护,外围护网等(不含装卸架)。

  7.屋面找坡层、保温层、找平层、按设计院或甲方意见留置温度缝。

  8.建设文明工地的相关配合工作;并形成良好的生活氛围。

  9.场地硬化,临时排水沟道,施工现场及生活用房临设的搭设。

  10.未完成以上工程内容所必须的准备工作。(如机械就位、清理,进场材料的下车、整齐堆放等项工作)。

  11.后盘上料人工或机械已包括在内。

  12.除机械设备,架子车、水管、电缆线外,其余一切小型工具用具均由乙

  13.负责各种材料的整齐堆放,木模板、方木的钉子拔除。

  14.塔吊由乙方设专人指挥。

  15.机械维修由甲方负责。

  二、承包单价: 元/㎡。

  1.设备除运输费外,场内倒运装卸、现场内材料、设备二次倒运用功不再计算。

  2.人工费超过1000元的工程变更,按社会最低价进行调整,1000元以内不予调整。

  3.每次工程罚款,甲方当场出示罚款罚单,结算时扣除。

  4.施工现场的'一切零星工程均由乙方安排,工地不发生零杂工。如乙方未安排,甲方将另行找人处理,其费用从乙方总结算款中扣除。

  三、工期:主体90天封顶,主体封顶后30天内,栏板、女儿墙每拖后一天罚款300元,主体工期提前一天奖500元,如材料、水电、等特殊原因耽误工期顺延。

  四、工程质量:

  1.乙方进入工地后,由甲方技术员、工长进行技术质量交底,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验收规范施工。

  2.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

  3.凡隐蔽工程,包括钢筋、模板、砼、填土等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优此而造成的返工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模板面必须但到清水墙要求,如出现粉刷工程量,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

  1.三层封顶后,付工程总款的30%。

  2.主体封顶后,付工程总款的%。

  3.砌体完工后,付工程总款的10%。

  4.粉刷完工后,付工程总款的 %。

  5.交工验收后付17%。

  6.剩余3%作为保修费,一年后付清。

  六、施工管理:

  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无条件服从工期要求,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给予处罚,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理出场,不予结算。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七、为确保工程质量,按期顺利进行,应做到:

  1.乙方必须配备技术过硬的现场技术管理人员两名,负责施工全过程中的施工放线工作,甲方及时检查指导。不得随意更换和裁减人员,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有事应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甲方有权以每天100元处罚。

  2.乙方必须配备熟悉砖混施工的砌体、钢筋、木模、砼施工员个一人。经本项目确定的人员不得随意变动,不得到其它工地另行负责项目,随意离开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我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章操作、遵守规范、不得违章蛮干,否则后果自负。我项目部将按其情节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4.乙方必须每日工完场清,保持工作面整洁,对当办理即必须及时清运到指

  5.施工中,辅助材料(钉子、扎丝)的用量不得超过施工预算的用量。施工中发现乙方浪费材料,甲方有权做出不低于浪费材料3-5倍的罚款。

  6.甲方提供灶房和现场办公室共两间,其他施工人员住宿由乙方场外租房,费用自理(甲方不提供床板)。

  7.质量、技术。严格按照项目部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项目部质量员、技术员有权对主体队不按方案、交底施工的进行罚款。

  八、安全: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接受甲方安全教育,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施工中因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

  2、文明施工:乙方人员进场施工,必须遵守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不准打架、骂仗一次每人罚款50元,酒后操作一次每人罚款100元。

  3、未经许可不准将工地工具、材料等随便带出大门,发现后,甲方将处以罚款。

  九、乙方承担的分项工程,除达到质量、安全、工期要求,还应做到工完场清,合理利用费料,木工应将模板、方木、钢管、扣件清理干净,并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砼工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将落地砼清理再用;钢管供应严格按图纸规范规定下料,制作安装完毕后应将多余材料及料头清理归堆。凡未做到的,甲方有权处以罚款。

  十、对施工质量好、且节约材料,现场管理好,做到工完场清,且无安全事故,甲方可给予适当奖励,并在以后的施工中优先考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9

  甲方:(总承包方)________

  乙方:(施工班组)________

  为明确各方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地完成此项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之规定,经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地点工程:________

  3、合计____元

  4、工期: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方式

  1、此工程按单项承包给乙方包工不包料,按图纸施工,增减按实计算,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程序组织人员完成该项目。

  2、乙方所有的施工小型工具均须自理。做好文明施工、工完料(地)清、起钉子、石匠钻砼、材料归堆等。当日发生的施工事项必须当日处理清场,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拖延,否则将予以罚款。

  3、在施工中每道工序乙方应做到无条件的配合协助施工长抄平、放线。

  第三条付款方式

  1、每层混凝土工程完工后,按其工程量付工程款。屋面封顶付____%。

  2、余款待竣工验收审计合格后,一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决算工程款、结算付清。

  第四条工程验收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不得任意更改图纸,如有变更时应由甲方提交变更通知单为依据,如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出现的.返工工料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2、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及施工图纸内容、和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3、工程完工验收前由乙方负责清理打扫室内外(垃圾)卫生,确保验收条件和环境符合要求。

  第五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操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施工中如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2、施工中应按规范要求及遵守安全施工操作规程,上班期间中午不准饮酒,如一但发现罚款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在乙方承包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第六条双方违约责任

  1、木工每层模板3-4天要全部完工,如哪层超4天,按每天计算罚款500元/每天,施工中不允许停工,如停工每天罚款1000元。

  2、自工程开工时起,乙方应合理安排好施工计划表,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如在竣工初验时达不到合格质量要求,经整改返修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柱头、梁板如违反施工规范,表面不好,项目部给乙方按总造价的10%罚款,旧料利用,乱锯木料每根罚款30元。

  3、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负责无偿返工、直到返修合格。工程不能按期交付使用,按其承包项目费用的款价每天10%给予罚款。

  4、上班进入工地时应戴好安全帽,如发现一人未戴安全帽,罚款(____元),未扣安全带罚款(。收工时施工操作小型机、具、电缆线等应专人及时收回,如有丢失,按价赔偿,并在工程款中扣赔。

  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服从施工长的合理安排,按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如不服从或擅自改变施工计划程序,施工长有权责令其停工乃至请退及罚款,以造成后果应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6、施工中如为抢工期,甲方要求加班加点乃至阴雨天加。乙方必须服从统一调配,协作配合施工。不得以阴雨为由停工,如不服从统一调配,若造成相关后果,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工程款按总造价作为罚款。如延误工期,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____元。

  7、乙方人员在工地及施工场地应遵纪守法,团结互爱,不吵嘴、打架,围护工地卫生环境,注意自身生活卫生。

  8、乙方在施工中途没有任何理由自动退出或停工不干,一旦出现由此现象,甲方一律拒付工程款,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其他事项

  1、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按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责任。

  2、本协议经双方商定,在施工中如发现其他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章既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10

  一、合同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安乃近二期项目土建零星工程及日常零星维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安乃近二期项目土建零星工程及日常零星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2、工程地点: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富池镇王坟路12号远大医药工业园内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建设单位要求配合室内设备安装基础施工、洞口封堵、室外部分零星设备基础、管道支架基础及日常零星维修工程等

  4、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0月30日

  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设计图纸中设计质量评定规范和招标文件中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依据。乙方确保本工程质量合格。

  6、计价方式与合同价格

  6、1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以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鄂建文【20xx】214号)标准规定进行计价,工程取费只计取直接费、规费和税金。结算时工程量据实结算,主材单价参考当期或最近一期黄石市信息价。

  6、2合同总价:肆拾伍万元整,人民币(45万元),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而变更价款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7、付款方式

  1)每月支付一次工程款,将每月已完零星工程汇总后,报建设单位及单项工程负责人审核确认工程量,经审计部门审核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量造价的95%,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一年后付清。其中,每月单次支付工程款金额大于8万元(含8万元),支付方式为50%承兑,50%现汇;支付工程款金额小于8万元,支付方式为现汇。

  8、组成合同的文件

  8、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技术条款;

  (5)通用条款;

  (6)图纸和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量;

  (7)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8)双方认可的其他合同文件。

  8、2合同各组成文件能够互相解释,互为补充与说明。各组成文件之间出现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进行解释。如依照前述文件顺序无法得出明确的解释,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进行合理的解释。

  9、发包人指定的发包人代表为沈璐;承包人指定的项目经理为夏军。

  10、其他约定:施工用水电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的当期进度款中扣回;水单价按2、00元/吨,电单价按1、50元/kwh;现场用水用电总量按甲方出具的收费单(全部费用)为准。

  11、合同生效

  11、1合同订立时间:

  11、2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

  乙方:

  工程施工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装饰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

  尺寸详见附件。

  二、施工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如工程日期需要续延,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施工总造价:

  ___¥此造价为最终结算价。

  四、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后甲方先付元预付款给乙方,余款在工程完工后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金额。

  五、双方责任:

  甲方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必须的施工场地及水、电源和必要的施工条件;负责施工队清理好场地障碍物,做好施工前的准备;负责验收、签证、结算;如有外来因素对施工不利,应做好协调和排除工作。施工中由甲方所造成对乙方人员损伤,由甲方负责。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应遵守甲方所在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时交工。工程中乙方所造成人员损伤由乙方负责(如停电、水、天气变化等延误工期,不算施工工期)。

  六、工程维修:

  工程安装验收后,乙方负责保修月,保修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保修期内,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

  七、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设计方案样稿、样本为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保存,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12

  发包人: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

  4、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底层为框架结构、地上61层为砖混结构。

  5、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

  6、监理单位: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外墙面砖改为外墙漆

  2、客厅推拉门取消

  3、本工程为满七层,结构找坡

  4、楼梯踏步为水泥砂浆面清光

  5、外墙40x40深灰色栅格取消

  6、厨房与阳台之间门带窗(MC—2324)取消,阳台改为封闭式厨房。

  7、其余均按原图施工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记)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___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建筑面积一次性包干,__________元/平方米;在施工过程中,如按甲方要求另增加工程量的,按双方协商价计算;本工程为垫款主体二层,二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给乙方,主体五层预制板安装完毕,甲方按合同总价的15%支付给乙方,主体七层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内、外装修完工甲方按合同总价的20%支付给乙方,其余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的12%,滞留3%作保质、保修金,等到保质、保修期到后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处理

  1、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本补充协议系《安顺市普定县双龙苑商住楼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

  5、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合同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定合同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 篇13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 区 签订。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