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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承包合同
更新时间:2023-09-26 1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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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

  甲方(出租人):

  乙方(出租人):

  根所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信、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乙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一致同意共同遵守下列事项:

  一、乙方自愿将坐落在杭州市_________________的部分房屋(单间门面)的`使用权(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该房屋的房屋质量、面积、及具体倍置以该房屋现场为准)及该房屋所在地址的店营业执照(名称以工商机关核准字号为准)的经营权一并承包给乙方经营,甲方自负盈亏。

  二、该承包合同首期为叁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时期已满重签合同书。

  三、该项目首期承包金额均为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确认上述费用不包含员工工资费等一切经营费用。

  四、承包金已方按年支付,先付后经营。承包金支付方式:

  五、本合同答订时支付第一年承包金____________及此类推,以后每年的___月___日支付下半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方应做好门前三包,费用自负,同时负责临街诉各项社会性工作及承担年发生的费用或物业管理费用等。经营中产生的水、电、电话费、宽带费、人员工资、运输费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转包经营。且甲方未事先征得乙方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八、甲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或装修,应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向有关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承包期满,甲方对承包的房屋进行装修后,自行安装的设备可拆除,固定装修不得拆除或破坏,退租时保持完整,无偿归乙方所有。

  十、甲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和安全工作,不得在房屋内存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由于甲方原因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十一、承包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因城市规划、市政建设需要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甲方收到乙方的首期承包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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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 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 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 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 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就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就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 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

  第二十二条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周记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第三条、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第四条、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竣工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条、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______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______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第六条、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______%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_____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____%人工工资。

  4、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_____元,技工为每日_____元。

  5、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第八条、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材料,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4

  甲方:XX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XXX镇财政所因办公需要需新建四层办公楼,由于镇劳保所、邮电等单位无办公用房,经镇政府原主要领导与财政局协商,同意在原基础上加盖两层。经县财政局批复同意,及镇安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出示设计修改(补充)通知单同意加层中结构及水电按照原设计图纸施工

  一、工程规模:

  在原设计四层的基础上,增加二层,建筑面积为...。

  二、工程地点:

  XXX镇三联村一组

  三、承包形式:

  按照原设计图纸施工,包工包料。

  四、承包单价:

  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承包法。

  五、付款办法:

  工程验收后,由财政局负责工程结算。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安全、文明,按建安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安全事故、技术隐患发生。一旦出现安全事故和技术失误,概由乙方负责。在施工中,甲方若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给乙方提醒、整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年月 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有乙方现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面包砖路面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路牙石。面包砖路面

  4、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园内所有面包砖路面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不包材料

  6、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三、乙方工作:

  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GB50303-20__、GB50242-20__、GB50327-20__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责任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气候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每平米__________元(人民币)。

  2、本承包价格包含人工费。

  3、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现金

  a、开工后1日内,甲方付款10000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b、施工每100米后,甲方结款一次

  e、余款5%元待壹年后结清。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承包价格中相应扣减。

  3、所有进场甲方的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6

  发包方:xx村农技校(甲方)

  承包方:xx建筑承包组(乙方)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校舍。

  2.工程地点村委会办公室东100米处。

  3.工程内容与承包范围本工程建筑面积360平方米,1栋7间;工程造价拾贰万元人民币。承包范围详见本合同所附工程具体项目表。

  4.开竣工日期总工程一期完成。二〇**年五月十五日开十一月十五日前交工。

  5.承包金额与付款时间、办法本工程承包金额为贰万壹仟陆佰元人民币。工程验收后,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一次现金交付。

  第二条质量要求

  一、瓦工工程

  1.基础工程毛石砌得平直,泥浆饱满;上、下梁中钢筋摆放距离合理,混凝土配料比例适当,捣固严密,凝固力强。

  2.主体工程主体墙、间壁墙横平竖直,泥浆饱满,缝隙均匀。

  3.抹灰工程室内抹灰平实,棚面不露棱迹,与墙面垂直;喷浆均匀;隐蔽电线安装符合有关部门统一标准;室外勾缝均匀;黑棚不透光。

  4.上瓦工程瓦片摆放平整、规范、美观。

  5.地面工程地面与墙面垂直,水磨石凝固时间掌握及时,做到平整、光滑。

  二、木工工程

  1.房架比例与图纸一致,坚固结实。

  2.门窗卯严、边直、面光。

  3.棚面与墙面垂直,棚方、灰条间隔合理,结实牢固。

  4.房堡板平齐,瓦带均句。

  5.小五金安装坚固、美观,破璃安装严整。

  6.油漆均匀,整洁。

  第三条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

  1.甲方提供设计图纸和工程具体项目表;提供所有建筑材料及水源。

  2.甲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格标准,并及时运到乙方指定地点,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3.甲方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及时清除场地障碍物。

  4.甲方派一名质量检查员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指导。

  5.甲方不负责施工中出现的乙方人身安全问题,而对乙方施工中造成甲方人员的安全问题,要追究责任。

  二、乙方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质量要求施工,接受甲方质量检查员的指导与监督。

  2.乙方自带施工中所用一切劳动工具。

  3.乙方要合理使用材料,不得浪费或偷工减料。

  4.乙方负责人要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如发现乙方人员偷窃甲方财物,甲方要追究经济责任。

  5.乙方负责清除建筑垃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迟一日向乙方交人民币叁佰元。

  2,甲方不按期交付承包费,迟一日向乙方交人民币叁佰元。

  3.乙方因技术问题不能保证工程质量,造成损失,要向甲方按价赔偿,并负责拆除重建。

  4.乙方不能按期交工,迟一日要向甲方交人民币叁佰元。

  5.对验收中出现的不符合要求,但又不大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乙方负责修补,甲方不另追加工时与工资。

  第五条验收方法

  1.甲方随时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蔽工程,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隐蔽和继续施工。

  2.工程结束后,由投资方、发包方、承包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集体统一验收。具体方法包括观察、触摸、敲击、用仪器测量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公证机关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7

  甲方(发包方):

  负责人:

  乙方(承包方):

  负责人: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公司承揽的__________施工项目以内部责任的形式承包乙方施工,现就承包内容及办法协商达成以下条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

  二、工程工期

  1、工程总施工工期为______日历天,工程开工工期以开发商开出的《开工通知书》时间为准,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竣工时间以开工日期起至第______天为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虑在内。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经双方协商后,工期顺延。

  三、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交接时符合施工条件。

  (2)及时交付图纸,设计变更时要及时与乙方协商。

  (3)对工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工程竣工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

  (5)按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延。

  2、乙方职责

  (1)熟悉图纸与合同的所以内容。

  (2)积极配合甲方在设计变更时的工作。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酒后不得作业,不得穿拖鞋进场。

  (4)工程完工时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四、工程质量

  质量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五、安全施工与检查

  乙方遵守工程建筑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1、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造价约为______万人民币,具体总造价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面积实行。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或增减建筑面积仍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结算工程价款,若甲方需要新增工程量时,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七、工程验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备了竣工验收条件,必须提前______天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监理单位和开发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相关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

  2、竣工验收由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都要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负责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都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住址: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8

  甲方:

  乙方:

  甲方在 小区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伍拾肆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壹拾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楼面混凝土捣制另请施工队伍,所需费用甲乙双方各负担50%。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叁仟元,完成第二层付款叁仟元,完成第三层付款叁仟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六、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4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八、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__年__月__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9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金额: 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0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和获奖等级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获奖等级: 市优样板工程、省优样板工程、鲁班奖工程

  5.合同价款

  待施工图出齐45天内,按下述原则编制总承包价款:

  本工程实行“统一量、定额结合市场价、竞争费”的计价原则,待施工图出来后,45天内,总承包方根据招标说明的有关规定和20xx年《__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xx年《__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__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及1991年《__省园林建筑定额》,采用综合定额的计价办法和委托编制中介预算时,建设局发布的相应季度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及承包人承诺的费率计算出整个工程价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10.2合同订立地点:__市兴_____务区610栋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1

  发包方(全称): 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安全生产,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现就“_____”水电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含地下室、总体管网)水电工程(不含消防、送排风工程)

  2、 工程地点:___

  3、 设计单位:___

  4、 监理单位:___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 甲方提供的“(不含消防、送排风工程)、设计变更图纸、设计更改、甲方通知书、图纸会审纪要。

  2、与有关部门的施工界限:若以上承包范围与电信、有线电视、电力、自来水、市政雨、污水、燃气、消防等有关部门须由他们施工的相抵触部分,由相关部门施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相关部分工程量由其他施工班组施工,乙方应无条件配合,若未经甲方审批,乙方自行施工的可不结算该部分的工程量。

  三、 合同工期: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配合土建统一安排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单独安排工期。合同签订后___天之内乙方应提供如何保障安全、施工质量的方案及根据土建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劳力、机械、材料进场施工。

  2、 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不计算延误工期费用索赔:

  a、 因甲方原因,需设计修改确实影响施工进度。

  b、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c、 1周内连续停水停电累计超过___小时且确实影响施工。

  3、乙方在与其它承包施工单位施工配合过程中,造成后续分项工程工期延误时,甲方对乙方处以每延误一天___元的罚款,造成土建工程总包工期延误时,甲方对乙方处以每延误一天___元的罚款。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交房的,乙方还应承担延误交房的责任。

  四、 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方式:

  1、 水电项目按以下计价条款进行计价:

  a) 工程量按甲方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b) 安装定额套用《___》;

  c) 市政定额中排水工程管道铺设分项项目及给水工程中除管道附属构筑外分项项目套用《___》 ;

  d) 主材、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规格,按甲方询到市场的实际现金购买且不含材料发票的价格补___%,然后由乙方负责采购、安装、保管;

  e) 辅助材料费按合同签订月综合信息价进行计取;

  f) 机械台班按合同签订日之前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g) 人工单价按本合同签订日之前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h)本工程结算条款均按上述规定执行,仅计至定额基价内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含辅助材料费、主材费、设备费),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其它费、规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地下室施工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等)均不计取。合同签订后产生的政策性调整均不调整;

  i) 按以上计价条款进行计价后下浮___ %(定价部分主材及设备不参与下浮)作为最终结算造价;

  2、 因总体管网将涉及到部分土建管井等构筑物施工,该部分按以下要求进行计价: a)、 工程量按甲方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b)、 土建定额套用《___》___;

  c)、 市政定额中除合同第四条第1点规定外的项目套用(《___》 (___);

  d)、材料因土建部分均为甲方提供,考虑到甲方管理上的方便,水电工程涉及到土建材料中的钢筋、水泥、砂子、石子、砖头、井盖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施工、保管,乙方不计取任何土建材料费用;

  e)、 机械台班按合同签订日之前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f)、 人工单价按本合同签订日之前的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g)、本工程结算条款均按上述规定执行,仅计至定额基价内人工费、机械费,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材料费、企业管理费、风险费、利润、税金、措施费、其它费、规费、高层建筑增加费、地下室施工增加费、脚手架搭拆费等)均不计取。合同签订后产生的政策性调整均不调整;

  h)、 按以上计价条款进行计价后下浮作为最终结算造价;

  3、 以上计价模式均为定额计价模式,不采用清单计价模式;工程款审批时乙方均应提供采用“___”版软件套价的电子版预算及“___”软件编制的工程量电子版计算式及相应的纸质预算书、工程量计算式;

  4、 按以上结算条款进行结算,除总包单位施工配合费、税金外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 临时用水、用电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该部分内容安装、维护,材料由甲方提供或签认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不计取任何费用;

  6、 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由甲方暂行代乙方垫付,各班组按造价比例进行分摊,从工程款中扣除;

  五、 付款方式:

  1、 单体不低于___栋以上的主体结构封顶后开始对已封顶楼栋按以下要求支付进度款。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于每月___日向监理部申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监理部在___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后报甲方,经甲方审批后工程量的___%支付该月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移交有关竣工图、内业资料、有关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验收合格证书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___%。自办理交付使用之日起___个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同物业办理完交付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___%。余款___%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息。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年后完成全部保修工作___天内付清余款。

  4、 工程款的___以现金支付,但乙方应提供工资册,余下的___以公司户头转账至材料商的方式支付。

  六、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1、 按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2、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乙方垫付。鉴定为质量合格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鉴定费用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材料、设备管理要求:

  1、乙方进场的材料、设备均须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可安装,未经甲方确认不得进入验收和支付程序。如验收、审核认可后材料被更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更换材料价值5倍进行罚款。甲方验收后也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___个月之内,乙方应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清单。乙方承诺提供材料清单与图纸所需材料数量(含变更工程量及定额损耗量)偏差不超过±___%,超过允许偏差所造成的材料价格变化由乙方承担。

  3、无需定制的材料乙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个月进行审批,以便确定品牌、价格,需定制的如配电箱、桥架、水泵等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___个月进行审批。

  4、乙方自带工具及物资必须到甲方保管员和保卫员处详细登记,如未登记入工地后视为甲方所有,如离开工地时,甲方保卫人员及管理人员有权对包裹及可疑人进行检查,发现了偷窃行为按偷窃物品的价值处以___倍以上的罚款。

  八、 保修和售后服务

  1、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___个月免费保修服务。

  2、渗水、漏水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___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___小时内完成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___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___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3、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还应补足。

  九、 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的责任

  (1)提供引至本小区内的施工水源、电源(二级电箱以上的电源),具体引至各用水点、用电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提供二间临设供乙方临时堆放材料及办公使用,不允许住人。

  (2)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施工验收确认工作。

  (3)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 协议签订后,甲方提供完整的水电施工图纸___套。

  2、 乙方责任:

  (1) 在施工期间,乙方至少需安排1位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联系人:),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管理员不在岗,每次罚款___元。

  (2)乙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管理,并随时接受有关各方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含承担第三方损失及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安全事故具体情况给予罚款。

  (3)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损害修复的费用。

  (4)水电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前___小时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监理或甲方签字认可,乙方自行隐蔽的,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每次___元罚款,并要求重新隐蔽验收直至符合要求。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6)乙方需自行提供劳保用具给一线施工人员,尊重一线施工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得任意扣发工人劳动报酬,否则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乙方必须及时支付班组的劳务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若政府需要乙方人员办理社保、劳保,乙方需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7)相应的内业资料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提供完整的备案用竣工图___套,提供结算用竣工图___套和结算资料___份,有关格式要求按___档案室标准执行。

  (8)各班组墙体、楼板预留洞、管槽待管、桥架、风管、风口、箱体等就位施工完毕,其塞缝由各自班组在土建粉刷之前完成,土建粉刷后因乙方原因需重新打洞、割槽其塞缝、粉刷均由乙方无偿负责。墙面管槽需用切割机进行切割,不得未经切割随意凿打破坏墙面。

  十、 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___日内,乙方应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乙方第 一次付进度款时无违反合同条款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2、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作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 成的经济损失:

  (1)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3、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作乙方违约:

  (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甲方未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的,应按照逾期支付款项的逾期日内的日万分之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将验收合格后的工程交付甲方,或乙方逾期将已验收合格的竣工资料交付甲方的,乙方应按照____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 对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施工质量、拖延工期等问题,甲方有权采取 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

  十一、 争议解决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 合同解除

  1、 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扣罚乙方 现有工程投入未支付部分的工程款做为违约金: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承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又拒绝服从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设计单位要求整改的; 未经甲方同意,无故拖延工期的;

  十三、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 合同即告终止。

  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 务。

  十四、 合同份数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 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2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3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安全文明按期竣工,双方达成外墙粉刷施工合同,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办公楼外墙涂刷工程。

  二、工程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工期为11天竣工。(因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除外)。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包工包料的形式自行组织施工。按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包断。

  四、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标准验收。

  五、工程拨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该工程项目开工刷完验收合格后,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_%,其余工程款竣工后一年内付清。

  六、施工方法和维护:_________________

  1.墙面用白色抗碱封闭漆一遍,用高级外墙乳胶面漆封两遍,刷三遍为合格标准;

  2.墙面颜色及分色种类层次、色泽要求由甲方自行选定;

  3.保修期为_________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如出现墙皮脱落或起皮、较大面积发花、脱色现象,由乙方负责维修或重新刷漆,直至甲方满意为止。

  七、安全文明竣工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施工时,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操作规范及文明施工条例要求标准施工;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采取安全施工保护措施,造成作业职工及有关人员的`人身伤害伤亡、甲方工程设备及建筑材料等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施工竣工后,负责施工现场的垃圾清除,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工程项目图纸、设计技术资料及相关的说明书等具体规范标准要求;

  2.工程施工中如需变更技术等规范要求要及时与乙方说明。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关;

  2.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新返工,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人为的工期延误,每拖延一日,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_%进行罚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九、未涉及条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本15

  甲方(负责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和《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就甲方修建私人住宅的建筑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王昌彦框混结构住房(共五层,顶楼坡屋面)。

  2、工程地点:高新区永兴镇华裕路社区居民区内。

  3、工程承包方式:甲方购买主材,乙方总包人工、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和辅材等。

  4、工程承包范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草图),按照政府和甲方要求进行房屋基础、土建、装饰、水电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含水塔、散水、室内回填,门窗除外)。乙方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特别要求及说明:

  ①基础开挖深度及宽度按施工图及地质情况现场确定。基础施工含基础槽挖掘和土方回填、夯实。

  ②楼板要求层层现浇(包括楼梯、坡屋面)。门、窗过梁乙方现场制作。

  ③全部给排水、电气、弱电的电视、电话,防雷接地等。按施工图及甲方现场确定位置及数量进行施工,所需安装设备甲方现场确定。

  ④内墙及天棚全部抹灰,外墙正立面和侧立面(含梁、构造柱、雨棚)、背立面全部贴面砖。一层地面铺垫层上做水泥砂浆地坪(一楼卧室除外),一至五层卫生间及厨房地面全部贴防滑地砖并做防水处理、内墙面满贴内墙瓷砖。一至五层除上述做法之外的楼地面(含楼梯)全贴地板砖及踢脚线。坡屋面铺贴彩瓦和脊瓦并做防雷设施、防水处理。门窗补边。

  ⑤每层卫生间便器、地漏等安装。

  ⑥化粪池制作。

  ⑦工程内容如有变动,则变动后相关施工费用相应扣除,具体单价以市场价为准。

  5、工程质量等级:

  达到施工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在施工中个别部位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返工重做。所造成的材料、人工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经整改后还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发包,并按乙方已完工程人工费的50%结算清理出场。

  6、合同价款:

  本工程人工费按竣工房屋建筑面积以215.00元/平方米(大写:贰佰壹拾伍元每平方米)包干计算,含安全施工费及其它各种费用在内。此价格包括门窗补边、配合费及施工过程中的零星项目人工费在内。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7、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草图)。

  2、组织建筑材料及时到场。

  3、负责施工用水、电的接通。停电除外。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依照《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图纸、政府和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所指全部工程内容。

  2、提前7天向甲方提供购买材料计划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合理、节约用料,严禁浪费。乙方每天完工后清理墙角灰,做到工完场清料净,并按常规要求配比施工。在施工中若发现造成材料损失、浪费,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并罚款,在支付款中扣除。

  3、工程施工所需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以及安全防护设备、用具,如:架管、架板、搅拌机、升降设备、模板、模具、斗车、振动棒、焊接机、撮箕、桶、防护网等及焊条、切割片等辅材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

  4、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保卫,安全文明施工。一切施工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5、乙方自行解决其员工的工资、劳保、保险、吃住生活等。

  6、工程不得转包。

  7、按时竣工。除特殊情况外,逾期则按500.00元/天扣除包工费。

  四、付款方式和工程保修:

  1、付款方式:甲方垫付基础挖掘费(具体数目待定,并在第一次付款时扣除)。一层完工,支付贰万元。主体完工,再支付叁万元。施工结束后,除质保金外予以结清。以上付款均在工程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支付。施工期间概不借支。

  2、工程保修:工程质保终身,保修期一年。工程质量保修金4500.00元(大写:肆仟伍佰元整)。质保期内房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进行返工或维修。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到场维修,甲方有权另请施工队维修整改,所发生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五、违约责任:

  凡违反以上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违约金,为总人工费的5%,损失另计。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镇城建办备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担保人(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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