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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
更新时间:2023-07-08 14: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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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汇编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施工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打井施工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地点

  吉林________公司院内

  二、工程项目及相关要求

  1、施工项目:深水水井壹眼,井深度为地面向下50。

  2、尺寸要求:井管外径:c;井出水口径:c。

  3、材料选用:钢化塑料管。

  4、技术要求:保证枯水期正常用水,并出水量为30小时。

  三、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日历天数4天,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工。

  四、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为150元每进深米,总价款为人民币7500元整(此款为50进深米费用,如果井深增减,据实结算)。

  以上总价款为甲方应付给乙方的费用,含工程材料费、辅助材料费、人工费、运杂费等全部费用。此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五、付款方式

  乙方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将工程款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六、其它约定

  1、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原因造成伤亡等事故,其职责由乙方自负。

  2、甲方为乙方施工带给方便,打井用电由甲方带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________年期间的部分零星维修工程(每次的预算工程造价在20元以内)发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地点:

  随甲方指定的施工任务确定,在主____区范围。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

  四、本合同有效期: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承包方式和质量标准:或包工包料,或单包工,质量合格。执行现行国家规范、标准。

  六、工程价款和结算方式:以派工单上的约定为准。

  七、付款方式: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周内付清全款。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

  2、按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照双方确定的维修方案,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如法律法规规定保修期超过________年的.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保修期负责无偿保修。

  2、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采取安全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全权委托:履行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照《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地点: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月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_______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_____日内;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________________人员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市规划与建设局和______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养护项目名称: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养护地点:养护面积:

  二、养护期限养护期限自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___: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___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___,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___、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________年养护经费为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________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四、________年园林养护工作具体安排:____月份:全年中气温最低的月份,露地树木处于休眠状态。

  1、冬季修剪:全面展开对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作业;大小乔___上的枯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

  2、行道树检查:及时检查行道树绑扎、立桩情况,发现松绑、铅丝嵌皮、摇桩等情况时立即整改。

  3、防治害虫:冬季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可在树下疏松的土中挖集刺蛾的虫蛹、虫茧,集中烧死。____月中旬的时候,蚧壳虫类开始活动,但这时候行动迟缓,我们可以采取刮除树干上的幼虫的方法。在冬季防治害虫,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4、绿地养护:绿地、花坛等地要注意挑除大型野草;草坪要及时挑草、切边;绿地内要注意防冻浇水。____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回升,树木仍处于休眠状态。

  1、养护基本与____月份相同。

  2、修剪:继续对大小乔___的枯枝、病枝进行修剪。月底以前,把各种树木修剪完。

  3、防治害虫:继续以防刺蛾和蚧壳虫为主。____月份:气温继续上升,中旬以后,树木开始萌芽,下旬有些树木(如山茶)开花。

  1、植树:春季是植树的有利时机。土壤解冻后,应立即抓紧时机植树。植大小乔___前作好规划设计,事先挖(刨)好树坑,要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浇水。种植灌木时也应做到随挖、随运、随种,并充分浇水,以提高苗木存活率。

  2、春灌:因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为防止春旱,对绿地等应及时浇水。

  3、施___:土壤解冻后,对植物施用基肥并灌水。

  4、防治病虫害:本月是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时刻。一些苗木出现了煤污病,瓜子黄______螟也出现了(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进行防治)。防治刺蛾可以继续采用挖蛹方法。____月份:气温继续上升,树木均萌芽开花或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盛期。

  1、继续植树:____月上旬应抓紧时间种植萌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杜鹃、红花继木等)应及时拔除补种,对新种树木要充分浇水。

  2、灌水:继续对养护绿地进行及时的浇水。

  3、施___:对草坪、灌木结合灌水,追施速效氮肥,或者根据需要进行叶面喷施。

  4、修剪:剪除冬、春季干枯的枝条,可以修剪常绿绿篱。

  5、防治病虫害:

  (1)蚧壳虫在

  第二次蜕皮后陆续转移到树皮裂缝内、树洞、树干基部、墙角等处分泌白色蜡质薄茧化蛹。可以用硬竹扫帚扫除,然后集中深埋或浸泡。或者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的方法。

  (2)______开始活动了,可以采用嫁接刀或自制钢丝挑除幼虫,但是伤口要做到越小越好。

  (3)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6、绿地内养护:注意大型绿地内的杂草及攀援植物的挑除。对草坪也要进行挑草及切边工作。

  7、草花:迎五一替换冬季草花,注意做好浇水工作。____月份:气温急骤上升,树木生长迅速。

  1、浇水:树木展叶盛期,需水量很大,应适时浇水。

  2、修剪:修剪残花。行道树进行

  第一次的`剥芽修剪。

  3、防治病虫害:继续以捕捉______为主。刺蛾

  第一代孵化,但尚未达到危害程度,根据养护区内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措施。由蚧壳虫、蚜虫等引起的煤污病也进入了盛发期(在紫薇、海桐、夹竹桃等上),在____月中、下旬喷洒1020倍的松脂合剂及50%三硫磷乳剂150020倍液以防治病害及杀死虫害。(其它可用杀虫素、花保等农药)____月份:气温高。

  1、浇水:植物需水量大,要及时浇水,不能“看天吃饭”。

  2、施___:结合松土除草、施___、浇水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3、修剪:继续对行道树进行剥芽除蘖工作。对绿篱、球类及部分花灌木实施修剪。

  4、排水工作:有大雨天气时要注意低洼处的排水工作。

  5、防治病虫害:____月中、下旬刺蛾进入孵化盛期,应及时采取措施,现基本采用50%杀螟松乳剂500800倍液喷洒。(或用复合b乳剂进行喷施)继续对______进行人工捕捉。

  6、做好树木防汛防台前的检查工作,对松动、倾斜的树木进行扶正、加固及重新绑扎。____月份:气温最高,中旬以后会出现大风大雨情况。

  1、移植常绿树:雨季期间,水分充足,可以移植针叶树和竹类,但要注意天气变化,一旦碰到高温要及时浇水。

  2、排涝:大雨过后要及时排涝。

  3、施______:在下雨前干施氮肥等速效肥。

  4、行道树:进行防台剥芽修剪,对与电线有矛盾的树枝一律修剪,并对树桩逐个检查,发现松垮、不稳立即扶正绑紧。事先做好劳力组织、物资材料、工具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并随时派人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防治病虫害:继续对______及刺蛾进行防治。防治______可以采用50%杀螟松1:50倍液注射,(或果______、或园科三号)然后封住洞口,也可达到很好的效果。香樟樟巢螟要及时的剪除,并销毁虫巢,以免再次危害。____月份:仍为雨季。

  1、排涝:大雨过后,对低洼积水处要及时排涝。

  2、行道树防台工作:继续做好行道树的防台工作。

  3、修剪:除一般树木夏修外,要对绿篱进行造型修剪。

  4、中耕除草:杂草生长也旺盛,要及时的除草,并可结合除草进行施___。

  5、防治病虫害:捕捉______为主,注意根部的______捕捉。蚜虫危害、香樟樟巢螟要及时防治。潮湿天气要注意白病及腐烂病,要及时采取措施。____月份:气温有所下降,迎国庆做好相关工作。

  1、修剪:迎接国庆工作,行道树三级分叉以下剥芽。绿篱造型修剪。绿地内除草,草坪切边,及时清理死树,做到树木青枝绿叶,绿地干净整齐。

  2、施___:对一些生长较弱,枝条不够充实的树木,应追施一些磷、钾肥。

  3、草花:迎国庆,草花更换,选择颜色鲜艳的草花品种,注意浇水要充足。

  4、防治病虫害:穿孔病为发病高峰,采用500%多菌灵1000倍液防止侵染。______开始转向根部危害,注意根部______的捕捉。对杨、柳___的木蠹蛾也要及时防治。做好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5、节前做好各类绿化设施的检查工作。____月份:气温下降,____月下旬进入初冬,树木开始落叶,陆续进入休眠期。

  1、做好秋季植树的准备,下旬耐寒树木一落叶,就可以开始栽植。

  2、绿地养护:及时去除死树,及时浇水。绿地、草坪挑草切边工作要做好。草花生长不良的要施___。

  3、防治病虫害:继续捕捉根部______。香樟樟巢螟也要注意观察防治。十____月份:土壤开始夜冻日化,进入隆冬季节。

  1、植树:继续栽植耐寒植物,土壤冻结前完成。

  2、翻土:对绿地土壤翻土,暴露准备越冬的害虫。

  3、浇水:对干、板结的土壤浇水,要在封冻前完成。

  4、病虫害防治各种害虫在下旬准备过冬,防治任务相对较轻。____月份:低气温,开始冬季养护工作。

  1、冬季修剪:对些常绿乔___、灌木进行修剪。

  2、消灭越冬病虫害。

  3、做好明年调整工作准备:待落叶植物落叶以后,对养护区进行观察,绘制要调整的方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限公司

  五、考核验收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时间:

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建设需要,经同意委托由_____建设有限公司(乙方)负责施工,双方除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外,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本施工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工程开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地点:_____新畅南路5号

  二、承包方式:

  按规定实行包工包料

  三、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工程款一次性结清,同时乙方开具工程款发票给甲方。

  2.乙方开户银行:工商银行_____蠡园开发区支行账号:11030233

  四、材料供应:

  工所需材料由乙方组织供应。

  五、工程变更:

  乙方应按照图纸为依据组织施工,如果实际需要变更,甲方必须办妥相关工程变更手续,并作为增加工程量依据重新计算工程造价。

  六、工程质量:

  1.依照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补充规定办理。

  2.如果设计不当造成返工的损失由相关方负担,如果操作不善造成质量事故而发生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负担。

  3.工程竣工后在使用一年内乙方应负责回访,如果施工不善乙方应负责修补或返工。

  七、工程竣工验收:

  乙方在竣工前应做好自检,竣工后10天内甲乙双方协商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双方责任:

  甲乙双方协同对职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如乙方出现安全事故有乙方负全责。

  九、本工程:

  甲方指定_____为工程负责人

  乙方指定_____为工程负责人

  双方密切配合负责处理好施工中日常事务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盖章有效。

  十一、合同与上级有关规定抵触时应按上级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6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的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

  _____________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_____________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____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承包人承担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

  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层数

  跨度

  (米)

  设备安

  装内容

  工程

  造价

  (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号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___________年,屋面防水工程为___________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___________年;

  3、供热及供冷为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___________年;

  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__________%。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 包 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小区基础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出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甲方给定的图纸进行施工。

  二、开竣工时间:开工:年__月__日

  竣工:年__月__日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三、工程内容及造价:

  基础工程及地下室:__元

  阁楼:__元

  平房车库:__元

  化粪池:__元(包括池外管道项目)

  合计人民币:__(__元)

  四、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五、付款方式:甲方签定协议后付30%作为预付款,其余部分楼房竣工后一次付清。

  六、承包范围、土建、电气、水暖。

  七、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八、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__年__月__日

工程施工合同8

  签定地点:______市____区电教教仪站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实验中学

  乙方:___________教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市______实验中学电子监控系统工程工程地点:______市______实验中学校园内工程范围:详见______市______实验中学监控系统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合同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壹仟肆佰玖拾伍元整(____________元)。 注:工程总款中,中标工程总款为____________元,后续附加四画面分割器____________元,为甲、乙方及____区电教教仪站认可,为必须附加项,见工程价格汇总表第9项。本工程在学校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监控系统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合同签定后____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30天。(____________开工,____________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________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4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____区电教站与学校一道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____________),使用________年后(即________年内)无质量问题和用户投诉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____________)(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使用________年后(即________年内)无质量问题和用户投诉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____________)(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招标文件、投标书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1作为本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电教站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______市_____实验中学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弱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有关部门审定具有弱电工程承包资质的企业法人。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工程施工安装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参见合同附件之《网络及监控设备系统集成造价表》。

  1、工程概况

  ⑴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⑵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⑶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⑷工程施工概况:

  ①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业主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

  ②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搬运并存放在业主指定的安全仓库。

  2、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⑴甲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⑵乙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施工造价预算

  ⑴工程施工劳务造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小写(RMB)____元整。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现场管理费: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开挖回填费:________根基预埋管路预埋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

  ⑵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另计。

  4、结算方式

  ⑴工程施工人员进场预付合同造价工程款20%,即______元。

  ⑵线路施工完毕经业主初验合格支付工程款的70%,即____元。

  5、附则

  ⑴甲乙双方已明确本协议所规定的所有内容,并无异议,双方一致同意严格遵守本协议的要求进行合作。

  ⑵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⑶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与本项目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⑷本协议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⑸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地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建筑工程申请认证!财富值双倍检索优先专属展现同行交流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________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 区 签订。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2

  发包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房屋所有权人时应注明下列事项:

  1.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使用权人时应出具业主(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

  证明。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施工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2.1住宅装饰工程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侧,整栋楼为______________层,有(无)电梯______________。

  2.2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面积______平方米。

  2.3结构: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__(平面、半越式、复式、单体别墅、连体别墅)室内为______________层,房屋格局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_储藏室______________阳台。

  2.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材料;

  2.5工程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工期____天。

  第三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3.1合同价款¥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人工费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元,税金_______元。

  “管理费”为合同价款(税金除外)的___%。“合同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3.2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3.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4.2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五条 甲方工作及有关要求

  5.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5.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5.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

  5.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5.7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5.8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方在从事装饰装修活动时,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注: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外开门、窗;

  (3)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4)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1)、(2)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4)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六条 乙方工作及有关要求

  6.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6.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有关规定:

  (1)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保护工程成品、设备及居室存留家具陈设等。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6.3通过告知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6.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七条 工程变更

  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八条 材料供应

  8.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应在送达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及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及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8.3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应在送达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及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8.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8.5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8.6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工期延误

  10.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0.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10.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0.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10.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10.6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原则上甲方必须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可委托代理人进行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需甲乙双方签字有效。因乙方原因造成隐蔽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工期不顺延。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及保修

  11.1在施工过程中应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并由甲乙双方填写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

  11.2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五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及图片影像资料。

  11.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1.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5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鉴定;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并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11.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1.7工程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在附件七《工程质量保修单》确认签字,从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最低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2.1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_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违反安全操作、消防及设计等规定,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的,责任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2.3乙方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12.4乙方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3.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

  13.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13.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材料并无偿返工。

  13.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13.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

  13.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

  13.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工程造价金额____‰的违约金,工期顺延。

  13.9、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及赔付。

  13.10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14.1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4.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过错方按合同总价款_____%支付违约金,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纠纷处理方式

  15.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或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15.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备案、签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13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

  ________(小写)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2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经双方遵照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位于潞西市芒拐寨子角(未来“云河新村”)田坝上的一幢自家的住宅民房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工程范围:

  1、乙方负责主体工程的材料施工,水电安装、脚手架(水电不含材料费)不负责任何装修工程和基础土方拉出拉进。

  2、在施工用电方面,乙方负责电线、电表,施工水电费。甲方负责拉接,电表落户,甲方还要保证在施工期间道路畅通及建房所需顶杆。

  二、付款方式

  按实际面积计算840元/㎡,总面积在200㎡左右,开工时支付贰万元整(¥:20xx0元),地圈梁灌起付叁万元整(¥:30000元),到20xx年4月份付壹拾万元整(¥:100000元)。其余施工费甲方尽量筹集,不得超过两年付清。

  三、工期

  开工时间:20xx年11月23日

  完工时间:20xx年3月底(雨季前)

  四、在施工中,双方各尽其责,保质保量安全文明完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4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开工日期: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

  6、施工单位须在水电管理部门指导下安装水电表,按实用数缴纳水电费,如无法安装水电表,则按规定将从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8、付款方式: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经工程审计,并经业主负责人签字,支付至审计后决算价的%。尾款%做质保金。质保金支付程序,在质保期内,由用户通知施工单位所需维修事项,若施工单位尽心尽责的服务,用户满意,则________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经用户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支付施工单位尾款。若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响应及处理维修事项,用户有权另找工程队维修,经费从尾款中支付。

  9、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0、结算按执行。1

  1、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为违约金。;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为违约金;1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1

  3、其他具体规定1

  4、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若有附件,则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帐号: 税号:邮编: 邮编:传真号码:传真号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户名:户名:账号:账号:签约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5

  发包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通信)地址:手机:

  施工负责人(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通信)地址:手机:

  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通信)地址:手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经三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建筑面积:.

  3、户型:室厅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见乙方提供材料验收单).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7、合同价款:(大写)元整。

  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价款包干□。

  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先支付首期工程款35%元水电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40%工程款元;木、泥框架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20%工程款元;油漆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3%工程款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七日内付2%的工程尾款元。此工程款直接和乙方结算。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

  三、甲方工作

  1、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2、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4、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6、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乙方支付。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共同进行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期

  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六、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所购材料需按时搬运到施工现场。

  2、本工程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以乙方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为依据,应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和规格。如乙方私自改变应无条件更换为约定的材料。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所购材料需按时搬运到施工现场。

  3、乙方提供的材料须按材料清单签收后方可使用,乙方不得中途变更材料的品牌、型号及规格。

  七、工程变更

  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

  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验收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

  2、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并约定时间,再以短信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内如甲方还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告知并约定时间,再以短信方式正式通知。三天内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还不能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5、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水电保修五年。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甲方已签订当期验收单三日起拒付或拖延工程款十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乙方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5%支付)。如乙方施工途中未按施工规范或因施工本身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法按标准验收,要求返工,返工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返工后还未达到武汉市装饰协会施工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对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赔付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5%支付)。

  6、因乙方施工人员,无故违反物业《装修管理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所扣除甲方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直接扣除。

  7、如乙方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或违反施工规范所造成人员伤亡,甲方一律不予负责。

  十、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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