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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更新时间:2023-10-20 13: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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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规章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店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1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内含毒药、限剧药及麻醉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务必使用贴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状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务必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持续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二、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室务必具有制备制剂的必要设备,配制注射剂者还应具各无菌操作的设备条件。

  2、制剂的制备应按照中国药典、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或其他药学书籍之制备手续,定出制剂操作规程,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方可配制。

  3、为保证质量,配制制剂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剂的质量等均应贴合药用标准

  4、制剂前后填写制剂单,以便检查并为消耗及入帐的根据,制剂者应签名。

  5、每配一制剂时,应将所需药品集中在制剂台土,称量时就仔细核对。

  6、使用毒、限剧药及麻醉时,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品的规定办法,作时务必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剂室制备的制剂,应进行分析检验(大型输液务必进行热源试验),保证质量,井要写明制剂名称,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及制剂日期之标签。

  9、药剂科应将经常所配的各种制剂汇集登记,并详细注明调配方法、试验心得,为日后带给生产技术资料做准各。

  10、灭菌制剂工作应注意下列各项;

  (1)灭菌制剂室与其他各室分开,便于消毒灭菌,以利无菌操作,如果限于条件不能设立专室时,应设无菌操作箱(柜)。

  (2)灭菌制剂室内地板、墙壁、天花板的结构,要便于经常冲洗。

  (3)灭菌制剂空内家具有简单,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砖。

  (4)灭菌制剂室应经常持续清醒,从事灭菌制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穿戴洁净工作衣、鞋、帽、日罩,操作前要洗衣。

  11、开展中草药制剂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经常与科室联系,了解制剂使用状况,观察效果,总结经验。

  1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和灭菌制剂室。

  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

  (1)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一样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写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2)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必要时,进行分析化验或校验。

  (3)购回之药品应及时(最多不能超过三日)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药品保管

  (1)药库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别保管,编号管理,并设立库在卡随时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3)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保存备查。

  (4)药库门窗应注意关锁,设消防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5)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4、领发

  (1)各科室向药库领取药品,除特殊状况外,一般应定期领取。

  (2)各单位应填写正式领物单,方能领取;医院各科病房的备用药品,务必指定有经验的护理人员负责管理,药剂科要在业务上加以指导,并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和使用、保管情。

  (3)领发药品时,如存量不足,先得与使用单位联系的酌量减发,添购后补发。

  (4)领发时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如有不符及进提出解决,否则由经手人负责。

  (5)领物单位填一式二份,一份作药库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单位存查。

  (6)发出药品应及时登录帐卡。

  (7)有关毒、限剧药的.领发,应按毒、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5、统计报销

  (1)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按期报送规定的单位。药剂科一般做药品原、进、销、存的数量品种的统计,表报中有关金额核算应山财会部门负责。

  (2)药品统计范围:药剂科直接或间接掌握的麻醉品毒、限剧药及贵重药品,药剂科应在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关于药品赠损报销办法,可由各地方自行规定。每月盘存,可采用固定储药瓶的办法,瓶签上注明去盖的瓶重,以节省盘存时光。

  (3)毒药、限剧药的统计报销,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麻醉品的统计报销,应按国家有关管理麻醉品的规定执行。

  (5)负责有物资保管职责的药工人员,在调动工作时务必办理交接手续。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2

  73、为了做好药房的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74、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员工必须遵守卫生制度,各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清洁卫生。

  75、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76、早班(夏季)8:00-16:00,(冬季)8:00-15:00,晚班(夏季)16:00-22:00,(冬季)15:00-22:00,不得迟到早退,违者罚款10元;上班时间做私活,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经店长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做自动除名。

  77、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及时解决。2. 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

  78、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

  79、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商品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有库存却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0、员工有责任做好缺货登记,收款时要唱收唱找,钱货两清,日清日结,并

  81、与销货记录核对。

  82、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

  83、后,才可撤销或更改。

  84、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

  85、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由工作人员承担 。

  86、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

  87、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88、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促销礼品一律交收

  89、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90、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

  91、哪个班销售的,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互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92、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100元的奖励。

  93、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3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4

  (1)离岗前,检查门窗、电、水火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2)易燃、易爆等危险性药品应另设危险品库存放,并按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原则进行分类,单分开隔离存放。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

  (3)存放量的中草药应定期摊开,注意防潮,以防发热自燃。

  (4)药店和库内严禁明火和吸烟,电气照明的灯具、开关、线路,不得靠近药架或穿过药品。

  (5)化学性能相互抵触或相互产生强烈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药架底部,以免破碎、脱底而起火灾。

  (6)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屑,不要随地乱丢,应集中在金属桶篓内,每日清除。

  (7)备有一定防火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掌握防火常识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5

  一、药剂师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汽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五、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和二类特殊药品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六、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

  七、处方调配需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八、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九、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6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及、及、、、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理解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贴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持续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瓶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瓶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务必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务必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持续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务必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心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应事件、重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务必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7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8

  一、药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制度,必须凭本院医师签字的处方调配发药。

  二、收方后应核对处方内容、姓名、性别、年龄、剂量、服用方法、配伍禁忌、医生签字等,确认无误后方能调配。

  三、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处方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后再调配,药房工作人员不可擅自更改处方内容;凡处方不符合规定有权拒绝调配。

  四、如因治疗需要而超过剂量用药,医师应在超剂量处签字,以示负责,否则药房工作人员可拒绝调配。

  五、配方时应遵守调配技术常规,称量、计数要准确;禁止取药时用手直接接触药品。

  六、调配含有毒药的处方时应遵照毒性管理规定执行。

  七、配方时如属瓶签模糊或药品标志不清楚的药品暂不发放,必须查询清楚后方可调配。

  八、处方调配后,需经严格核对并由调配者及核对者双签字后方可发药。

  九、发出的'药品,必须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或”用前摇匀“外用药注明”不可内服“等字样,并向患者讲明用法及注意事项。

  十、医保用药与非医保用药应分别摆放,并有明显标示。

  十一、科室内要整洁,药品、物品放置有序。

  十二、进行差错、事故登记。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9

  122、司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12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124、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125、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药店管理制度。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126、处方调配需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27、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28、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29、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10

  一、奖励:

  16、奖励分表扬、奖金、提薪、晋升四种,表扬和奖金可用于应该受到嘉奖的任何情况;提薪适用于有重大功绩者,晋级适用于对公司有特殊贡献、才能显著、工作业绩优异,可胜任晋升职务者。

  17、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公司给予表扬:

  18、热爱本职工作,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公司默默奉献者。

  19、为满足顾客需求和提高店面销售额,能主动为工作奔波者。

  20、热心服务,受到公众好评者。

  21、对下列表现的员工,公司给予奖励:

  2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采纳后效果较佳者;

  23、超额完成计划指标,效益显著的销售者;

  24、维护公司形象、利益、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25、检举违规,舞弊或损害利益公司行为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26、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27、全勤奖:全年度无迟到、早迟及旷工请事假记录者,公司给予全年全勤奖。

  28、效益奖:效益奖金是根据店面完成营业额及营业业绩情况进行发放。年终效益奖金由人力资源部对每一位员工进行综合考评后,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并由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

  二、处罚:

  30、发现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初犯给予员工处罚款10~30元/次,再次违反给予处罚

  31、50~100元/次,违反3次以上者,予以警告直至辞退。

  32、未积极待客,精神状态低迷。

  33、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吃零食、串岗、聊天、大声喧哗或在卖场内进餐。

  34、营业时未站立服务。

  35、利用上班时间打电话谈私事或办私事,聚众闲聊。

  36、上班时睡觉、开小差、迟到或早退者。

  37、卖场货架缺货,没有及时补齐;商品陈列不整齐;价签与商品不符;未按商品分类陈列。

  38、责任区管理和清洁卫生差;办公室或储藏间凌乱、卫生差。

  39、收银员因工作疏忽收到假币,由本人赔偿。

  40、收银时未经店长同意,违规给顾客打折。

  41、顾客投诉,经查属实。

  42、当天营业额总数与电脑记录不符,经查由收银员人为造成的,由收银员赔偿损失。

  43、不遵守工作时间,未请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得允许,无故离开工作岗位。

  44、在卖场或收银台上随便放置私人用品。

  45、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柜位,收银台、仓库等工作场所。

  46、事假、病假不真实,或未事先征得批准。

  47、未经店长同意私自调班、调休。

  48、下班时间催促顾客购买。

  49、违反员工个人行为规范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20~50元处罚。

  50、交接班不清楚、责任区有商品丢失,责任人照零售价赔偿损失。

  三、员工解雇条例(同时给予300~500元/次处罚):

  5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辞退。

  53、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辞退。

  54、违反公司规定从事第二职业者辞退。

  55、偷带店内任何商品和促销用品者辞退。

  56、恶意中伤顾客、公司同事或上司者辞退。

  57、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辞退。

  58、有意损坏店内设施和公物者辞退。

  59、未经授权转移或出借店面财产者辞退。

  60、收银员私留货款者辞退。

  61、营业员在店面出售自己物品者辞退。

  62、私自涂改各种单据、做假以达到个人目的者辞退。

  63、拒不服从正常、合理工作安排者辞退。

  64、自动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继)超过一个月者辞退。

  65、泄露公司或门店机密者革职并追究法律责任。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11

  1、药房工作细则及奖惩制度

  2、药房工作是医院工作的前沿,直接面对患者,而且经药剂人员发出的药品又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所以要求药剂人员的工作细节做以说明并列出相应奖惩制度。

  3、入库验收,此为合格药品进入药房的`第一步,所以要求药剂人员一定要认真,细心核对。双人验收,一人对药品,一人对随货通行。核对药品名称、剂量、数量、批号、效期。如遇近效期或更换厂家的药品,要与主任沟通后决定去留。如发现因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核对而出现严重差错的,每人扣50元。

  4、验收登记,要求与随货通行相符,认真抄写,避免人为笔误而造成损失。如在外院检查中因个人不认真登记被查处的,扣罚责任人50元。

  5、药房调剂工作,此为药品流通中的重要环节,关系重大,要求药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核对准确无误后再发给患者。如对处方,用药有疑问,一定要与处方医生沟通后再发出药品。药品发出后,在发药处扣上自己的印章。如在此环节中,因发错药品产生不良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因发错药品产生严重影响,惊动院里解决的,罚款100元。

  6、结算处结算要认真核对,如产生严重影响的,扣责任人50元。如遇划医保,有不明白的地方要与专业人员联系,确认后再收款。

  7、药品价格,如有调整要及时通知,了解情况后再商议。本细则即日起实行。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12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13

  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

  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药店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二)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及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公司关于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搬运和储存办法,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检查:

  ①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②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③验收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④验收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饮片应标明品名、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⑤验收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进口药品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⑥验收首营品种,应有与首批到货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出厂检验报告书。

  (7)验收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对验收抽取的整件药品,验收完成后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8)验收药品时应检查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入库。

  (9)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报质量负责人审核处理。

  (10)应做好“药品质量验收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目。验收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1)验收合格的药品,验收员应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结论。仓库保管员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单办理入库手续,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予拒收并报质量负责人。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14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汽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俯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门必须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药品入库验收程序,以防假劣药品进入仓库,切实保证入库药品质量完好,数量准确。

  (二)企业必须设专职验收员,检查验收人员应经过专业或岗位培训,由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入库药品必须依据入库通知单,对药品的汽、规格、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供货单位码及药品合格证等逐一进行验收,并对其外观质量、包装进行感观检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可疑,应迅速查询拒收,单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上报药店负责人处理。

  (四)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五)验收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标明汽、产地、供货单位;中药饮片标明汽、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实施文号管理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应标明批准文号。

  (六)验收首营品咱,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

  (七)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俯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加俯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八)凡验收合格入库的的药品,必须详细填写检查验收记录,验收员要签字盖章。检查验收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检查,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进货验收以“质量第一”为基础,因验收员工作失误,使不合格药品入的库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一)药品质量的好坏,药品零售服务工作的优劣,关系着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填写准确、规范。

  (四)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时应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人用药与环境卫生、杀虫、鼠药严格分开。药品可按用途或剂型陈列。

  (五)营业员要正确介绍药品,不得虚假夸和误导消费者。

  (六)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七)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执业药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无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处方药。

  (八)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业务部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

  (九)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准确、记录及时。

  (十)做好当日报表,做到帐款、帐物、帐货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药店负责人。(十一)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十二)如违上述规定,将不合格药品销出,出现一次,在季度考核中处罚。

  药脾存管理制度

  (一)仓库要按照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即地、墙距、垛距、顶距、灯距)适当,堆码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二)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

  (三)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二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脾存安全。

  (四)药奇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区、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

  (五)库房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

  3、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4、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5、汽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6、特殊管理药品要双人、专柜、专帐管理。

  (六)库放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存放,不合格药品要单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防污染、防鼠等工作。

  (八)仓库必须建立药品保管卡,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因保管员未尽职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品药养护的管理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药品养护操作方法”定期对在库药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记录,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

  (二)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三)对3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七销表”。

  (四)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二年。

  (五)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部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上柜销售。

  (六)养护人员应配合仓管人员对库存药奇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区黄色;合格品、零售货称取区、待发药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

  (七)养护人员配合仓管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10时、下午3时各记录一次库内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温、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八)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九)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脾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十)如因养护人员未尽职尽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15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筏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务必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汽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弃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务必按照处方要求单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务必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务必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带给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务必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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