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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更新时间:2023-08-13 09: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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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优]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甲方)就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项目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39)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1.定义

  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在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词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生产、供货、运输、安装、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1.3“用户”是指按本合同约定在乙方处采购办公家具的在京及京外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其下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1.6“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

  1.7“招标文件”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gc-f05039)。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05039)。

  3.合同的组成

  3.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1.1本合同条款

  3.1.2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文件

  3.1.3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3.1.4中标通知书

  3.1.5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3.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协议承诺

  4.1甲方确认乙方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采购供应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用户提供办公家具供应及有关服务。

  4.2 如用户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用户设计家具样式、制定采购需求。

  4.3乙方按本合同向用户供货时应与用户签订供货合同,确定产品数量、质量要求、价格、服务等。

  4.4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强制性环保要求,达到或高出“gb18580-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XX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4.5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优良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4.6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用户的合同货物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向用户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4.7乙方应接受由甲方组织的每年两次关于家具产品质量的检查,抽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8乙方应于每季度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向甲方报送《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采购情况报表》。

  5.违约责任

  5.1乙方对所提供的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1.1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中标的,向用户提供回扣的, 或其他因乙方原因影响本合同无法履行或终止的,甲方可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1.2 乙方存在以下情形,用户可向甲方投诉:

  (1)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质量明显不满足供货合同、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标准的;

  (2) 乙方向用户提供的家具,明显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

  (3) 乙方其它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

  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超过三次(含)以上的,甲方每次可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用户对乙方的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乙方下一年度参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资格。

  5.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5.3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5.4对乙方履行合同情况,甲方有权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或其他媒体上公布。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骚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详细情况报告以及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

  6.3发生不可抗力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义务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协议。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乙方完全履行合同规定全部服务义务时止。

  7.2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予以补足。

  7.3甲方将在本合同期满后1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8.保密条款

  8.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8.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释

  9.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

  9.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

  9.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10.争议的解决

  10.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甲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2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0.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1.合同的终止

  11.1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一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终止。

  11.2出现下列情况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11.2.2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时;

  11.2.4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另一方无法执行合同协议,协商又不能求得解决,责任方赔偿损失后,合同终止。

  11.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生任何以下一种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11.3.1经甲方查实,乙方设备设施或其它情况与投标文件严重不符的。

  11.3.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的。

  11.3.3乙方向用户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

  11.3.4用户对乙方有效投诉达到五次(含五次)的。

  12.法律适用

  12.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3.权利的保留

  13.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其他各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13.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各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13.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甲乙双方应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

  14.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

  14.1合同书写应用中文。甲乙双方所有的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14.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通知

  15.1甲乙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或通讯联络地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视为送达。

  15.2甲乙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账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账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应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15.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方承担。

  16.合同修改

  16.1对于本合同的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或完善的,甲乙双方必须就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

  16.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生效

  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说明,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XX年7月31日。

  17.2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3本合同期满后,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与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在其约定的合同期限内继续有效。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财政部备案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7月 日 XX年7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的类型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其分类也不同,可以按签约各方的关系、承包范围等进行分类。这里按合同的计价方式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固定价或总价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就是把各方面非常明确的产品的总价格固定下来。如果该产品不是各方面都很明确,则买主和卖主将会有风险。卖主可能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才能提交该产品,买主可能收不到希望的产品。固定价格合同还可以增加激励措施,以便达到或超过预定的项目目标。

  2、 单价合同

  付给承包商的`报酬按单位服务计算(例如,每小时专业服务100元或每立方挖方10元),因此,该合同的总价值是为完成该项目所需工作量的函数。

  3、 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类型的合同就是向承包商支付(报销)项目的实际成本。成本一般分为直接费用(项目之间开支的费用,例如项目人员的薪水)和间接费用在计算时一般都取之间费的某个百分比。

  (1) 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可按下式计算:

  C=Cd+Cd*P

  式中C-合同总价

  Cd-实际发生的项目成本

  p-固定百分比

  从上式看,总价随着实际成本的增加而增加,显然不利于承包商关心缩短项目周期,降低成本,对顾客(买主)不利,现在较少采用。

  (2)成本加固定酬金,项目成本实报实销,但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个固定数目,可按下式计算。

  C=Cd+F

  式中F为固定酬金

  这种承包方式比前一种方式进了一步,虽然还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但从尽快取得酬金出发,将会关心缩短项目周期。

  (3)成本加浮动酬金,这种承包方式是预先商定项目成本和酬金的预期水平,根据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离差,酬金上下浮动,计算公式为:

  当Cd=Co 则C=Cd+F

  当Cd〉Co 则C=Cd+F-ΔF

  当Cd

  (4)目标成本加奖罚。这种成包方式与成本加浮动酬金基本相同。这种办法以项目的粗略估算成本作为目标成本,随着项目设计的逐步具体化,劳务数量和目标成本可以加以调整。另外,规定一个百分数,作为计算酬金的比率,最后结算时,根据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关系确定计算公式为:

  C=Cd+P1*Co+P2*(Co-Cd)

  式中Co-目标成本

  P1-基本酬金百分数

  P2-奖罚百分数

  4、 计量估计合同

  计量估计合同以承包商的劳务数量清单和单价表计算价金的依据。

  在项目合同的谈判过程中,对诸如合同的类型、条件、价金、日常安排是否优先考虑项目启动等问题;双方都要做出明确规定,但关于合同的协商、准备至最后签约可能需要数月才能完成。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 工程灯具加工订货一事委托给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灯具的名称、规格、

  型号、电压等级、质量(技术指标)等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验收规范制作。灯具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单价详见下表:注:1、此表内的数量均为暂估量,结算以实际送货量为准。

  2、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加工订货单及时组织生产。

  3、本合同灯具指定为“ ”品牌产品,均包含节能灯管、节能灯泡。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灯具出厂时,附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第三条 验收方法 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工程师按国家规定的相关验收规范对产品进行抽查验收,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拒绝接收。

  第四条 货款、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乙方灯具送到现场甲方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在次月月底甲方支付至上月送货实际货款的95%,预留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交货规定 1、 2、 3、 4、

  交货方式: 汽运到施工现场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20xx年 月 日开始供货,保证工程进度需要。运输费: 乙方承担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因灯具数量较多只能抽验。在使用中,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型号、电压等级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保管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5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经济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果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收货。 2、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它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 (二)乙方责任

  1、产品型号、规格、电压等级、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接收的,按质论价。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5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0 %的违约金。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1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 %的违约金。

  4、灯具在正常使用中,确因灯具自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火灾、触电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八条 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的'灯具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如达不到此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其运费由乙方承担。

  2、各型灯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3、灯具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检验质量标准。 4、灯具板面和支吊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灯具板面应平整,无弯翘变形等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第九条 产品价格为固定价格,不考虑市场价格波动因素。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要求全部或者部分终止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有的还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终止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终止合同部分总额10 %的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果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果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依法取得相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保修期:乙方供应的所有灯具保修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建设单位后 两 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或同一问题两次修理不好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在正常使用中,对于由乙方灯具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并经甲方验收无误、按本合同规定保修期满保修金付清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共一式 六 份,由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二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月 日年月 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遵守。

  1、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有机肥,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如下: 有机肥(鸡粪肥)19.8吨×2000元/吨=39600元 有机肥25吨×1800元/吨=45000元 有机肥(腐殖酸钾)3.2吨×3300元/吨=10560元 合计金额: 95160 元。大写: 玖万伍仟壹佰陆拾元整 。

  2、 乙方需保证甲方所购有机肥规格合格、数量足量,保证肥料外包装完整、不含其它有害物质、无虫卵等。

  3、 双方所签订肥料价格为运至甲方种植基地价格。(包含肥料费、 运输费等各种费用)。

  4、 质量标准按市场常规标准执行,肥料运至甲方,由甲方 人员员验收,并开具收料单据。 若肥料不合格,甲方拒绝收货,由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自行处理货物。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名称:

  开户行行号: 开户行行号: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税号: 税号: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5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原材料 采购与应事,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基础上签订原材料采购与供应合同,并就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同数量与单价:

  1、本合同含税单价 元/吨,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 每月 吨。

  2、乙方运输 重量以甲方过磅为准。

  3、甲方应提供足够材料堆放场所。

  二、质量要求,乙方对质量应负责的`条件和要求:

  1、指标要求: 粒度 % 以下,水份控制在 %以下。

  2、如乙方所供的磷渣含水份超过标准,超过部份扣除部份重量。

  3、乙方所进材料不得有杂物杂质。

  三、交货地点方式:

  1、地点甲方指定(九龙水泥厂厂区范围),乙方承担一切运输费用及路途风险。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乙方垫付供应材料款一个月,即:4月材料款推延至6月份结算,以此类推。

  2、结算的材料款,乙方不得支付现金,应部份转为水泥款,水泥价格以结算时水泥市价为准。

  3、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生效时间至 年 月底。

  五、合同终止条件:

  乙方未按照规定供应材料或甲方已停产,双方协商变更。

  甲方:授权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第三条验收方法

  材料名称

  规格(毫米)及型号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五条经济职责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职责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贴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光,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 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能够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产品包装不贴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反修或重新包装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贴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产品交货时光不贴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职责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 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 退货部分货款总值x%的罚金。乙方不一样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甲方未按规定时光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 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 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 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务必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罚金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务必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x%的补偿金。

  第七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

  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能够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职责。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经办人: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盖章)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年 月 日