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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06-15 15: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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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集锦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规章制度1

  一、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三)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四)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五)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二、单位应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在企业的人事行政管理中,规章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规章制度是企业进行员工管理的重要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目前的认识比较混乱,导致了部分企业在操作过程中无所适从。如果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中存在瑕疵,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被逐渐放大,对以后的企业行政管理留下严重隐患。为了增强企业对规章制度制定的认识,特撰此文,仅供交流探讨与参考。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状况。

  《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对规章制度制定作出了规定,但是很不明确,具体条文如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但是究竟应怎样“依法建立”规章制度,却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导致了在企业的行政运作过程中,规章制度完全由企业单方面制定,进行简单宣传后马上实施。

  为了弥补《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4号)》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度的规定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依据这条规定,企业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民主制定、不违法、向劳动者公示。“民主程序”是什么程序?对此还是没有一种合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释。

  在审判实践中,只要企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法,并向劳动者公示,其效力都会得到认可。

  (二)《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解释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文如下: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解释:我们可以比较《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可以发现除了个别标点外,是完全一致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解释,补充了规章制度通过和修改的程序,并强调了用人单位要将规章制度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对《劳动法》的补充和完善。该条规定很明确,但是“职工代表”应如何产生,仍然没有相关规定。

  (三)规章制度通过实务操作指引

  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经过以下两个程序才能通过:

  1、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工会讨论不予认可);

  2、公司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制度最终方案(即需要公司代表、工会或职工代表双方均出席);

  实施以上两个程序要解决以下问题:职工代表的产生、会议过程的记录。

  职工代表应如何产生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劳动法规强调的是规章制度的民主通过,所以应由劳动者推举产生。产生的方式可以参照我国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对于一些比较大型的企业,也可以采用多级选举的方式。如先选举班组的代表,再班组代表推举出部门代表,由部门代表组成职工代表大会。采用多级选举的方式可以降低职工代表大会的人数,提高规章制度的通过效率。

  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程序1)以及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最终方案(程序2)的过程一定要有会议记录,并要求与会人员或参与协商人员的签名确认。

  规章制度通过后,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公示和告知程序是很重要的环节,一个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没有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仍然不能作为用工管理的依据。注意,规章制度可以公示,也可以告知。实践中可以通过培训、张贴、向员工发放等方式。在操作中要注意保存向员工公示或告知的证据。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张贴要取得张贴的记录,向员工发放要有员工的.签收。最有效的告知方式是向员工发放规章制度并要求员工签收。

  (四)规章制度制定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规章制度要简明。

  对于劳动关系的管理,劳动法规中其实也有相关的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直接按法律法规来执行就可以了,不需要写进规章制度中,以免造成规章制度过于繁杂。

  2、内容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的规定主要强调了规章制度通过的民主程序,但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同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不但不能约束员工,员工还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五)、广东省的操作实践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的《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的民主程序的,原则上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从该条可以看出,该《指导意见》在事实上变通了《劳动合同法》的硬性规定,降低了企业用工管理的难度。使规章制度的审判实践又回到了只要不违法、向员工公示或告知之后就能得到认可的状况。虽然该意见还强调了“劳动者没有异议”的前提条件,但是发生争议时,如果劳动者主张有异议,需要由劳动者提供证据,这对劳动者而言是有很大难度的。

  广东省的《指导意见》在很大程度上变通了法律的规定,是平衡劳资双方权利义务的产物。该《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明确规定“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指导意见终归是指导意见,仅仅是一种审判实践中的倾向性政策,不是法律。如果有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出台,还应按新的规则来处理。

  本律师的观点是,暂时没有条件严格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实施规章制度通过程序的,可以先做到规章制度不违法、并向员工公示或告知后实施。有条件的还必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因为政策稳定性不如法律,如果目前实行的政策发生变化,肯定会对企业管理造成很大的冲击。严格按照法律来实施的管理,从来都是可以“以不变应万变”的。

  三、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公司规章制度模板需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公司规章制度2

  一作息制度:

  1全国各加盟店上下班时间均为早6:00—9:00,下午16:00—22:00,若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罚经理(店长)200元/次,罚当事人100元/次。请事假要提前3天书面申请总公司,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7天工资,事假一天扣3天工资,病假不开工资,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员工以开除处理。

  2公司实行单休制度,每月休息4天。

  二通讯制度:

  1各分公司配备的办公电话由分公司总经理(店长)负责管理,只允许办公使用,每月由财务人员到电讯营业厅打印通话清单为准。若发现电话费出现私人费用,总公司不予报销,当月电话费用由分公司总经理(店长)承担,并扣罚私打电话当事人100元/次。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督导)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分公司总经理每月补助电话费200元,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督导每月补助电话费100元,超出自负。

  三乘车标准:

  1分公司总经理长途出差必须乘飞机和火车卧铺,短途自选交通工具。

  2员工标准:汽车、火车硬座票全额报销,18小时以上的硬卧票全额报销,18小时以下的硬卧票报销50%,软卧票、软座票和飞机票不予报销。

  四差旅制度:

  1各分公司出差人员,凭差旅费报销单据报销(无正规票据不予报销),需认真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要求票据真实,费用合理,单人出差不允许出现连号车票,报销时,出差当事人签字,分公司总经理(店长)批字后向财务报销。若发现伪报和不符合规定费用,总公司不予核销,给予退回自负。

  2员工在工作期间,由总公司正常工作调动所产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报销。

  3若员工因个人原因请假、因工作表现不好被老板娘退回或非公司正常调动所产生的往返差旅费(包括交接员工的差旅费),由该员工负责。

  五销售制度:

  1各分公司(门店)每天在17:20前向总公司以传真日报表的形式汇报销售额 情况、出现退款时,向总公司以传真的形式申请,总公司核准后将退款拨到退款人帐户。

  六财务制度:

  1财务总监只对总经理负责,执行总经理下达的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政策。

  2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财务总监垂直管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越权和借调。

  3总公司配给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工资由总公司财务负责,记入总公司费用。

  4公司采用收支二条线制度,严禁用收入款报销费用。

  5分公司财务人员将当天的销售款存到总公司财务指定的帐户,不得挪用和占用,若违反,扣除分公司总经理(店长)和当事人当月工资和奖金并开除当事人。

  6实习员工工作时间未满一个月,不得向财务预支钱款;一般员工向财务预支钱款额度不得超过其当月工资的一半。

  七工资制度:

  1各分公司每月25日开工资,于每月12日前做好工资表、考勤表、连锁店利润表、店长考核表、督导考核表报给总公司财务,总公司审核后,将工资和提成同时打入每位员工的工资卡内,总公司财务若没有收到上述表格有权拒付工资及待遇。

  八核算制度:

  1销售额计算公式:全额加盟费(保证金转下月)+本区域全额代理费(保证金转下月)+收缴工资+营业外利润+直营店销售额-特殊情况退款。

  2纯利润计算公式:销售额-POS系统-实发工资-管理费用。

  3销售区域外代理不纳入本区域销售额,代理费全款到帐后奖金即时发放。

  九薪金制度:

  1领导干部工资底薪1500元+岗位(职务)待遇。

  2员工工资底薪1000+(美容行业经验)待遇。

  3培训学员工资解释:员工培训期间7—10日内没有工资,下店实习期间按员工工资标准执行。实习期满定岗后的薪资,按升职或定职薪水执行。

  4财务人员公司底薪+500(完薪)。

  十费用预提制度:

  1总公司实行对每个分公司预提费用制度,每次拨给各分公司财务备用金2000元进行费用周转,月末由各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将分公司的费用凭证快递到总公司财务,总公司财务核准后将报销款核销,不符合规定的凭证给予退回自负。各分公司经理(店长)没有招待费用和打车费用,若有特殊需要,先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财务人员实行专人负责,分公司经理(店长)不能兼任。

  十一工资催缴制度:

  1加盟店开业前必须催缴工资,由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催缴。

  2开业后第二个月由财务人员收缴,收缴有难度的向分公司总经理以书面的形式汇报,由分公司总经理配合财务人员催缴,若分公司总经理不配合催缴而导致催缴不上来的属分公司总经理失职,扣分公司总经理半月工资,特殊情况分公司总经理应以书面形式给财务以说明。

  3若财务人员漏催或有难度催缴不上来却没有向分公司总经理汇报的属财务人员失职,扣罚财务人员当月工资500元处理。

  4若每月收缴工资圆满完成任务的财务人员,当月奖500元奖金。

  十二工资关系制度:

  1培训中心输送的新学员或公司调动员工,必须填写工资关系介绍信,由学员自带到各分公司报到,分公司总经理接到工资关系介绍信后交由财务备案,财务人员按工资关系介绍信填写情况,发放工资。

  2培训中心输送的学员或公司调动员工,没有填写工资关系介绍信的,属培训中心或各分公司负责人失职,各分公司有权拒收学员,若学员将自带的工资关系介绍信丢失,需要财务帮其补办的,按补办时间发放工资。

  3若工资关系介绍信出现问题,无论是丢失或漏填,涉及到哪个部门,就由哪个部门负责,总公司对其部门负责人进行扣半月工资处理。

  十三工作关系制度:

  1工作关系介绍信必须单人开据。

  2分公司员工(店长或纤体师)下店必须持工作关系介绍信到指定的连锁店报到并将工作关系介绍信交到连锁店老板手里,回来时本人必须将回执单带回交给财务备案,若回执单丢失或因其他原因没有交给财务备案的,财务部门对其按旷工处理,望员工重视此制度。

  3员工因表现不好被老板退回,在分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前或在分公司接受再培训期间没有工资,重新上岗后继续执行薪资待遇。

  十四升职或定职规定:

  1各分公司(部门)推荐升职或定职人员需在每月27日—28日书面上报总公司并认真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口头申请和个人承诺无效,总公司于每月29日统一批复,批复后的人员,岗位(职务)薪水执行时间于次月1日起计算,总公司每月只批复一次。

  十五区域保护制度:

  1各区域如果出现区域外加盟商或代理商,需先向总公司汇报,避免区域冲突。加盟费与区域外分公司平分业绩,没有分公司的地区计全额销售业绩。

  十六加盟店准入制度:

  1严格执行连锁加盟店申请审批制度,对有意向加盟者必须认真填写连锁加盟申请表,确定加盟的必须认真填写加盟连锁店审批表,经勘察符合美人海建店标准后方可批准加盟。

  2对经济实力差、管理水平低、经营意识不强、店址不好、店内装修不上档次的申请加盟者严禁审批。

  3各分公司负责人必须保证审批一家火爆一家,禁止在签订的连锁加盟合同上胡乱承诺,否则追究其行政责任和罚金处理。

  4加盟意向保证金收取后,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可以退还。

  5加盟店必须统一形象,特别是门面设计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VI装修,为公司上市打下良好基础。

  十七劳动合同制度:

  1所有学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一律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由总公司保存,待学员分配到全国各分公司实习结束后,经分公司留用的.人员,其劳动用工合同由分公司转交本人 ,转交当日合同生效。

  2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书面申请,经本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到期离职,否则按无故消失处理,停发工资。

  十八加盟合同制度:

  1总公司提供给分公司加盖红章的加盟合同,只允许分公司使用,不允许提供给代理商使用,合同由财务人员负责管理,财务人员确保全款到位方可提供。

  2代理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司不允许为代理商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信誉较好的代理商要求使用公司合同的,由分公司提供空白合同,代理商与加盟商合同签订后寄给总公司加盖红章,经总公司确认后寄给代理商。

  3各分公司在签订连锁加盟合同和代理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由总公司提供的补充协议书,否则加盟费不计入销售额。

  4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只允许发展加盟商,没有签订代理的权利。

  十九持证上岗制度:

  1加盟商加盟后,加盟商本人或委托经营管理人员必需接受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认证中心正规培训,培训合格后获得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认证中心颁发的纤体师证书后方可上岗。

  2美人海的干职员工培训合格后获得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认证中心颁发的纤体师证书后方可上岗。

  3没有获得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CETTIC)认证中心纤体师证书的工作人员只能在店内做实习生或见习生。

  二十会员卡收费制度:

  1为了保障会员卡的发放及时到位,总公司特对会员卡的购买及发放进行统一管理,各分公司无权替加盟店代买。各加盟店购卡必须向总公司财务部指定帐户汇款。款到后按购买数量,在7日内邮寄到指定加盟店。

  2购买数量规定:丽人卡购买不限数量,半年卡和年卡一次最多购买10张,终身卡每次购买不得超过5张。

  3购买会员卡统一收费标准:

  3.1 丽人卡:10元/张半年卡:50元/张

  3.2 年 卡:100元/张 终身卡:200元/张

  二十一 人事制度:

  1全国各分公司没有人事任免权,只允许推荐,推荐和选拔上来的优秀领导干部先向总公司申请,经总公司审核后给予批准。

  2全国各分公司总经理有责任和义务为总公司培养和输送高级管理人才,以提升本人在公司的地位,给自己的属下充足的发展空间,为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做出贡献。

  3招聘人员对应聘人员工资承诺不允许用“第一个月多少工资、第二个月多少工资”的说法,必须用实习工资是多少,实习期满按定岗工资执行,违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4各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归各分公司直属领导,工作人员只允许在本区域内工作,不允许与区域外分公司暗中调动,若发现分公司经理私下挖人或工作人员先辞职后应聘上岗,一经发现总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做降职、开除工职并没收全部奖金等处罚;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员工,先申请,经总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调动。

  二十二 培训制度:

  1培训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的为公司大量招聘及培训公司所需要的优秀人才,降低培训费用,完成公司所下达的人员需求的任务指标。

  2各分公司总经理必须会讲团队精神、激励、赞美、营养学、有效沟通、设定目标及成功学课程,必须懂技术、会培训,如何做好一家店、如何发展加盟商、如果我是美人海的主人、如何分享市场上优秀员工的典型事迹,是分公司总经理的基本功。

  3培训中心输送实习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技术,熟讲理论知识,对关于减肥知识方面和心态调整方面的培训做重点要求,否则不算输出优秀员工。

  二十三 伙食制度:

  1加盟商必须负责下店员工的食宿问题(包吃包住)。

  2分公司工作人员没有午餐补助,特殊情况特批。

  二十四 着装制度:

  1纤体师工作时间必须穿白服上岗,纤体师其它时间要求:男士穿蓝色西 装、白色衬衫、领带、黑色腰带、黑色皮鞋、佩戴工牌;女士穿紫色套裙、白色衬衫、领带(丝巾)、黑色皮鞋、佩戴工牌。管理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必须穿统一制服,穿蓝色西装、白色衬衫、领带(丝巾)、黑色腰带、黑色皮鞋、佩戴工牌;若发现服饰不统一者,每次罚款20并停工,连续三次被罚者开除工职。

公司规章制度3

  第一章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制度

  一、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监督、公安、消防和交通运管部门有关的政策、法规,经常分析企业安全状况,及时制定相应的方案和措施。

  三、定期对车主和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把关,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操作,安全驾驶。

  四、健全车主和驾驶员档案,健全培训档案。

  五、及时办理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手续,严禁未审车辆和脱保车辆营运。

  六、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定期对车辆保养和维修,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必须派押运员押运,使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八、及时参与事故处理,并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责任。

  九、不断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和教训,及时上报各类报表。

  第二章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配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地对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科负责每月对所属车辆进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技术检查。

  三、每月的安全检查应做好详细记录,并经单车车主签名后存档备案

  四、安全人员在对车辆检查时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并做好原始记录,实行跟踪管理制度。

  五、由安全科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必要时收回证件停止营运。

  六、整改合格后,由修理厂家开出维修合格出厂证明方可正常营运。

  七、建立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及时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行。

  第三章安全例会和车辆保险制

  一、有关负责人每月应召开一次以上安全生产例会。

  二、安全科要组织驾驶员、押运员和各车主及时宣传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做好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三、安全科负责车辆的强制保险。

  四、及时通知车主投保续保,第三者责任险必须在十万以上。危货车辆必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五、单车保险应及时足额投保,保险单本由公司统一存档备查。

  六、严禁车辆漏保、过期现象的发生。

  第四章车辆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一、建立由经理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安排具有技术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日常车辆的维修,明确职责。

  二、贯彻执行交通运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车辆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三、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台帐,健全车辆、设备、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记载项目准确齐全。

  四、动用明火维修危险货物车辆时,要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测爆和安全处理。

  五、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测,对不按期保养的车辆实行强制保养。

  六、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

  七、及时总结,上报车辆技术管理情况,表彰先进,处罚违规责任人。

  第五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规程根据《道路危险运输管理规定》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撑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二、携带运输危险货物有关的证件必须齐全。

  三、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四、车厢拦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五、押运人员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物品。

  六、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中途临时停车应与其它车辆、高压线、人口聚集地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应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护的地方。

  七、运输过程中,必须在指定位置设置危险品信号标志。

  八、运输途中遇天气发生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九、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灭失或泄漏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十、危险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救缓及负责维护现场,并及时向当时有关部门和公司如实报告。

  第六章驾驶员、押运员考核管理制度为加强公司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管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有效保障行车安全,遏制事故发生,维护和谐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买齐买足车辆保险,对于保险将近到期的车辆必须提前半个月由公司统一代为续保。否则,暂时予以停运,直至续保完成。

  二、车辆从业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打电话给从业人员,若无人接听或是别人接听、呈关机状态,造成一定影响的每次最低处以100元罚款。

  三、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和每月组织的安全例会必须积极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上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公司要求收集的车辆及从业人员资料要迅速配合办公室交齐,不得拖延时间或拒交。违反的将列入年度考核。

  四、车辆排班必须服从调度安排的顺序进行装货,不能因任何原因而强行要求装货;

  车辆停放时,应按秩序停放在停车场指定区域,严禁阻碍通道乱停乱放。对不按调度人员安排装货与停放车辆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罚,处罚额度为2000元或视具体情况停止其运输资格。若发生安全问题及其他一切损失,由该车车主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驾驶员、押运员必须认真配合执行门检制度,对门检不合格或没经过门检而外出运输的车辆,一次处罚500元。

  六、运输电石返回后的车辆必须要到物流公司办公室报到并登记,以便下一轮运输任务的装货安排。否则视为放弃排班权利,一切损失自行负担。

  七、已装货的车辆必须按公司指定的路线准时到达目的地,及时要求客户签收,与接货方和卸货方处理好关系,提高交货合格率和客户满意度,不得向货主索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能参与违纪违法等犯罪行为,为防止意外,如遇上对方待卸车辆过多,需要排队时,驾驶员更要做到人不离车,时刻检查货物、车辆安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否则给公司造成信誉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将视事态严重情况对其处以500元罚款直至停止运输。

  八、装货车辆抵达对方厂区后,要严格遵守对方厂区的管理制度,受到对方公司处罚或对方公司对该车辆提出意见的,违反一次给予罚款500元,并写检讨书直至停运,重犯者从严处罚。

  九、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勤检勤查防水雨布的完好情况、2个以上有效灭火器与铁耙、车辆的方向机、制动、轮胎气压及各部件的紧固情况等,做到提前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杜绝事故发生,如果雨布破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更换,直至事故隐患排除,否则停运。

  十、公司驾驶员、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运输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不准启动发动机后在车内睡觉和装卸货;停车后必须关闭车辆电源总闸;车上各种备件、工具、雨布、灭火器、三角木等物品,应配备齐全;车辆钥匙要妥善保管,驾驶员一旦离开车辆,钥匙必须随身携带,尽量避免隐患。

  十一、运输电石车辆必须由公司指定的具有危货从业人员资格证的驾驶员驾驶,如果更换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报公司备案和核准,未经同意不得更换,如有违反,一次给予5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车主及驾驶员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十二、车辆GPS、标志牌、标志灯、静电带等必须安装好并不得人为自行断路或卸下;

  运输车辆线路监控要严格执行,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线路和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的速度行驶,不得超速,公司将通过GPS监控,每日抽查并进行记录。对上述情况公司将制作月报表,纳入年度评优。

  十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政策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超限、乱抢道等违法违章行为和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及无危货从业资格人员驾驶。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运管处等相关部门要求,对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进行严格监督,要确保安全行车,杜绝事故的发生。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

  十四、驾驶员要做到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的车辆及货物的安全检查工作,不得将装好货物的车辆停放在厂区以外的其他地方维修及做准备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罚款及其它相应处罚。

  十五、驾驶员在执行运输任务时,如遇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及时组织救援、疏散人车、做好货物保护工作和联系事发当地相关部门,预防更大事故的发生。同时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否则罚款1000元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六、公司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发生特、重大事故,除应负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外,公司还将对其按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进行处罚:全责处罚10000元;

  主责处罚8000元;

  同责处罚5000元;

  次责及一般事故处罚2000元。造成安全责任事故,除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或并处停止该车辆运输。

  十七、公司挂靠车辆因违反交通法规及其它管理制度所受的罚款和其它一切损失一律由车主及驾驶员承担。

  十八、公司挂靠车辆请假外出运输的,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严禁运输危货;

  公司运输电石车辆回头货不得运输危货。否则一经发现,对其给予一万元的罚款。

  十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危货从业人员,需要整改的,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将其纳入年终考核、暂停运输、减少运输趟数、罚款、解除挂靠协议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十、公司挂靠车辆请假外出运输或退出公司挂靠的,挂靠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十一、物流公司对本制度保留最终解释权。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与物流公司有挂靠协议和运输合同的所有车辆适用。

  (附:对以上问题屡教不改者,不纳入年度评优,严重的解除挂靠协议。以上款项均纳入公司安全管理基金,用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活动开资。年终对全年无以上违规行为且无安全事故的车辆及优秀从业人员,公司将视安全基金使用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第七章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一、建立由经理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安排具有技术资格管理经验的人员负责日常车辆维修管理,明确职责。

  二、要强化车辆和设备的技术管理,提高车辆的维护质量和技术等级,充分发挥车辆技术效能,降低运行消耗,提高车辆和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生产。

  三、健全车辆、设备、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台帐,记载项目准确齐全。

  四、建立车辆质量监控体系。推广检测和维护应用的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维护技术水平。

  五、车辆使用中应按照核定载客人数或载客重量进行装载,严禁超载行驶,因车辆超载造成交通事故或机械事故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车辆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工作。要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机件及各部件的紧固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

  七、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和设备的运输性质,使用条件和强度以及车辆老旧程度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对维修车辆实行监控,为运输生产经营提供量大质好的动力。

  八、车辆应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和检测的车辆,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九、对未按规定悬挂危险标志、标识和未配备有效消防器材的车辆,需现场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采取停止营运直至消除隐患。

  十、为确保车辆行车记录仪或GPS卫星定位系统的正常使用,从业人员需勤检查、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公司,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确保正常使用。公司安全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如发现私自拆装或人为损坏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十一、车辆维修完工时,质检员、机务技术员、主修班班长会同托修方一起进行检测试车和路试。车辆维修合格后,承托双方应在完工单上签字,内承修方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十二、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应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车辆经长期使用,车型老旧,性能低劣,物料超耗严重,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不经济,不安全的,应予以强度制报废。

  十三、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及驾驶员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促进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八章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及整改制度

  一、安全检查目的及任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二、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对安全管理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2、查领导: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管理的关系;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安全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3、查制度:查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

  三、安全检查形式

  (一)综合性检查

  1、公司安全综合性检查,每季检查一次。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科,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门负责汇总,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2、各科室每月检查一次,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牵头,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公司领导。

  (二)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检查,由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

  (三)经常性检查: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岗位职责,深入到车辆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四、整改

  1、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管理科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并做到“四定”,即定整改项目、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责任人。

  2、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司机能整改的不推给管理部门,科室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3、灾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管理考核是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司机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获得驾驶照和车辆运管各部门考试合格领取从业上岗证后方可驾驶大货车上路,驾驶证照必须随身携带。

  二、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有关法令,并在出车前认真检查:

  1、汽车状况是否良好,手、脚制动器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照明灯、雨刮器、仪表是否有效,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2、油、水及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

  三、司机严禁超速行使,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

  四、司机未经车辆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擅自把钥匙交给他人驾驶。

  五、下班后,公司车辆务必停在安全地点,严禁车辆被外物撞击、损坏或被盗。

  第十章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加强员工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安全大检查,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提出整改。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监督检查执行。

  四、制定公司安全培训计划,负责组织新进公司员工的岗位培训。

  五、参加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方面制定防范措施,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后督促按期落实。

  六、建立安全活动档案、记录台账。

  第十一章车辆停放制度

  为了加强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危货运输车辆必须按公司规定,在收班后停到专用停车场。

  二、车辆在停放前,必须将车辆总电源关闭,以免发生意外。

  装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停车场停放时,应向管理人员说明所装载货物品称,由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停放到相应的特种车间停放。

  三、车辆停放时应按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到指定的.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四、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先在门卫登记并注明进出时间,由驾驶员签字。

  五、如有不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专用停车场的,经公司检查发现后,将对该车驾驶员处2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将车辆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区域。

  六、对屡教不改的,该车驾驶员不纳入年度评优。

  第十二章安全经理工作职责

  一、在经理指导下,抓好并组织公司日常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责直接领导责任。负责落实危货运输从业人员和危货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二、认真执行和宣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传达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需要提出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三、做好与车主或司机安全生产、安全抵押金的合同签订工作,督促执行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经常深入车队、车间、油库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四、主持召开各种类型的安全会议,宣传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带动全面,促进安全生产。

  五、强化安全管理,抓好现场监控,对驾驶员素质及车辆技术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经常上路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整改,防止或杜绝事故发生。

  六、发生大小交通事故,要及时亲临现场处理,查找原因找出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处理意见。

  七、每月向总公司汇报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及下月安全工作安排。

  第十三章安全科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是分公司专职负责安全质量、安全管理和处理安全日常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安全科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三、督促落实车辆的二级维护。健全危货车辆的技术档案,做到有措施、有检测、有记载,确保危货车辆按时检测达到一级车的技术标准。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危货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发生事故应积极主动赶赴现场,掌握事故的第一手资料,配合管理部门勘查,保护现场,查清事故原因,并及时将事故经过和处理意见向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总公司安全科汇报。

  六、认真搞好每年度的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年检、年审等工作。

  七、对安全生产行使一票否决权。

  八、负责向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和总公司安全科反馈、汇报其它安全工作事宜,完成其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十四章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在安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抓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遵章守纪,立足本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贯彻执行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以身作则、自觉遵守,经常检查司乘人员及车辆安全情况,防止事故发生。

  三、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安全有关的各种资料、数据、报表、记录、档案等工作,做到检查有内容,管理有目标。

  四、参加和督促搞好现场监控,对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及车辆的方向、刹车、灯光、传动等危及安全的重要部位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五、协助科长抓好安全活动日的学习。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调查所发的事故原因,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第十五章事故统计上报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行车事故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反应行车事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发生的行车事故一律向总公司上报,由总公司负责统一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上报。

  三、事故统计上报程序和要求:

  1、一般事故在一个工作日内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重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特大事故必须在立即以电话或传真形式上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

  2、一般事故无须做出书面报告,但重大事故要在12小时内以(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形式上报总公司安全机务科,特大事故必须在5小时内以表格(同上)形式上报。事故终结后以书面形式报告事故的处理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整改措施和针对从业人员开展教育、吸取经验教训等。

  四、分公司所发生的事故。以报表形式按月汇总后,于每月一日之前报总公司机务科。

  五、如事故情况、统计报表出现错、漏,应及时通过电话或传真作出更正说明,并随后报送更正的报表。

  第十六章物流公司安全

  生产责任书为了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危货(包括普货)运输生产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经济和效益不断提高,根据交通部,市政府,市交通局关于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特制定年度运输生产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2、不发生行车安全死亡事故和危险货物的泄漏,倾翻事故。

  二、责任对象:

  车辆责任经营者及司机押运员是安全运输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均对运输安全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运输工作要求:

  1、车辆责任经营者及司机,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例会,学习和安全培训,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所责任经营车辆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路检。

  2、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确保车辆行车安全。

  3、严格按车辆核定的吨位和种类配载,做到不超载,超速行车和违章停车。

  4、严格按照承运危险货物的安全要求进行装、运、卸,确保危险货物的承运安全。

  5、按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

  6、严禁聘请无从业资格证的司机驾驶车辆,杜绝疲劳驾驶车辆。

  四、考核及奖惩:

  公司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普遍检查,检查情况列入年终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年底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押运员予以适当奖励。

  单位领导:

  责任人:

  车号:

  物流公司:

  日期:

  第十七章物流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做好事故防范工作,若发生事故做好救灾、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二、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

  三、名词解释

  1、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资、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挥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四、危险目标的确定

  1、运输车辆防火、防盗。

  2、承运运输货物防火、防盗。

  3、办公设施的防火、防盗。

  4、货物仓库防火、防盗。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划分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救援组。

  2、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

  3、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制定交通安全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

  组织应急预案的预演;

  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负责进行事故原因调查。

  六、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本公司值班电话:

  指挥车:

  2、火警:119

  3、交警:110

  4、人民医院:

  七、事故处理措施

  1、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值班室人员按照电话,迅速上报公司领导,领导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

  2、重大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保护好现场,等待救援处理。

  3、若运输车辆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110、119报警,并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进行灭火。

  八、后期处置

  公司方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开展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等事项。应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维护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抢险处置中发生的费用由区政府协调,公司方负责解决。对于预案,根据抢险过程遇到的意外情况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进行修订,使之完善。

公司规章制度4

  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报告处理制度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七、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八、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十、标志的管理规定

  十一、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二、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的百分比。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四、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因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统一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部,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业务。各分公司必须成立以经理为首,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安全科(科长必须报总公司批准),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项目部必须配备1—2名思想好、懂业务的专职安全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三、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各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主,专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所有生产班组均设兼职安全员,并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各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各班组每天作业前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每月、处(厂)每星期、班组(工地)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进行点名,点名和教育的内容要有记录。

  二、教育要有真对性,切忌空对空。要抓住重点,讲深讲透。

  三、对新工作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的工人和特种工人要根据其特点,单独进行教育,末参加者不许上岗作业。

  四、季节性、节假日教育要提前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

  五、开工前、施工中要分阶段、因人地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六、公司每年利用冬闲时间,对特种工进行历时3—5天的培训,确保特种人员能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规范,并能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

  七、利用每年年初、年底的培训和安全达标的检查、验收,对特种工人进行一次考核,不及格者要补考,补考不极格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八、每年有计划的安排一定数量的特种人员到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学习,做到一年一批,逐年训遍。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年都要参加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学习班对业务素质低、责任心不强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十、利用长会、短班的形式,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1、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定期检查时间:公司应每天进行日常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前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等组织性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可突出季节性的特点,如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的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以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台领导,做好这项工作。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

  三、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

  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放、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有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对职工因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一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条: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市劳动局、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及有关部门。

  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

  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质安、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建筑安监站。

  3、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4、《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第七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1、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第八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3、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禁忌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8、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述。

  第十二条:为了正确地记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更好得、有的放矢的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三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须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1、轻伤事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性的文件,促进工地安全文明建设。

  二、积极带领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工地专职防火员应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对于木工房等重点放火部位应经常性巡回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有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

  五、焊工作业时,应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规范,严格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起火。

  七、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等。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克服“盲目的凭经验操作,忽视科学的验证分析”的弊病,加强确保安全的技术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临时用电工程;

  (8)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于上述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一定的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必须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

  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

  责组织项目部技术、质检、安全等人员,根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等因素,详细、具体、认真编制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班组长和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分析,并结合论证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后报分公司技术科。

  各分公司必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和验证,必要时可组织其他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审核情况及时整理验证结论,签署审批意见后报总公司技术部。

  总公司技术部负责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有关部门签审后,报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按相关监理程序报项目监理机构,待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认真执行。

  三、各级在审核、确定安全技术方案时,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特别建设部《技术公告》明令限用和禁用技术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由安生部向维护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次交底。

  交底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3、危险性较大的日常维护或技改项目、技改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设备维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安生部对维护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

  第三条维护部负责向专工或班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

  2、技改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安全。

  3、特殊工种的作业、大型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作业专业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作业时,部门指定技术负责人,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第四条班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班组成员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交底内容:

  1、本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作的注意事项。

  3、本工作的危险点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

  第六条安全交底后,专业负责人、班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保存、发放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原则

  (一)本公司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遭受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防护用品,不能强调平均或进行攀比。

  (三)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纱线手套、作业手套、围裙、袖套、口罩、帽子、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

  (四)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五)公司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工作,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存、发放)等工作。

  第三条管理细则

  (一)劳保用品发放

  1、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保用品标准表》,《劳保用品标准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2、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确实不敷使用时,经部门领导书面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3、工作服、劳保鞋和安全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4、发放时间:每月30日发放次月的劳保用品,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到仓库签名领取相应标准数量的劳保用品,仓库在每年年底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员工进入公司时,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二)依旧换新管理

  1、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到达更换期限的,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送到仓库,经仓库发放人员确认后,办理以旧换新。

  2、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的损坏,没有到达更换期限但确实无法修补而影响使用的,交由仓库保管人员确认,经仓库主管同意后,可以办理以旧换新。

  (三)其他

  1、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休、事假、工伤、脱产学习等情况发生时,在发放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体减少的数量,由仓库发放人员与仓库主管商议后执行,各部门应予以配合。

  2、回收的工作服、劳保鞋和手套,由仓库负责统一保管,并定期做为废品处理。

  第四条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它对劳保用品的各项规定,如有与本管理办法冲突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二)公司的劳保用品标准,应当根据实际使用的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坚持“既能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造成浪费”的原则。

  (三)有本管理办法未规定之情况发生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本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标志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的原理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标志牌的管理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二、安全警示标志

  1、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2、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

  2蓝色:表示指令

  3黄色:表示提醒

  4绿色:表示允许

  3、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4、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三、安全标志的使用

  1、在进入施工现场的大门入口,必须悬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等标志牌。

  2、具有火灾危险物质的场所,必须悬挂禁止吸烟、等标志牌。

  3、高处作业场所、深基坑周边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4、在各种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标志牌。

  5、在脚手架、高处平台、地面的深坑等处,必须悬挂当心坠落等标志牌。

  6、旋转的机械加工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等标志牌。

  7、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应在相应设施、设备、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等标志牌。

  8、有坍塌危险的建筑物、构筑物、脚手架、设备、物料提升机等场所,必须悬挂当心坍塌等标志牌

  9、有危险的作业区必须悬挂禁止通行等标志牌。

  10、专用的运输车道、作业场所的沟、坎、洞等地方,必须悬挂禁止靠近等标志牌。

  11、在总配电房、总配电箱、各级开关箱等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

  12、在通向紧急出口的通道、楼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工地管理人员要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安全值班表履行安全值班职责,坚守岗位,不玩忽职守。

  二、值班人员要全天候,对整个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协助施工长和其他管理人员做好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及时发现隐患,果断处理,做好防火、防盗及其它工作。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中如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上报公司,且要保护好现场。

  四、值班人员若在值班中玩忽职守,公司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理,该教育的教育,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责令其赔偿且要罚值班人员100元—500元。

公司规章制度5

  第一部分公司考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员工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的重要

  依据,员工上下班必须指纹打卡考勤。

  第二条员工的考勤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条员工须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考勤并及时对异常考勤及假情况进行申报。

  第四条各级管理者须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控,并按照规定及时审批员工

  的异常考勤。

  第二章细则

  第一节考勤分类说明

  一、迟到、早退

  第五条公司实行单双休工作制。每天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第六条员工上下班必须在指纹打卡机上签到,签到次数为两次,即上班和下班各一次。

  第七条上班不得迟到与早退。

  第八条1.迟到:超过上午8:30到岗。如因堵车等自己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迟到需提前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每月迟到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开始处罚。2.早退:早于下午18:00离岗。扣款规定迟到、早退每次罚款30元:每月迟到、早退以及脱岗累计达到2次以上开始计算处罚(即从第3次开始计算处罚),并且每月迟到、早退以及脱岗累计达到4次予以通报批评一次。每月迟到、早退以及脱岗累计5次以上(含5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旷工

  第九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均按照旷工处理。 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不到公司上班;2.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3.其他等同于矿工的行为。

  第十条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为旷工半天;3小时以上为旷工一天。

  扣款规定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以及一天以上扣罚旷工时间的双倍工资。

  三、事假、病假

  第十一条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遇到紧急情况没能事先申请须于当日上午8:30分前电话通知上级主管和行政部,得到批准后按请假处理,但须上班后填写请假单并由上级主管签字,将请假单交给行政部方能生效,否则按缺勤处理。超过1天的事假:必须有事前经过批准的书面请假单方可生效。

  (2)月累计事假超过5天,当月没有考核工资,全年累计事假达到15天没有年终绩效;连续6个月事假达到15天,或连续12个月累计事假达到20天,公司有权解聘。

  第十三条病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超过一天须提交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将病假证明黏贴于请假单后,由上一级主管签字,三天以上的病假须由总经理签字,并将请假单交给行政部方能生效,否则按照旷工处理。如病情突发不能上班,须于当日上午10点前通知所属部门主管,上班后第一时间补办请假手续。(2)月病假天数在6-10天(或连续请病假达6-10天)病假扣除计

  (3)月病假天数在11-20天(或连续请假达11-20天)病假扣除计算

  (4)月病假天数在20天以上(或连续请病假1个月级以上),病假工资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5)年累计病假达到30天,公司有权解聘并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四、工伤假

  第十四条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必须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病历、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单和公立医院门诊费用凭证,并经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可按照工伤假考勤。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伤、病愈后复发,经所在部门以及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核定,确认为工伤或职业病愈后复发的,可按照工伤对待。

  第十五条工伤休养期间,工资和奖金全额发放。

  五、婚假

  第十六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第十七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岁,男25岁)且双方均为初婚登记,可享受晚

  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十八条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第十九条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第二十条休婚嫁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持结婚证书原件,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

  字,将请假单交给行政部方能生效。婚假要求自结婚登记一年内修完,

  不休者不予补偿。

  六、丧假

  第二十一条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请丧

  假3天,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死亡,可请一天丧假。

  七、产假第二十二条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原则上,怀孕1~3个月期间,累计有

  不超过3次的产前检查时间;4~6个月期间,每月有1次检查时间;7~9个月期间,每2周有1次检查时间,超过9个月,每周有1次

  检查时间。产前检查时间每次不超过半天。除医院对于产前检查的

  规定特殊调整的情况之外,超时的产前检查按病假累计计算。女职

  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

  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第二十三条男员工妻子生育(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给予三天带薪陪护假。

  八、年休假

  第二十四条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年休假。规定如下:1、工作满一年,每年带薪休假时间为5天;

公司规章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

  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 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

  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

  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

  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

  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

  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

  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

  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

  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

  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

  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

  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

  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9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60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61条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车间和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62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63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64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5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7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8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9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第70条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特制订本保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71条

  本规定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第72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模型、模具、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等。

  第73条

  可能成为公司商业秘密的经营信息包括客户名单、客户订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经营目标、经营项目、管理诀窍、货源情报、内部文件、会议纪要、经济合同、合作协议等等。

  第74条

  任何员工不得刺探、过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75条

  严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登记、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中,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76条

  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私自复印、摘录和外传。因工作需要复印时,应按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77条

  员工发现公司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因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第78条

  员工调职或离职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资料、档案或其他东西,按规定移交给公司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79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保密的内容、范围、权利、义务、期限、保密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保密协议》的规定。

  第80条

  未经公司同意,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营业。

  第81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另行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员工从离开公司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他企业内任职,公司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的具体范围、

  竞业限制期、竞业限制补偿费和违约责任等事项从《竞业限制协议》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超过

  3年,竞业限制补偿费按年计算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

  第十章 宿舍与食堂管理

  第82条

  宿舍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煤油炉;

  第83条

  保持宿舍清洁卫生,不得乱丢果皮杂物,不得乱倒饭菜,不得往楼下倒水、抛物。

  第84条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准留宿外人。

  第85条

  上班前要自觉关灯、关风扇,用水后要自觉关水龙头。

  第86条

  晚上12时前必须回到宿舍休息,并且12时准时熄灯。

  不准在宿舍喝酒、吵架、打架、赌博;严禁异性同宿。

  第88条

  伙房作业人员必须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不随地吐痰,经常清洁伙房地面、墙壁、炊具、餐具,将米、肉、菜认真清洗干净。

  第89条、

  伙房作业人员盛饭盛菜必须一视同仁,凭卡供应,尽量公平均匀。

  第90条

  凭公司饭卡用餐,非本公司员工,非经公司领导特别批准,一律不准在公司食堂用餐。

  第91条

  遵守秩序,文明就餐,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拥挤,不得吵闹喧哗。

  严禁非伙房人员擅自进入伙房打饭、盛菜。

  必须在食堂内用餐,不得将饭菜端出食堂以外地方用餐;

  第94条

  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不得故意损坏餐桌、炊具、餐具,不随地吐痰,不乱倒饭菜。

  第95条

  严禁在伙房、食堂内吸烟、喝酒、嬉戏、吵架、打架。

  第十一章 附则

  第96条

  本规章制度是与员工劳动合同相配套的补充规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有抵触的,以劳动合同为准。

  第97条

  本规章制度是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体化,本规定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以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98条

  本规章制度未尽事宜或法律规定更新时,

  通过通告的形式补充或更新。

  第99条、

  本规章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和审议通过,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且已向全体员工公布。

  全体员工阅读后签名,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100条 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3月24日生效。

公司规章制度7

  本规则是规定本公司业务处理方针及处理标准,其目的在于使业务得以圆满进行。

  第一条营业计划

  (一)每年择期举行不定期的业务会议,并就目前的国际形势、产业界趋势、同行业市场情况、公司内部状况等情况来检查并修正目前的营业方针,方针确定后,传达给所有相关人员。其内容包括:

  1.制品种类、项目;

  2.价位;

  3.选择、决定接受订货的公司;

  4.交货日期及付款日期;

  5.契约款品。

  (二)有关未来的产品,应按下列要项作为评核:

  1.所生产、销售之产品必须是具有技术和成本上的优势及不为竞争者所能击败的特色。

  2竞争者新产品的制造方式、设备等应取得专利权。

  (三)产品种类及项目,应视行情的好坏,订货的繁易等条件,按下列各项进行评核:

  1.停止多种类少数量的营业方针,并以尽量减少种类、增加单位数量为原则。

  2.受订货为主,订货量需加上确实标准品的预估生产销量。

  3.所接受的订货数量很多时,除应自行生产外并应注意其他商品销路。

  (四)商品价格的定位须区分为目前获利者与未来获利者,并考虑较容易让人接受的价位来决定产品的种类。

  (五)在选择、决定往来的订货公司时,须以下列为重点方针:

  1.从未来的贸易、特别需要或重要的产业着手。

  2.推展公家机关及地方公共机构的开拓。

  (六)交货及付款日期,则须恪守下列各项方针:

  1.到期必须确实交货。

  2.收到订单时,须要求正确的交货日期,并且规定有计划性的生产。

  (七)在订立契约时,要尽可能使契约款项能长期持续下去。

  第二条营业机构与业务分担

  (一)营业内容可分为内务与外务两种,并依此决定各相关的负责人员。

  1.内务:

  (1)负责预估,接受订货及制作,呈办相关的文案处理。

  (2)记录、计算销售额及收入款项。

  (3)处理收入款项。

  (4)统计及制作营业日报。

  (5)制作及寄送收款通知书。

  (6)印制、寄送收据。

  (7)发货包装及监督。

  (8)与客户进行电话及其他相关联络。

  (9)搜集、整理产品及市场调查的相关资料。

  (10)制作收发文书。

  (11)进行广告宣传及制作、发布媒体广告。

  (12)计算招待、出差、事务管理及旅行费用。

  (13)接待方面的事务。

  2.外务:

  (1)探寻及决定下批订单的公司。

  (2)对下批订单后的状况进行调查、探究及掌握。

  (3)与客户做估价、接受订货及延揽交易。

  (4)接受订货后,负责检查、交货的各项联络、协调与通知。

  (5)回复客户的通知及询问。

  (6)做有关产品进厂及检查的'联络。

  (7)开拓、介绍客户。

  (8)客户的访问、接待及交际。

  (9)同业间的动向调查。

  (10)新产品的研究、调查。

  (11)制作客户的问候函。

  (12)请款、收款业务。

  (二)外务工作通常会依据客户别或商品别,分别由正、副二人负责工作。正负责人不在时,可由副负责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代为执行职务。

  (三)关于营业方面的开拓及接受订货,则由所有负责管理者及经理负责支援及进行接受订货的联络指导。

  第三条接受订货及运筹计划

  (一)对于客户的资料应随时加以适当分类、记录下来。相关者或资料取得者也应随时记入所得的资料。

  1.把资料分类为对交易有重要性者及不重要者,并记入下列各评核事项:组织结构、负责人员、电话、场所、资产、负债、信用、业界的地位、交易情况、付款情况、交易系统、营业情况、使用场合、交货情况、态度等。

  2.除了以上的记录之外,还须将报纸、杂志剪贴下来,分类整理。

  (二)营业业务必须依工作部门别及机器别等分掌各项工程的现况及趋势,努力使订货业务与此配合一致。

  (三)调查各产业或各地区、各家公司的经营状况,并以此来掌握有利的公司、事业、公家机构等,制定有效的推销政策,并对此展开宣传工作,以利开拓交易的进展。

  (四)每月应针对预估及实际的接受订货量,制成记录表,并随时与制造部门保持联系。

  1.客户下个月预定订货量及本月份的实绩。

  2.各品项,各工作别的预定量及本月实绩。

  3.交货、请款及收款的预定额及本月实绩。

  (五)为使生产及所接受的订货能够容易估算,生产及库存一定要先预估出固定的数量,在接受订货的同时也能做好交货。

  (六)如果客户表示热忱并有意举行业务联谊会,公司可借此机会收集情报并借此斡旋、开拓交易。第四条交易原则

  (一)进行交易时,若有必要,须在交货后不定期地访问客户负责人员,以利听取他们对产品使用状况意见,或可利用书信代询。

  (二)交货日期原则上由营业部向工务科洽询后决定,或由生产销售检查会议做出决定后通知订货的对方。

  (三)交易应设法与对方订立长期或持续性契约,价格方面则另由其他条项规定。

  (四)所交出的货品应力求完整、完美。

  第四条营业技术预估、接受订货、开拓。

  (一)预估成本是依据制造部门所预估的成本,并经由常务董事会议裁决,决定后提出给客户。如果产品与过去相同,或曾提出估价单,也需就交货日期及其他修正事项,取得厂长的认可。

  (二)在进行预估时,通常需准备下列各项资料。

  1.单价表;2.工时表;3.成本计算表;4.一般行情价格表。

  (三)在进行预估时,须取得对方的设计明细及检查规格书后,做正确的估计。

  (四)在提出预估时,必须叮嘱对方在工程及交货方面须做好彻底的准备及联络,以确保日期的正确无误。必要时可召开生产销售会议,记下工程的有关备忘录。

公司规章制度8

  第一节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

  政策法规

  和公司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形象或名誉的事。

  3、公司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公司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职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3、所兼职工作对本单位构成商业竞争

  4、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商业竞争对手经营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4、以直系亲属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五、员工在对外业务联系中,若发生回扣或佣金的,须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否则视为贪污。

  六、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务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员工未经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公司密级文件、技术配方、工艺以及其他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

  第二节行为准则

  一、工作期间衣着、发式整洁,大方得体,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曝露的服装。男士不得留长发、怪发,女士不留怪异发型,不浓妆艳抹。

  二、办公时间不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活动,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活、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

  三、禁止在办公区内吸烟,随时保持办公区整洁

  四、办公接听电话应使用普通话,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话期间注意使用礼貌用语。如当事人不在,应代为记录并转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办公区内不得高声喧哗。

  六、遵守电话使用规范,工作时间应避免私人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禁止利用办公电话闲聊。

  七、文具领取应登记名称、数量,并由领取人签名。严禁将任何办公文具取回家私用。员工有义务爱惜公司一切办公文具,并节约使用。

  八、私人资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复印、传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办公资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资料,资料持有人必须按规定保存。

  十、根据公司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诿、拒绝;对他人咨询不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应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为保障公司高效运行,员工在工作中有义务遵循以下三原则:

  1、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并且合理,按规定办。

  2、如果公司有相应的管理规范,但规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员工需要按规定办,并及时向制定规定部门提出修改建议,这是员工的权利,也是员工的义务。

  3、如果公司没有相应的规范,员工在进行请示的同时可以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

  奖惩一、奖惩种类

  奖惩分行政、经济两类。其中:行政奖励包括表扬、记功、记大功、升职或晋级,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有薪假期。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除名,经济处罚包括降薪、罚款、扣发奖金。

  二、奖励条件

  1、维护团体荣誉,重视团体利益,有具体事迹者

  2、研究创造成果突出,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采纳后具有成效者4、积极参与公司集体活动,表现优秀者

  5、节约物料、资金,或对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6、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7、以公司名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者

  8、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绩或优良行为,经部门负责人呈报上级考核通过者

  三、惩罚条件

  1、违法犯罪,触犯刑律者2、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谋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誉蒙受重大损害者

  3、贪污挪用公款或盗窃、蓄意损害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4、虚报、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者

  5、泄漏科研、生产、业务机密者6、谩骂、殴打同事领导,制造事端,查证确凿者

  7、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殴、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产秩序者

  8、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规定措施

  9、管理和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者

  10、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件和工具,浪费公物者

  11、谈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12、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致使工作发生错误者

  13、因疏忽导致设施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

  14、工作中发生意外而不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者

  15、对有期限的指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领导建议批评者

  17、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者

  18、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听之任之者

  19、玩忽职守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奖惩相关规定

  1、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可同时执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惩可同时执行,奖惩轻重酌情而定。

  2、获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2)学习培训机会

  (3)职务晋升、加薪

  (4)公司高层领导年终接见

  3、一年内功过相当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后过。可相互抵消的功过如下:

  (1)大过一次与大功一次

  (2)记过一次与记功一次

  (3)警告一次与表扬一次

  4、表扬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大功一次,记过三次等于大过一次。

  5、各级员工奖惩由所在部门或监督部门列举事实,填写《奖惩申报单》,公司员工及各子公司中级以上员工奖惩,经人事部门查证后核定,记功(记过)以上奖惩需经总裁审批,子公司其余员工奖惩由人事部门查证后,经总经理审批。

  6、各项奖惩事件,需书面通知本人,酌情公布,同时记录备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受处罚员工如有不服可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部门申诉,人事部门经核查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员工。

  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辞退管理;

  1、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2、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薪酬福利

  制度第一节薪酬

  一、薪酬

  1、原则:以贡献、能力、态度和责任为分配依据,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适用对象:本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3、薪酬组成: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提成工资、奖金。

  (1)岗位工资根据工作岗位和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确定,不同岗位对应不同的岗位工资级别。

  (2)工龄工资根据员工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和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确定。

  (3)学历工资根据员工所具有的学历水平来确定。

  (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对员工考评结果确定。

  4、工资制度

  (1)年薪制。适用于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经总裁批准的特殊人才。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年终奖金。

  (2)提成工资制。适用于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岗位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提成工资+年终奖金。

  (3)结构工资制。适用于中基层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职能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4)固定工资制。工作量容易衡量的后勤服务人员。

  (5)计时工资制。适用于工作量波动幅度大的生产操作工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计时工资。

  (6)新进人员工资:试用期内一般定为招聘岗位工资等级内第一档工资的70发放,试用期内无浮动工资。

  5、公司按月支付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员工以个人银行帐户形式领取工资。

  二、调整机制

  1、公司

  薪酬管理

  是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联系市场薪资水平与人力资源供求情况实行"市场化动态薪酬管理"。管理委员会于每年底进行"议薪",人事部门根据公司效益及社会同行业工资变化情况,提出薪资水平合理化调整建议后报管理委员会审议。

  2、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的依据:

  (1)公司范围的工资调整。根据经营业绩情况、社会综合物价水平的较大幅度变动相应调整全公司范围的员工工资水平。

  (2)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3)职级变更。员工职级发生变动,相应调整其在该职级内的基本工资。

  (4)员工在年终考核中,工作绩效低下者,将被下调岗位薪金。

  (5)根据员工即期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后进。

  3、岗位薪金晋级,新岗位薪金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下月一日起执行;岗位薪金降级从公司下发有关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第二节福利

  1、假期(1)休息日:公司全体员工在法定工时以外,享有休息日。

  (2)法定假日:全体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10天带薪(视为上班)假日:

  a、元旦(公历1月1日)

  b、春节(农历新年初一、初二、初三)

  c、劳动节(公历5月1日、2日、3日)

  d、国庆节(公历10月1日、2日、3日)

  e、妇女节(3月8日,女员工放假半天)

  (3)婚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结婚时,可凭结婚证书申请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假期。

  (4)产假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90天(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晚育的顺产120天,难产135天。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5)男员工护理假7天,晚育者为15天(限在女方产假期间,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6)慰唁假公司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不幸去世的,可申请5天有薪慰唁假。直系亲属在外地的,带薪路途假另计,路费自理。

  (7)工伤假因工受伤休假视为上班,具体情况按国家社会保险法规办理。

  (8)公假员工参加国家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公益活动、参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入学或资格考试经公司批准的,可按上班时间计发薪资。

  (9)有薪病假病假三天以上需凭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请假。其中十天以内病假按基本工资80%计发病假工资,累计十天以上者按基本工资50%计发病假工资,医疗期限的确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休假规定员工提前15日向公司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协商安排休假具体事宜。因工作原因,未能休以上(3)—(7)项假期的,按休息日加班标准给予工资补贴。

  2、保险:公司为正式员工办理养老、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3、贺仪与奠仪

  (1)正式员工结婚,公司将致新婚贺仪人民币300元。

  (2)正式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将致奠仪人民币300元。

  4、过节费公司视经营情况在法定节日或公司纪念日发放贺金或贺礼。

  5、健康检查:公司每两年出资为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6、员工活动:公司不定期举行各种员工活动。

  员工权益一、劳动安全

  1、公司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劳动保护。

  2、在灾害条件下坚守岗位的员工,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保管公司财产的员工,接到预警信号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二、权利保障:

  1、员工享有法律规定和公司制度赋予的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公司对这些权利予以尊重和保障。

  2、对下列情况,员工有权提出申(投)诉以得到公正待遇:

  (1)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

  (2)对处理决定不服;

  (3)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意见;

  (4)发现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

  3、申(投)诉方式:

  (1)逐级申诉或向公司人事部门、集团监察委员会直至总裁提出申(投)诉;

  (2)可书面或面谈两种方式申(投)诉;

  (3)《申(投)诉书》必须具名,否则可能难以得到解决。

  (4)受理申(投)诉者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回馈。

  (5)对处理结果及反馈意见不满意的可继续向上一级申诉。

公司规章制度9

  1、各单位包括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供给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经甲方考察认定进入施工补充协议,方可安排进场。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本事和水平,决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日24小时畅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监理公司人员必须保证每日8小时以上现场工作时间,保证每一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应保证及时到工地解决。

  4、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景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职责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9、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作为施工补充协议附件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11、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将给予500—20xx项。

  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衔接,甲方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甲方届时通知,施工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是项目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职责工长,所有人员不得无故迟到、缺席。迟到者罚款50元人,缺席者罚款100元人。

  2、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不得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否则罚款50元人。

  3、甲方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职责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礼貌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景。配合协调情景、约定事项的执行情景、材料供应情景、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4、会议记录由与会各方各自进行记录整理,会议当日之内必须构成正式文本报甲方进行汇总整理。

  5、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构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即作为合同附件,产生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1开工日期:单栋工期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1。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竣工控制工期时,已充分研究:

  A、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

  B、建设单位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

  2、各施工单位必须在甲方总体工期控制节点前提下,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地例会前报上周工作完成情景及下周工作计划。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职责工长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竣工日期的控制:

  3、甲方另行安排的刚性进度指标必须按时完成。

  4、竣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5、按照合同,以及双方对工期控制节点的约定,乙方无正当理由使工期延误将处于1000—5000天的罚款。

  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甲方在工地上统一设置配电房,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任何人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接近及开启动用。

  2、施工单位进入现场需根据自身用水用电量的大小自备水电表,并准确记录起始数字,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

  3、临时水电表安装位置应经甲方指定,不得随意安装。

  4、水电线路的敷设应贴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

  5、水电抄表应于每月25日完成并报交甲方现场代表核定,施工单位负责人给予签字认可。

  6、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单位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否则造成一切经济损失自付。

  对于违反以上管理制度中任意一条者,将酌情处以50—10000元的罚款。

公司规章制度10

  设计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产品。

  2、掌握、熟悉公司产品规格、性能、产品特色,了解同行业的产品信息,并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精益求精。

  3、负责公司的制图工作,运用专业知识,设计出独特的效果图,促进业务签单的顺利进行。

  4、积极完成公司交予的设计工作,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准确领会客户的要求,设计方案力求做到新颖,布局合理,新潮,适应时代潮流。

  5、如业务员要设计方案,以业务经理签字为准。如果业务经理不在,可以电话核准,然后补签。否则设计人员有权拒绝设计。

  6、积极主动的进行标书设计以前,先会同业务人员和报价员进行详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按照标书上的要求,细致认真的进行设计以后,并再三审核规格,图片,数量,报价,绝对的做到无差错。

  7、积极主动搜寻网上的最新行业信息,及时的整理和汇总成资料,交给业务经理。

  8、严禁设计公司以为的设计方案,妥善拒绝外来公司的图纸设计要求。

  9、负责维护微机,打印机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微机内的各种资料,要求分清条理,以便公司查阅资料及时准确。

  10、每天清理设计室的卫生,做到清洁,卫生,有条理。

  内勤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严格按照总经理的指示,对公司的产品进行报价、成本核算、落单,并对此备案,以便今后查找。

  2、掌握、熟悉公司的产品性能,特色,报价,公司介绍等,搜寻和了解同行的价格资料,以及产品特色、质量、性能比,为总经理决策提供参考。

  3、负责对有客户要求的业务人员询价和设计方案,先要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客户的产品定位,领会客户的设计要求,以及评估客户也认同的竞争对手的底牌,对业务业务人员提出合理性的建议。

  4、负责协助设计人员对标书的设计、选图,先要熟透标书上的产品要求,规格,数量,再同业务人员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竞争对手详细情况,进行科学的市场分析,然后汇总详细资料上报总经理,等总经理下达决策了标书的标的指示以后,再进行合理的分配产品报价,做到认真,细致,严谨,杜绝出现数量,规格,图片,总价跟单价的误差,以及严格出现没有达到标书上的一切要求。

  5、负责落实公司定单的下单任务,根据总经理的指示,跟厂家的联系和接洽,严格把关好定单的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如果其中出现什么任何问题,及时地向跟总经理汇报,以便尽早解决。

  6、登记备案每次下单的厂家,以及厂家生产的数量,金额,交货期信用度,质量情况,并汇报给总经理,以便领导为今后下单提供参考。

  7、负责定单的付货安排,及时的通知业务人员和安排安装人员,完善售后服务工作,并及时建档成交的客户资料。

  8、负责公司的新员工招聘及相关事物处理,协助业务经理对新业务员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9、负责监督公司员工考勤,做好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记录,月末为公司财务提供员工出勤统计表,并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签字,然后交给会计备案,作为发放工资及奖金的依据。

  10、负责公司的办公用品采购,做好进出帐的明细表,转交给财务人员备案,并做好申领的登记工作。

  11、负责把关公司的简介,图片,资料、公司人员的名片管理和申领登记工作,以及编号领用的合同,但必须有业务经理审核并签字,转财务处存档,杜绝流失公司资源,泄露公司机密。

  12、负责安排客户参观工厂的联系和协助业务人员对客户的接待,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形象和公司产品。

  13、负责电话接听,做好记录工作,并及时地转交给相关人员,如果有事外出,授权相关人员接听记录。

  14、负责公司的人事档案管理,负责离职人员的资料和办公用品的收回。

  15、负责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事物以及协助业务人员需要的帮助。

  会计

  1、严格按照总经理的指示,负责公司的资金和财产管理,并协助内勤工作。

  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帐。

  3、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5、负责公司的日常销售业务统计,日常财务数据统计分析,各类销售业绩报表的编制,进、销、存计算机系统数据录入及管理。

  6、熟悉公司各类合同、财会资料等相关业务知识,应对各种档案进行严格保密。

  7、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保证统计台帐的真实情况,及时报送总经理。

  8、对外提供相关财务资料和财务报告,对有关财务工作的一切法律行为负责。

  9、负责核算公司员工的工资,奖罚金,业务提成,呈报给总经理批示。

  10、负责准确提供定单客户所需要的'公司台头,税号,开户行,银行帐号等必需的资料,并要核对客户收到的资料的是否清晰,做到准确无误。

  11、负责严格把关好发票的管理,在开发票前,同业务人员沟通,要再三审核发票上所需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台头,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银行帐号等资料,如有异议,要马上跟客户沟通澄清。杜绝犯低级的错误,影响公司的形象。

  12、完成总经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出纳

  1、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透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6、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7、总经理或其他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

  售后安装人员:

  1、严格遵守公司制度,统一着装,训练有素,全心全意的为客户服务,维护公司形象。

  2、接到内勤人员的安排,以主人翁的态度,用自己的专业安装技术,积极主动的去完成付货和安装任务。

  3、严格按照合同上的交货期,数量,质量及图纸要求,将家具安装到位。

  4、在安装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影响他人,并要时刻保持现场的保洁工作,做到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5、在安装和搬迁的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谨的维护好公司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6、安装工作完成以后,立即做好产品的清洁保养工作,并记录安装过程的详细情况,然后通知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跟客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后,请客户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给业务人员或内勤人员提出合理性建议,以便决策最佳解决方案,直到客户满意为止。

  7、当付货与售后发生冲突时,由内勤负责安排,以售后为主,售后人员没有理由拒绝,所有责任或投诉由内勤负责,售后人员协助内勤找出原因及解决办法。

  8、应用自己专业的知识,告知客户怎样维护产品的保养,注意事项,使客户感觉公司认真,负责,专业的印象,提高公司的信誉。

  9、对大单客户实行月品质跟踪工作,主动询问产品的使用状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维修,服务,并用书面文字记录呈报内勤出存档。

公司规章制度11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就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与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与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与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与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与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与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就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就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5、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6、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审批等工作;

  7、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与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8、负责规章制度编号的管理工作;

  9、负责规章制度的保管、存档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规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审核工作;

  2、负责规章制度的行文规范审核工作;

  九、公司职能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与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年度计划。

  十一、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作出专门说明。

  十二、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组协助。

  十三、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她企业的相关规定;

  2、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3、撰写草案;

  4、将草案发至集团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5、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十四、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与内容。

  2、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与活动。

  3、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与权限。

  4、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5、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6、支持性文件与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十五、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十六、规章制度草案完成后应送相应职能部门、基层企业与员工代表征求意见。

  十七、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进行修改。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修改意见存档备查。

  十八、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并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十九、规章制度草案经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核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核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组审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组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1、就是否符合法规的基本原则;

  2、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就是否协调;

  3、草案结构、条款就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与技术规范;

  4、就是否切合企业实际与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二十一、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组送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组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公司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二十三、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据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公司档案室备案。

  二十五、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二十六、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二十七、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及时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组。

  二十八、规章制度的修改与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建议,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定。

  二十九、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1、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2、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3、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4、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5、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三十、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1、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2、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4、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对上年度公布实施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编纂,并印刷成卷。

  三十二、规章制度制定流程见附件二。

  三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规章制度12

  一、20xx公司规章制度范本(简单版)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二、公司规章制度的作用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公司规章制度13

  一、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关系到公司的形象和声誉,同时也是公司管理水平的具体体现。

  (一)员工应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进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内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服装要时刻保持清洁平整,发型要大方端庄并梳理整齐,头发保持清洁。

  二、行为规范

  (一)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二)员工在岗期间,不准在办公区域抽烟,喝酒;

  (三)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违反此规定的,酌情罚款;

  (四)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六)员工个人联系信息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其他人员;

  (七)中午在公司用餐者,餐后应第一时间处理好就餐后留下的饭盒及杂物;积极参加公司的每一次大扫除,平时要保持个人办公台和电脑桌的干净整洁,严格杜绝纸张、杂志、工具书等物品乱堆乱扔;、公司内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三.考勤规定

  (一)、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上下班时间规定: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八小时工作日,每周六,周日休息。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按规定签到。

  (三)、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事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四)、员工不得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50元,两次扣人民币2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月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处分。

  四、假期极请假制度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二)病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因病确需治疗和休养者可以请病假。

  (三)事假:在实行调休假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不提倡请事假。但确有特殊原因时,可酌情予以批准。

  (四)婚假:3天。晚婚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增加7天。

  (五)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父母)丧亡可请丧假3天(不含路途时间);非直系亲属去世(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父母的兄弟姐妹等),给予丧假1天(不含路途时间)。丧假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论处。

  (六)生育假:

  1、产假:女员工的产假按照如下标准:产假90天,晚婚晚育增加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的增加15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计划外生育与非婚生育不享受此类待遇。男员工的配偶依照国家和地方法规生育的,男员工可享受护理假7天(含公休日)。

  2、小产假: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假期,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享受42天产假。

  (七)年休假: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可以开始享受年休假。工作有效工龄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公休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可在一个自然年内一次或分次休完,逾年度不累加,参照国家执行。

  (十一)员工转正满月以后,方可享受婚假、生育假,试用期不享受。

  (十一)各类休假(如病事假、调休、年休假),一次性连续休假天数不能超过7天(含公休)。

  假期待遇

  (一)事假扣发工资=日薪×100%。

  (二)女员工每月可享受一天的病假

  (三)婚假

  (四)其他种类假期的薪酬支付执行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

公司规章制度14

  前言

  本着为了企业创造理想效益,增加员工的责任感,培养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进步和发展的原则,特制定本“魅力宝贝公司规章制度”。

  总则

  凡本公司员工须本着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相互监督,共同进步的精神努力工作,将公司的文化和精神发扬光大。

  凡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及信誉。如公司利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冲突时,一切须以公司为重,不得擅用公司之名违反或侵害公司权益及损害公司形象。

  守则

  1、本公司员工绝不允许擅自经营或投资与公司申请营业项目类似项目。

  2、本公司员工须爱护公司财物,如同已物,如有损坏,按照原价赔偿或者维修费。

  3、服从公司调遣,并在规定期限内办好交接手续,不得借故拖延。

  4、上班时间要求衣服整齐清洁,打扮得体,统一穿着公司规定服饰。

  5、上班时间不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

  6、不得无故旷工,聚众闹事、斗殴、打架,或者煽动集体怠工、罢工。

  7、上班时间不得睡觉、赌博或者喝酒。

  8、上班时间不得拒绝执行公司决定,坚决服从上级的命令和指导。员工任用制度

  1、新进入员录取报到时,验对居民身份证,登记通讯住址、联系电话,并缴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影印文件一份

  2)最高学历影印文件一份

  3)半身相片二张

  2、签订合同,试用三个月,如表现突出可适当减少试用期

  3、试用期:事假达七天者,即予辞退,病假达七天者延长试用期。有旷工记录,即予辞退

  4、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合同

  员工离职制度

  1、离职区分:

  a、自请离职

  在合同期内由于员工自身原因单方面向公司提出辞呈,需提前1个月,主管则提前3个月。

  b、解雇离职

  在合同期内由于员工严重违规,或屡次相同违规经过相应处罚后,屡教不改(见员工条例),解雇离职员工若由于员工的过失造成公司损失均不

  c、合约期满离职

  合约期满离职影楼在员工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时间,和员工商议续签,或不再续签的事宜。如需续签将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的第二个周末前续签。(合同期满一个月的第二个周末

  还未续签的员工将不再续签到)

  2、离职手续:

  1)员工因病或因事,不得不向公司辞职

  A、各部门员工正式提出离职时间,均应以申请表

  B、专业师级或主管人员应于提出离职时间,均应以申请表

  C、试用期内员工应于离职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表,未满一个月者,不计薪资;未满三个月者,半薪给付

  2)各部门同仁离职申请批准后应于离职前五日办妥移交手续,职条移交请单向店长索取

  3)移交事项如下:

  向店长交接正在进行的未完成事项。

  向店长上交技术手册,账册,保管的印章及文件、公司规章制度收回,缴回制服、标志牌。

  向店上上交各器材、电脑及责任物品。

  由财务查核有与公司、同事金钱借贷事项。

  3、各负责人审查签字,不合之处,应即更正补齐

  薪资奖金发放制度

  1、每月十日为本公司薪资发放日(若遇节假日,顺延至后一天发放)

  2、各部主管须在每月五日前将各部业绩与奖金报表交齐

  3、财务须于每月五日前,将员工事、病、旷、休假以及考勤事宜结算完毕,造立薪资名册

  4、薪资若有不明之处,须上报经理,向经办人查明处理,不得私自理论

  加班申报制度

  加班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含加班当天)将加班单详细填写清楚,由主管签字后交店长签字生效。

  轮班排假制度

  本公司员工休假,采用轮班制,按各部门人力配置状况排假、轮班,每星期休假一天,星期

  六、日及国定假日不能排假(除春节外),员工未经主管及店长同意不能擅自调换休假日。国定五一(一天)、十一(三天)、清明(一天)、中秋(一天)、元旦(一天),共计七天,薪资按国家规定双倍计。

  员工请假制度

  所有假别,除公司规定正常休假外,均需请假,用请须用请假单在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由主管及店长签字后方可。

  假别

  病假:

  因病不能工作时,提前一日上交病假单,如因急性病痛可用电话向主管申请,事后须补齐病假单及就诊证明,否则以旷工论。

  事假:

  因私事须亲自处理时,提前一日请假,连续两月累计不得超过三次七日。

  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请假。

  婚假:

  年资满一年,员工本人结婚给予婚假七日。

  丧假:

  年资满一年,直系亲属故世给假一日。

  产假:

  女性同仁于分娩前后共给假七星期(四十九日),流产假一周(七日)。

  男性同仁于分娩当日给假一日。

  注:以上给假均含每周规定假日。

  员工出勤制度

  1、本公司各部门员工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上、下班均需打卡。

  2、忘打卡或因公未能打卡,均需店长签核。不得超过3次,签卡3次以上扣除月全勤,签卡5次以旷工一天论(因公除外)。

  3、员工上班时间打卡或者擅自提前下班打卡者即为迟到或早退。

  4、上班中因事外出,需向店长请示报准,若私自外出帽扣发当天薪资。

  5、员工之间不得代打卡,凡发生代打卡情形,一经发现,持卡人,打卡人扣发当月全勤奖金。

  6、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按半天事假计算,一小时以上且无电话告知的,按旷工计。

  7、一个月内倘有请假者,则不计当月全勤奖。

  8、凡迟到早退者按1元/分计,超过30分钟以上者扣发当天薪资。

  9、凡未按规定手续请假,而未到班者,以旷工论,旷工一日扣薪和当月全勤奖,旷工3日,不论原因,开除计。

  10、员工出勤采用分段,每十天为一区段,一个月分为三段,即1—

  10、11—20、21—月底。

  11、每区段迟到早退一次,则该区段全勤不计,迟到二次以上,则按员工惩戒制处罚。

  12、每区段无迟到早退者(公假不计),则发给奖金20元,连续三段全勤,则发本月全勤奖金100元(含三段全勤奖)。

  员工惩戒制度

  公司根据员工所犯过失不同,给予不同处分,具体细则如下:

  1、上班时窜岗,影响他人工作。(公司规章制度一遍)

  2、上班期间不佩带工作牌,不着制服,仪表仪容不符合规定标准。(公司规章制度一遍)

  3、上班期间不使用敬语、礼貌用语或者讲脏话。(公司规章制度一遍)

  4、不遵守作业流程规定,表格、单据书写不规范。(公司规章制度一遍)

  5、临时缺勤而未预先打电话向部门主管请假。(公司规章制度一遍)

  如以上条例一星期内犯两次以上,公共卫生区域打扫一星期

  6、对客人及同事无礼和不尊重、粗言秽语、出言不逊。(500字检讨保证书一份)

  7、上班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如玩游戏等等)。(500字检讨保证书一份)

  8、未经领导同意,在公司擅自跟客户进行私人交易。(1000字检讨保证书一份)

  9、未经上级允许的.私自使用公共财物,拾到遗物不报。(1000字检讨保证书一份)

  10、私藏企业的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1000字检讨保证书一份)

  11、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或指挥,怠慢工作影响工作效率。(1000字检讨保证书一份)

  12、对领导不忠实、谎报消息、编造、传播有损于公司及其他员工利益的谣言。(1000字检讨保证书一份)

  如以上条例一月内犯两次以上,公共卫生区域一星期

  13、讴打客户、同事或上级。(开除)

  14、因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条例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拘留审查或逮捕的。(开除)

  15、偷窃、骗取顾客或同事及公司财物。(开除)

  16、对外泄露公司内部机密文件、资料、数据,使本企利益遭到损害的。(开除)

  17、上班时间聚众闹事,煽动员工集体怠工、罢工等活动。(开除)

  18、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3天。(开除)

  19、未经公司允许同时受雇于其他雇主、公司或者单位的。(开除)

  20、拒绝执行公司决定,上班时间不服从上级的命令,拒绝工作或遇害到紧急情况有服从上级指派的工作。(开除)

  21、严重违反有关部门规定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开除)

公司规章制度15

  为建立一支团结协作,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能为公司创造更高的利益,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每一个员工自觉遵守。

  一、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三、每个员工在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桌面整洁,每日工作后维护好公共区域的卫生。

  四、工作时间不得私自串岗,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不能因个人影响整个公司的形象。

  五、工作时间内避免接听私人电话,严禁占用公司电话处理私事。

  六、公司本着互尊互爱,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于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员工使用标准的服务用语,做好积极主动、热情以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调、语速的服务。

  八、认真对待对待每一个客户,合理的处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九、服从分配、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不得透露公司机密,违者重罚。

  十、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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