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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优秀
更新时间:2024-01-21 07: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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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优秀范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围城》读后感优秀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这一周实习之余,断断续续花了九个小时,终于把闻名已久的《围城》读完。看完后内心是比较沉重的,即使我并未踏入与婚姻相关的生活,但是依旧觉得作者描写的细节过于让人感同身受。

  主角当然就是方鸿渐,这个人物真的让我矛盾到极致。首先当然是厌恶,“半吊子”方鸿渐出国留学却荒废学业,以致沦落到“买学位”去应付家里人。然后一切对他的解读都始于那艘从法国驶往中国的船上。

  方鸿渐本身是一个渣男无疑了,先是在船上遇到的鲍小姐,据说鲍小姐姓鲍是源于“鲍鱼之肆是臭的”。而方鸿渐对鲍小姐屡献殷勤以及勾搭成功,我的看法是都是因为他所贪图的一种刺激感,毕竟鲍小姐是有婚约在身的“有夫之妇”,可能别人碗里的吃着更香?而后,当鲍小姐对方鸿渐嗤之以鼻之后,为了填补内心空虚,他又转向苏小姐。若没有这一转,当然之后的故事就没办法推动了。

  苏文纨和方鸿渐早已认识,我是感觉她对方一直都十分上心,但却自命清高地不愿意放低身份。但只要方鸿渐肯主动迈出一小步,她就会朝向她一大步。所以在鲍小姐之后,她也丝毫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替补人选,而是对方表露出善解人意的一面。当然,渣男方鸿渐在下船后急切想摆脱和苏文纨之间的纠葛,我甚至觉得方鸿渐本身是一个比较恐婚的人,文中多次提到他很害怕女方将终生托付给他。换句话说,也许他是一个不太愿意主动负责任的人吧。

  苏文纨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生,我觉得可能每个人身边都会有这样类型的人吧。她没有最爱的人,她也不可能会对每段感情真的完全交出自己,因为她最爱的人,永远都是她自己。但是这样的人,通常也真的会有很多人喜欢,因为不可否认,她是有一定的才情的。她最享受的也是很多男人围着她一个人转,为她争风吃醋的那种众星拱月的感觉。甚至在她一冲动之下(个人觉得她是出于冲动以及对自己自尊心的维护)答应了曹元朗的求婚后,她依旧希望旁人矢志不渝地爱她直到曹去世后还守护着她。

  而这众多的追求者中,跨越时间周期最长、最难以忘怀的当属赵辛楣。可惜

  “她跟辛楣的长期认识并不会日积月累地成为恋爱,好比冬季每天的气候罢,你没法把今天的温度加在昨天的上面,好等明天积成个和暖的春日。”

  第一感觉真的对她来说很重要吧,因为对方鸿渐一开始有好感,之后无论他做过多少伤害苏的事情,她都可以一笑置之,直到两人确确实实地决裂。反之,由于对赵辛楣毫无感觉,即使他一直陪伴,屡献殷勤,都视而不见。甚至每每赵方两人暗自较劲(当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赵辛楣在吃醋而挑起),苏文纨百分之百都是在帮方说话。一开始方还会反驳,但他发现苏文纨似乎认为他的反驳是在为了自己争风吃醋后就赶紧选择沉默不语。他的渣,应该就是虽然不喜欢,但却不拒绝,也不想负责任,让女方一直误会下去。甚至在他遇到让他心动的唐晓芙后,他依旧和苏小姐保持这种暧昧关系。

  当然,最后让他肯断掉这条红线的原因,也是对唐小姐那确切的喜欢吧。虽然我一直觉得,方对这些女生的喜欢也都不太真实,但不得不说,他那失恋的状态描写,真的宛如一个“失恋者”。

  “有人失恋了,会把他们的伤心立刻像叫化子的烂腿,血淋淋地公开展览,博人怜悯,或者事过境迁,像战士的金疮旧斑,脱衣指示,使人惊佩。鸿渐只希望能在心理的黑暗里隐蔽着,仿佛害病的眼睛避光,破碎的皮肉怕风。”

  还有当赵辛楣向方鸿渐描述自己去苏小姐婚礼时遇到唐小姐,当“唐小姐”三个字刚出口,鸿渐的心沉重一跳,“‘那最好!不要提起我,不要提起我。’鸿渐嘴里机械地说着,心里仿佛黑牢里的禁锢者摸索着一根火柴,刚划亮,火柴就熄了,眼前没看清的一片又滑回黑暗里。譬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迎擦过,一个在这条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早距离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反见得暌隔的渺茫。”

  真的就是能从中感受到那种,渴望自己喜欢的人能够听到自己的名字的期待破灭的感受,但是或许这是最后一次他为唐小姐切实心跳的时刻了吧。因为之后他就和赵辛楣一行人踏上了旅程。这个旅程,或许也可以算作他的婚姻的基础奠定。

  又不得不感叹,每个女人或许都是天生的演员,孙柔嘉女士无疑可以获得本书的奥斯卡。最初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平凡单纯的小女孩,并且我总从字里行间感受到她对方的特殊感情,还暗自担心,害怕她深陷下去,最后又被渣男辜负。万万没想到她可不简单,当然方鸿渐不是赵辛楣,永远不会看的那么清楚,所以确实上钩了。孙小姐也从一开始的“白月光”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斤斤计较无理取闹的泼妇形象。可以说后几章的故事情节推动实在特别快,半开玩笑地订婚、离职、结婚、回上海,一下子发展太迅速,使得两人之间的矛盾递增。甚至最后的结局也是以一场令人揪心的争吵结尾,而这些矛盾在我看来是有几个主要原因的。

  第一,兄弟情与夫妻情。

  初读这本书,我找不到任何一个让我觉得能“喜欢”的人物,每个人都被塑造得栩栩如生,很真实的人,所以都有缺点,不再带有“主角光环”。之后,我其实很喜欢赵辛楣,他是一个有能力且情商很高的人,加之他的深情,让人为之动容。即使他一直努力说服自己

  “我近来觉悟了,决不再爱大学出身的都市女人。我侍候苏文纨够苦了,以后要女人来侍候我。我宁可娶一个老实、简单的乡下姑娘,不必受高深的教育,只要身体健康、脾气服从,让我舒舒服服做她的Lord and Master。我觉得不必让恋爱在人生里占据那么重要的地位。许多人没有恋爱,也一样的生活。”,可是当他见到神似苏文纨的汪太太后,眼神便像胶一样地在她身上了。痴情的人似乎在我这里是加分的,但是可惜方鸿渐情商太低,竟然把自己和兄弟之间讨论孙小姐的话全盘托出,在她心里种下一根刺,此后无论怎样都对“赵叔叔”再也无法顺眼。而鸿渐一直都觉得辛楣是个好朋友,所以夫妻俩的很多次争吵的导火索都是赵辛楣。

  第二,爱的不对等。

  孙小姐其实是喜欢方鸿渐的,比如从家里的老妈子偏心自己时,她总会去劝说让她不要只对自己好,比如她当外人的面其实是从不会给方鸿渐难看的。初始两人吵架时候,我惊觉方的脾气甚是温柔,很多次孙无理取闹,他都能耐着性子去哄她开心。但是次数多了以后,可能也倦了,两人就开始互戳痛处。并且我之所以觉得爱的不对等,是因为方鸿渐说过

  “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可能就为了唐晓芙,情感都消耗完了,不会再摆布自己了。那种情感,追想起来也可怕,把人扰乱得做事吃饭睡觉都没有心思,一刻都不饶人,简直就是神经病,真要不得!不过,生这种病有它的快乐,有时宁可再生一次病。”

  “现在想想结婚以前把恋爱看得那样郑重,真是幼稚。老实说,不管你跟谁结婚,结婚以后,你总发现你娶的不是原来的人,换了另外一个。早知道这样,结婚以前那种追求、恋爱等等,全可以省掉。谈恋爱的时候,双方本相全收敛起来,到结婚还没有彼此认清,倒是老式婚姻干脆,索性结婚以前,谁也不认得谁。”

  其实我是在无法接受,彼此不讨厌就已经够结婚资本这样的话,虽然也许这是真理,也许光靠喜欢,是无法维持一段婚姻关系的。但是没有爱情的婚姻,我觉得就不应该开始,所以不禁怀疑方鸿渐一开始与孙柔嘉结婚的原因,是不是就只是因为“一时冲动”?并且他也毫不否认,大多数的热情,他都耗费在了唐晓芙那里,对于孙,是不会有太大的波澜的。由此又不禁为孙柔嘉感到一阵悲哀。

  第三,言语表达的胜负欲

  我发现他俩吵架的时候,互相戳对方的痛处,揭对方的短。可能吵架就是逞一时口舌之快吧,然后最后吵完了,大家都是输家。

  因为即使吵架后,和好如初。但说出来的话是不能收回去的,你刺到对方心上的那一刀刀,刀拔了,伤痕还是在的。甚至它能带来更多的矛盾冲突,甚至上升到肢体。

  第四,家庭矛盾

  如果第三点能由于双方的有效沟通或是互相迁就而避免的话,第四点依旧是一个难题。可以看到方家和孙家互相嫌弃,以及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的互相鄙夷,就像那种“我可以说我的母校如何如何不好,但别人要是也这样说,我就会翻脸”的感觉,他们对各自的家庭也持这种态度。应该说是方鸿渐持这种态度,而孙柔嘉自始至终都觉得自己的家庭开放,即使这种开放是由于父母重男轻女地对自己的放养式管教。

  而那留洋归来、说话总是掺杂英文词汇的陆太太也成功将其侄女的婚姻搅得一团糟。

  方家的二奶奶、三奶奶,以及方老太太也没少对孙柔嘉冷嘲热讽,而每每遇到这样的情况,方鸿渐都选择一言不发或是逃避,独留孙小姐一人面对与承受。

  双方各自受了委屈,各自觉得对方不体谅自己,一交流只剩争吵,也无法体会对方的心情,久而久之,心累了吧。就算突然觉得自己不该这样,开始思考如何改正,但一面对彼此,可能又会因为只言片语刺痛自己,就将那揣摩好的和好的话硬塞回去了。

  所以婚姻到底是不是爱情的坟墓呢?是不是无论再怎样热烈的喜欢,最后都会磨平归于平淡甚至消耗殆尽?为什么在进入这座“城”之前所能做到的一切包容忍和理解,“城”内却很少再能见到?所以为什么还是有很多人,包括我自己,明明知道它带来一切的烦恼与痛苦,还依旧会对这座围城有些许期待与憧憬呢?这恰恰又是印证那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吧。

  还有很多人,比如李梅亭,高松年,韩学愈等人都是很值得细细品味的人物,作者对他们这些知识分子的许多缺点作出了幽默的嘲讽,具有警醒意味。如滋滋于高学历、洋文凭带来的虚荣功利,对学问本身却热衷于牵强附会、一知半解的浮夸,而对传统文化则满足于抱残守缺的炫耀和固步自封,尤其是面对现实生活和名利地位时的本能、流俗和无奈……。这一切也同时反映了那个动荡的大时代里,国人在直面从西洋汹涌而来的现代文明时的内心惶恐,即便是身为文化先行者的知识分子也难独善其身、进化完整。就像作者在本书自序中所说:“在这本书里,我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写这类人,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摘自维基百科)

  以上都是我看完书后乱七八糟的个人见解,大家看看就好,欢迎留言讨论。

  “其实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最大的感触并不是婚姻是围城。

  而是人的一生大多数都像个围城,你在里面的时候想出来,在外面的时候想进去。每个人都是这样,看着别人的生活都比较好、比较幸福,觉得自己的生活就是很不如意。实际上,大家都一样,不过都是表面光而已。

  而且我觉得钱钟书的立意应该不会只是婚姻那么小的一个格局,而是站在整个人生来看也能用围城来形容。包括里面那些都有缺点的人物以及各种糟心的社交关系,我个人认为,他想要表达的东西很多。但是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结合自己当下的境遇所体会到的生活是不一样的。

  而且我读围城的时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的用语跟修辞,真的太经典了,那些语句我觉得我可能终其一生都写不来。所以大家就是大家,他的遣词造句格局立意都是很难比拟的,甚至于你几年后再读又会有不一样的感触。”

  ——以上为我姐姐和我讨论该书时她的想法,听了她的感触后我也感触极多,然后觉得自己这是怎么了,就一天分析这些情情爱爱,思想觉悟不够高啊。但是我能怎么办呢,读后感写都写了,再有什么其他感触,我就先憋在心里默默消化吧。

  最后再摘录几个我很喜欢的段落跟大家分享:

  “想到你还是想你?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真正想一个人,记挂着他,希望跟他接近,这少得很。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

  “这是暮秋天气,山深日短,云雾里露出一线月亮,宛如一只挤着的近视眼睛。少顷,这月亮圆滑得什么都粘不上,轻盈得什么都压不住,从蓬松如絮的云堆下无牵挂地浮出来,原来还有一边没满,像被打耳光的脸肿着一边。”

  “天生人是教他们孤独的,一个个该各归各,老死不相往来。身体里容不下的东西,或消化,或排泄,是个人的事;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来分摊?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他先出宿舍到厕所去,宿舍楼上楼下都睡得静悄悄的,脚步就像践踏在这些睡人的梦上,钉铁跟的皮鞋太重,会踏碎几个脆薄的梦。门外地上全是霜。竹叶所剩无几,而冷风偶然一阵,依旧为了吹几片小叶子使那么大的傻劲。虽然没有月亮,几株梧桐树的秃枝骨鲠地清晰。只有厕所前面挂的一盏植物油灯,光色昏浊,是清爽的冬夜上一点垢腻。厕所的气息也像怕冷,缩在屋子里不出来,不比在夏天,老远就放着哨。”

  “他信脚走着,彻夜不睡的路灯把他的影子一盏盏彼此递交。他仿佛另外有一个自己在说:‘完了!完了!’散杂的心思立刻一撮似的集中,开始觉得伤心。左颊忽然星星作痛,他一摸湿腻腻的,以为是血,吓得心倒定了,腿里发软。走到灯下,瞧手指上没有痕迹,才知道流了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