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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更新时间:2022-10-07 09: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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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盲犬迪克》读有感14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导盲犬迪克》读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1

  我读了许许多多好书,让我受益最深的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导盲犬迪克》。书中描写的动物也通人性,拥有令我们感动的不离不弃的精神。

  导盲犬迪克是一只血统优秀的猎狗,但因为长得丑,被视为灾星,在断奶后被扔进山里。在山里,迪克吃劲苦头,天天与豺狼虎豹打交道,被咬得遍体鳞伤,于是它想再次投奔人类于人,当都因为长得丑被赶来出来。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感到很气愤:怎么能只看长相,不看内在的心灵呢。俗话说“人不可貌相”。

  幸运的是,就在这时,小主人把它收养了。这时,我很高兴,因为迪克终于找到家了。小主人身世悲惨,因为父母离异,所以把眼睛哭瞎了。在家里,他被爱喝酒的父亲给打,继母也不让他吃好吃的,读到这,我的心很沉重,不仅为他感到同情。

  在种种原因的逼迫下,在地质员的帮助下,小主人和迪克来到小主人亲生母亲的老家,可却不知从何找起,只能与小主人拉琴当乞丐。迪克为了主人能吃上饭,宁愿挨打。我读到这里,我觉得迪克真是忠心耿耿。最后小主人终于找到母亲,母亲却另有家室,母亲隐瞒了此事,帮助主人成名,吃饱喝足,迪克却因长相丑陋众不能与主人见面,主人成名之后,并不忘记迪克,放弃金钱地位,与迪克进行永远的流浪。我读到这里,我觉得主人真是不忘情谊。

  我的'感受是不管人畜都不能只看外表,而是应该看心灵。所有人都不能因为自己获得利益,而忘记与自己风雨同舟的朋友,如果没有朋友,你就没有今天的辉煌。

  我的体会是我们不应该做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不然在你困难的时候,没有人会帮你,只有做一个诚实守信,知恩图报的人才会成为一个有作为的人。

  我们应该学习迪克宁可自己受苦,也要帮朋友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学习小主人,成名之后也记得与自己患难与共的朋友,宁可自己放弃金钱地位,也要帮助朋友的精神。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2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迪克是一只猎狗仔,因为长得很丑,刚断奶就被主人抛弃了,在山里慢慢就学会了捕青蛙、老鼠了。后来,它被一个会拉二胡小瞎子收留了,取名叫迪克。

  本来小主人是在一个茶馆拉胡的,但是有一天,茶馆买了收音机,小主人就不能去茶馆拉二胡了,于是,迪克不仅把收音机给破坏了,还咬伤了老板的手,这样它就会被判为疯狗,要枪毙的。小主人只好把迪克和它喜欢的狗红娜一起带走,穿过树林去昆明找和爸爸离婚的妈妈。在途中,红娜想吃掉小主人,原来它是一只豹狗,迪克忍痛把红娜咬死了。

  到了昆明,本来以为妈妈很容易找到,结果问了很多人他们都不知道,小主人只能在街头卖艺,后来小主人病了,迪克为了小主人挨打挣钱,遍体鳞伤。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迪克和小主人之间的情感所感动,迪克为了小主人的医药费情愿伤痕累累,说明迪克把小主人当成亲人一样看待,这样我体会到了动物和人之间的'感情是非常珍贵的,人和动物应该和平共处,少残杀,多关爱。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3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有感触,而在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一只有着高贵血统的猎犬——迪克,因为相貌丑陋,出生后就被主人遗弃。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留了它,并与他成为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兄弟。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老板买了一台收音机,阿炯失业了。迪克很不解,以为收音机里的声音就是罪魁祸首,于是闯了祸。阿炯的爸爸和继母都对阿炯不好,阿炯逼不得已与迪克和它的伴侣红娜一起踏上了找亲生妈妈的道程。在途中,红娜想把阿炯咬死,但是被迪克发现,迪克出于无奈把红娜咬死。后来得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来到了勘探营,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收留了。原来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亲生妈妈。在饱经风霜后,阿炯决定带迪克浪迹天涯。

  我特别佩服迪克,佩服它为主人所做的一切:它为主人乞讨;为了换钱给主人治病,不惜给人家当沙袋打拳击;为主人咬死自己心爱的妻子;为主人遮风挡雨。这种种真诚的行为让许多读者感到匪夷所思。这也让我想起曾经电视、电影中的一幅幅画面:毒贩子丢下“嗖嗖”冒烟的.手榴弹,战士还未发觉,训练有素的警犬马上扑到快爆炸的手榴弹上,用身子紧紧罩住,一瞬间后,手榴弹轰地爆炸了,警犬光荣牺牲,而战士仅仅受了点轻伤……

  我似乎明白了,外表的丑陋不代表内心丑陋,动物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只有真诚对待对方,对待朋友,彼此的距离会越来越近,彼此的关系会越来越和睦,彼此的友谊会更加天长地久,这种超越物种的情感令我感动!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4

  我叫迪克,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犬,可是我长的不可爱,所以,我的主人抛弃了我。我过着其他宠物狗羡慕嫉妒的无拘无束的野狗生活,但是这种生活我早已受够了。直到有一天,我遇到了阿炯。阿炯是一个老酒鬼的徒弟,他们师徒俩都是瞎子,我帮助了他,而他收留了我,我成为了他的导盲犬,迪克这个名字就是他给我取的。

  没过多久,阿炯失业了,我带着他逃到了昆明,想去找阿炯的阿妈。在没找到他阿妈的时间里,阿炯只能卖艺乞讨,被一位好心的阿姨收留在家。终于,阿炯的才艺被发现了,他一夜成名,拥有了第一场演出。可却因为我长得太丑而被毁了。因此,我被另一只狗替代,并被关了起来。然而雪上加霜的事情来了,那位好心的'阿姨竟是阿炯的阿妈,于是阿炯伤心欲绝,带着我,开始了流浪……

  这就是我的故事,一只导盲犬的自述,下面让我的一位人类朋友和你们聊聊吧。

  当今社会,人们学会了以貌取人,更会以貌取狗,大批大批的人去宠物店里花重金买那些乖巧可爱的宠物狗,而路边脏兮兮的流浪狗却看都不愿意看一眼。为什么啊?凭什么啊,难道只是因为它们其貌不扬?在路上看到流浪狗,我一般都会去买些吃的给它们,我家现在养的狗狗就是流浪狗出身,可我依旧很爱它,它打理过后也很漂亮。是谁教我们以貌取人的?相貌不好,不代表内心阴暗,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的外表不好,就否定他(她),要看他(她)的内心,心灵美,才叫美。

  不要以貌取人了,去看看他的内心是否阳光,是否纯真,然后再判断别人的人品,内在美,才是真的美。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5

  暑假,别人送了我一本书,书名叫《导盲犬迪克》。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就被书里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条名叫迪克的猎狗。因为它一生下来就长得非常丑陋,所以就被主人丢弃在了一片原始森林里。当它看见别的狗享受着主人亲昵的抚摸时非常羡慕。它想找一个对它好的主人,可是处处碰壁。别人都因为它长得丑而嫌弃它。但是它没有放弃不断努力,最终找到了它的主人。这人名叫阿炯,是个瞎子,迪克就这样开始了它的导盲之路。

  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迪克和它的主人阿炯之间真挚的感情。虽然迪克长得很丑,别人都嫌弃它,但它有一颗时刻为主人着想的心。当主人失去工作的时候,迪克蹿向茶馆“大闹天宫”;当主人生病没钱买药时,它去公园杂耍乞讨,又去充当拳击的靶子,让别人都打得站不起来;当红娜要袭击主人时,迪克为了救主人,忍痛咬死了怀着自己果肉的红娜,拯救了主人。

  迪克,我想对你说:"你真的是一条非常棒的狗!”别人嫌弃你,因为他们不了解你,你有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服输的精神,最主要的.你有着一颗最忠诚的心。虽然你的外表不美,但是你却有着一颗非常美丽的心,心里美那才是真的美。

  这是一本鼓舞激励的书,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很多东西,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相信会带给你不少收获。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6

  今年夏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导盲犬迪克>>。读了这本书,让我十分感动,感动它们深深地情谊;感动迪克为了主人大义灭亲,杀死了自己唯一的亲人------红娜。

  啊!迪克,你是多么得不幸。刚出生,就被你的父母认为怪胎,处处为难你。在不得以的情况下,你被扔到了大森林里,让。你自生自灭。但你超越了自己,生存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

  最后,你经过努力,找到了一个主人------一个盲人。你没有嫌弃,在他身边做一只忠诚的狗。迪克,在你主人的拉琴生意进入人身低谷时,你奋力帮忙,却差点丢了性命。当主人要去昆明豆腐营,带着红娜一起前往豆腐营,却在半路上大义灭亲。

  当你们到达豆腐营后,你又和主人一起在十字路口乞讨,遇见了一个绿衣阿姨。当主人生病后,你宁愿找坏小子挨打,给主人赚医药费;当主人曾为马戏团演员后,你又忍受这被白色狮子犬代替自己身份的.痛苦。

  啊!迪克!我崇拜你;敬仰你;佩服你;尊敬你;感谢你帮助阿炯你的心是一颗比任何狗都要好。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7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主要讲了一个叫阿炯的小青年,受到了继母和爸爸的轻视、虐待,他的导盲犬迪克还不小心闯下了大祸,被处以死刑。迫不得已背井离乡,去找在昆明的妈妈。途中,一行人帮助了他们。来到昆明,一次次受到侮辱后,一位好心的阿姨帮助了他,使他以优美的自创二胡曲成为明星。途中迪克遇到敌人——抢它饭碗吃的敌人,于是迪克大闹舞台,又被处以死刑。在一次偶然、居心叵测的对话中,阿炯才知道好心的阿姨就是他寻找的妈妈。他无法接受现实,便又开始了流浪生涯。

  读到最后,我忍不住要赞美作者优美的写法。好像我就身临其境,只能一点一点看到阿炯和迪克受欺负,而无法拔刀相助;只能在心中不停地为他担心、害怕,无法见义勇为;只能在心中默默地憎恨那些坏人,无法急公好义。在这个虚构的空间里,阿炯与他的爱犬迪克受到的挫折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经常吃完上顿愁下顿。即使成了明星,也会有众多争风吃醋的暗战在等着他。猎犬后裔迪克,为了帮助它的小主人,它不惜一切代价。为了给主人赞医药费,它甘愿成为拳击少年和练武人的活靶子;为了救小主人,它宁可把自己其实是豺的妻子咬死;为了让小主人生活,它用了很多时间来锻炼自己乞讨的.本领……只可惜现实残酷的,阿炯虽然已饱经沧桑,却也接受不了“昨天还是阿姨,今天就成妈妈”的现实。况且迪克也将成为“狗肉汤”。阿炯离开不仅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与他生死共难的朋友迪克。

  在一人一狗的镜子下,真正反映出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豪无遮盖地直接表现出真正的丑陋与美丽。虽然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变的。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8

  暑假里,我拜读了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收获颇丰。

  故事的主人公迪克是一条优秀的猎犬,因为长得非常丑陋而被主人抛弃。为了生存,它只好在山野里自力更生,成了一只自由自在的野犬,但日子久了,它又厌倦了这种生活,急切地想回到人类身边。有一个偶然的机会,它帮助了瞎子阿炯,成为了阿炯的导盲犬。因此得到了一个名字——迪克。

  感人的故事从这开始!阿炯之前在茶馆拉琴卖艺谋生,可是茶馆买了收音机后,就不要阿炯去卖艺了。迪克看到主人伤心,便冲进去撞坏了收音机,只是为了让阿炯能够重新获得卖艺的机会。闯祸之后,阿炯和迪克为了逃避警察的追捕被迫离乡,来到昆明寻找离家出走的妈妈。他们历经千辛万苦,一路上互相保护,终于找到了妈妈。幸福的生活刚开始,就因为迪克咬伤了人,即将被宰杀,阿炯便放弃了和妈妈的美好生活,救出迪克,带着它永远去流浪

  看完这本书后,阿炯和迪克的.故事印在了我的脑海里,让我无法平静。是什么让阿炯和迪克经历这么多磨难后,仍相互不离不弃?是爱!是爱让他们相依为命,互相依靠,互相支撑,彼此的感情已经胜过亲人。这哪里是一条善良的导盲犬啊,对于阿炯来说,迪克就是他生命中的导航灯,是他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当然了,对于迪克来说,在它挨打时,阿炯那时就是迪克心中的那一丝光亮,是干旱中的那滴雨露。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像阿炯和迪克那样为彼此付出的人,就拿我一家子来说吧!爸爸妈妈虽然对我要求很严格,却是最关心和疼爱我的人。妈妈每天为我洗衣做饭,帮我检查作业,接送我去上各种兴趣班,从来不喊一声“累”。爸爸省吃俭用,不抽烟不喝酒,给我付起学费来一点也不小气,总是跟妈妈说:“孩子想学什么,我们都要支持。”而我,却不争气,学什么都有头无尾,半途而废,心安理得地接受着父母的爱,有时候还觉得父母付出的不够多。现在想想,连迪克都知道要用自己的爱去回报主人阿炯,作为我,岂不是更应该用爱去回报父母?

  “爱,好比一个环,把一颗颗心连在了一起。”世上无论是人与人之间的爱,还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都是相互的。让我们用爱真诚地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9

  今年暑假,阿姨送了我一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沈石溪写的小说<<导盲犬迪克>>。虽然之前已经看过很多本沈石溪的小说,但看完了<<导盲犬迪克>>后,我发现这本才是我所看过最好看的描写动物的小说了。

  小说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盲人阿炯带着他的导盲犬迪克,准备从丽江到昆明去找阿妈。那天晚上,迪克带上了它喜欢的红娜,跟着阿炯出发了。而他们唯一能走的路就是穿越死林,要知道,死林里可是危机重重,因为这里是虎豹豺狼们的乐园,那么对于人类来说,自然这儿便是地狱了。他们走了整整一天,又累又饿,阿炯便叫迪克去找些食物来。就在这时,红娜动起了歪脑筋,因为它觉得阿炯占据了原本自己在迪克心里最重要的位置,它想要除掉阿炯。红娜悄悄绕到阿炯身后,可是没有想到,阿炯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听觉却是非常的灵敏,情急之下红娜直接扑咬了上去,危险之中的'阿炯只能向迪克发出求救信号。迪克听到后急忙赶来,它以为是一只豺在伤害它的主人,扑上去后大吃一惊,居然是它喜欢的红娜!迪克感到非常疑惑,而这时的红娜摇摇尾巴,发出呦……汪……呜……的叫声,直到这时候迪克才意识到原来红娜是一条豺狗。阿炯命令迪克咬死红娜,但迪克却不忍心伤害那个肚子里已怀有自己亲身骨肉的红娜,可它毕竟是只忠心的导盲犬,最后还是忍着巨大的悲痛完成了主人的命令。

  我看完了一遍后觉得不过瘾,便又看了第二遍。整本书的情节描写得太生动了,尽管机灵的阿炯和忠心的迪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但让我最有感触的还是豺狗红娜。它天生就是一条恶狗,尽管平时看起来表现得非常友好,可一旦到了充满野性的森林里,本性就暴露无疑。不仅在主人需要它时不知恩图报,反而还要攻击主人来满足自己的私心,真是一条不折不扣的豺狗啊。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1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导盲犬迪克》,是作家沈石溪写的一本小说,看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只很“丑”的猎狗迪克了。

  在这本书里,迪克出生在一个兄弟姐妹面容都十分俊美的家庭里,但自己却长得出奇的丑,农场主看它如此丑陋,便将他丢弃。后来,迪克找到了一个会拉胡琴的盲小孩做主人,一路上千辛万苦,为了主人放弃爱情,护着盲小孩找到亲生母亲,并在当地成了当地成了拉胡琴的名人。可当盲小孩成名人时,一只漂亮的法国狗冒名顶替了迪克,把迪克应该受到的掌声都夺走了。盲主人不忍心迪克受委屈,便带着迪克离开了乐队……

  这个故事很简单,但我每次重新看一遍后,眼眶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泛起眼泪。动物并没有犯错,但人类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动物的世界。如果真心对一只狗,就像故事中的盲小孩对迪克一样,这只狗也会加倍地对你好,就像故事里的迪克一样。

  又一次读完《导盲犬迪克》这本书,我想到了一件事。这件事是发生在一个街道上。当时,我正要去上学,一个大妈一边提着包,一边牵着一条狗,大摇大摆地向我走来。小狗也正高兴,一个劲儿地往前跑。突然,那只小狗看到了一个服装奇异的女人,便一个劲的“汪汪汪”,那个女人吓了一跳,赶紧躲开,指着它的头,小声地咒骂它,看小狗并没有任何反应,那个女人更得寸进尺了,甚至想用自己的高跟鞋踢一下那只狗。小狗被踢得可怜,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泛着泪水,对于女人无情的打骂,小狗只好躲到主人身边。大妈见状,一边赶紧向那个女人道歉,一边赶紧俯下身来,紧紧扣着小狗的脖子,朝着小狗的脸一阵打,说:“叫你不要乱叫!就是不听!”小狗只好不叫了,乖乖地蹲下来,接受主人的训斥。

  想完这件事,我觉得现在小狗的地位变得很低,当自己遭到辱骂,就连叫都不能叫一声。 在最开始,大自然并没有给我们无上的权利,为什么现在我们可以这样欺负它们?如果现实真能如在《导盲犬迪克》中最后盲小孩所做的那样,那我们的家园里就不会有那么多小狗在流浪了。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11

  爱,是黑暗中的一盏导航灯,照出光明;爱,是干旱中的一滴露珠,滋润心田;爱,是在你迷失方向时的那一丝光亮,带你走出绝境。生活中,不仅仅只有人能表达爱,人和狗之间,也有着一段深深的爱……

  ———题记

  一个静静的夜晚,我坐在书桌前沉浸在《导盲犬迪克》这本书中。合上书后,阿炯和迪克深深的感情久久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无法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狗出生就长得非常难看,受到大家的厌恶。这只小狗便流浪山林,成为一只野狗。一次,它巧遇了小盲人阿炯,成为了它的导盲犬。它的小主人给它起了个名字“迪克”。于是,一个感人的故事由此展开。

  患难之中见真心。在迪克和主人的相处中,无时无刻不感受到迪克对主人无声的爱。为了救小主人,迪克不惜大义灭亲;为了救小主人,迪克叼着搪瓷缸去沿街乞讨;为了救小主人,迪克去做练武少年的靶子,被打得头昏眼花……最后,它又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和小主人一起流浪,一起去寻找比雪片更纯洁透明晶莹的爱。

  在阿炯身上我们也感受到了,它对迪克的感情。当阿炯随着演出不断取得成功,日子是一天好过一天,还被经理接回了自己家里住。但他最终放弃稳定的生活和有成就的事业,打破牢笼救出迪克,并再度和迪克一道浪迹天涯。我相信是人与狗之间那种生死相依的深厚感情,促使他坚定走向流浪的生活。

  看了《导盲犬迪克》,让我深深感受到动物是有感情的`,甚至不逊色于人类。自古道,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

  我曾经看到过一个令人心痛的故事。过去有个农夫,常在地里下夹子。一天,农夫在收夹子时发现夹到一只黄鼠狼,当他拿起一看却只是一张皮,黄鼠狼脱下这身“皮装”逃掉了。农夫估计这没了皮的黄鼠狼,一身血淋林的,肯定死在附近什么地方,捡来还可以吃。沿着血迹寻去,在一个山麓的洞口,血迹消失了,农夫朝洞里一看,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洞内四只才诞生不久的小黄鼠狼,正趴在没了皮的黄鼠狼的腹下吮奶。从此,这位老农再也不下夹子捕兽了。

  我深深感受到,在这个世界上,人是动物之最,智商最高,情商最浓,较之黄鼠狼、狗等之类的动物,人类不知要强上几百上千倍,但相比迪克和阿炳的情感,人类则是显得那么地冷漠,和它们这种催人泪下的感情相比,实在不得不深思,甚至惭愧和汗颜。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12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这句话相信大家都听过,而在读了沈石溪的新作——《导盲犬迪克》后,让我有了更深的感触。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外表丑陋但忠心耿耿的猎犬,因为丑陋被认为是死神的附身,被主人遗弃,它想找一个喜欢自己的新主人,但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一个叫阿炯的盲童收养。阿炯拜了一位老师学习琴艺。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有一天,阿炯的师傅永远离开了他,就只好在茶馆拉琴,可好景不长,茶馆骆老板买了一台录音机,于是阿炯的位置被替代,让他另求发财路。迪克知道后,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坏了,闯下了大祸,骆老板以为它是疯狗,便报了警,警察来到了他们家逼迫他们把狗交出来,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家出走,浪迹天涯。因为阿炯是盲人,所以迪克当上了导盲犬。他们和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在荒无人烟的森林中时,红娜想把阿炯要死,结果被迪克发现,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十分幸运的`遇到了昆明地质勘探队,帮他们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回到了豆腐营。他们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一位“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阿炯无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失散已久的阿妈,但为了保护迪克,他们只好永远流浪下去……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他们的友谊感动了,虽然迪克是只猎犬,但主人阿炯却十分关心他,朋友之间要相互信任,才能更加美好的友谊。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13

  我看过的书就像沙滩的贝壳,在我心里闪闪发光,其中有一本我印象深刻的书叫《导盲犬迪克》。

  一只被人抛弃的丑狗遇上了一位叫阿炯的小瞎子,他们俩相依为命,为了找到在昆明的阿妈,付出了许多沉重的代价:离家出走、饥寒交迫、受伤流血、遭人鄙视、病魔缠身……小瞎子阿炯靠一身绝顶的弹古筝的本领讨钱生存,狗凭着遗传下来的纯正的猎狗基因保护阿炯,最后终于找到了阿妈,可不幸的事发生了,阿炯的导盲犬迪克因为现实的种种原因导致惹上杀身之祸,在迪克要被杀之前阿炯做出了一个痛苦的决定,他离开阿妈,带着迪克逃了出去,永远永远地流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一定要坚强,即使你也落到了像阿炯这样的地步,也一定要坚强地生存下来,不然就得不到生存的希望。

  在社会上有许多人因为受到冤枉、不公、迫害等等打击时就对生活没有一丝希望,有些人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自杀。有的是做完某些重要的事情之后就自杀、有的是借助某些事物自杀、有的想让自己的死变得更有意义,就比如捐赠器官什么的.,等等。自杀的方法有许多,生存的方法也有许多,只是在于想或不想,坚强或不坚强的问题,只有坚强就能生存下来。

  正如达尔文的《进化论》: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讲得一点也没错!我们一定要做生活的强者!

  《导盲犬迪克》读有感 篇14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导盲犬迪克》这部小说,读完之后我感触很多。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父母离异后的盲眼少年,父亲对他不好,在学习二胡的过程中遇到了因为丑而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狗“迪克”。从此这只忠诚的狗便一直守护着他,帮他解决了许多麻烦,也成了他寻母之路上最忠实的朋友。在终于找到母亲之后,继父便让他把自己的遭遇改编成二胡曲,上台演奏。继父为了不让丑陋的迪克吓到观众,便买了一只雪白的小狗与盲眼少年一起演出,并给这只小狗也取名叫“迪克”。而真正的.“迪克”却被关了起来,并将在第二天被杀死。盲眼少年想念迪克,在第二天一早便救出了迪克,带着它走上了流浪的道路。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人类的社会复杂多变,有时充满了利用关系。就像盲眼少年的继父一样,一直在利用他赚钱。而导盲犬迪克却忠诚地守护着它的主人,保护着它的主人,甚至不惜牺牲它的生命。这种精神是不是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最需要的善良和忠诚呢?我们应该少一些利用,多一些互助;少一些猜忌,多一些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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