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人事管理制度(精选1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事管理制度 1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主管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
《职员聘约合同》时效可由公司与职员双协商签定,最底期限不得少于一年。聘约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景,自动续约。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公司。
完备调离手续
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7)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8)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力主管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纠纷处理
合同过程中的任何劳动纠纷,职员可经过申诉程序向上级负责人申诉。
人事管理制度 2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景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贴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理解培训。
培训资料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景,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本事、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景综合研究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职责。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贴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职责。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人事管理制度 3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必须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一样,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理解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一样,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一样,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供给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本事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贴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景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午时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本事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到达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供给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经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资料、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管理人员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职责、有义务理解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资料
(一)、新进员工必须理解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理解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理解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理解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景,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构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景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必须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人事管理制度 4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创造一个秩序井然的管理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员工)。
三、办公室管理制度
1.签到
1.1员工必须亲自签到,由他人代签,一经发现,按旷工论;
1.2员工签到以签到时间为准,发现有填写不实者,按旷工论;
1.3迟到15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
1.4迟到15分钟至一小时,每次罚款20元;
1.5无故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1.6对于旷工员工第一、二次,每次罚款50元以示警告,如发生第三次,则做劝退处理;
1.7未签到,一次罚款50元;
1.8出差或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者,须提前通知行政部。
2.工作时间
2.1早8点45分—晚17点30分(星期六午时4:30下班);
2.2星期一至星期六(节假日除外);
2.3办公室晚上20点30分关门。
3.加班
3.1公司不提倡加班,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
3.2《加班申请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3.3员工加班时应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早完成,以保证自我和他人的休息;
3.4不加班人员晚上20点30分以前必须离开办公室。
4.请假
4.1员工因故不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出勤,应事先请假。
4.2假别
4.2.1病假
因本人疾病、受伤或其他生理原因请假,为病假。请病假一次超出三天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相关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论;病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2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务原因请假,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每人次每月不得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5天,各部门经理应严格控制。
4.2.3婚假
员工因本人结婚请假,为婚假。婚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但最多不超过10天,且不得分次请,婚假销假时必须出具真实有效的结婚证明。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4产假
女性员工因生育请假,为产假。产假为三个月,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4.2.5丧假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及兄弟姐妹或配偶的父母死亡请假,为丧假。丧假准假天数根据路程远近、工作需要核定,最多不超过7天。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的70%。
4.2.6工伤假
员工因从事公司安排工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生意外受伤需要请假,为工伤假。工伤假期根据医疗期而定,工伤假为有薪假。
4.3请假程序
4.3.1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公司将予以辞退;
4.3.2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4.3.3员工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及行政部部经理审批;
4.3.4请假半天,经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经部门经理、行政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4.3.4《请假单》交行政部门备案;
4.3.5员工在外请假的,回公司一个工作日内须补交请假单到行政部备案。没有请假单或假期到期没有按时出勤者,有薪假按无薪假论,无薪假期间工资按基本工资200%扣除;
4.3.6晚上加班影响第二天考勤的,公司视其加班情景予以适当调整。
5.出差
5.1员工因公司事务到上海以外的地方工作,为出差。
5.2员工出差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一个工作日以内经部门经理审批;一个工作日以上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备案。
5.3如遇紧急情景不能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回到公司后要在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到行政部,没有或超过一个工作日按事假计。
6.网络管理
6.1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玩游戏等;
6.2不允许借助公司名义登陆收费网站,一经发现,除费用自理外,公司要严肃处理;
6.3员工凡公司事务必须使用NAR统一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并且公司邮箱管理员能够浏览相关工作资料。
6.4下班后离开办公室是要按正常程序关掉电脑。
7.行为举止
7.1在办公区要着装整洁、得体,坚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7.2不准在公共办公区吸烟、喝酒及大声喧哗;
7.3坚持周围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等杂物。
四、电脑的管理
1.公司为每台电脑进行编号、备案,每个人负责维护好自我的电脑;
2.电脑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安排维修、维护。
五、电话的管理
1.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景,月底要主动索取电话费清单,承担私话费用。
2.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3.总机接外线电话时,电话铃声响不应超过两次,要尽快接起;
4.总台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__公司”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接听内线电话的用语为:“您好,总台!”,其他资料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5.员工要使用好自我的内线电话机,接听电话时要轻拿轻放,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行政部维修;如果纯粹个人因素导致电话机的损坏,要按价赔偿。
六、宿舍管理制度
1.为使员工宿舍坚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2.1患有传染病者。
2.2有不良嗜好者。
3.宿舍统由宿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3.1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坚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3.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掉(尤其夜晚及风雨)。
4.本公司供给员工宿舍以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5.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行政部门:
5.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5.2留宿亲友者。
5.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5.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6.员工对所居住宿舍,要爱护公共设施、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7.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8.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9.住宿员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并呈报行政部议处:
9.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9.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9.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9.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9.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9.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9.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9.8有偷窃行为者;
10.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宿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
七、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为了使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能够规范、有序的进行,各个部门须在周五前将所需办公用品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购买;如有紧急需要,须经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购买;
2.办公室用品用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3.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俭,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4.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行政部经理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5.办公人员领用办公用品,必须按实际需要领用,亲自签领,不得代领。
八、办公设备的管理
1.办公设备登记、编号办公设备购买后要在行政部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购买价格、预计使用年限、购买地等基本资料,同时由行政部进行编号备案。
2.办公设备的使用
2.1公司员工使用办公设备前要先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允许在不了解的情景下随便使用。
2.2公司员工在使用任何办公设备时如果发现有任何问题,要随时通知行政部维修,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2.3公司员工要注意维护好办公设备,有恶意损坏者,一经发现和查处,要严肃处理。
3.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
3.1办公设备由行政部或外来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维护。
3.2办公设备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行政部,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
3.3由于个人因素导致办公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九、费用报销制度
1.报销作业流程
1.1报销人依据费用支出实际情景,在费用标准许可的范围内,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整齐、分类、有序地附在后面。经办人必须在原始单据正面注明支出事由并签字,招待费须注明招待对象、时间及经手人,并经部门主管签字审核。
1.2报销人员将部门主管签字审核好的《费用报销单》交给财务部,由费用会计审核单据的合理性及合法性(是否贴合公司费用报销制度等),核实后在《费用报销单》上注明“____金额贴合报销规定”字样并签字,同时在原始单据上以“√”或“—”符号标明,以避免重复报销。
1.3将财务审核后的凭证交公司总经理批审并签字,注明“同意报支”字样。
1.4出纳员根据审批签字后的《费用报销单》,复核其原始单据的合格性及金额准确性等,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如有误时应请当事人重新填制《费用报销单》,并将原《费用报销单》予以作废。
1.5出纳员办理完付款手续后,应立即在《费用报销单》及相应附件上加盖“款项付讫”章,以示该款项办妥。
1.6出纳人员对报销金额不准、大小写金额不符、金额涂改、手续不全或其他不贴合财务规定的报销单据时,应拒绝付款;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多报、重报、慌报等现象时应及时报告财务主管,如经查实,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2.每星期三、星期六为集中报销日,非特殊情景其他时间不予报销。说明:所有人员的费用报支必须先冲减其原有借支款,余额再以现金补足。
3.费用标准
3.1差旅费
差旅费的报销采取包干补贴的办法,具体报销标准见下表:
(略)
备注:
3.1.1上述标准是指赴外地每人每一天出差补助标准:“市内交通费”为出差地的市内交通费,出差天数算头不算尾。
3.1.2长途交通费采用实报实销的办法。所乘交通工具为硬卧火车或汽车,非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不允许乘坐软坐或飞机。
3.1.3各所在地市内出差,应乘坐公交车或地铁,特殊情景须经本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3.1.4差旅费的报销以原始单据为依据,并列出明细单,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前提下据实报销,对低于标准部分,按50%予以返还(原则上必须有原始单据,否则必须报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对于超出标准部分,全部自行承担。
3.1.5出国人员差旅费严格控制,先预算,由公司审核批准,严格按预算执行实报实销。
3.2手机费
由公司配置手机的员工,手机费报销的具体标准如下:
(略)
备注:
3.2.1以上所有手机费用尽限于经公司批准购置拥有手机的人员(上述费用标准中包含电话月租费);
3.2.2出国人员尽量节俭通话,以网络信息交流为主,或在当地租号;二人同时出国,只能启动一部手机。
3.2.3标准之内20%及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出国期间不核定超出部分。
3.3车辆费
公司货车费用实报实销,由公司配备汽车的员工,除去因公的长途过路费及油费外,其他市内停车费、购油费等费用由个人承担20%,违章罚款使用人自行承担。
3.4交际应酬费
招待客户,每次招待费用不超过150元者(每月发生四次以内),由部门正经理审批同意,否则一律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列支。
备注:凡招待费和交际费必须要有税务监制章的原始发票,发票上要填写本部门名称、时间、大小写金额等。各种资料要合法、真实、准确。报销时,发票上要有证明人签字和招待客人的名称、招待费事由及招待地点,且在发票上注明招待地的电话号码,不允许有白条报帐。
3.5购置费
凡购置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都必须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
3.6员工生日
本着热烈、节俭、搞好气氛为原则,每月一次,团体庆祝当月员工的生日,每次控制在150元以内,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4.补充说明
所有费用报支原则上要有正规发票,特殊情景下无正规发票,须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
十、员工社会福利
公司正式聘请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合同期内,公司为其办理以下保险:上海户籍,办理“镇保”保险;外地户籍,办理综合保险,相应费用由公司承担,员工享受上海市“镇保”、综合保险规定的相应社会福利和公司规定的各种福利。
十一、本制度自2005年1月10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
人事管理制度 5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我校考勤制度,使考勤管理更加科学公正、准确透明,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实行人脸识别考勤管理,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考勤时间
(一)教师每周三午时进行上下班签到(退),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为:
午时签到:12:30-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二)教辅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教学系部实行坐班制的教职工,周一至周五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重大活动日、节假日的上班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签到(退)时间如下:
上午签到:8:40之前。8:41-9:10为迟到,9:11-11:40为旷工半天。
上午签退:11:40-12:10。
午时签到:13:15-13:30.13:31-14:00为迟到,14:01-16:30为旷工半天。
午时签退:16:30-17:30。
轮休上班的教职工,上班期间按照相应岗位的考勤时间签到签退。夜间上班的教职工增加一次夜班签到考勤,考勤时间为21:30-22:00。
三、考勤地点
1.图书馆一楼大厅
2.坤元楼二楼大厅
3.尚德楼东侧门厅
4.南平房办公区西侧
全体教职工按照考勤信息采集时选定的考勤地点进行定点考勤。
四、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机是对教职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人脸识别考勤,必须本人亲自签到(退)。所有考勤记录将记入考勤档案,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
(二)实行每一天四次签到(退)制度,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夜班增加一次考勤。教职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未在规定时间内签退视同旷工。
(三)严格执行病、事、婚、产、丧假、进修、公务出行等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制度,并按程序将请假条交组织人事处报备,请假条本部门需留存一份,作为核对考勤的凭证。教职工凡请假5天以内,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批。凡请假在5天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还需请假者,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四)轮休人员调班需提前出具调班说明,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组织人事处,未出具调班说明或私自调班的`,将以考勤记录为依据,缺勤视同旷工。
(五)由于特殊原因导致班车延误,或因恶劣天气、突发事件导致上班延误,或因外来源理公务未能按时签到(退)的,须于当日将情景说明报组织人事处,否则以考勤机记录结果为准。
(六)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上班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上班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工作时间。由教职工本人自行选定哺乳时间,需提前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七)各部门考勤员负责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和各类请假材料的汇总工作,及时提交本部门教职工的请假、出行证明材料,每月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职工考勤表》(附件一),并于月底将考勤表报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于每月月初将全体教职工考勤信息进行公示。各部门未能按时上报请假材料的,以考勤机的记录结果为准。
(八)因特殊原因,导致考勤机未能记录教职工当日考勤信息时,以当日监控录像为准。
(九)考勤机及其附属设备由资产管理处负责防护,防止被盗或故意损坏。凡故意破坏考勤机者,按破坏公物处理。
五、缺勤管理规定
(一)当月迟到一次不计算,迟到两次(含两次)以上的,每次扣50元。当月累计迟到次数达四次及以上的,扣发半月岗位津贴。
(二)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内的,每旷工半天扣罚一日日均工资,旷工三天到五天(含五天)的,扣发全部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旷工五天以上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假期待遇,按照《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工资福利及补贴分配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版)》执行。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XX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资料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能够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经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十分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职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景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必须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景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午时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一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资料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构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资料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构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景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景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资料并做好记录,要关掉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坚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终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异常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一样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供给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职责,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俭,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必须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职责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坚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景,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职责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一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一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职责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景,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职责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坚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贴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坚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职责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职责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职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职责。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坚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一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一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坚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职责。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资料: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经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理解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景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景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午时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景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景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景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景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资料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俭水、电,节俭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景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坚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坚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景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回到,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俭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资料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俭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必须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提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俭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职责。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景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景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景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景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职责。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职责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职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职责。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人事管理制度 7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在公司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的制定;
2、负责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工作;
3、负责公司劳动用工制度、薪酬激励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4、负责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事宜;
5、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从业人员职级划分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中级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经理、车间主任、主要工程技术人员。
普通管理人员,包括各部门业务主管、普通技术人员。
助理职员,包括各部门从事一般工作的员工。
普通员工包括:一般职员、技术工人、普工、后勤工人等。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设立坚持“因事设岗原则”,努力做到以最少的岗位获得最好的工作效率。
第五条 公司人员编制数额按公司经营运作的`需要制定,并在每年年度开始前定编,经总经理和董事会核批后实施,坚决杜绝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现象。 第二节 任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计划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 件以“职务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免。
(二)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会核准后任免。
(三)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考察后提名报总经理核准后任免。
(四)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普通管理人员以下岗位经主管人事副总经理核准,中级以上岗位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
第九条 新进人员面试或测验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试用3个月,期满考查合格者,方得正式聘用;表现突出者,可视情况缩短其试用期。
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背景调查,并按学历及实际工作能力任用。
第十一条 除公司正式职员外,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临时人员,其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条 件按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由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民权,尚未恢。复者;
(二)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三)通辑有案,尚未销案者;
(四)参与黄赌毒者(正式员工在合同期内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解聘);
(五)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七)经其他机构开除者;
(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九)未满十六周岁者;
(十)公司负责人,不合于公司法规定者。
第十三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实者,可随时停用。新进人员在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二)提交学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交公司定点医院体格检查证明;
(四)提交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无证明书者应提供有关查询电话及地址);
(五)提供经济担保并与担保人签定担保合同书,担保人应保证被担保人服务期间行为、财物及安全等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近期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
(七)签订保密协议、试用协议或劳动合同书及岗位聘任协议。
第三节 服务守则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列载,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工作,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第十五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直言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
(四)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维护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七)注重自身品德修养,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关行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公司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措款项。
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其中属故意行为者,应另加处罚。
第十七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五天,星期六、星期天及法定假日原则上均休假,特殊情况可安排串休。
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具体作息时间依季节 变化事先制定公告执行。
第十九条 部门经理以下人员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并报考勤员登记。
第二十条 如因工作需要,公司每日工作时间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前项规定限制。
第四节 请假、休假
第二十一条 从业人员请假、休假按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请假、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请假逾期,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业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一个月。事假逾假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明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一周。
第二十三条 请假期内薪资,依薪资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请假程序及批假权限:主管以下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并提供有关证明,一并递交部门经理签批,并送行政人事部审批;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签批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手续,假满后应及时按原批假程序销假,未及时销假者按旷工处理。集体外出活动应填制“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表”,个人外出活动时应填制“个人外出活动审批表”。
第二十五条 法定假日另按国家规定执行,无偿献血200cc以上的职工可给假三天疗养,视为出勤。
第二十六条 其他规定:探亲、年假、事假年累计不得超过45天。
第五节 员工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员工教育培训分为职前教育和在职员工的业务培训,具体参照《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第六节 考核
第二十八条 公司每季度对员工就“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交行政人事部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依据。
第二十九条 年度工作考核,每年一月上旬为年度考核期,各部门经理应对其下属员工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评核。考核结果应于一月十日前交行政人事部汇总。
第三十条 考核方法采用百分制法,具体做法见《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考核,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或经授权的总经理考核,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考核,普通管理人员及助理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及所在部门经理考核。
第七节 调迁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基于业务上的需要,根据所属员工个性、学识、能力及志愿,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三十三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并与接任员工做好移交工作后,方可到任新岗位。
员工办理交接应填制交接清单,待各有关部门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方可办理有关调迁手续。
第八节 免职
第三十四条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解聘:
(一)违反本公司规章,情节 严重者;
(二)有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者。
第三十五条 前条 第(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不得要求补发停职期间之薪资。
第三十六条 自解聘之日起,薪资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三十七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先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者,于十日前预先通告;
(二)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者,于二十日前预先通告;
(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可随时解雇,并照上述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三十八条 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先通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周请假不得超过二个工作日,其请假日薪资照发。
第九节 辞职
第三十九条 从业人员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及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具意见后,呈报总经理核准;其为中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签具意见后呈转董事会核准;其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批准。核准辞职后,再转回行政人事部,据以填制薪资通知单转财务部门办理停薪。
第四十条 行政人事部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离职审批表”,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妥移交,办理完毕后,由相关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财务部门核计当月薪资(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奖金,薪资发至批准离职之日。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解职处理。
第四十一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 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导致公司损失者,将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行政人事部根据离职审批表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一)登记人员变动记录薄。
(二)注销控制内人员状况登记表。(花名册)
第四十三条 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第十节 保险
第四十四条 凡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的正式职员均可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
第四十五条 上述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手续,保险单据及相关手册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第四十六条 正式职员在聘用期内,均享受上述保险。凡职员与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为其办理的各类保险随解除合同当月起停止。
人事管理制度 8
为了深化和推进民办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的精神,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师待遇、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校人事计划如下:
一、落实校长负责制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学校深化“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形成“三位一体”立体管理的合力。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务委员会审议制。
二、推行全员聘用制
(一)加强编制管理和控制。根据区师生服务社的编制数来聘任教职工。
(二)加强聘任合同制的规范管理。教职工的.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到期将自然中止与校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关系则需再签合同。
(三)规范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
1、全员聘用合同制是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效益等实际情况对全体教职员进行“双向聘任”,竞争上岗。
2、聘任顺序
(1)教师本人申请应聘
(2)学校择优聘任
(3)教师受聘或拒聘
(4)学校调整安排拒聘人员
(5)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6)双方履行岗位协议
3、考核:每年度对教职工岗位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指标为:德、识、能、绩。考核顺序:自我小结 → 小组交流 → 相互推荐 → 学校考核 → 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优秀的作为下一年聘任的条件。
(2)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延长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只发工资,不发奖金)
(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
三、落实学校人事管理
(一)人事
1、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2、凡被聘用教师,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影响予以解聘合同,工资按临时工发放。
3、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
4、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属自动解聘。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办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作为月年终绩效考评依据。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擅自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人事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人事管理制度 10
一、人事招聘制度
(一)招聘计划
1、招聘人员应规定人数,不得地限度的扩招,一般年期招收人数在40-50人左右
2、招聘的对向是全院所有有志同学
3、招聘时间为学期开学的前二至三周
(二)招聘的步骤
1、拟定人员报名表
2、规定时间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包括发言与答问
3、由评委确定录取人员
4、由人事部给录取人员发人员档案登记表与就职意向表
5、然后转交人事部统一管理与人员分配
二、会徽的发放与管理
(一)在新会员入会时,填好表格,登记人数以便制作会徽
(二)会徽办理好后及时发给会员
(三)如有会徽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人事部通报要求补办,补办时补办费用
(四)会徽不得借给别人使用,凡被查到有此事者应给予批评
三、人员档案管理
(一)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与归档
1、为了使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要经常收集对各个会员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会员德、能、勤、绩的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2、根据有关需要及档案中缺少材料的情况,有计划地布置填写会员履历表做鉴定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人事档案
3、凡收集归档的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并且必须通过协会盖章
4、不属于规定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由负责人审查批准并在登记处签字
(二)人事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1、对所保管的档案,都应逐个进行编号登记,包括新、旧成员的进出登记表,做到每年全面检查核对档案一次
2、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
3、建立一个人事档案夹,把所有的档案进入分类保管
(三)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1、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查阅与借阅
2、在查阅与借阅必须保证档案安全与完整
以上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四、开会制度
通知会员开会并记录应到人数,在会前记录每个到会人的名字。凡三次不到者各干事各降一级。
在会上一定要做好笔记,记录重点的东西。
有不懂之处,会下讨论,勿在会上喧哗。
建筑业协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打造一个精干、高效的服务型工作人员团队,为行业协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组织管理相关法规及本会章程的精神,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管理。协会人事管理工作由会长及日常工作领导班子负责,秘书处办公室负责执行及办理。
第三条协会工作人员分为专职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二类。专职工作人员为聘用二年及以上的人员。前述二类工作人员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
第四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在人力资源的配置上须遵循科学、合理、适量、严控的原则,在人员聘用上须因岗设人、人尽其才、一专多能,以避免人浮于事及工作懈怠。
第五条聘用渠道。工作人员由社会招聘、会员单位选聘及行业内退休专业人员中返聘。
第六条聘用方式。根据工作需要或工作年限,协会或下属单位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其中一种合同;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级为副秘书长及以下的工作人员,如工作需要返聘,由协会颁发聘期为二年的聘用书,期满后可视工作需要或所聘用人员的身体状况等情形续聘,但所返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如超过6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状况良好的可聘为顾问。
第七条各部门及下属单位拟增加专职人员或聘用临时人员,须分别向秘书长或协会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由秘书长或分管领导根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量等综合情况予以核准后,提交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八条拟聘用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
(2)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水平及管理经验;
(3)政治历史清白,无刑事处罚记录,道德品质优良,勤奋敬业,有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九条工作人员招聘与选聘根据岗位要求的专业或专长,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考察与试用。对拟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由协会人事管理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其历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核实和考察。根据聘用期确定3个月的试用期。
第十一条协会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聘用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社会保险转接及劳动合同或聘用书的办理事宜。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须了解及遵守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此外,协会及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能在同一个单位工作。
第三章工作人员职务级别的划分
第十三条级别划分:分为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正部级、副部级、主办秘书、秘书,共七个级别。凡由协会发放工资、奖金及福利的秘书处、分支机构、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均按上述规定确定职务级别。其中:
(1)、分支机构的会长、主任等主要负责人,原则上由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或秘书长兼任。
(2)、分支机构的副会长、副主任等,原则上由协会正部级或以上人员兼任。
(3)、分支机构的秘书长、副秘书长或同等职务的人员,分别享受协会正部级、副部级待遇。
(4)、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级别,根据单位的规模与工作性质,原则上按协会副秘书长及以下级别划分。
第四章工作人员的.任职管理权限
第十四条会长、专职副会长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名,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秘书长由会长或四分之一理事提议,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协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及正部级人员由秘书长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七条协会分支机构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的人员由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向分支机构推荐或委派任职。
第十八条协会下属单位享受协会副秘书长、正部级待遇的人员,由协会分管领导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决定。
第十九条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下属单位副部级、主办秘书、秘书或享受前述级别待遇的工作人员,分别由秘书长、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名,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五章工作人员职务工资档级的确定权限
第二十条会长及秘书长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常务理事会确定。
第二十一条副秘书长及以下职级或享受同等职级待遇的专职工作人员、临聘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档级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奖金,根据个人职务级别及工资档级,按《深圳建筑业协会工资、福利及奖金分配管理办法》所定标准计发。
第六章工作人员的岗位调配与安排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须注重个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刻苦钻研业务,以适应协会或下属单位职能完善与调整、岗位设置转变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根据工作人员的专业与专长、协会或下属单位工作需要与岗位设置,经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可采取岗位轮换或调配的形式调整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轮岗或岗位变动时,须在人事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工作情况说明、文件资料的交接等。
第七章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保管有两种形式:一为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保管,一为交由协会送至市人场市场档案服务中心托管。
第二十八条人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协会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将各工作人员在协会工作期间需入档的材料予以收集,按相关程序和要求确认和入档,一年或二年将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入档一次(档案在原工作单位的则交该单位人事部门)。
第八章工作人员的工作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参照我市建设系统事业单位的考核内容与办法,每年年末统一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年度工作考评,考评工作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组织,秘书处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及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者予以解聘。优秀者作为当年先进工作者候选人。
第三十一条每年度工作考评结果将作为工作人员职级升降的依据,并与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挂钩。
第九章工作人员的解聘、开除或除名的管理
第三十二条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或下属单位与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关系:
(1)个人辞职的;
(2)劳动合同期满、聘用期满或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6)工作人员严重违反协会或下属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7)工作人员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协会或其下属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8)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二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
(9)返聘人员在协会或其下属单位连续工作5年以内但一年内病假累计达三个月、连续工作5年以上但一年内病假累计达五个月的。
(10)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它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所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性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因公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十四条对已解聘人员的经济补偿。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开除或除名。符合本规定第四十四条第(8)款所载明的给予开除或除名处分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被解聘、开除或除名的人员,须与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协会或其下属单位根据需要为被解聘人员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为被解聘、开除或除名人员办理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七条所聘用人员与协会或其下属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十章工作人员休假及退休管理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的考勤、请销假及休假,按《深圳建筑业协会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及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为:男性工作人员年满60周岁,女性工作人员年满55周岁。凡工作人员身份证填写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可作为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如不一致的,则前往工作人员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查证核实。
第四十条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协会人事管理部门在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并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的三个月内按规定办完手续,手续办妥后离岗并办完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一章对工作人员的奖励
第四十一条在工作中对协会或其下属单位有突出贡献的会员单位人员、协会或其下属单位专职工作人员,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并由会长奖励基金给予奖励。
第四十二条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考核结果为优秀,并经各部门和单位推荐、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研究评定为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章对工作人员的处分
第四十三条处分的种类及受处分的期间为:
(1)警告6个月
(2)记过12个月
(3)记大过18个月
(4)降级24个月
(5)撤职24个月
(6)开除
第四十四条处分的适用:
(1)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受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按规定降低级别。
(2)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3)有多次迟到、早退、不按程序请假的,工作时间上网游戏、炒股票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者,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4)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尚未触犯刑法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非单位同意或委派在企业或者其它营利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7)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参与卖淫、违法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8)有以下行为者,给予开除或除名处分:
(A)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B)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C)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采取恐吓威胁手段要挟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D)不服从组织及领导工作安排的;
(E)依法被判处刑罚的;
第四十五条处分的权限。
(1)对部门副职及以下工作人员的处分,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及协会行业廉政建设委员会研究决定。
(2)对部门正职及以上工作人员的处分,由协会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及协会行业廉政建设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处分意见,报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通过。
第四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1)根据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会员及本会工作人员的投诉和反映,由协会领导指定2名以上本会常务理事单位人员或秘书处工作人员,对违规违纪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2)收集、查证有关证件材料,听取有关会员、协会工作人员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3)由协会或秘书处领导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工作人员本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
(4)按处分的权限,协会相关层级机构,作出对该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的决定。
(5)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工作人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6)处分决定、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未尽事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经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自2012年4月9日始施行。原“**协字(2007)第005号《**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人事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二〇**年四月九日
人事管理制度 11
一.工作态度
1.按公司及各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3.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状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
4.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
5.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
6.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二.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持续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6.工作时间内持续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三.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四.公司及其所工作酒店财产
公司及各个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公司及各个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务必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我公司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公司出勤制度
一.公司员工务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1.迟到:在列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能够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既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并纪律单一张。
3.旷工:月累计两次以上迟到或早退,既算旷工一天。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上班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的三倍,月累计两次或连续旷工两天计自动离职。
二.员工务必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1.病假
2.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员工,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状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员工宿舍应轮流负责清扫,持续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
二.不得在宿舍内酗酒.斗殴.赌博.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宿舍不得留宿亲友。
三.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职责自负。
四.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如有在外留宿,请事先通知部门主管。由于在外留宿发生何意外,公司拒不负职责。
五.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工资结构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业绩工资。
二.工资计算方法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2.业绩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三.辞退离职工资计算
1.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务不贴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给予退还。
2.自动离职:不按照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房任务补偿.工资和保证金。
公司奖罚制度
一.奖金结构
1.模范员工奖金每月由各个项目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的从业人员进行评核(评核资料包括: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于每月月初朝会中表扬并颁发100元,以激励员工士气。
2.考勤奖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勤务半年以上者,奖励300元,以鼓励员工。
3.年终奖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整年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突出成绩.贡献度等多项评核,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年终奖。支付一个月的本薪作为嘉奖!
二.员工罚款结构
缺勤: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罚款100元。
人事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人事部是公司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日常人事管理,其工作具有管理、指导、监督职权,并直接对公司分管总裁和总裁负责。
3、公司各部门须严格遵守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凡人事调配、人事任免、人员进出必须经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人事调令为依据。各部门发文凡涉及到人事、工资、劳保、社会保险金、职工培训等事项,必须经人事部合议会签。
第二章、聘用
1、对缺岗和预算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定向对口专业学校招聘,严格任职标准,择优录用。
2、用人部门根据缺编情况提出补员报告,注明需求人数、任职标准,经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后,由人事部办理。
3、人事部查阅人才信息库存或发布招聘信息,标明所需岗位和人员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身高、文化程度、专业水平、外语水平、工作经历等)。
4、用人部门及其它部门可以推荐适任人选,但不得低于该岗位的任职标准,同时必须由推荐人签名并注明与所推荐人选的关系。
5、人事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报名和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和面试。
6、人事部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笔试或口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出卷、阅卷,确定适合人选。
7、人事部将适合人选名单及个人履历表报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8、人事部依据审批结果通知录用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携带体
检证明到人事部报道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劳动合同
1、公司实行总员额控制下的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由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调整。
2、在劳动合同期内,如员工属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前35天由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报公司人事部,人事部根据“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调查表”做好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准备工作;如要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公司或新聘人员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须在一周前通知对方。
5、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试用考核表”,人事部核实、报总裁批准后予以转正或解聘。试用人员的试用期限可视情况延长,但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第四章、晋升
1、公司对各级行政管理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对拟晋升的聘任人员由人事部根据总裁办公会意见组织考核鉴定,并将考核结果报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
2、公司对某些空缺的干部岗位适时推行竞聘上岗。通过公开岗位、公开要求,推行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3、公司急需或具有专业特长的干部岗位,由人事部根据总裁意见,直接办理聘任试用手续。
第五章、调配
1、调配系指船员在公司所属船舶内、及船岸之间的`调动,或船、岸工作人员部门内部的岗位变动。
2、高级船员的调配由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用人部门分管领导和人事部分管领导审核,总裁审批。
3、普通船员在公司船舶间的调配由主管部门或船舶提出建议,船务管理部或酒店管理部、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批准。
4、船岸之间、岸基工作人员的调配由部门提出建议,人事部会签,分管副总裁审核,总裁审批。
5、调配时应填写“岗位调配表”。
6、人事部根据总裁审批意见下达调配通知。
第六章、解聘
1、员工有正当理由可申请辞职,要求辞职的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公司人事部批准后,船舶或部门方可为其办理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
2、辞职的员工如受过公司出资培训的,需按规定赔偿公司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若员工未能按劳动合同规定而擅自辞职,公司不发给任何书面证明。
3、对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无法安排其他岗位的员工、以及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事部批准后予以辞退。
4、辞职、辞退员工必须在离开公司前交清工作和办妥离职清单及其它手续方可离开公司,否则公司将追究其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5、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超过国家规定医疗期。
6、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第七章、考绩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其所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人事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或平衡,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当月效益系数的发放标准。
2、公司人事部每年底在每月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统一组织年终综合考核。
3、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个人书面述职(总结)、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结果作为本评选优秀员工、下干部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考核不适任的员工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可以进行内部岗位调整,如不服从调整或调整后仍不适任应按照有关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章、退休
1、公司员工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应办理退休。
2、对有特殊技能、或公司工作需要并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经总裁批准,可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返聘使用。
第九章、附则
1、本制度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达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人事管理制度 13
1、目的
为使本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均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2.4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3、录用
3.1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3.2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3.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公司综合办公室送交以下证件:
3.4.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4.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3.4.5入职员工登记表。
3.4.6其它必要的证件。
3.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3.5.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3.5.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5.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5.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3.5.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5.6因品行恶劣,曾被执法单位和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3.5.7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公司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3.5.8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3.5.9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临时企业、公司行政管理用工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3.5.10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3.5.11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4、工作
4.1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4.2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4.2.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4.2.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4.2.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2.4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4.2.5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4.2.6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4.2.7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2.8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4.2.9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4.2.10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4.2.11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感和归属感。
4.2.12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4.3公司实行每日7.5小时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4.4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4.5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4.6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处理。
5、待遇
5.1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5.2员工的基本待遇按《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5.3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左右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6、休假
6.1公司休假按照公司制度或者通知为准,其他休假情况暂不做说明。
7、请假
7.1员工请假和休假按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8、出差
8.1公司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8.2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具,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8.3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如需要出差补助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公司未予以规定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呈报批准后执行。具体标准和执行以公司的意见办理。
8.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9、培训
9.1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举行的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9.2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及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适当安排,在新员工转正前1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9.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9.4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9.5公司组织的员工培训应根据情况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9.6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9.7经公司出资委培并通过参加正规考试而获得相应证书的职工,需按所持证书的级别与公司另行签订服务期限协议书。期间,公司按证书的级别适当给予技能补贴;如职工在服务期内离职的,则需退回公司为其取证等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10、调职
10.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但应提前至少一周告知被调员工,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10.2各部门主管在调整员工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10.3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11、保密
11.1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直接主管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11.2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11.3明确,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11.4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11.5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11.6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未经允许发布或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
12、考核
12.1员工考核分为:
12.1.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两个月)由试用部门负责人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转正申请表”经综合管理部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12.1.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综合办公室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拟制及修订。
12.1.3部门负责人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综合办公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以薪资挂钩的考核需由保管附于工资表后。
12.1.4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13、奖惩
13.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3.1.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13.1.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13.1.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13.1.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3.1.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13.1.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13.1.7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13.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3.2.1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13.2.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13.2.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13.2.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13.2.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13.2.6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3.3.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13.3.2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13.3.3开发新,销售成绩显著者。
13.3.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13.4员工的惩罚分为四种:
13.4.1罚款: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3.4.2记过: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部分工资(根据实情)。
13.4.3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执行。
13.4.5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综管理部执行。
13.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3.5.1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13.5.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13.5.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13.5.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13.5.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13.5.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13.5.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13.5.8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13.5.9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3.5.10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3.5.11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3.5.12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13.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3.6.1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13.6.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13.6.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13.6.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13.6.5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13.6.6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13.6.7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13.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聘除名:
13.7.1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13.7.2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13.7.3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恶劣者。
13.7.4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13.7.5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13.7.6在公司内赌博者。
13.7.7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13.7.8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13.7.9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13.7.10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13.7.11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13.7.12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3.7.1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3.7.14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3.7.15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7.1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3.7.1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3.7.18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3.7.19转正一个月内不能把社保转入公司或者拒不转入且没有书面说明的。
13.7.20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14、福利
14.1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他保险自理。
14.2公司为一般员工社会保障保险,其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5、资遣
15.1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15.2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股东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16、辞职
16.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16.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16.3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17、生活与娱乐
17.1公司按实际情况可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或者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17.2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18、安全与卫生
18.1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18.2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19、附则
19.1有关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荣誉(4)退休(5)抚恤(6)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19.2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办。
19.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人事管理制度 14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事劳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态度、知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标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本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6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大专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应试用合格才为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到人事行政部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3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所执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
□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外地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办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责任均按保证书及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以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企业或机构;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的人士。但被保人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的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项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对员工的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3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保证书解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职务任免
第一条各级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各经理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行政部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进行职务加薪,其数额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概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部门经理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人事异动单呈核人事行政部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经理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呈准延期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五条调任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上级暂时代理。
□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当然解职、、辞职、停职、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天前以书面形式呈送人事行政部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中心总监认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条命令停职者。 遇到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资遣或命令退休。
(二)因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有关机构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津,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表明。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形象与声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严格遵守《职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骄傲自满以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发生斗殴、搬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的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由部门经理签署《加班核定表》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由中心总监签署《加班核定表》。
□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
(一)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交接。
(二)三级以下人员交接。
第二条
《公司人员分类表》规定的三级以上(含三级)的人员。三级以下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的人员。
第三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三级以下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的财物事务资料名录。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三级以上主管人员交接时应由公司中心总监监交,三级以下人员交接时可由该部门经理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具处理意见呈报中心总监核定。
第七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应于交接之日将本章第三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应于交接日将本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三级以上(含三级)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三级以下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交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三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因特别原因,经核准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接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二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10内交接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人事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前言
一、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晰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三、管理职责
1、行政部负责办理人员的招聘、试用、录用、培训、离职等日常人力资源的全程管理事宜;
2、各部门总监(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录用、培训、试用考核及日常考核等管理事宜;既有部门总监又有部门经理的部门,分别实行分级管理。
3、总经理负责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录用、考核、离职等管理事宜;其中,用人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聘用、转正考核、日常考核、晋升、调薪及解聘工作;总经理负责员工聘用、转正、晋升、调薪、解聘审批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工作;行政部负责人力资源全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人才规划
一、本公司员工职务规定如下:总经理、总监及部门经理、部门职员(详见公司组织机构图)
二、公司每一个岗位设有“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试用期及岗位考核参照该说明书执行。
三、根据编制,公司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适职与否、流动率、缺勤情况、应储备的人力及所需的人力做正确、客观的检查建议,作为行政部办理开拓人力资源的参考依据。
四、人员增补申请的程序如下:
1、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先到行政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书》,填写好所需人数,人员职务,年龄要求,文化程度及其他要求。
2、行政部接到申请单后,应调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所需求,其职位,薪资是否在控制内等问题。
3、行政部调查后,呈总经理审批,及时办理招聘工作。
第三章人才培训
一、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培训
二、公司各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三、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外部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新员工进入公司后应实施岗前培训,由行政部统筹办理,其内容为:
(1)公司的历史、现状及在产业中的地位
(2)公司的组织架构
(3)公司的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
(4)员工的职业道德和礼仪要求
(5)安全意识培训
(6)岗位技术培训
2、在职培训:在职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熟练程度和效率:
(1)一般员工的培训主要是根据其所从事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岗位培训为主。
(2)管理人员应学习和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技术,充分了解有关方针、政策和市场情况,提高市场预测能力、决策能力、控制能力。
(3)专业技术人员如财务人员、技术人员等应接受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政府有关政策,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业务操作方法,提高专业技能。
3、外部培训:根据甲方或员工要求参加其组织的专业培训,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凡被公司安排进行培训的员工应该服从安排,准时、认真地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五、各部门应该将每次培训的人员和内容以书面的形式交由行政部备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第四章招聘、录用、试用、离职等
一、招聘
1、公司各个部门需招聘员工时,应填写《招聘申请单》,经各部门经理或总监批准后上报公司行政部存档,再组织相关岗位的招聘。
2、行政部根据总经理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招聘工作。
3、行政部根据应聘者的基本情况(在简历中进行筛选)和岗位需求确定初试人员名单,初试人员填写《面试登记表》(或《入职人员信息登记表》)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初试,初试合格者行政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主管)进行复试确定,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4、被录用人员由行政部通知本人,统一到行政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然后由各部门经理安排工作。
二、新员工入职手续
1、入职前,行政部通知新进员工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并进入试用期。
2、经正式录用的新进员工先到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交如下资料:
(1)新员工到行政部报到时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2)交标准一寸免冠照一张。
(3)特殊岗位需提供户籍经济担保人的,并需交验经济担保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案。
(4)两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5)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6)其它因报到需向行政部交纳的资料。
3、公司拟录用的员工,除因病或其他它重要事故经批准外,应于通知报到日期报到,逾期者不予保留录用资格。
4、在行政部办理入职后到所属部门报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回交行政部,其他不明事项向本部门经理咨询。
三、试用期
1、试用员工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前,需经过岗前培训及试用观察期,试用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新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
2、在试用期内,公司将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考核结果及各方面表现,决定转正或不予以录用。试用期内的考核标准自员工入职时告知员工。表现优异者可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初评,经总经理批准后据具体情况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达3次(含)以上,事假2天以上及有无故旷工行为的,不得提前转正;累计迟到早退达次6(含)以上,事假5天以上及有无故旷工行为达2天的,交由行政部予以辞退。
3、第一周为磨合期,试用人员与公司之间进行互相选择。
4、员工在试用期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在1-3个月的试用期,公司按员工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
5、员工在试用期间按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享受试用期待遇。
6、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7、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行政部将《员工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部门经理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8、考核结果的评定: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都有一个对应分数。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如下: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考核结果95分,提前转正;考核结果75—94分,按期转正;考核结果低于74分,不予聘用。
四、转正
1、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内,员工根据个人实际工作情况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并由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视为员工通过试用期;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报行政部及总经理签署意见后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有权根据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及试用期满后的考核结果调整和变化员工的工资水平或进行岗位调动。
2、员工转正后的待遇按照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的标准执行,奖励与处罚制度以公司的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为标准。
五、人员调动与晋升、调薪
1、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部调动和部门之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
(2)员工部门之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员工调动需填写《员工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
2、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公司为员工提供了较宽松的晋升渠道。晋升需填写《员工调动、晋升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晋升分以下四种:1)职等职务同时升迁;2)职等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职等不变;4)与职务无关的资格晋升。
3、各部门员工可根据公司薪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自行申请调薪,或是各部门经理根据员工的考核及表现情况适时给予调整薪资或给予嘉奖,调薪或嘉奖需填写《员工调薪/奖金申报表》报总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部存档。
4、行政部需将员工的薪资变动情况及时告知财务部。
六、辞退/离职
1、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解除及终止等。员工离职前须与公司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职手续并结清各项费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行政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最后交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职。
2、在试用期内,员工若感到不适应新岗位,可以随时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若经考核发现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及时辞退员工。员工提出辞职的,报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行政部、总经理审批,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填报《试用期考核表》交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办理辞退手续。
3、辞职: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因提前离职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需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员工已办理辞职手续,后又回到公司的,需重新办理入职手续。离职程序与试用期一致。
4、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因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薪资。员工因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薪资,若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公司解雇员工的,由部门经理填报《岗位考核表》交行政部,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办理解雇手续。
5、自动离职:当年(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均作为自动离职处理。因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
6、工作期间内,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7、双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一方或双方不同意再续约的,劳动关系解除。
8、合同期内本人提出辞职的员工、被解雇的员工、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不予经济补偿。
9、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工作并办理离职手续,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结清账务,办妥交接手续,方可正式离职;若员工将所属公司财产造成损失、遗失,应全额进行赔偿,公司有权在员工工资中予以扣减。
第五章考勤、休息休假、加班
详见《考勤、休息休假制度》
第六章绩效(岗位)考核
一、为了客观的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提高员工自身工作水平,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体制,公司定期对各部门员工进行考核。
二、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降级、提薪、留退的依据。
三、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考核内容具体参照每个岗位的“职位说明书”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1、对于部门总监(部门经理)及主管,主要考核如下内容:领导能力、策划能力、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沟通、授权指导、品德言行等;
2、对于部门总监(部门经理)及主管以下人员,主要考核如下内容:专业知识、工作绩效、责任感、协调合作、发展潜力、品德言行等。
三、考核程序包括:自行评分、复核评分。
1、自行评分,由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
2、初核评分,由部门总监(部门经理)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岗位职责说明,客观公正地评分,考核评分以总经理批准分数为最终得分。
具体的岗位考核表由公司另外制定。
第七章绩效管理
一、为了建立并完善薪酬激励机制,明确以绩效考核为导向的工作评价体系,强化员工的岗位责任意识,促进公司和部门目标的实现。
二、员工总体薪酬依据社会平均劳动力水平、公司经营状况及其贡献、工作能力和态度等因素确定。公司薪酬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保密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提成(销售提成、项目奖、工程奖)、年终奖、社保、公积金。月薪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三、离职时的薪酬
1、员工在劳动合同届满前要求辞职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否则,员工须向公司支付二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违约赔偿。
2、离职手续办理期间,以员工实际出勤日结算月薪。
3、员工离职后,即不再享受任何形式的薪酬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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